鄉鎮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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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作為經濟管理資訊資源,反映經濟管理面貌的歷史資料作用,為單位合理組織業務經營及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有益的經濟資料參考資料。依據會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分類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軟體和會計資料儲存介質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指合同、養老金繳納清冊、工資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原始始票據存檔等)等五大類,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

鄉鎮衛生院每月應對會計憑證進行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結算後應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會計報表(會計報告)、工資冊、藥品與庫存物資的盤點清單、銀行對賬單與銀行餘額調節表及養老金繳納清冊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並寫好案卷目錄和年度案卷說明,交會計檔案專櫃存放。

如進行電算化記賬,其電算化會計資料資訊應及時備份並以磁帶、磁碟、光碟等磁性介質進行儲存,防止會計資料資訊的丟失;並每月列印會計報表、科目彙總表、餘額發生額明細表、往來帳餘額表、銀行日記帳;年度終了後所有的電算化會計資料應列印輸出,以紙介質形式連同其它會計檔案、電腦磁碟一同保管。

為了便於檔案的統計、保管和查詢利用,必須對所有的案卷進行排列和編號。並且在排列、編號上要儘量適應本單位會計檔案形成的特點和管理方式。鄉鎮衛生院的會計檔案按“年度—類別—保管期限分類排列法”,即把一個會計年度中所形成的會計檔案,分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大類。一個單位一年的會計檔案經過分類整理、裝訂、編號,然後都要登記案卷目錄。會計檔案案卷目錄是根據案卷內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編排的,用於檢索的案卷名冊,是揭示和介紹了會計檔案的內容,是一個基礎的檢索工具。會計檔案案卷目錄的專案主要有:序號、案卷號、案卷標題、起止日期、張數、保管期限、備註等。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進庫檔案必須符合標準、妥善保管、專人負責、科學管理、存放整齊、排列有序、查詢方便,並要做好防黴、防潮、防火、防盜。對磁介質檔案還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斷改善保管條件,並要定期組織檢查,確保檔案安全完整。

要認真做好會計檔案資料的利用,為領導決策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對查閱檔案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凡內部各職能部門查閱,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外單位查閱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嚴格按審批內容進行查閱,並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改、拆封和抽換等。借閱檔案歸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超期應辦理延期手續,到期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並對收回的檔案認真檢查有無缺損等情況。

全套會計電算化系統文件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該系統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後三年;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第一天算起,分為永久、定期。具體保管期限如下: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保管期限為15年;

2、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保管期限為25年;

3、會計月報表和其他應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保管5年;年度會計報表與財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保管期限為永久。

合併、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要將所管的會計檔案向接辦人移交清楚,並應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負責監交。

四、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後由會計、檔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其中未了債權、債務憑證、建設專案應抽出單獨立卷保管,直至債權、債務、建設專案結清為止。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2

一、鎮長作為法人負責對本單位的財務進行管理,管理必須遵照財政法規嚴格執行各種財務規章制度。

二、嚴格報銷制度

1、辦公費用金額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直接由鎮長簽字報銷。

2、辦公費用金額在5000元以上必須經班子會議通過,最後由鎮長簽字報銷。

3、不屬於日常辦公開支的款項,有合同的按合同規定付款,支援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需從鎮財政提取支出的必須經鎮黨政班子會議研究通過,附會議紀要由鎮長簽字付款。

三、所有的專項資金全部由鎮財政所負責收支賬務管理,日常辦公開支費用由鎮政府財務室負責做好出納賬務,交鎮財政所做好會計賬務,鎮財政所按月將收支明細賬報送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

四、屬於鄉鎮及縣直部門雙重管理的站所的辦公經費開支,由本站所負責人按財政法規及財經紀律審籤核銷

五、凡各項資金收入、支出都要按照收支“兩條線”進行規劃,不得坐支挪用。

六、村級財務實行“村財鎮管”,村賬鎮代理。

凡村級使用“兩金”必須由村委提出申請,說明使用“資金”的計劃和用途,提交包村工作組稽核,1000元以上提交班子會上研究

後,由鎮長簽字批准方可撥款;1000元以下直接由鎮長簽字批准撥款。

七、村級申請撥用“兩金”和辦公經費時,須將上次撥用的資金支出賬務分別送包村工作組審籤“支出情況屬實”和鎮財政所審籤“支出符合財務制度”並核銷後,方可按規定的程式撥款。

八、村用“兩金”和辦公經費的報銷發票上,必須簽有經手人、證明人(驗收入)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後方可籤同意報銷。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3

為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範圍主要用於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專案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詩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集體積累,用於擴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定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週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籤,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額支出由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並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餘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製、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塗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儲存,並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燬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後儲存各聯並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燬。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稽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塗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於稽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規定的程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理財小組簽字之後,報鄉紀和鄉農經站稽核後,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並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財務收支專案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稽核批准後,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後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專案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後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後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稽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範、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額支出要有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範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並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並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准,要註明用途、期限,並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閒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並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範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執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佔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佔用期間的資金佔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衝轉有關帳務。

(二)對汙公款的,除追回佔資金、補交資金佔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並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汙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汙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汙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佔用費外,並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佔集體財物,超越許可權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補助範圍的,除歸回私分多佔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週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汙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燬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後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塗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定的專案和要求按時公佈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佔用費。

(十七)違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並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複議,複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5、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範機關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收入規範,支出合理,確保機關的正常運轉,讓財務工作真正達到“增收、節支、增效”的目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

財務管理制度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則:遵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事,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和“保工資、保重點、保穩定”的原則,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使我鎮的財務管理進一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三、嚴格實行計劃付款制度。理財小組每月召開一次財政例會,根據資金情況,按照“三保”原則,研究決定本月用款計劃,由出納嚴格按計劃付款,嚴禁無計劃擅自付款。

四、財政所認真做好記帳、算帳、報帳、檢查和分析工作,對鎮財政範圍內的一切收支要及時登記入帳,按月編送報表,按季分析收支預算執行情況,隨時向領導提供資料情況,合理合規地控制支出。

五、本制度包括總則、票據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四大部分。

第二章票據管理

一、票據管理的範圍主要為收款收據等專用憑證,票據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為財政所總會計。

二、鎮統一使用財政在市非稅收入管理局領取的正規收據(統計經管站除外),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如確需使用其他相關部門的專用收據,必須由財政所統一到相關部門領取,再予以發放。

三、鎮屬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原則上都不得領取票據,所有收款專案統一由財政開據收款,財務獨立核算的鎮屬機構和遇特殊情況確需領用票據的,須經審批財經領導同意,開出領據審批單後方可到財政所領取。

四、領取收據必須嚴格辦理登記報領手續,必須有經辦人、領用人簽字。每次限領一本,交帳後方可續領正本。

五、根據市非稅局對鄉鎮票據管理的要求,票據必須每月零結清,所有領取的票據每月24日前到財政所籤核(含當月未使用的票據),再由總會計將領用、籤核情況報市非稅局。

六、各村(居)委會按規定統一使用《湖南省農村公益事業籌資專用收款收據》,由各村(居)委會會計到村賬鎮代管中心領取。

七、票據必須嚴格按規定使用,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遺失、擅自損毀,不得拆零使用票據。

第三章收入管理

一、各站所所有收入必須在發生的當天以現金上解財政,也可將現金存入財政指定帳戶,不得坐收坐支、留存,如遇特殊情況,最遲不超過五日,上解資金的使用由財政統籌安排,各站所收入可按比例優先安排使用。機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嚴禁私設明目亂收費,嚴禁收款不開收據打白條隱瞞收入,嚴禁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

二、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等財產的出租、處置收入資金統一歸口財政。

三、各站所及個人不得擅自借貸資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一、由財政所報銷的原始發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符合財經制度。

(2)發票專案必須填寫齊全。

(3)有經辦人並驗收人簽字。

(4)金額相符,無塗改現象。

(5)必須為正式發票。

(6)需在規定期限內(一般為事發後15天,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0天),每月15日和30日統一到財政所報賬,超過報賬期限責任自負。

(7)發票貼上要體現一事一單,不同型別、事由支出必須分開貼上,不能混合。

(8)有附件的發票必須帶附件,其中租車、菸酒、餐飲、辦公用品類發票必須有附件及明細單。

(9)發票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先由財政所通過網路申報鄉財局稽核同意後,再按相關程式報銷。

二、合法的原始票據報銷程式:

(1)不得簽單,必須先請示,然後自行墊付,再拿原始憑證到財政所報賬。

(2)所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和部門分管領導簽字,並註明日期及用途。

(3)經鎮長同意後,由分管財貿領導簽字。

(4)領導簽字、財政所長稽核後,由行財會計開出紅票交出納按付款計劃單付款報銷(注:每週定於星期一、星期四報銷發票)。

三、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借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由審批財經的領導審批簽字後方可借款,借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未還的,審批人在借據上籤署扣款意見後,由財政所從借款人工資和其他個人款項中相應扣回。

四、鎮域範圍內的招待用餐應安排在機關食堂,標準為20元/人,且原則上不安排煙酒,菸酒的發放必須請示黨政一把手同意。除黨政人協四大家及市委政府、兩辦正常督查、檢查、調研列為鎮公用經費統籌開支外,其餘一切開支均在各站所包乾經費中列支。鎮域範圍外的招待用餐嚴禁簽單,實行報告制,報請書記、鎮長同意後方可開支,未經同意擅自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食堂接待由分管領導到辦公室申報,黨政辦主任在登記表(見附表一)上進行登記,開具接待通知單,食堂憑通知單按月到財政所報賬。

五、空調、辦公傢俱、大型儀器、電腦等辦公裝置的採購,由分管領導拿出採購計劃報請鎮長同意後,由財政所集中購買,並辦好實物驗收登記,及時建好固定資產臺帳。

六、各部門辦公用品的採購,由各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同意後,彙總交黨政辦,經鎮長批准後,由黨政辦統一定點採購,財政所統一按月結算。

七、各部門的打字印刷、宣傳品製作等原則上在鎮列印室進行,特殊情況由部門負責人報請分管領導同意後,交由黨政辦統一在定點單位簽單製作,由財政所統一按月結算。

八、全年各項會議一般在鎮域範圍內召開,統一在機關食堂就餐,用餐標準按會議規模參照招待來客用餐標準執行,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開支酒水、香菸等其他費用。大型會議和規格較高的會議,要本著節儉的原則,由黨政辦編制會議費用預算報鎮長審批,由財政統一安排經費。

九、機關房屋的修繕和辦公室的裝修及大宗採購和基建維修工程,參照政府性投資辦法實施。

十、機關水、電、通訊、網路、雜工等各類日常支出,先由黨政辦簽字稽核,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財政府款。

十一、公務租車及車輛管理:

(1)鎮裡統一安排的公務租車,由黨政辦在登記表(見附表二)上進行登記,並註明事由、時間,由分管財經的領導簽字後再到財政所報銷。

(2)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公務租車,由分管領導報黨政辦,經鎮長或機關支部書記同意後,由辦公室在登記表上登記,按報帳程式報帳。

(3)車輛維修管理:車輛需維修養護時,先由司機向辦公室申報,並報請書記或鎮長同意後,到定點單位(由辦公室和財政所共同考察確定)維修,由財政所統一結算。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參加的脫產學習和短期培訓的學雜費,按通知要求予以報銷(憑黨政領導簽字的原始學習培訓通知書),誤餐費按相關規定標準報銷。

十三、機關工作人員的通訊費、交通費、獨生子女費等嚴格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十四、財政支出首先確保幹部工資、福利的發放。黨委政府指定專人按季度核算並交納公積金、醫保、社保等支出,再到財政所報賬。

十五、本制度未盡事宜,由黨政會議研究決定。

十六、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我鎮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範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我鎮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及XX縣財政局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考核要求,結合本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1、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2、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凡納入財政管理的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賬戶、統一標準、統一審批、統一稽核、統一票據的要求進行規範。做到“分級預算、核算統一、賬戶統設、集中收付、採購統辦、票據統管”。

3、全面實施預算化管理

成立由書記任顧問,鎮長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務副鎮長、分管財政領導、財政所長、總會計為成員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制定預算方案、監督預算的執行、審定預算外資金的追補。

財政所根據預算方案執行管理,預算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向黨政人大通報執行情況。

非生產性支出超出預算的單位,一律停止辦理報銷。其他突發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預算支出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追補。

4、機關及各站所人員工資及補貼由鎮財政統一打卡發放,納入各站所年初預算。鎮黨政、人大、紀檢監察開支由鎮財政負責;財政所、經濟發展辦、水管站、綜治辦、規劃站、安監站、環保站、文化站、農推中心、林業站、實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撥”,差額自籌、適當補助的管理辦法;民政所、計育辦實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敬老院財務管理,規範全縣鄉鎮敬老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鄉鎮敬老院健康發展,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例》和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鄉鎮敬老院(以下簡稱敬老院)是指由鄉鎮人民政府主辦的農村敬老院,屬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

第三條敬老院財務由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按村帳鄉管形式納入鄉鎮財政所核算;在鄉鎮財政所設立專戶,由鄉鎮財政所幹部任會計,敬老院設立報賬員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敬老院收入組成

(一)從各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收入;

(二)從各級民政部門取得的補助收入;

(三)鄉鎮自有資金投入收入。

(四)敬老院發展院內經濟等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包括租賃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五條敬老院支出內容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員工資、職工福利、公務費、裝置購置費、基本建設和其他費用等支出。

(二)專項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費等支出。

(三)經營性支出,即敬老院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六條敬老院取得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接受縣財政部門和縣民政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敬老院可以根據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

第八條敬老院應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定相應的費用支出制度,並自覺遵守執行。

第九條資產管理

(一)敬老院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二)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存貨等。

(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四)敬老院固定資產報廢,報鄉鎮人民政府並按相關程式批准後方可核銷。固定資產轉讓,其資產處置方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

(五)敬老院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各項資產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異動要有移交手續,嚴防資產流失。

(六)敬老院進行基本建設或購置1000元以上的裝置,應實行報批制度。敬老院應先將報批計劃、工程預算、施工圖紙等報鄉鎮人民政府,按國家的有關政策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和採購裝置,建設工程完工後,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和工程結算。

第十條債權債務管理

(一)債務是指敬老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債權是指敬老院所有的、應該向他人收取的款項。

(二)加強敬老院債權債務管理,搞好債權清收,嚴格控制債務,各項債權債務必須制定清收償還計劃,限期清收償還。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一)敬老院會計核算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例》等財經法規。

(二)敬老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各項資金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用途使用現金,現金庫存不超限額。

(三)敬老院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經營支出實行分開管理。

(四)敬老院基本支出管理

1、鄉鎮財政所要設立敬老院專帳,實行專賬管理。

2、所有業務支出按照村帳鄉管的管理方式實行會審制度,不履行會審的一律不予報賬。用於購置財產物資的原始憑證還應有驗收人員簽字,有關重大經濟收支活動的合同(協議)、工程決算也視為原始憑證管理,作為收支憑證的附件。

(五)敬老院的專項支出管理

1、每月用於敬老院的五保供養專項經費到達後,鄉鎮財政所應及時將款項全部支付給敬老院,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院內生產經營活動。

2、建立膳食物資採購驗收制度,要從工作人員中指定專門的採購員,購買各種食品均由炊事人員和院民代表驗收入庫。

3、逐日登記伙食情況,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單據為準,經手人必須簽字蓋章,日清月結,伙食賬目每月向院民公佈一次。

4、所有生活支出由敬老院院長“一支筆”審批,敬老院院長不得兼任採購員和報賬員。

5、鄉鎮財政所和鄉鎮民政辦對敬老院的專項支出有監管權。每月底,敬老院院長必須將當月專項支出及結餘情況報告鄉鎮財政所和鄉鎮民政辦。

(六)敬老院經營支出管理

1、敬老院要因地制宜發展適合本院的生產經營專案,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2、敬老院鼓勵有勞動能力的院民自願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3、敬老院應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並將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向院民公佈。

4、院內生產的蔬菜、肉、蛋、禽及其他物資,應合理作價,收支入賬。

5、生產經營的收益除再生產投入外,主要用於改善院民生活。

6、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挪用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

(七)鄉鎮財政所對敬老院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賬簿,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八)敬老院應當規範會計行為,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和會計檔案的完整。

(九)鄉鎮財政所每半年應向縣財政局和縣民政局報送敬老院的財務報表。

第十二條財務監督

(一)敬老院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各敬老院應每月向院民公佈一次財務狀況,選定1—2名供養物件進行財務監督,提升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二)每年度採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敬老院財務工作進行綜合檢查,敬老院應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加以整改。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敬老院的財務管理工作,嚴格規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縣財政、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加強對敬老院各種經費支出使用的監督檢查。嚴禁擠佔、挪用、貪汙、坐支敬老院資金;嚴禁以白條、結算單等形式套取資金進行私分;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敬老院專項資金。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7

衛生院的財產物資是開展各項醫療活動的物質基礎,是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發展衛生事業的重要條件。為了有效地管理好財產物資,維護國家、集體的財產安全、完整,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衛生院財產物資管理物件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庫存物資、藥品、貨幣資金和各項應收賬款項等。

一、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分類和計價

1、確認標準:

(1)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業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裝置(主要指辦公用具),也屬於固定資產管理物件。

2、範圍和分類:

(1)房屋及建築物:凡產權屬於本單位的一切房屋建築物及各種附屬設施。

(2)專業裝置:是指用於開展業務的各種醫療儀器、裝置等。(3)一般裝置:是指辦公與事務用的裝置、傢俱、用具、交通工具等。(4)圖書:指單位購買各種專業圖書、技術圖書和重要雜誌。(5)其他固定資產:指不屬於以上各類範圍的其他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除錯費用和進口裝置的進口稅金等計價。

(2)新建房屋建築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3)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發生的房屋、建築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4)自制的.固定資產,按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5)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6)接受損贈的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的價格計價。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7)無償調撥或由於醫院撤併轉入的固定資產,按原單位賬面原值計價。

(8)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臵完全價值計價。

(二)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衛生院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核算、責任到人的管理原則。單位應設臵專門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帳一卡制度

財會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進行金額核算;財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賬,按類別、品名、規格、型號,進行數

7量金額核算;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賬),進行數量管理。做到財會部門有賬、財產管理部門有賬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於清查核對,互相制約。

2、財產管理部門職責

按照固定資產的型別分別由有關科室歸口管理,負責計劃、採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清查盤點、報廢、明細賬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有關報批手續,並組織實施。

3、使用部門的職責

負責本科室房屋、裝置及其他財產的管理保養、登記賬卡、清理盤點工作,做好裝置使用、維修、故障、事故等情況記錄。遇有丟失、損壞或故障需修理,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科室財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做到定期清點實物,賬(卡)實相符。

(三)固定資產購臵使用的管理

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在充分考慮工作需要與實際可能的基礎上,按批准的計劃和預算辦理。

購臵裝置要按規定申報,大型儀器裝置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可行性論證要詳細說明儀器裝置的價格、效能、適用範圍,預測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並通過組織諮詢、考察等方法,對安裝條件、配裝能力、資金來源、技術力量和利用率情況進行綜合論證。

對於購入、調入或自制裝置,必須按發票、調撥單、完工單、合同等組織驗收,驗收必須認真及時,根據合同和發票內容驗質驗量。如發

8現型號規格不符,效能不良,數量短少,質量不符要求或殘缺損壞,短省配件、資料等情況,應立即向供貨單位聯絡解決。

要及時辦理財產編號、建帳、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要按財產類別填寫“購入(或調入)財產驗收單”,財務和財產管理部門根據發票(調撥單)、驗收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保管實物明細賬。做到責任明確,手續完備。

(四)固定資產處臵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出借、出租和調撥應有報告制度和審批手續。凡申請報損、報廢的,使用科室必須詳細說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書面申請,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鑑定,按審批經許可權(單價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報主管局審批,單價在5000元以上經主管局稽核後報財政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銷賬,其殘值收入、變價收入應全部上交財務,記入“修購基金”。

(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由財產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並實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財務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清查工作人員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盤點核對,發現餘缺應及時記錄,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式辦理報批手續,待批准後調整帳卡,保證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固定資產如有缺少或損失,應查明原因,屬於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可按規定程式報批後銷賬;屬於責任事故,管理不善、玩忽職

9守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而造成損失,應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於違法的,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六)修購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物件,根據賬面價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考慮鄉鎮衛生院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年限來分別計提修購基金較困難,一般根據上月末各項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按月計算提取。提取比率按以下規定標準執行:

1、房屋及建築物的年提取率為3%;

2、專用裝置的年提取率為15%;

3、一般裝置、圖書及其他類固定資產的年提取比率為10%(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浙財社[1999]4號檔案的規定標準執行)。

計提比率及計算方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二、庫存物資管理

庫存物資是指衛生院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化驗材料、放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一)物資購買及領用管理

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採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衛生院要合理制定儲備定額標準,按供應計劃組織訂貨和採購,要使庫存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效能符合單位業務活動的需要,防止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要儘量做到零庫存,隨買隨用。物資驗收要準確及時,驗質驗量,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當及時向供貨單位提出賠償、退貨或換貨要求。凡經檢驗合格的物資,應填寫“購入物資驗收單”。衛生院應經常測算物資消耗量,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額執行情況的

10考核制度,獎罰分明。

(二)物資儲存管理

物資應定期進行盤點,年終必須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對於盤盈、盤虧毀損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以其價值衝減相應的支出專案。盤虧、毀損的,屬於正常損失部分,扣除殘料價值後,計入相關支出專案;盤虧、毀損中屬於非正常損失部分,經有關部門領導批准後,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和殘料價值後,計入其他支出。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於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對其實物管理採取“定量配臵、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賬,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佈、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可在領用時實行一次性攤銷,個別價值較高或領用、報廢相對集中的可分期攤銷。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餘價值,作為其他收入。

三、藥品管理

藥品是指單位為了開展醫療活動而儲存的各類藥品。藥品管理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價格政策的有關規定,並遵循“計劃採購、定額管理、加速週轉、保證供應”的原則。購藥過程和儲存管理髮生的費用不得計入藥品成本價,而計入藥品支出專案中的相應科目中。

(一)採購管理

衛生院應加強藥品採購管理,制定合理的儲存定額,在保證醫療業務活動正常需要條件下,儘量節約資金佔用;做好驗收工作,把好質量

11關;認真藥品進價的稽核工作,降低進價成本。

(二)儲存管理

加強藥品儲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盤點制度。針對鄉鎮衛生院人員較少、藥品購銷數量不多等情況,對藥品可採取每月抽樣核查,每季進行清查盤點,並結出餘額,與財務保持賬賬相符,如實存與賬面發生差異,要查明原因,按照有關審批程進行處理。對於特殊和貴重藥品要每日盤點。

(三)建立健全藥品出入庫制度

1、藥庫驗收,應根據隨貨同行聯所列品名、規格、數量、單價認真點收,驗收合格,填寫“藥品驗收入庫單”。對不相符,不予驗收,並及時通知供貨方。

2、藥庫出庫時,要填寫“藥品出庫單”一式三聯,藥庫、藥房(或其他領用科室)、財務部門各持一聯。(沒有單設藥庫管理的,可只填寫一式三聯,即藥房、財務、備查各一聯的“藥品驗收入庫單”)

3、藥房要正確計算處方銷售額並與藥品收款額核對。使用計算機進行藥品管理的,應做到“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沒有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必須做到“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

(四)藥品調價、報廢

藥品調價應按規定及時處理,收到藥品調價通知,對藥庫、藥房中的需調價藥品要及時清點現存數量,並編制“藥品調價報告表”,送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報廢時,對於藥品破損應根據不同原因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程式進行處理。

(五)藥品進銷差價

衛生院的藥品統一按零售價進行核算,其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加成率(或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四、貨幣資金管理

貨幣資金是單位在開展業務過程中處於貨幣形態的資金,主要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單位應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

(一)現金管理

1、單位的現金統一由財務部門的出納崗位收取,並由其按規定登記“現金日記賬”,規定限額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並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金繳存、庫存情況進行檢查,以保證現金安全。

2、現金庫存要根據國家規定實行限額管理,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用途使用現金,衛生院對外經濟往來、對外地採購物資所需款項,除限額內允許支付現金外,應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4、加強對現金的內部控制,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做到賬賬、賬款相符。

(二)銀行存款管理

1、銀行賬戶的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立銀行賬戶,據以辦理有關存款、取款及轉賬結算等業務,遵守銀行的有關制度,接受銀行監督;銀行賬戶不準出租、

13出借、套用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應由專人妥善保管,按序簽發,並在支票領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不準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作廢支票應妥善保管和處理;領用支票,要事先辦理申請手續,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並及時報賬、核銷;支票與印鑑應由兩人分別保管。

3、銀行存款的對賬

出納要根據收付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賬,並與銀行對賬單進行經常性的核對,及時清理未達帳項。“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應由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編制。

4、存款管理

嚴禁公款私存,嚴禁擅自資金外借,未經批准,不得在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對定期存款賬、單要分別保管,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賬、賬單相符,杜絕挪用現象發生,保證資金安全。

五、應收帳款管理

衛生院應收款包括應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和其他應收款等。

(一)應收醫療款管理

衛生院應收醫療款要及時清理,對於未收回的公費、勞保、大保的病人費用,要進行分類明細核算,對於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和責任進行處理;對超出三年以上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根據規定程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賬處理。

(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管理

衛生院對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要及時結算,隨時瞭解預交款使用情況,發生欠費應及時催促病人續交,對於病情複雜、住院期長、費用較高者,應採取分段結算辦法,以減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費金額。

(三)其他應收款管理

對其他應收款項,除進行分類明細核算外,還應隨時催收,及時清理結算,防止拖欠,減少呆帳的形成。對於因工作需要領用的個人備用金,應定期進行核對,每年年終結清,次年重新辦理借用手續,保持資金完整無缺。對超出三年以上確實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根據規定程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賬處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財務管理,規範鄉鎮財收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有關財經法規,結合鄉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垂直管理和獨立核算單位,下同)的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支出等內容進行規範管理。

第三條鄉鎮政府負責人對本鄉鎮財務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鄉鎮財政分局依照本制度具體履行鄉鎮財務管理職能。

第四條鄉鎮財政分局應按照《赫章縣鄉鎮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局內人員分工及崗位職責。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五條鄉鎮財政分局出納人員負責鄉鎮現金的收付、保管工作。現金管理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也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第六條鄉鎮財政分局應設定專門場所和工具儲存庫存現金。

第七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不超過三天日常報銷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開戶銀行。

第八條鄉鎮不得坐支現金,鄉鎮現金收入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並連同發票及交款單送交相關會計人員記賬。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於第二日送存,支出再向銀行領取。

第九條現金開支範圍:

1.未納入工資統發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個人的勞務報酬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隨身攜帶借支的差旅費用(外出人員返回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報賬,不允許長期借款掛賬);

3.1000元以內的購置費、小額接待費等零星開支;

4.符合有關規定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含食堂支出等)。

第十條出納應根據真實、合法、完整、手續齊全(要有經辦人、鄉鎮分管財務的副職、財政分局分局長(或副分局長)的簽字,單位如有特別規定的,還要適用特別規定)的原始憑證辦理收付手續,並將辦理後的原始憑證移交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有權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不完整、手續不齊全的,應退回經辦人,要求更正。

第十一條出納應對現金收支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要將現金實存與賬存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二條縣財政局和鄉鎮要不定期檢查現金使用和保管情況,確保現金安全。現金盤盈、盤虧的,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9

為嚴格遵守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規範財務管理秩序,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審批原則

根據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及法規,結合本單位有關規定,本著“厲行節約,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遵守費用開支範圍、開支標準和資金使用規定,把好資金審批關。對違反財經紀律、損害國家或集體利益的開支,審批人員應當予以制止、核減或拒絕審批。

二、審批程式

單位的各項支出要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根據規模和實際需要,制訂合理的支出審批許可權,由財務部門統一執行,並根據批准的支出預算進行分級歸口管理。財務部門應把好稽核關,出納人員憑經過稽核的合法憑證辦理付款手續,並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戳記。衛生院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支付業務的全過程。

物資、藥品等材料採購,根據藥品、材料採購發票、驗收單,由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證明人)稽核、財務主管領導審批;

裝置等固定資產的採購,根據發票、採購審批單、驗收單,由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證明人)稽核,單位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憑已審簽發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關資料(大型裝置採購應有可行性論證報告)辦理付款,凡屬於專項控制商品或政府採購商品,付款時必須附有關審批資料。

大修、基建等專案用款,財務部門憑已簽定的合同及造價預算、工程進度結算單、工程形象進度表、工程決算審計部門結算單,經基建部門、監理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按基建付款的有關規定辦理付款,工程竣工決算應由有審價資格的中價機構出具審計報告。100萬元以上的專案,必須進行專案投資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差旅費借款由借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憑據付款;各種備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分管領導簽署意見,財務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核定,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執行。年終對借款應予以清算,次年初辦理續借手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0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範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託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後支用,並嚴格執行稽核審批的規範制度。招待費用必須註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稽核簽名同意並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幹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幹部稽核,聯絡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並經鄉分工幹部、鄉分片聯絡的副鄉級領導稽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幹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徵兵費用及優撫物件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徵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物件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徵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物件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乾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幹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稽核,鄉組織稽核後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託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稽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稽核,一支筆稽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稽核同意簽名並加蓋“理財專用章”後,再進行審批。審批許可權(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幹部稽核後,由分片聯絡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並經鄉分工幹部、鄉分片聯絡的副鄉級領導稽核後,報鄉長審批。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稽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專案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稽核,遞交鎮黨、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理財制度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佈。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2

一、村級財務的收入管理

1、村級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村級組織收入主要包括:

(1)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資金、集體統一經營收入、資產(源)發包、出租及村(社群)企業上繳收入、對外投資收益;

(2)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轉移支付收入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

(3)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收入等。

2、村級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規定的收據,確保收入在3-5日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代理中心”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村級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隱瞞、截留、坐支各項收入。否則,一經查實,資金全部沒收,並追究村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

二、村級財務的支出管理

1、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主要用於必要的辦公用品、水電費、報刊徵訂費(按宣傳部門的規定和標準執行)等村級運轉支出;重點用於綜治信訪維穩、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環境整治、精準扶貧等支出。服務群眾事務支出不低於經費總額的50%,扶貧事務支出不低於經費總額的5%,為民服務網上辦理事務經費按4200元/年安排,綜治維穩信訪費用按10000元/年安排的專項經費,在保障當年業務支出後,年度有結餘的原則上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確有需要的報鄉鎮統籌審批後,在以上規定的支出範圍內辦理。同時,嚴格執行村級公務“零招待”制度。

2、上級安排到村級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包括工程專案資金)要嚴格按照支出範圍、程式和規定,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和彌補工作經費。年度專案經費有結餘的,按照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三、村級財務支出審批程式

1、支出單據整理。

村集體支出原則上應使用稅務統一發票;確實不能取得的,限額在300元以內的可使用代理中心專用票據。購置辦公裝置或辦公用品等必須要提供稅務統一發票,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應先辦理政府採購手續。各項雜工支出原則上不超過50元每人每天,雜工發放花名冊上要求領款人本人簽字確認,姓名應與身份證保持一致,嚴禁使用小名及其他非正式名稱,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追究經辦人及村負責人相關責任。

2、支出審批許可權。

(1)1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經辦人在原始支出單據上簽字,村主任、村書記會籤,村報賬員填寫《渦陽縣村級支取款項申請書》同時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稽核後簽字;(2)1000-3000元以內的,比照以上程式辦理,同時由鎮包村幹部稽核簽字;

(3)3000元以上支出,按上述規定程式辦理後,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3、支出單據上報。

每月25日前,村報賬員整理經村級審批後的報賬票據,報送鄉鎮“代理中心”。中心主任稽核報賬單據,並在《申請書》上簽字,村級代理會計根據村、鎮審批後的票據按規定進行支付及賬務處理,超過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須嚴格按規定轉賬支付。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部分:總則

一、為規範XX鎮財務行為,加大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XX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原則: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三、本制度包括管理機構、經費審批及支出管理制度、基本業務管理制度、會計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四部分。

四、本制度與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制度由財政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六、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七、本制度適用範圍為鎮政府機關、鎮屬各站所及各村民委員會。

第二部分:管理機構

一、財政所作為鎮政府的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全鎮的財務管理工作,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嚴格依法辦事,對於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做到嚴格把關,有效地發揮財務監督作用。

二、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訊,努力做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遵循制度,不  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機關的檢查監督,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定期、及時、準確向單位負責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第三部分:經費審批及支出管理制度

一、審批制度

鎮政府各類財務資金支出,嚴格實行集體領導下的鎮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二、經費報銷規定

1〃經費報銷必須出具合法的、真實的原始憑證,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分管領導、鎮長簽字。

2〃報銷單據要求: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或收據;發票或票據要有單位名稱,摘要內容應清楚明瞭,票面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票據必須有收款人簽章、填制單位蓋章;報銷單據不得塗改和挖補,凡有此類情況一律不予受理。

3〃現金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20xx元以上開支原則上需使用轉賬支票,如特殊情況需要現金支付,要說明原因,並經鎮長批准方可報銷。4〃單據報銷填制憑證時,必須填制統一的報銷單或使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填制報銷憑證。

5〃經費報銷流程

單據貼上並填制支出報銷單→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分管領導稽核簽字→鎮長審批→出納人員付款→會計人員稽核記賬。

三、支出分類管理規定

1〃工程建設及固定資產構建支出

(1)凡工程建設總造價按規定達到招投標的,必須實行公開招標,招標方案需經鎮黨委會議討論同意;

(2)固定資產購建按區政府檔案需以政府採購方式購建的,由區政府採購中心統一購建;

(3)各類工程建設都必須有相應的質量管理、監督驗收小組。人員具體由鎮黨委會確定;

(4)工程款支付需提供建築安裝正規稅務發票,並附有招投標書、合同(協議)、工程預算、決算、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材料。

2〃辦公用品購置支出

機關使用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計提出購置計劃報鎮長審批。應實行政府採購的由採購中心統一採購,其餘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發放、登記。擅自購置的,自行負擔。

3〃招待費用支出

(1)來客工作就餐原則上安排在機關食堂接待,陪同人員按站所和對口業務關係參加,一般不得超過三人,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並開具就餐聯絡單,憑單到食堂預約就餐。因工作需要外出接待用餐,必須由分管領導報經書記、鎮長同意,外出接待標準必須嚴格控制,接待費用由經辦人員先墊付,不得簽字掛帳,報銷時間須在二週內,超過期限自行負責。

(2)來客或會議用煙、水果和物品等,一律由辦公室先徵求書記、鎮長同意後負責辦理,並由接待牽頭人籤具證明後按程式報支。

4〃差旅費支出

按原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辦(1996)45號檔案規定的開支標準執行,出差回來後十天內(以歸程交通票據日期為準)持審批後的單據報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需事先向辦公室(財政所)說明情況。

第四部分:基本業務管理制度

一、基礎工作

1〃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健全財務核算資料,嚴格制訂財產物資的購進、領用、轉移以及毀損等環節的管理制度,並作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2〃機關財產物資的購進、領用,必須由管理員按制度規定,按質按量進行驗收、發放,確保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3〃定期和不定期對各種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清查,年終決算前對所有財產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及時對所有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情況,按照規定的程式報告,經審批後處理,確保賬、卡、物相符。

4〃建立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會計核算稽核工作,稽核工作的內容:

(1)對會計憑證、賬簿和會計報表的內容進行稽核,稽核其內容是否齊全,手續是否符合要求,數字是否真實,科目處理是否正確,並查明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2)對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結餘情況進行稽核。

(3)核查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結餘情況,並與賬面記錄核對,確保賬、卡、物相符。

二、資金管理

1〃財務帳戶按規定設立,不能多頭開戶。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開設兩個賬戶的,須報經財政局同意,並且只能二個賬戶(支出專戶、村級專戶)可支取現金。

2〃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合理使用現金,嚴禁坐支現金或白條抵庫。

3〃出納應妥善保管現金,做好現金日記帳的登記核查工作。每日應將現金日記帳餘額與庫存現金核對,做到日清月結。

4〃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保證帳實相符,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分別由兩人保管。

5〃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

6〃對貨幣資金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清查制度。

三、暫付款

1〃嚴格控制暫付款的規模,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帳。

2〃嚴禁因私借用公款。

3〃因公出差、購買小額辦公用品、業務招待費等臨時性開支可借用單位現金。在費用發生後的二週內必須到財政所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的需說明原因。借款實行一筆一清,多退少補,前賬未清,後賬不借。凡借款超過兩個月不清,從個人工資中扣回。

4〃因公借款,應由經手人調製統一格式的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報鎮長審批後方能辦理。

5〃因公借款辦事流程

借款人填制借款單→鎮長審批→出納人員稽核付款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裝置、專用裝置及其他固定資產。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辦公桌等。

2〃固定資產實行帳物分管方式,購置後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實物的登記、編號和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交財政所分類別逐一登記固定資產帳;並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地清查盤點,保證賬帳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由辦公室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3〃固定資產報賬、登記及領用流程

固定資產報銷單據→財務人員列印固定資產卡片及標籤紙→辦公室登記驗收入庫並貼上標籤→報賬人員持已驗收單據到財務室報賬→辦公室、財務室、使用部門各儲存一張固定資產卡片。

第五部分:會計工作內部控制制度

一、會計核算內部控制制度

1〃會計憑證週轉流程: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稽核制證→稽核人員複核→會計主管人員核批→記帳人員記賬。

2〃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分別由指定人員分管。

3〃錢、賬必須分管,會計人員不得經管現金和票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單位負責人、財務人員因公發生財務收支,本人在審批和會計核算中應

3當迴避。

5〃會計人員離職或工作崗位輪換、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同時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及指定的監交人員監交。

二、票據管理

1〃票據範圍是指支票、本票、匯票、發票、收款收據等專用憑證。2〃票據管理崗位責任人為出納員。

3〃票據的保管

(1)票據設立專櫃存放,專人保管,保證存放安全,如有丟失,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

(2)設立票據分類登記簿,分類登記各種票據的購領、保管和使用情況,並定期檢查實際使用情況與登記情況是否相符。

4〃票據使用

(1)由出納員或指定的專職會計人員辦理。

(2)必須有關按照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開具票據,不得虛構經濟業務活動,虛開票據。

(3)開具票據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工整清楚,不得塗改和挖補,如需複寫的,全部聯次需一次複寫,內容完全一致。

(4)開具票據如因填錯或其他原因作廢時,應逐聯加蓋“作廢”章或書寫“作廢”字樣,連同存根一併儲存,不得私自銷燬。

(5)開具往來款收據等票據,必須在財務記賬聯上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

(6)領用票據,需報經領導批准,有關按規定使用。

5〃票據不得轉讓、轉借,不得擅自毀損,不得拆開使用票據。

6〃已經開具的票據存根聯及票據登記簿,應妥善儲存,儲存期滿,經審批、查驗後銷燬。

7〃票據管理人員變更,須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書應載明移交票據名稱、起止號(或數量),並由交接人、監交人三方簽字。

三、會計檔案管理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的文字、圖表及電腦有關存貯介質。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

2〃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為移交檔案室之前,暫由財政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案卷裝訂要整齊規範,歸檔必須連續編號,不得有空號隔號。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會計檔案的查閱和借用

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查閱會計檔案,查閱或複製會計檔案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外借時,借閱人要先填寫借閱檔案登記簿,登記借閱檔案的內容、原因、歸還時間,經批准後,方能外借。借閱人要對資料的安全和完整負責,保證按期歸還。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後,須按規定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已入庫檔案,須向檔案人員辦理借用手續。

5〃會計檔案的儲存和銷燬

會計檔案的保管,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銷燬時,由財務室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

4管期限、銷燬時間、銷燬原因等內容。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並報上級部門批准後由財政所派員監銷。

6〃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位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7〃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各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會計電算化管理

(一)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

1〃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會計電算化處理程式和核算方法,設定會計科目。

2〃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按許可權設定各自密碼,一經洩密,須立即更改。

3〃會計電算化操作員必須在各自相應的許可權內操作,不能擔負其他不相容的職責。

4〃會計電算化操作員須做好電算化工作裝置的日常維護和檢測,保證正常執行,如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5〃會計電算化操作員須做好日常防治病毒工作,嚴格控制外來軟盤、光碟進入,一旦發現病毒,應立即清除。

6〃進行電子資料處理的每筆業務必須手續完備。

7〃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本身無權稽核自己編制輸入的憑證。

8〃在計算機上編制的記賬憑證,必須經過稽核才能登記賬簿。

9〃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對每筆經濟業務及時進行電子資料處理,及時編制輸入憑證,及時稽核登記賬簿,生成報表,定期結賬。

10〃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做好日常備份工作,每日工作結束前,應將當日輸入資料存入軟盤備份。

(二)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

1〃採用磁碟、光碟等介質儲存會計資料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禁止擠壓和摺疊。

2〃採用磁介質儲存會計資料,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於磁介質損壞,而使資料丟失。

3〃每月結賬時,必須進行資料備份。

4〃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及自身實際及時列印日記賬、明細賬、總賬和報表。所輸出的憑證、賬簿和報表應符合財政部門統一要求。

5〃列印的憑證、賬簿和報表要裝訂成冊,作為會計檔案儲存,儲存期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範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製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後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後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迴圈,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稽核,並加蓋理財小組稽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並且有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許可權。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稽核同意後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稽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專案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幹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幹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稽核後發放,並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乾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範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幹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專案和重工程等非正常範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稽核後報鎮長審批,審批後一週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籤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於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於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後低於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於限額指標,經核減後仍然於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範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幹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採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幹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准,報鎮紀備案後執行。並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註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專案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稽核批准,5萬元以上的工程專案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後,將預決算書、招標檔案、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稽核後方可入賬。對的工程專案不按相關程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裝置、集體房屋建築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並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並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並由農服中心、審計所稽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稽核同意後,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稽核批准批准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式和要求進行,採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複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准。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並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於進一步規範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佔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稽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稽核批准後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稽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專案,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後公開;重建設專案完工後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幹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資金執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1、各種收入票據一律由村報賬員在鎮財政所領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領、代開。

2、村集體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上級部門拔款和獎勵;財政轉移支付村級的補助資金;各種代收、借款等其他資金;以資代勞;其他收入。凡村集體取得的各項收入都必須先全額繳入“村集體資金代管銀行專戶”內。

二、支出的管理

村級一切開支均應取得全法憑證。杜絕白紙條。凡從企事業單位、商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購買商品或向有關部門繳款等須持正式發票報銷入賬;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使用由財政所統一印製的自制憑證。各種付款憑證要註明事由及其數量、單價和金額,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入賬。村級的'日常開支,由財政所根據各村經濟業務的小,核給每村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季末或年末結賬,據實報銷。額開支須由村會提出申請,編制用款計劃,由鎮分工幹部簽字,財政所稽核後方可支出。

1、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報賬。每季末由村報賬員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送財政所,經稽核後,由資金會計開據現金支票到所在開戶行領取現金。

2、村級招待費提倡實行“零”招待。確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標準補助。

3、嚴格控制村級公務費支出。

4、專項資金(包括從外單位爭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確定的工程支出,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工程結束後憑工程決算及稅務發票列支。

5、村組幹部工資由鎮財政所統一發放,實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兩次發放。

三、財務審批制度

1、村民員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書記、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兩另定他人〈下同〉)審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須經書記稽核後,再由主任審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憑證,應當寫明用途,由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審批人簽字,經理財小組蓋章後方可入賬。

4、村民員會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通訊、交通、報刊定閱、辦公費、差旅費等實行限額控制。

5、必須堅持財務公開,理財的原則。村級財務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公佈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佈各項財務、債權、債務、專項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對群眾映強烈和村幹部發生變動的村,財政所應及時對此進行審計。

6、對違本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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