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走賬方便,員工的工資發了又還回去?

來源:果殼範文吧 1.39W

問題是這樣的`,每到公司營業部要給員工發放福利時,領導都會美其名曰的把錢當作工資發給員工,說是這樣走賬方便,好上報總部。等錢一發到我們手上,要我們立馬上交回去,讓營業部的採購好去買一些員公福利。每年這種情況都好幾次,這個月又說是多發了四百塊錢,讓我們上交,說是給我們買冬衣。請問各位財務專家,一個營業部給員工發福利難道走賬這麼不方便嗎?發了錢還得交回去,而且發的那些福利感覺根本不值那個價。不知這是否違法?還是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祕密?

為了走賬方便,員工的工資發了又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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