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卻不能按期離職 職場百科 2020-11-10 我在3月22日向直屬上級領導提出辭職申請,領導27日簽字同意,當天我就將領導簽字的申請交到人事部。公司規定辭職報告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現在已經將近一個月,人事部卻通知如果找不到新的'員工來交接就無法在4月27日讓我離職,必須等到新員工來後工作交接清楚才可以辦理離職手續。現在我已經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下個禮拜就要上班,如果不能在27日離職,那我該怎麼辦?如果請假會不會被人事算曠工開除或者扣我應得的工資?請熟悉勞動法的朋友給予指點,謝謝。 相關文章 說不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離職就不給工資是否合理 實習期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嗎?大綱 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嗎? 未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 辭職必須要提出申請後的一個月才能離職嗎? 沒有續簽合同,離職還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嗎? 由於個人原因辭職並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給發當月工資怎麼辦? 勞動法上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的規定嗎? 沒按合同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會扣工資嗎? 單位可不可以在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要求他提前離職?能否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