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行業不景氣降薪為由拖欠工資也不給報銷求指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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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們好!

公司以行業不景氣降薪為由拖欠工資也不給報銷求指導分析

我是名國內銷售部經理,帶領團隊4人。我們公司成立時間短(2010年7月成立),2011年5月5號入職,至今工作大約7個月了,目前我還在職。原打算在這家單位努力的工作下去,希望為企業為自己做點事情。可是最近因為勞動薪酬問題鬧得很不愉快!出於冷戰狀態!還望法律界朋友多幫忙指點一下,詳細情況如下:

我司正常發薪時間是每月25號。就在所有員工工資到賬的情況下,11月28號,我主動問了財務關於10月工資未發原因,財務說上面領導要求我的薪資暫時不發。11月29號,我找了兩個分管副總(部門分管和財務分管)瞭解這事。11月30號上午,總經理(分管人事)和部門分管副總找我談話,突然以告訴我說行業不景氣為由要求對我暫時降薪應對企業困難的現狀。並且在我追問為什麼沒有事先通知和發放10月工資?總經理說他們上個月前就一起決定了要求對我降薪(由月薪12000元降至到4000元)的考慮,所以暫時未發。我認為他們的意思是應該告訴我逼我離職!!但他們拒不承認是開除之意,希望我同意,商談中我要求公司寫降薪處理決定書,公司說不會寫!我要求公司正常發薪,他們不同意!我又要求公司寫辭退通知書,公司說也不會寫!我有要求離職加賠償金給我,公司說更不可能!他們最後說要麼如果我想離職,自己先寫離職信;要麼給我降低發薪即可。所以最後沒得談...(幾次交談我都有錄音)

關於降薪處理這件事:

我是事先沒有接到沒有任何通知,我也並不瞭解情況,難道公司做決定降薪的事情有兩個月之久?為什麼連我10月工資一分未發?我認為他們的行為構成目的性辭退員工的想法。並且在公司我沒有任何違紀和辦事不利行為,下屬和同事可以作證!但這裡高管偶爾會提到兩件事讓大家參考一下:一是關於我們公司宣傳樣冊印刷的事情,都是我來設計和組織,也和總經理口頭上同意印刷了,事實是印刷完後總經理不承認同意過了,這件事被提起我善作主張!二是包括很多客戶的訂單問題,其實我有很多訂單,基本總是公司決策性問題不簽訂,或者不給送樣品等矛盾,現在他們反過來認為銷售部訂單少的緣故!真的很累~!

如此局面,我真的也沒有打算再做下去了!

但是,很多問題沒有解決:比如銷售出差差旅費用的報銷等都是我墊付的,目前公司和我處在冷戰狀態,沒有人管,工資反正不發我很矛盾,差旅費也不能簽字!

那麼想請教各位專家諮詢一下幾個問題:

1.我司人事是採用的指紋打卡來記錄考勤。在公司冷戰狀態下,我仍然遵守合同,如果我正常繼續上班打卡,還會計算工資嗎(可能公司一直拖欠著)?

2.因為公司工資不發給我,目前沒有任何紙面檔案和相關通知。如果我現在主動提出離職,能否得到相關的賠償金和補償金?

3.我有公司錄用我的offer信和郵件等,工資條和合同書內容可以證明我並沒有試用期的。入職後公司四個月了,本來沒有試用期就應該籤合同的,最後9月5號還是在自己的要求下籤了,落款時間是9月5號。這種情況可以有相關經濟賠償嗎?

4.繳納社會保險的'問題:人事部在11月21號給我發放本地社保卡,從工資單上體現公司是10月份繳納我的社保費用。這種情況有相關補償嗎?如何計算呢?(因為工資發了,但社保費用沒扣也沒交)

5.無論社保還是簽訂勞動合同問題,公司解釋是在申請中或者和人事局購買合同書過程中。這種說法有道理嗎?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呢?

6.出差差旅費用報銷問題,現在這種狀態,我沒法簽字報銷,挺被動的,費用也都是我自己墊資的。不知道最好的解決辦法怎麼處理呢?公司是否違規了?我該怎麼取證啊?

以上,如果我開始走正式法律程式的話,想請問下各位專家如何處理比較好妥當?證據方面我還有沒有重點補充呢?所有會產生的賠償費用有哪些,該怎麼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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