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說我自動離職,不發我2月份工資,合理嗎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3W

我公司與我簽訂的合同是公司如果覺得你不適合公司,他可以解聘你,但是沒有補償,如果你不遞交辭職信,三天不來上班,就算你自動離職。在我工作期間,簽訂的合同上面的工資與我實際拿到的工資是相差很大的,交的保險也是最低的社會保險,也就一個商業保險和一個養老保險。這些大家都一樣,我也就不說什麼了,但是二月份我要辭職,事出有點急,不可能提前一個月,但是我還是遞交了辭職信。去找我們總監說的時候,他說你有兩個選擇,一是一個多月的工資不要,二是請幾天假回去處理事情,再回來上班。所以我寫了請假申請,但是等過幾天即三月11號來領工資的時候,他們說我的工作沒有交接好,領不到工資,當時我並未離職,我就去找總監說明情況,我們協商的是我已經遞交了辭職信,但是我還沒離職,那我現在開始請假,到時候我再過來辦理離職手續,他也是同意這麼做的,可是到了3月18號的的時候,居然貼出公司說我自動離職,公司不賠償任何經濟損失,並永不入用,打電話去人事,他們說因為我的.總監沒有將我的辭職信和請假申請遞上去,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我的一個多月的工資沒有了,現在我打電話給以前的總監,他就說不管他的事,要我找人事部!
我想請問一下,我的工資他們是否有這個權利扣除!

公司說我自動離職,不發我2月份工資,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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