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人保局詳解年假制度 事假病假5種情況無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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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長假即將來臨,一些市民籌劃使用年休假和公休假“拼假”外出遊玩。你享受年休假嗎?依據是什麼?昨天,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 詳解年休假制度,提醒市民,5種情況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另外,職工依法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以及因工傷停薪留職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滬人保局詳解年假制度 事假病假5種情況無年假

@上海12333表示,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享受天數也有相應規定,累計工作時間滿1年,不足10年的,可享受5天年休假;滿10年,不足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累計工作超過20年的,年休假可享受15天。

勞動專家指出,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五種情況之下,職工將無法享受當年的年休假。這五種情況包括,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另外,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以下四種情況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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