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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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

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1

一、調研背景

目前我國已經出現了買房貴、上學貴、看病貴等問題,這可以稱之為新的民生三大問題。

家鄉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村幹部為了完成上級分配的任務,竟強制村民都要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否則將以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為由,不給村民辦理未婚證、貧困證等證明。這當中存在一些問題,於是對家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做一次實踐調研。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概況

1、參加者的權利與義務

(一)參合物件

1、凡本市鄉村戶口的農村居民(含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和城鎮失地農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長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辦理戶籍轉移手續的農民及無穩定勞動關係的外來務工農村戶籍人員,可在居住地(務工地)參加新農合。

3、鼓勵家長為預期在參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兒提前繳費參合,嬰兒在參合年度享受與一般參合人員的同等補償政策。

4、資助農村如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優撫和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眾參合,確保將農村困難群眾納入新農合制度範圍。

(二)繳費標準

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方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自願繳納三部分構成:中央及地方財政補助24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32元,省財政補助73.8元,縣級財政補助34.2元),農民個人參合繳費標準仍按籌資標準20%的比例繳納,即60元/年/人。

(三)繳費時間

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為集中繳費時間,為方便當年復員退伍軍人和外出務工農民及時參合,將零星繳費參合截止時間延長至20xx年2月29日止。

(四)權利及義務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享有按規定要求的服務和醫療費補償以及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按期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和遵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2、主要補償政策

(一)門診補償

1、普通門診補償

實行“按比例,每日限額,年度封頂”的方式進行補償。即參合農民在本村或本鄉指定的新農合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可補償門診醫藥費(憑電子處方)按40%比例給予補償,每日發生的門診醫藥費補償限額為10元,每人每年補償封頂線為200元(含一般診療費補償)。

2、一般診療費補償

參合農民在本鄉鎮衛生院門診就診(憑電子處方),一般診療費標準為每門診人次(一個療程和三日內同一病人診療只算一人次)10元。其中,個人自費3元,新農合基金補償7元(從20xx年8月15日開始執行);

參合農民在本鄉鎮內村衛生室就診(憑電子處方),一般診療費標準為每門診人次(一個療程和三日內同一病人診療只算一人次)5元。其中,個人自費1元,新農合基金補償4元(從20xx年10月31日起開始執行)。

3、門診重症慢性病補償

對符合門診重症慢性病(20xx年納入22個病種,與上年比較增加14個病種)管理的物件,按動態管理要求每年集中審定二次(6月和11月),實行“定點、定比例、定額”即時補償的統籌管理制度,在年度費用控制標準限額內,按70%(與上年比較調整10%)的比例予以補償。

(二)住院補償

1、普通住院補償

對政策範圍內的費用,按不同醫院級別和不同住院例均費用水平分別設定起付線及補償比,實行“分段、分比例”方法進行補償,年度封頂線100000元(各級醫療機構具體補償比例政策按全省統一指導意見執行)。

對AAA醫院其住院補償比例在分段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對A醫院其住院補償比例在分段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相應降低5個百分點。

2、住院單病種補償

對住院部分病種(20xx年納入34種,與上年比較新增15個病種)納入單病種實行定額付費方式補償。即參合患者在開展單病種付費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只需先交納單病種規定的自付費用部分,出院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合管科按市統一補助標準辦理補償手續。超出限價標準的部分,一律由醫療機構負擔,合作醫療基金及住院患者均不予支付。

3、重大疾病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補償

為進一步降低重大疾病參合患者的個人支付比例,對15種疾病實行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補償。

4、大病補充補償

對一個年度內,參合患者住院自費金額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的可補償範圍自費部分,年終再按不低於50%的比例進行補充補償,補充補償設定封頂線,封頂線設定標準為10萬元。

(三)住院分娩定補

對政策內生育的住院分娩參合孕產婦,除財政專項補助費用外,新農合另按每產婦200元標準實行定額補助。在市轄區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的,出院時由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即時補償。在本市外其他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的,憑相關資料證明到市合管辦申請補償。

3、其它相關規定

(一)、意外傷害住院患者補償規定

凡屬外轉至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的意外傷害住院患者,不納入醫院即時結報補償範圍,一律回宜都市合管辦按政策規定確定是否予以補償。對可納入新農合補償的意外傷害所發生的屬新農合補償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其補償比例相應降低20個百分點,封頂線為1萬元。同時必須具有《外傷性質鑑定申請表》等相關調查資料原件,並實行先公示(公示期為一個月)後補償的辦法進行補償。

(二)、住院補償結算規定

凡在宜都市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在域外建有新農合專網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患者可直接在醫院結算時獲得即時補償。

在其他醫療機構住院的補償,應在出院後將①市外住院轉診審批表,②戶口本,③合作醫療卡,④患者身份證(無身份證的需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⑤費用匯總清單(醫院蓋章),⑥出院記錄,⑦診斷證明(醫院蓋章),⑧收費收據原件等八項手續及時交到市合管辦辦理補償。

(三)、不予補償支付的專案規定(見附錄)

(四)、部分補償支付的專案規定

1、單項大型檢查、治療專案400元以下的全部計入補償範圍,超過400元部分減半計入補償範圍;單項大型材料費用5000元以內全部納入補償範圍,超過5000元低於30000元部分按30%比例計入補償範圍,超過30000元的不予補償。

2、床位費省級醫療機構按每日40元納入補償範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市(州)級醫療機構按每日30元納入補償範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縣(市)級醫療機構按每日12元納入補償範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鄉鎮級(含其他一級醫院)醫療機構按每日8元納入補償範圍計算,超過部分由患者自行負擔。

三、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緊迫性

1、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有關資料統計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資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醫院,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嚴重不足,條件差、裝置少、水平低,農村缺醫少藥的局面還沒有根本扭轉。農民患病在當地難以得到有效治療,要到外地、到大醫院就診,不僅造成了看病困難,也大大增加了農民的經濟負擔。

2、農民缺乏基本的醫療保障。

到目前為止,農村還沒建立規範的醫療保障制度。正在試點並進行推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還不高,而且籌資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強。80%左右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的醫療保障,基本上靠自費看病。甚至一些地區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居民佔貧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3、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嚴重不足與藥品流通秩序混亂

農村醫療機構的執行機制主要是靠向群眾就診收費維持執行和發展的。有些醫療機構盲目追求收入,違背了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出現了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而有些藥品經銷企業靠回扣銷售藥品,加之以藥養醫的機制導致某些醫療大開處方,賣貴重藥,加重農民醫療負擔。

四、探討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及建議

1、宣傳方法不夠合理並且宣傳力度不夠

首先是在向農民宣傳什麼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我通過調查得出這樣的結論:宣傳的方式不應該書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貼近農民。其次通過與村民訪談,我還覺得相關工作人員在宣傳這種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夠。村民還不是很清楚這種制度的內容以及具體是怎樣操作的。因此,在向村民做宣傳工作時工作人員務必注意以上兩方面,多多向農民宣傳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好處,並且時時刻刻以農民利益為重,讓他們清楚實施新制度的每一個過程,讓農民在參加合作醫療過程中真正體會到它確實能夠帶來好處。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的手段欠妥當

在進行調研之前我就打聽到村幹部在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過程中採取強制手段,導致一部分村民產生牴觸心理。農民有權根據情況選擇拒絕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儘管它已經經過全國試點實驗,但對其他地區農民來說還是不熟悉的。而對剛過溫飽奔小康的村民來說,手頭畢竟還是較拮据,每人每年15元還是挺大的一筆開支。我覺得解決這一難題應該從源頭做起。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型農村醫療制度是由市級牽頭,以區級、縣級以及縣級市為單位,根據各自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方案施行。

3、資金監督管理不夠透明,參與農民應該有知情權

資金監督管理條例中有規定:在加強內部審計和資金監督管理的基礎上還邀請農民代表加入合作醫療資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與資金監督管理。但是事實上不免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農民代表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種種壓力,從而失去應有的監督權。所以應該讓全體參與農民都擁有知情權,瞭解資金的使用情況,從而使得農民相信並擁護這種新制度。一種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監督下定期公佈其資金的使用情況,使得資金使用渠道徹底透明化。

五、結束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20xx年經過全國部分地區試點、20xx年開始初步在全國範圍內建立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踐初步檢驗和證明它是符合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利於我國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和不斷縮小城鄉貧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開始階段並不是順利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現實問題,這需要在推廣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探索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們黨和人民的不斷努力下,將是我國農村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中一個成功的典範,將為當前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偉大事業添磚加瓦。

致謝

在本次實踐調查過程中得到了開封市東郊鄉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東郊鄉吳娘莊村村委、東郊鄉張莊村村委、東郊鄉前臺村村委等以及其部分村民的熱情接待和幫助,在此表示感謝。

附錄:

不予補償支付的專案規定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診療服務、醫用器材和基本藥物三大目錄以外的費用。

(2)進口藥品及器械、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費用;各種血漿製品費用(重症及搶救除外);自購藥品、與疾病無關的檢查、治療和藥品費用(排除性的診斷檢查費用除外);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氣功療法、音樂療法、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專案。

(4)因工傷、他傷、交通事故、職業病等屬他方責任的治療費用或因酗酒、自殘、自殺等屬己方個人責任的治療費用。

(5)整容美容、健美專案、假肢義齒、義眼、減肥、增高專案、助聽器、視力(近視、遠視、斜視等)手術矯形等非治療性醫療費用。

(6)計劃生育手術、不育(孕)症、性病、性功能障礙診療的醫療費用。

(7)血吸蟲病、肺結核病、艾滋病等國家財政專項補助費用以內的醫療費用。

(8)醫療事故或經鑑定屬已經產生醫療事故爭議尚未經過鑑定的醫療費用。

(9)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列印費等;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自請特別護理等特殊醫療服務費;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膳食費、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食品保溫加熱費、損壞公物賠償費;家庭病床住院費、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等生活服務專案和服務設施類費用。

(10)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專案費用。

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2

最新一份農村醫療改革網路調查報告顯示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有所認識的人佔到65.4%,而一無所知的人佔到23.1%;醫改給人們帶來益處的只佔到

39.4%,56.7%的人認為沒有帶來什麼益處;有56.7%的人認為現今的醫改不盡人意,覺得醫改成功的人只佔1%。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是推進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對農民醫藥費用得不斷攀升,農村醫療機構服務質量低下,因病致貧現象的不斷增加;面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得巨集偉目標,如何建立起一個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解決農民就醫難、就醫貴的問題已成為理論界和實踐界的當務之急。

20xx年兩會上衛生部長陳竺對農村醫療和公立醫院改革表示不滿意。在農村醫療改革上政府的財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國醫療資源總體比較短缺,尤其是優質醫療資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醫務人員的培養也非常的不易。從去年到今年,農村醫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總理提到保障制度的進步、基層服務能力也在逐步增強。60%基層目前正在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藥價降低了30%,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但是還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農村欠賬太多、公立醫院改革是在太複雜。目前的醫改工作路線不太清晰,在公立醫院深層次問題上,比如四個“分開”等問題也並不十分簡單。縣級醫院能力不夠等等問題。

從開始的調查報告顯示,隨著社會老年化的加劇,人們對於切身醫療保障的意識的加強,人們開始普片關注醫療問題,但是政府對於醫改的宣傳方法不夠合理並且宣傳力度不夠致使還有相當一部分的.人不瞭解醫改,尤其是農民這樣文化層次相對較低的人群。從切身與醫改有過接觸的人來說,感到帶來益處的人只佔1/3,一半以上的人並沒有感覺到醫改給他們帶來的好處。由此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政府農村醫療改革是不力的。

從我瞭解我當地下塘鎮的農村醫療改革情況如下:

一、長豐縣醫療改革基本情況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點車禍,由此便和醫院有了深層次的接觸。從中我瞭解到一些基本的情況。新醫療改革實行以後,說實在的看病也沒少花多少錢。燒了的錢是鄉村鎮衛生所裡的藥變成最基本的了,說白了就是沒有好藥新藥,只是由於現在藥品分配都是縣級及以上的醫院分配的,為了降低藥品價格,便只給下面的小衛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藥物。這本來是件好事,禁止醫院私自購藥,降低藥品價格。卻也帶來個些負面的影響。比方說現在的流感在中國有60%的變異,這在歐洲些國家只有4%,這和我國消炎藥亂用濫用所致,而現在鄉村醫院裡的基本流感藥物和消炎藥卻大部分都是無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個人出了車禍腿部大面積受傷,這種村鎮的小醫院根本沒法醫治,這種情況是綜合所致的,醫院裡沒有好的藥物給予治療,基礎裝置差,醫療改革後這種醫院的醫生工資低了很多,醫院醫生流失嚴重,已經形成了一個惡性迴圈。醫院為了維持基本的運作,最終還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麼病,進去就是三項檢查,然後才給你看病。在大醫院裡在辦理入院手續的時候,醫院會問你有沒有參加新農合,新農合是從XX年起逐步實行的,旨在減輕農民的負擔,解決一定的農村看病難問題,但是一般農民都不願意說自己參加了新農合,即使他已經參加過。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尋味。這是我的親身經歷的事。

二、制約農村醫療改革的主要問題

全國絕大多數鄉鎮逐步把合作醫療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許多幹部在成績面前沒有抵住誘惑,開始侵吞醫療專款,更多的卻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為。在醫療改革中牽涉到許多複雜的利益問題,政府不願意徹頭徹尾的來個“斬草除根”,當然這也有政府的難處。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腳醫生”大大降低了行醫者的門檻,對當時的農村醫療情況有了一定的改觀,但是這些醫生的水平是沒法和一個正規的醫生相比的,現在中國有8億的農民,這也為現在的遺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中國醫療衛生髮展是種畸形的成長,農村醫療在最初的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期,由公共衛生所負責農村村民的基本醫療,這還是個社會服務型行業。之後,隨著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變,公共衛生所基本上由鄉村醫生(赤腳醫生)充當,此後,逐漸演變成私人診所,醫療裝置因為

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3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程序中,新農村建設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發展並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已成為建設新農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20xx年以來,我國一直提倡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衛生體制進一步完善,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也是農村醫療保障的重要方面。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家鄉的推行情況,借暑假之機,我回到興平市,

作了一次有關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通過走訪、同村民交談、填寫問卷等調查形式,我對全村的醫療保障有了更直觀的瞭解。每到一戶,村民們都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對我的提問是有問必答。但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此次的調查人數較少,共計47人。但以點蓋面也充分表明了橫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現狀。以下是調查的基本情況:

1、村裡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

險。從被調查的4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45戶,佔調查戶的95.74%。

2、大部分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45戶農戶中有44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3、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程式過於複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

醫療的設定不瞭解。在被調查的47戶農戶中有38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很合理,佔被調查戶的81%;有4戶認為設定程式過於複雜,佔被調查戶的

8.5%;有5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不瞭解,佔被調查戶的10.5%。 4、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

二:20xx年至今農村醫保在本地的推行與發展

除了走訪村民之外,我還向醫保定點醫院諮詢了下有關情況,並特地查閱了本市及所調查村子的有關具體政策和醫療設施,以及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的點滴變化。本村從20xx年開始推行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20xx年之前,統籌資金標準為每人每年繳納25元,各級財政補貼25元;從20xx後,統籌資金調整為每人每年60元,其中個人繳納30元。參合者,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核銷下有起報點、上有封頂線,採用“當年累計、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對於5種特種病,補償比例為20%,全年每人報銷最高總額為20xx元。並且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報銷比例從20%―50%不等。門診醫療費的小額補償採取即鄉鎮衛生院對本鄉鎮的參合農民憑證看病給予門診所有費用10%的優惠。此外,參合者每兩年還可到當地衛生院免費常規體檢一次,併為其建立健康檔案。 3門診優惠定點單位為鄉鎮(街道)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目錄內藥品鄉鎮衛生院優惠20%,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優惠10%;提高門診優惠基金為人均8元(按門診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補助8元)。特種病按25%補償計算,年度封頂額3000元??

通過各種調整政策,抱愧普通門診的優惠,特種病門診的報銷,尤其是起報

線的下降,直接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農民群眾的參合積極性。此外,近段時間,瑞安市不斷地健全結報網路,積極服務群眾,使參合人數又有很大增長。為了提高結報時效,市農醫辦在全市設立七個片區臨時結報點。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報銷。據最新資料統計顯示,八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08年1季度補償共有25人次報銷,報銷金額累計達20653.05元。可見,這一醫療制度的實施還是真正落實惠及於民的。

三、農村醫保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民們對這一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呼聲很高,但在調查過程中我還是聽到了一些消極的聲音。下面,我把被調查的農戶中反映最強烈的極大問題列舉出來進行探討:

1.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上,很多農民基於過去的經驗,對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橫河村的第一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籌資這一環節出現了一定的困難。儘管村中幹部將宣傳做到每家每戶,仍存在很多盲區無法將資金統籌到位。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3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於白交。

2、政策宣傳不夠深入

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從調查和座談中我瞭解到,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十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為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

3、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衛技人員缺乏、素質普遍不高,醫療設施陳舊,農民群眾不能從鄉鎮衛生院得到正常醫療保障。這也是農民群眾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衛生院作為農民群眾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幅度最大。由於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農民群眾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減輕醫藥負擔。

4、醫保意識差

一些農民工對醫療保險不瞭解,他們只知其名,不懂其中的具體內容,也找不到合適的途徑瞭解。部分人認為自己的身體狀況十分自信,認為自己年輕無病,沒有必要參加醫療保險,更不願意交納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還有部分人不願意繳納相關的費用,認為他們靠天吃飯,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學還要交學費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險費還可以。有人認為如果國家、集體出大部分,農民出小部分還行。

5、醫療保險機構存在問題

從整體看來,農民都很願意參加醫保,參加了醫保讓他們感覺吃了稱心丸。

他們普遍反映現在看病很難,看病也很貴。每天要排很長時間的隊去看病,花很多錢去治病。但部分定點醫院不規範經營,亂收費,農民利益受損,藥品太貴。檢查太多及亂收費是目前看病貴的主要原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他小病,在私人醫生裡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到頂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

6、小病報銷問題突出,影響農民參合積極性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本來的初衷是解決大病致貧問題,在實施過程中,對小病也給予報銷則是為了加大參合農民受益面,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但是,由於報銷人員(農民)和稽核員(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辦公室工作人員)的資訊不對稱,再加上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長期養成的官僚作風,辦事人員常常會借各種理由刁難報銷農民。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看小病的費用報銷手續繁瑣、複雜。哪些可以報銷,哪些不可以報銷,很多農民並不十分清楚,使得農民抱怨很多。

在調查中,參加合作醫療並且又過看小病可以報銷的農民中,有接近80%的人選擇不去報銷。問起原因,無一例外都是因為手續繁瑣、路程太遠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報上自己的醫藥費,還要託關係、走後門才可以。有農民給我們算過這麼一筆帳,要報80元的醫藥費,來回途中的車費錢就得50多元,這還沒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時間和其他額外費用。如此一來,承諾報銷小病的辦法不但沒能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反而使很多農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如果這種現象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任度將會降低,長此以往,新型合作醫療的發展前景令人堪憂。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建議

1、深入宣傳發動,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參合積極性。可以從以下三點做到:一抓住典型並以多種方式宣傳農民受益事例。二要通過補償公示來宣傳,特別在村一級要定期向農民公佈補償兌現情況。三要通過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宣傳醫保政策(如: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義務、稽核結算流程等)。通過宣傳能夠使醫保各項規定家喻戶曉,提高農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打消各種顧慮,提高參加新農醫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一是加強政策支援力度,加大對貧困農民的覆蓋面。二是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多方面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才能真正有效解決農民因患大病出現的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3、簡化報銷途徑。及時、足額地領取到醫療補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尤其是在制度開始初期,取得農民信任顯得尤為重要.及時報銷小額費用,可以通過把補償過程轉入管理部門的內部迴圈系統完成.如由財政統一撥款建立合作醫療資訊系統,在各個定點醫療機構實現計算機聯網,對參保農民建立家庭名冊、健康狀況、結算補償金額等基礎性資料,農民可隨時檢視。當農民住院看病時,直接按規定實行電腦結算.補償部分由醫療機構定期彙總統計上報,簡化農民的報銷手續.

4、加強對“農醫”的培訓,提高其服務及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

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

五、本次調查的感想

在幾天的社會實踐調查中,我感受到了農村醫療制度建設給農民帶來的切實利益,尤其是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嘗試以及其取得的偉大成果,這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研究探索的問題:新農合與社保並軌;新農合屬於大社保,並軌執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網路、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做到資源共享,完善整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

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了農村醫保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也深刻體會到農民們在實際生活中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許多參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這一政策帶來的優惠??當然,每一項新的政策的實施總會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問題。出現了問題並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認識到問題,瞭解存在的困難,要想方設法去更好的解決好問題。農村醫療制度建設需要各級政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的投入,也需要全體農戶提高自身醫療意識,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決農村落後的社會保障問題,早日實現農村小康社會。

農村醫療改革調查報告4

從上世紀60年代至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走過了一條艱難的歷程。除了少部分經濟發達的富裕農村外,大多數農村地區合作醫療開展的實際效果並不理想,因病致死,因病返貧的問題仍然難以解決。目前,合作醫療在很多地方陷入低谷,難以重建。由於醫藥費用的不斷上漲,致使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貧”等現象日益嚴重。20xx年,我國政府曾力圖恢復農村合作醫療醫療制度;因各級政府重視不夠、投入不多、決心不大,加之又受到其它方面的干擾,其合作很不理想;“把醫療衛生工作重點放到農村”依然是一句不能落到實處的空話。在20xx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主題,而新農村建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是農村的建設,“疾病”是中國居民致貧或返貧的主要原因。因此解決農村醫療問題是解決農民貧困問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關於這幾年的農村醫療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我採訪了家鄉的醫療合作社的醫生以及家鄉的村民們。具體情況如下:

一、調查目的:

調查xx農村醫療現狀、政府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二、調查物件:

xx省界首市段寨村的醫療合作社醫生們和村民們。

三、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為訪談式,通過與醫生們和村民們訪談了解近年來農村醫療現狀、政府採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四、調查內容:

近年來xx農村醫療改革的現狀、政府採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五、調查結果:

(一)農村醫療方面存在的問題

1.農村原有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在短期內難以恢復重建

1976年以來,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基層合作醫療制度逐漸流於形式或自行解體。首先,資金來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顯的失控現象。其次,幹部和村民享受醫療保健服務不平等,是合作醫療難以恢復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機制的轉變,徹底打擊了合作醫療賴以存在的基金籌資基礎。

2.城鄉之間醫療保健資源分配不均,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醫術較高的醫務人員多聚集在大醫院,農村大多數人經常利用的`衛生資源是村衛生室或個體鄉村醫生,然而村裡的衛生人員多半沒有參加過正規的培訓,並且有相當一部分村衛生室沒有必要的消毒裝置。

3.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不穩定

經濟體制改革以後,國家對合作醫療採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合作醫療從國家政策變成了地方政策,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主動性大大下降,沒有足夠的動力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再者,20世紀90年代以後,國家為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強制性“合作醫療”專案,這一政策與國家扶持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二)近年來政府採取的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新農合作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標。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全國新農合制度建設和發展目標,省政府制定了我省新農合制度發展規劃,為了進一步加快全省新農合制度的發展進度,促進南北方的均衡發展,省政府把新農合工作列入了12項民生工程,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全面建立新農合制度的實施辦法》,調整了省、市、縣(區)三級財政的負擔比例。省級財政對61個縣(縣級市)和15個縣改區的財政配套,按照15:5的比例,由省、縣兩級財政分擔;其餘農業人口較少的區,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負擔。

這一舉措,顯然增加了省級財政負擔的比重,但大大減輕了北方人口大市大縣、經濟困難地區的財政配套壓力,有力推動了淮河流域和淮北地區新農合制度的發展程序。

2、為了加強新農合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省政府成立了新農合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省長任組長,衛生、財政、發改、民政、農業、藥監等個14個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從試點到現在,衛生部門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尤其是財政部門鼎力支援。衛生部門抓政策指導、方案設計和醫療服務監管;財政部門抓資金的籌集、管理與使用。讓農民自願參加合作醫療保險,不強迫。在徵得農民同意的前提下,從涉農補助資金中代繳,對基層幹部和農民都方便、省時、省力。

3、嚴格資金管理。按照財政部、衛生部對新農合基金管理的要求,各新農合縣(市、區)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了新農合基金專戶或財政專戶,新農合基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規範資金使用。我省多數縣(市、區)採取定點醫療機構墊付參合農民住院醫藥費用的報銷方式。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在參合農民出院時稽核住院醫藥費用,當時兌付參合農民補償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到縣(市、區)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結算,經辦機構稽核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費用,彙總後提交由縣(市、區)級衛生部門審查,再提交縣(市、區)級財政部門稽核,財政部門開具支付憑證交代理銀行,代理銀行負責辦理資金結算業務,將資金撥付到定點醫療機構的銀行賬戶。在新農合基金執行中,銀行管錢不管賬,經辦機構管帳不管錢,錢賬分離,收支分離,管辦分開,新農合基金封閉執行。

(三)取得的成就

1、制度覆蓋面迅速擴大。總體上,制度的覆蓋面和人口覆蓋率都達到了80%以上,基本實現了國家提出的新農合制度建設目標。

2、數以千萬的農民切實受益。新農合的保障能力在不斷提高,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也逐漸增大。初步緩解了部分農民因病致貧、返貧的問題。

3、自願參合率逐年上升,制度的群眾基礎越來越牢固。越來越多的農民從新農合制度中確實得到了好處,他們對新農合制度越來越信任和擁護。

4、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執行機制初步建立,為今後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試點,逐步建立起各級政府領導、衛生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經辦機構運作,醫療機構服務,農民群眾參與的管理執行機制;形成了農民自願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的籌資機制;建立了財政、銀行和經辦機構密切合作的資金封閉執行機制;建立了醫療機構墊付、定期稽核結算的報銷機制以及配套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5、促進了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發展和醫療機構的規範化管理。新農合制度一方面為廣大農民減輕了疾病經濟負擔,同時,也為農村醫療機構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一個巨大的、穩定的市場機會。參合農民因為新農合制度而獲得了基本的醫療保障,醫療機構通過為參合農民提供醫療服務也獲得了相應的收入,得到了鞏固與發展。為了適應新農合制度的要求,農村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規範了病案書寫、財務管理、門急診和住院管理,向“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邁進。

六、調查體會與建議

通過這次的訪問 ,我學會更好的與人交流,瞭解到了我省醫療的現狀,政府的舉措以及取得的成就。政府響應國家政策,高度重視農村醫療保險情況,大力實施惠農措施,確實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但是,關於醫藥的使用和管理還有一定的問題,政府應該加強農村衛生服務質量的評估、管理與監督,重點對鄉、村衛生機構醫療操作規程、合理用藥和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療器械消毒進行監督檢查,規範農村衛生服務行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及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要充實力量,加大對鄉、村巡迴衛生監督的力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監督工作,嚴禁危害農民身體

健康的生產經營活動。藥品監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對縣及縣級以下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企業、農村衛生機構的藥品採購渠道和藥品質量的檢查,開展對製售假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獸藥人用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藥品行為,取締各種非法藥品集貿市場,大力整頓和規範中藥材專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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