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資中劃分保險和績效合理嗎

來源:果殼範文吧 1.98W

大概情況是這樣的,原先公司制定了工資制度後,又對工資進行了細分,其中有保險費用(包括公司交納和個人承擔的費用),也就等於保險的'費用全部是從工資中扣除的;另外還劃分出一部分作為個人的績效工資,而且績效指標還是根據當月的業績隨時變動。

從工資中劃分保險和績效合理嗎

請問這種情況如果是不合理的話,應該向當地的哪個部門反映?

績效不算底薪,不算在五險一金中。

繳納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失業保險:單位1.5%,個人0.2%;

工傷保險:單位0.5-2%,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納。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比例都是5-12%,單位繳納什麼比例,個人就繳納什麼比例,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進入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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