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未休年假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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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離職時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為計算基礎,來判斷未休年假,其實這樣是錯誤的。那麼未休年假工資如何計算?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未休年假工資如何計算,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未休年假工資如何計算

2017年未休年假工資如何計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實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怎麼辦?

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員工未休年休假工資具體怎麼算?月工資如何折算為日工資?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日工資=月收入工資÷月計薪天數,月工資折算為日工資按照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計算。

比如一名員工工作滿3年,月工資為1萬元,那麼他該休的年休假為5天;假如這5天他沒有休年休假,單位應該支付他6897元【即(10000÷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資。

年休假未休工資計算方法

1、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3、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休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1、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休假等同於在正常工作。有些單位通過規章制度規定,職工休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等,均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也就是說,上班獲得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出勤獎,休年休假一樣應獲得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裡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3、年休假工資計算不同於加班工資計算。

在有的地區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可以通過合同約定。國務院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年休假工資計算基礎為日工資收入,尤其要注意該條例強調了計算基數是工資收入而不是工資。企業不能通過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來約定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基數。因此,企業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資成本將遠高於安排員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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