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的調查報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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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麼,報告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盡職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盡職的調查報告15篇

盡職的調查報告1

1、工作範圍及內容

受江蘇xxxxxx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委託,我們對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進行了財務盡職調查。根據約定,納入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範圍為xx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調查期間為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

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注的事項包括:公司歷史沿革,盈利模式,財務狀況,盈利狀況,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財務會計核算,稅項,以往接受外部審計情況等。我們在現場調查工作中發現的除上述事項之外的重要財務及稅務問題我們亦將予以關注。

我們的調查程式主要是獲取並審閱相關資料,網路搜尋核對相關資料,瞭解行業資訊,與治理層及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訪談,瞭解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經營模式、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分析業務及財務資料,評價內部控制,抽查重要合同等業務資料,瞭解關聯方關係及交易,瞭解以往接受外部審計的情況,分析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對獨立性的影響,分析業務複雜性和財務可審性等。

本次盡職調查我們獲取的主要資料如下:資料類別基本資料資料內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銷售政策、銷售模式等業務資料等20xx年-20xx年5月兩年一期的審計報告初稿、銷售合同、生產成本資料、財務資料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稅務資料所得稅申報表、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其他資料主要客戶和供應商情況;員工、管理層人數;以及其他非財務資訊

2、限制我們工作的因素

公司提供的20xx年-20xx年5月的二年一期審計報告初稿非正式稿,可能與後期出具的正式報告有差異。

3、報告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工作並非執行審計或審閱程式,因而不能亦不會提供與審計或審閱服務相同程式的保障,不會對獲取的資訊發表審計或審閱意見。我們的資料資訊來源於公司提供的資料、訪談記錄和公司管理層的口頭說明與解釋。

我們並沒有執行任何審計性質的工作,也沒有對本報告內的財務或其他資料執行任何核對或驗證程式(除非另有指明)。因此,除非另外指明,我們不對本報告內的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承擔責任和作出宣告。

我們沒有向目標公司的管理層出示本報告,以澄清當中的事實、確認當中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本報告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該公司最近的經營業績、業務狀況和前景。

報告概要

概要是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鍵點的概括與彙總,是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正文及附件內容的濃縮和提煉,旨在使報告使用者在較短時間內能夠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形成總體輪廓,欲瞭解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全面情況,請認真閱讀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全文。

本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序言:主要介紹了我們的工作範圍和限制因素。

第二部分-報告概要:概括了本報告的重點內容。

第三部分-正文

一、公司基本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基本資訊、歷史沿革、主要股東情況。

二、公司經營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核心技術、主要資質、商標註冊、主要產品、主要工藝流程、業務範圍、業務模式、銷售及採購情況、存貨特點、成本構成、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等。

三、財務資訊分析:瞭解公司使用的會計準則、財務軟體使用情況及會計核算等;並對歷史業務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資料主要來源於公司提供的歷史財務資料;以往外部審計情況。

四、稅項:瞭解公司涉及主要稅項、稅率及優惠政策,稅費計徵及計算的複雜性等情況。

五、或有事項

六、關聯方關係及交易:分析公司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彙總分析盡職調查發現的問題和初步處理建議。

八、需強調事項

如前所述,我們取得的資料和與管理層的接觸是非常有限的,一些很重要的分析無法進行。我們在本報告的“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集中列示並逐一分析了我們在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盡職的調查報告2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程式碼證、國稅地稅登記證影印件;

(二) 歷史沿革情況(含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聯營公司)

自企業成立至今全套工商登記檔案影印件。

(三) 主要股東情況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主要股東的公司名稱;

2、 現有股東間的關聯關係;

(四) 員工情況

1、 員工人數及其變化、專業結構、受教育程度、年齡分佈的說明;

2、 員工情況說明: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公司僱傭的幫工的人數,勞動合同期限和核心員工;

3、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聘用合同:包括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其報酬和薪金的有關安排;

4、 保密、競業禁止及其他重要協議:包括但不限於與管理層人員和核心員工簽訂的保密、禁止競業、職務創作歸屬等內容的協議;

5、 公司過去三年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6、 公司目前繳納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基金等福利的情況說明,包括有無欠繳情況等;

7、 說明是否存在員工或管理層持股的安排及其他激勵計劃(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分享計劃和股票期權計劃、特殊的獎勵或福利政策),如果有,提供相關檔案;

8、 最近三年中有關員工勞動爭議或糾紛的仲裁、訴訟並說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正在進行中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如有,說明爭議或糾紛的具體情況,並提供相關的仲裁、訴訟文書、和解協議(如有);

(五) 公司股權架構圖;

(六) 內部組織結構圖;

(七) 各類證件、許可證及證書(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質量認證資格證書、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特別行業類許可證、軟體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體產品證書、貸款證(貸款卡)、海關登記證、外匯登記證、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公司獲得的其他行政許可、資質及許可證等)。

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及境外永久居留權、學歷、職稱、主要業務經歷、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等);

(二)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相互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係的說明;

(三) 公司與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的協議,如借款、擔保協議等,以及為穩定上述人員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措施;

(四)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

三、業務與技術

(一) 行業基本情況訪談

(二) 業務情況訪談

1、 公司核准經營範圍、公司主營業務構成、主要產品介紹;

2、 細分產品列表(包括產品名稱、所屬大類、所屬細分類別、主要應用領域等)

3、 公司正在履行或待履行的重大合同列表;

4、 公司經營模式,包括研發模式、採購模式、生產模式、銷售模式、盈利模式等;

(三) 公司核心技術介紹、主要產品技術含量及先進性介紹、主要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

(四) 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自身競爭優勢及劣勢,以及採取的競爭策略和應對措施等;

(五) 研究開發情況

1、 研究開發機構的設定;

2、 研發人員數量及佔員工的百分比;

3、 產品設計、研發與控制制度;

4、 產品研發與控制流程;

5、 申請高新審計報告

6、 最近3年研發資金投入金額及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

7、 公司在研專案資料(如協議書、受資助證明等);

8、 公司獲獎情況證明檔案;

9、 公司主要技術資料(專案批覆、專項合同書、受資助檔案、技術鑑定書等);

四、業務發展目標及其風險因素訪談

(一) 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及措施

1、 公司發展戰略;

2、 歷年發展計劃及年度報告;

3、 未來三年的發展計劃;

4、 產品開發計劃;

5、 市場開發與營銷網路建設計劃;

6、 人力資源規劃;

7、 專案投融資計劃(若有);

(二) 公司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性風險、技術風險、資金風險、市場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等)。

五、公司治理

(一) 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說明;

(二) 公司與主要股東、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三) 公司最近兩年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及受處罰情況;

(四) 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說明及相關資料;

六、財務與會計

(一) 最近兩年一期的財務資料

1、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2、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一期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3、 長期投資單位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影印件、投資協議書、章程;各投資單位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審計報告;

4、 公司存在合併報表的,分別提供近兩年母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編制合併報表的抵銷分錄;

5、 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近兩年及一期科目餘額表電子版(從一級至最末級明細的發生額及餘額);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中主要專案情況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

1) 應收款項明細表和賬齡分析表電子版;

2)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及各賬齡壞賬準備金額;

2、 存貨

1) 存貨類別明細表及賬齡分析電子版;

3、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成新率計算明細表;

2) 固定資產租賃協議影印件;

4、 在建工程明細表,應註明開工時間、完工程度、預算金額、已投入金額;相關批准檔案、開工許可證、預算、結算、決算書;

5、 無形資產

1) 無形資產明細表(包括初始金額、攤銷年限、取得方式及日期、攤餘價值及剩餘攤銷年限);

2) 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和轉讓合同、土地的劃撥檔案或租賃合同;

3) 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6、 銷售收入

1) 營業收入明細賬;

2) 主要的銷售合同;

3) 補貼收入的批覆或相關證明檔案及憑證;

7、 各類減值準備明細表及計提依據;

(三) 主要債務情況

1、 銀行借款明細表、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抵押清單;

2、 大額往來借款合同;

3、 其他大額負債情況說明;

(四) 關聯交易情況

1、 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會議資料;

2、 關聯交易協議;

3、 關聯方交易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佔同類業務的比例、未結算餘額及比例;

4、 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的支援性證據;

5、 最近兩年來自關聯方的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關聯方採購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

6、 關聯方往來發生額及餘額;

7、 獨立董事(若有)、監事會對關聯方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意見;

(五) 納稅情況

1、 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各種稅費、稅率及其它稅務安排;

2、 近兩年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批文;請特別說明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起止年限情況;

3、 近兩年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納稅申報表和稅收繳款書;

4、 所得稅彙算清繳表及納稅調整的說明;接受的稅務機關各項檢查取得的稽查報告書;

5、 所得稅彙算清繳鑑證報告或其他稅務報告;

(六) 股利分配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檔案。

七、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一) 重要的聯營、合資、收購、兼併合同協議影印件;

(二) 徵用土地、大額貸款或拆借、重大融資租賃情況;

(三) 與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相關的合同、協議,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的相關檔案;

(四) 所有對外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合同;

(五) 是否存在其他或有負債、未決訴訟情況。

八、專案投資及收購兼併情況訪談

(一) 企業及附屬企業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投資專案、技術改造、產品更新情況;

(二) 本企業已經上馬的專案最終批文和將要上馬的專案申請及已得到的批文;

(三) 企業掛牌後擬投資的專案,包括投資額、生產能力、產生的銷售收入及效益前景預測(如有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批文,請提供);

(四) 被收購兼併企業(或資產)情況、協議。

盡職的調查報告3

一、為什麼要編制商務盡職調查報告

可以為交易完成後價值提升和併購後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準備,明確目標公司的商業前景。商業盡職調查遵循審慎原則,有著一套嚴謹的流程,最終是為了支援投資決策,選擇正確的投資物件。其目的是明確目標公司的商業前景。通過對其巨集觀環境、市場規模、競爭格局、業務流程、基礎設施、企業價值評估六大板塊進行全面分析,瞭解企業過去創造價值的價值,分析企業未來創造價值的機制;瞭解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和未來發展趨勢;並通過對其內部運營管理的分析,可以為交易完成後價值提升和併購後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準備。

二、商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1、巨集觀環境分析: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和技術因素四個方面。

2、市場規模分析包括市場界定、市場國模、市場特徵、發展趨勢四個方面。

3、競爭格局分析包括市場參與者、市場份額、潛在進入者和替代品四個方面。

4、業務流程分析包括研發、採購、生產、物流、渠道、銷售、售後七個環節分析。

基礎設施分析包括資訊系統、組織文化人事、經營管理、對外合作四個板塊分析。

5、企業價值評估分析包括協同效益和價值評估兩方面分析。

三、商務盡職調查所需要資料

1、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和委託機構相關資料。

2、委託人需要提供調查標的、路徑和意圖。

3、提供被調查人或企業的一切已經獲知的線索,包括現有資料、文字、圖片、錄音、資訊、相關文字、聯絡方式,方便跟進。

四、登尼特盡職調查的方式和收費標準

1、盡職調查可以公開進行,也可以祕密進行。目前,登尼特採用的是公開和不公開兩種方式相結合的模式。

2、收費可以按照不同方式來制定,登尼特盡職調查收費分三個檔次,簡單調查:5000-50000元人民幣;盡職調查:50000-500000元人民幣;專項盡職調查:500000元人民幣以上。

3、報價引數:按照調查範圍、內容、難易度進行報價;根據調查時間、路程和工作量進行報價;根據專項價值高低進行報價。

五、盡職調查的專業機構與專業操守

1、盡職調查一般按照專業操守,由專業機構來進行。

2、登尼特具有專業律師、會計師、評估師、財務分析師以及專業調查人員,他們將按照專業指引進行盡職調查工作。

3、在盡職調查全過程中必須堅守保密原則,在未經授權之下,不允許把商機機密透露給第三方。

4、調查物件需要準確,提供資料和資料必須真實無訛。

5、盡職調查不管知會標的與否,都必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環境下進行,不能觸發當地的隱私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業能力範圍的,登尼特將委託專業第三方繼續相關盡職調查工作。

六、商務盡職調查的服務流程

登尼特盡職調查的服務流程: 簽署保密協議=》提交調查標的相關資料=》雙方洽談並確定調查標的、模式和內容=》簽署委託協議=》支付款項=》進入調查程式=》編寫盡職調查報告書=》交收並提交報告。

盡職的調查報告4

工作指引

本盡職調查報告僅適用於公司現金借貸類業務(以下簡稱“目標業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目的在於對目標業務所涉及的各類要素(以下簡稱“目標要素”或“要素”)進行勤勉、審慎的查證、核實,以便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以下簡稱“風控委”)對目標業務的可行性、風險度等進行最終評估、判斷並作出是否批准開展的決定。

一、盡職調查的範圍

說明:本報告將針對以下要素的一項、多項或全部進行調查:

(一)對於押品的盡職調查(對“物”的調查)

1.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不動產等(抵押擔保)

(1)土地

對於土地的調查,主要查證該宗土地的基本情況,核心是對宗地產權證件的審查,同時查明該宗地之上是否存在他項權利和不利性負擔,如抵押、查封等,還應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該宗地進行市場價值評估。最終應將上述事實、資訊等,陳列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地上附著物

對於目標業務具有參考價值的地上附著物專指房產等建築物和高價值類苗木等定著物。房產類建築物的調查,基本要義等同對土地的調查。關於高價值的苗木、具有賞玩價值的石頭、客觀上不可拆卸的機器裝置地上定著物等,若抵押物為土地,則可以作為調查的物件,但因前兩項價值難以直接界定,須由專業人士或機構進行評判。如果抵押物不涉及土地,僅為地上建築物,則直接按照房產類建築物的調查事項進行審查。另外,還可根據需要將以上附著物的保險購買情況作為審查要素。最終應將調查所得事實、資訊等,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特定權利等(權利質押擔保)

(1)股權

對於債務人或擔保人出質的股權,要由“大”至“小”進行調查、審查。首先對該股權所屬公司的基本面進行調查,包括公司主體資格、股東基本資訊、股權結構、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情況、公司規模、所屬行業、市場佔有率(如必要)、重大合同的簽署及履行情況(如必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涉訟情況、徵信情況、債權債務情況等;其次應調查出質股份所佔全部股份的比例、分紅情況、有無代持情況、有無被查封、質押情況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債權

本報告所指債權,專指應收賬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應收賬款質押屬於權利質押之一。對於應收賬款質押的調查、審查,應重點核實該應收賬款的客觀情況和應收賬款所涉及債務人的基本面。對於應收賬款客觀情況的調查與稽核主要是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有效性、債務人付款計劃和獲得支付的可能性進行深入查證,通過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和其他主管部門進行其他目的質押登記對擬進行質押的應收賬款資訊進行查詢(避免因重複質押而不能辦理有關登記,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並將有關憑據加附到業務卷宗中備考。對於應收賬款涉及債務人基本面的調查,如果債務人為法人,則同股權質押對股權所屬公司的調查,在此不贅;如果債務人為自然人,則將在以下詳細介紹。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3)票據權利

本報告所指票據,專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所指的本票、匯票和支票,債券、存單,倉單、提單等不在此限。本報告所指票據權利,專指票據合法持有人對於票據債務人的付款請求權。對於票據權利質押的稽核、調查,主要指:一是對於票據真實性的審查,即審查票據的基本要素(票號、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出票銀行、承兌人、付款人、收款人、金額等),必要時可向有關銀行、企業進行電話查證,確保該票據沒有被偽造、變造。二是對於已經發生的票據行為的審查,即審查票據的票面記載事項(有關文字的記載、印章的加蓋是否清晰可辨,背書行為是否連續,是否存在有害記載事項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票據權利質押的實務操作與本調查報告沒有直接關係,故將另章介紹)

(4)智慧財產權

對智慧財產權的調查,主要在於一是對權利人對該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審查,即審查權利的登記狀態、登記憑證、保護期限、權利人對權利的完整享有程度、權利價值評估報告、法律糾紛情況等,如果權利人為企業的,還應考察企業的基本面及持續盈利能力等綜合情況。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智慧財產權質押,出借款項額度須嚴格控制,具體可參照已開展該類業務的各商業銀行的授信標準及比率。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3.為主債權提供擔保的動產等(質押擔保)

(1)汽車、船舶、飛行器此類特殊動產,理論上均可抵押,但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佔有,因此若進行抵押擔保則需和抵押人特別約定購買意外毀損類的商業保險且在受益人為主債權人,如果已經存在相應保險且受益人為他人的,應在抵押合同特別註明抵押權人針對保險賠付款優先受償。

對於上述動產的質押,需要調查核實其權利憑證、權利的完整性、權利是否存在不利性負擔、價值評估報告等。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貴金屬、珠寶、古玩、字畫等此類動產,必須經過專業機構對其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並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審查。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二)對於主債務人、擔保人的盡職調查(對“人”的調查)

1.主債務人

(1)基本情況及徵信

債務人為自然人的,主要調查債務人的身份資訊、戶口資訊、學歷背景、工作經歷、收入來源、個人徵信及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債務人為法人的,同調查法人的基本面。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駐業背景(僅針對自然人)

調查其是否具有其他實際控制(隱名控制)的物業、企業,是否存在隱名控制的股權(被代持)、該股權的基本情況及其針對該股權的分紅情況,並對該隱名控制的物業、企業,被代持的股權等作盡職調查(同上述調查方法和內容,不贅),並對其社會關係作基本瞭解和調查。最終應將上述調查事實、資訊,列明並作出相應結論性意見。

2.擔保人

(1)基本情況及徵信同上,不贅。

(2)駐業背景(僅針對自然人)同上,不贅。

二、專案可行性意見的判斷(結論)

盡職調查報告必須依照上述調查的基本事項發表專案可行性意見,對於專案可行性意見所做的判斷主要依據上述調查資訊的客觀性,以及所涉及物業、動產、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轉讓性(變現性)。該意見供風控委參考並最終作為判斷業務專案能否開展的直接依據。

三、盡職調查報告書的基本內容

起草與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時,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一)盡職調查報告的適用範圍

(二)出具人勤勉、盡責宣告與承諾

(三)目標業務的簡介

(四)盡職調查報告的調查事項(調查範圍)

(五)專案(業務)可行性的意見或結論

四、盡職調查報告書的起草與出具

每個業務專案的情況不可能完全相同,在起草和出具具體的盡職調查報告書時,應把握以下三點:

(一)應根據客戶情況確定具體調查的範圍,對於不涉及的具體調查事項,應逐一剔除。

(二)應嚴格按照上述調查要素進行基本資料、資料的審查核實,在書寫報告有關內容時應全面、理性、客觀的記載所調查的事項,不能隨意更改資料、資料,不能有主觀性傾向,切忌隱瞞實情和虛假陳述。

(三)盡職調查報告全文應具有完整性、連續性和易理解性,所作結論應真實、客觀。

五、關於盡職調查在整個業務流程中所處位置的說明

業務接手、初審、同客戶簽署意向書、盡職調查、複審、簽訂正式合同、履行之所以按照上述流程安排,因為簽署意向書後,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可以要求客戶針對特定事實出具書面承諾(特定事實指如有無重大訴訟、有無代持、是否潛在法律風險等不易調查的事項)。事後一旦查證客戶隱藏有違承諾的事實,如在合同簽署前,則可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在合同簽署後,可通過合同條款的安排,賦予我方具備單獨解除合同的權利,從而嚴格控制因特定事項調查不實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盡職的調查報告5

隨著近年醫療投資的火熱,醫院成了各路資本追捧的寵兒,除了醫療體制改革政策東風的推動,“看的懂”也是許多初涉醫療行業投資人的重要動因。然而在”看的懂”的邏輯下,由於醫院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也在無形中給前赴後繼的投資人埋下了許多“深坑”。

1、 醫院財務盡調需要弄清的幾個問題

1.1 醫院的分類

按照專業性質,可以劃分為綜合類醫院、專科類醫院(口腔、腫瘤、婦科、男科、中醫、心血管等)、教學醫院、診所;

根據所有制屬性,可以劃分為國有醫院、集體所有醫院、民營醫院、外商獨資和參股醫院、混合所有制醫院;

根據主管部門,可劃分為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下屬醫院是否為公立醫院仍有爭議,筆者傾向於不是,因為公立醫院的重要特徵之一是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根據經營目的,可以劃分為非營利性醫院和營利性醫院。(值得注意的是,醫院經營目的是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1.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符合專案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但由於醫療服務行業的特殊性(受到政策法規的嚴格監管),所以財務盡調人員應當熟悉與醫院經營、管理、財務、稅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在公司財務中的體現。

一般而言,醫院投資的財務盡調邏輯如下:

1)瞭解醫院的基本情況、業務情況、內部治理情。基本情況包括上述的專業性質、所有制情況、經營目的、管理層情況、股權、基本經營資料等;業務情況主要是提供醫療服務(門診/住院)的流程、裝置耗材採購的流程、支付結算的流程等;內部治理情況包括會計準則、制度的使用、現金的使用、採購庫存藥房的制度、醫院職工的管理制度等。

2)在瞭解醫院基本情況、業務、內部治理情況的基礎上,尋找潛在的風險點。如可以從“舞弊三角理論(壓力、機會、自我合理化)”出發:對於前序投資人設定了對賭條款的管理層,可能有做高業績以滿足對賭的動力;對於缺乏必要管理制度和電子化管理系統的醫院,那麼可能存在內部舞弊的機會;對於職工薪酬明顯低於行業水平的醫院,收受紅包或者統方行為可能會被醫師自我合理化。此外,還可以通過預先獲取醫院的經營及財務資料,計算相應的指標,與已有的案例或公開的資料進行比較,對於異常資料需尋找其原因,對於無法解釋原因的,應當在接下來的盡調中重點關注。

3)從風險點出發,採用多種方法證實或證偽。如可採用現場體驗、觀察、詢問、訪談、暗訪、計算分析、分析比較、突擊盤點、 控制性測試、抽憑等方式進行。要注意盡調的突然性和隨機性,注意反覆交叉印證,注意賬面數字與訪談的呼應。

1.3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個性

醫院財務盡調有其內在的邏輯,但對於非專業人員來說,瞭解醫院情況、判斷投資醫院的風險點等不適那麼容易。因此,筆者根據以往的專案經驗,提取出醫院財務盡調需要關注的幾個重點問題,以供參考。

下面,筆者將以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劃分標準為切入點,從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差異”兩個層面說說“醫院投資那些事兒”。

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

首先說說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主要包括:對現金的控制、收入確認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財務指標的合理性、應付職工薪酬。

2.1 對現金的控制

由於醫療服務的特殊性,現金收入構成了醫療服務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小額高頻的特點也給日常的現金控制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常見的與現金控制有關的問題包括:截留現金、賬外資金、坐支現金、私人卡收款等。

在對醫院進行盡調時,一方面需要獲取醫院的《收費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瞭解醫院掛號、劃價、結算、收費、入賬、對賬的一般流程,並有目的的提取流程中關鍵節點的單據,核實管理制度的落地情況;另一方面,對於仍舊採用手工帳、未上線ERP系統或ERP系統流程存在明顯缺陷的醫院要重點關注,可通過現場觀察、暗訪、詢問、突擊盤點、檢查收據存根等方式驗證其對現金控制。

此外,對於部分民營醫院可能存在使用股東私人銀行卡收取服務收入現金的情況,需要特別關注。

2.2 收入確認的完整性

所謂收入確認的完整性是指盡調人員應當確認已發生的交易已被正確的記錄。醫院收入的90%以上為現金收入,其特點是單筆金額小,發生次數頻繁,這給盡調人員確認醫院收入的完整性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此,筆者為大家提供一個醫院收入完整性的思路。

首先,我們要了解醫院確認收入的一般流程:

1)病人在掛號處掛號,由掛號處將其資訊錄入ERP系統;

2)病人在收費處劃價並結算,收費處將結算結果錄入ERP系統;

3)收費處生成費用結算單並於當日結束後報送財務處;

4)財務處憑費用結算單確認當日收入;

5)2-3個工作日後POS機/第三方支付收款到賬;

6)財務核對銀行到賬金額與日記賬餘額(上述過程未考慮病人欠款、社保支付等情況,欠款和社保會形成應收醫療款)。

在瞭解了醫院確認收入一般流程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採取兩種手段核實其收入的完整性:

手段一,收入確認的穿行測試。所謂穿行測試其實是審計中常用的方法,簡而言之就是按照醫院確認收入的流程,隨機抽取數筆業務,走完從業務發生到賬面記錄的全流程。例如:盡調人員可以再醫院掛號的ERP系統中任意抽取數名患者的掛號信息,按流程核對其劃價、結算單據、財務系統(一般是金蝶或用友)中的收入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網銀)是否完備,記錄的結果是否準確。

手段二,銀行日記賬與收入明細賬發生額的核對。由於醫院現金收入佔比通常達到90%以上,因此,盡調人員可以隨機抽取若干天的收入明細賬貸方發生額,與對應期間內銀行日記賬借方發生額進行核查,比較是否一致。但是採用該種方法時,盡調人員先要保證銀行日記賬的記錄真實反映了銀行對賬單的業務(先核對銀行對賬單與銀行日記賬在一段時間內的發生額是否一致),其次對收入日記賬的發生額進行調整(POS機收款的賬期、社保支付的賬期、消費折扣等),最後再核對調整後的銀行日記賬發生額與收入日記賬發生額。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該種方法僅適用於醫院、零售業、餐飲等現金收入佔絕大多數的行業,如果在其他投資中使用該種方法盡調會鬧大笑話的。

除上述兩點之外,收入確認的方式也應當被重點關注。

根據《醫院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不管是營利還是非營利醫院都應當採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計量。據此,非營利醫院應當通過“應收醫療款”“預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等科目對其的全部醫療收入進行核算;營利性醫可採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對其醫療收入進行核算。

然而在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醫院只根據現金收款確認收入,進而形成了事實上的“收付實現制”(在部分應收和預收款較大的月份可能會造成收入成本的錯配)。做為盡調人員,應當對此類錯計的收入發生額進行估計,以還原醫院真實的收入。這裡,筆者提供一個還原醫院真實收入水平的方法。

“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收入是歸屬於本期還是在本期實際收到。形成兩者差異的來源包括:預收的醫療款直接確認當期收入(如儲值卡充值、預交治療費、預交住院費等)、未收到的醫療款不確認收入(如應收的社保金款項、墊付的治療費、墊付的住院費等),以及部分非醫療服務專案。在瞭解差異的來源的基礎上,盡調人員可從收入明細賬中匡算差異的金額。對於那些採取“事實上收付實現制”的醫院,盡調人員特別需要關注大額的預收醫療款(如民營醫院在某些促銷活動的時段,現金收入會有大幅度的增加),估算其金額,以還原報告期標的企業真實的收入水平。

2.3 主要財務指標的合理性

此處的財務指標並不是大家熟悉的流動比率、應收賬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淨資產利潤率等指標,為何呢?原因很簡單,首先醫院會計科目的核算與企業會計有所區別(具體請參考醫院會計制度),舉個例子,醫院的“應收賬款”包括“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應收醫療款”等;而醫院的“醫療收入”包括“門診收入”“住院收入”兩個一級科目和“財政補貼收入”(醫院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其次即便計算出了相應的財務指標也無太多的參考價值,比方說總資產週轉率這一指標,綜合類醫院通常會有比較“重”的資產,而口腔醫院通常是輕資產運營,由此可能造成口腔醫院的總資產週轉率大大高於綜合類醫院,但這並不能說明口腔醫院就運營的比綜合類大三甲醫院好。

針對綜合類醫院專案,我們可以設定四大類指標:

1)總體評價指標:人床比、醫療收入、醫療收入結餘、人均年醫療收入、醫生人均年醫療收入、床均年醫療收入、醫師人均年急診數、資產負債率、各項經費佔醫療成本比率、醫療收入結構分析(可參考醫院會計準則進一步細分);

2)運營效率指標:財政補助收入佔比、資產負債率、床位空置率、複診率、人均住院天數;

3)科研能力指標:醫師人均科教費用支出、醫師人均科研獎勵;

4)控費類指標:藥佔比、預算使用情況、出院患者費用及構成、門診次均費用、大處方佔比、藥房購藥人數與掛號人數比;

當然,對於一些專科類醫院,可以根據其實際業務和情況,設定更有針對性的財務指標:比如對於民營口腔醫院,醫師人均醫療收入、單個牙椅醫療收入、單位面積醫療收入以及醫療收入結構(治療、正畸、種植業務佔比)、醫療收入結餘、醫師人均薪酬,是比較重要的考核指標。

以上的指標僅為醫院的財務盡調提供一些參考,在盡調人員盡調前,可通過業內專家或者公開資料獲取標杆醫院及行業平均的指標資訊,在盡調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指標,需要進一步追查其產生的原因。比如說財政收入佔比過高的醫院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標的,因為在其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或非營利轉營利後,可能面臨比較嚴重的收入下滑風險;再比如說,監管部門規定藥佔比不得超過40%,那麼對於藥佔比穩定維持在40%左右的醫院,可能存在人為的處方外流、過度疊加檢查專案等情況。

2.4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對於營利性醫院和非營利醫院都應當是盡調的重點。

對於非營利性醫院的職工薪酬分配適用《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有關規定:“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盡調過程中應當注意其職工薪酬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別是對於社會資本投資的非營利醫院,由於政策的限制,社會股東往往通過虛構員工人數、高薪酬、高福利等方式變相分配公司財產(有部分地區開始允許社會股東在合理範圍內分配公司經營所得)。

對於營利性醫院,則主要關注其薪酬水平的合理性(過低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起人員的流失)、社保與公積金是否足額繳納(營利性醫院通常只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社保及公積金)、是否存在以費用代替工資發放(民營口腔醫院處於為醫生避稅的考慮,通常以費用代替工資)等方面。 上述問題在盡調時可通過賬目與醫生訪談進行交替印證。

2.5 費用的合理性

可以說醫院的費用科目是個“藏汙納垢”的地方,盡調人員通過對科目餘額表費用類科目三級明細及費用類科目原始憑證的翻查,對如下事項進行調查:

費用分類是否合理。根據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則,應當使用“醫療業務成本”核算直接提供醫療服務醫護人員的薪酬。而部分會計核算水平薄弱的醫院,成本費用的核算通常比較混亂,錯誤的使用管理費用核算醫護人員薪酬福利,進而造成收入的毛利率虛高。

高額報銷。盡調人員對於醫院行政管理、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高頻次、大額的報銷款需要重點關注。此類報銷通常以學術會議、出差、招待費用、通訊費、餐補等名目發放。盡調人員需核算相關人員報銷的金額是否符合標準,對於行政管理人員、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定期大額的報銷則有理由懷疑其為變相的薪酬福利發放。此外,對於民營的非營利性醫院,需根據員工名冊核查其報銷的情況,以防通過虛構員工報銷套取醫院經營所得的情況。

攤銷及折舊是否合理。對於醫院的裝修費用通常使用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而對於大型醫療裝置的折舊通常計入“醫療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等”。盡調人員需獲取醫院的固定資產清單,瞭解其折舊的計提政策、期限,對於不符合會計政策、稅法及相關管理規範的裝置折舊,應瞭解原因並估算規範後對醫院利潤造成的可能影響。

是否有奇怪的費用明細。盡調人員需要對含混不清、過於簡略、非正常經營所需的費用明細(如會議費、服務費、諮詢費、律師費等)保持關注,可要求抽取其原始憑證,並向當事人詢問其具體內容。

下面,再說說營利性醫院與非營利性醫院在財務盡調過程存在的”特異性“。

2.6 其他

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性的對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等專案進行核查。

對於應付賬款,需核查其交易對手的資質、賬期、期後付款會回款的合理性。一般來說,醫院支付供應商的賬期通常在6個月到一年,過短或過長的付款週期都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應收賬款一般為應收醫療款,主要組成是社保結算款、住院病人的醫療費及欠費病人。應當關注其收款的賬期,和各部分款項的構成比例,不合理的賬期和構成比例,可能意味著醫院的經營管理存在一定問題。

對於醫院固定資產,特別是大型和重要的醫療裝置,盡調人員可採用抽盤的方式核實其是否存在。另外筆者在這裡提醒盡調人員,醫療行業常見的“裝置投放”銷售模式,可能造成醫院部分科室(特別是檢驗科、病理科)存在未計入固定資產清單的“固定資產”,其可能對醫院未來的成本和現金流造成影響。(參考連結)

對於在建工程,應當核實其必要性和完成度,對於公立醫院來說,非日常經營必須的在建工程專案,可能存在管理層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的可能性。而對於有社會資本參與的非營利性醫院,則可能存在通過在建工程(不必要的、虛構的、偽造完工度)轉移利潤的可能性。

對於其他應付和應收款,應當仔細核查其明細,對於頻繁的拆借或長期掛賬的往來款應當重點關注。如醫療器械經銷商常用的”保證金銷售“模式:醫院向經銷商支付保證金,經銷商將儀器裝置投放到醫院,在醫院完成約定的條件後,經銷商向醫院返還保證金,因此,通常會產生一筆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由於”裝置投放“為變現的商業賄賂,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明令禁止。在實踐中,相關人員可能會採用虛構其他應付科目明細、虛構費用支出、虛構收入的方法隱藏此筆交易。

3、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差異點

再來說說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關注點的差異。

3.1 會計制度的區別

非營利醫院與營利醫院適用的會計制度有所不同。非營利性醫院適用《醫院會計制度》,其主體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 (所)、療養院等,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其執行。對於營利性醫院(大多數的民營醫院)往往使用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在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財務報告的構成、財務報告的資訊披露等方面均有不同。因此,在對非營利性醫院進行財務盡調之前,要仔細翻閱《醫院會計制度》,體會其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異同點。

3.2 涉稅處理的區別

涉稅處理的區別在醫院投資中主要體現為營利與非營利醫院執行稅收減免的差異,也是醫院財務盡調關注的重點領域。

根據《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的規定: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對其提供的醫療服務等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針對上述規定,筆者有幾點理解:

1)上述《通知》對“免營業稅”的主體並沒有做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區分,也就是說兩者都是享受營業稅減免優惠政策的;

2)我國已經在20xx年全面實現了”營改增“,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xx〕36號)附件三第一條規定:“下列專案免徵增值稅:(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也就是說,“營改增”之後,非營利和營利醫院同樣是減免增值稅的。

3)雖然減免了增值稅,但營利和非營利醫院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方面仍有諸多不同。且上述稅種多為地方稅,各地執行的時候又會有所差異。

4)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非營利性醫院也不是說完全免稅,其非定價醫療(不是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服務收入、非醫療服務收入、所控制的獨立的藥品連鎖企業收入還是要照章納稅的。

3.3 利潤分配的區別

根據《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規定:“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在盡調時,盡調人員應當注意非營利性醫院與營利性醫院在利潤分配方面的區別。需注意非營利性醫院的支出專案金額是否合理;是否與日常經營活動有關;是否存在通過支出專案變現分配利潤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區允許非營利性醫院的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利潤分配,所以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4、非營利醫院改制專案投資的財務盡調

最後簡單說說近些年比較火熱的非營利醫院改制類專案的財務盡調, 非營利醫院的改制包括兩個維度:

一個維度是非營利屬性不變但所有制發生變化:如公立醫院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轉製為混合所有制非營利性醫院;

另一個維度是非營利轉製為營利醫院:如企事業附屬醫院改製為民營或混合所有制營利性醫院。

4.1 公立醫院混合所有制改革

公立醫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主要國有股權部分轉讓和發起設立新主體兩種模式。前一種改革模式,通過政府向合作方轉讓部分國有股權的方式現實(如湖南婁底市規定“政府可適當向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作方轉讓部分股權,但政府的持股比例始終不得少於總股本的三分之一。); 後一種改革模式,通過公立醫院/政府與合作方發起設立新的醫院主體實現(如湘雅醫院與湖南輕鹽集團發起設立的湘雅五醫院)。在實踐中,由於股權轉讓方式存在國有股權定價困難,改制過程流程繁瑣等諸多問題,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大多數地方政府更傾向於選擇設立新主體的改革方式。

此外,由於政策環境和社會輿論的限制,無論是各種改革模式,改制後的混合所有制醫院目前只能註冊為非營利性醫院(雖然部分省份允許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收益分配)。

在參與此類專案時,盡調人員應當關注醫院產權是否清晰、國有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債權債務是否清晰、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處置程式是否合理等問題。

4.2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改制專案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常見的改制路徑有:整體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整體移交地方政府託管、整體由第三方託管、組成醫療集團、股份制改造、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造等。由於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的改制較為複雜,筆者僅就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革(均涉及國有股權的轉讓)兩種情況進行說明。這兩種情況均涉及所有制的改變(由國有制變成非國有制)和經營屬性的改變(非營利變成營利性醫院)

參與此類專案的盡調時,事先應仔細研究改制方案,研讀相關政策法規,做到心裡有數。

國有股權轉讓模式的一般流程包括:審批-變更-清算-登出-繼承,其中涉及的財務問題包括:股權設定、財務清理、清產核資、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評估、資產繼承或處置等。

對於該模式下投資財務盡調的關注點,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股權定價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的處置程式是否合規、稅務問題。

對於稅務問題。稅務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補繳土地出讓金,由於國有企業單位附屬醫院的土地大多以劃撥的方式獲得,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在醫院改制更為營利性醫院後,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並補繳對應的土地出讓金;二是原企業所屬醫院為非營利性醫院,根據《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規定:“組織登出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對原主體清算和登出後,剩餘財產需上繳國資委並用於公益或非營利目的。若新主體繼承原有主體的重要醫療裝置、建築,需取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並根據相關規定繳納所得稅。

盡職的調查報告6

有關XXXXX有限公司(“XXX”)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XXXX股份有限公司(“XX”)的委託,基於XX和XXX的股東於211X年1月1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XXX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

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後順序排列):

1、“本報告”指由XXX(XXX)事務所於2115年5月20日出具的關於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本所”和“本所律師”指XXX事務所及本次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3、“工商登記資料”指登記於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XXX的資料

1、“XXX”指XXXXX有限公司,一家在XXX省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註冊號為0005112038 113

本報告所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於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某一部分。方法與限制本次盡職調查所採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檔案、資料與資訊

與XXX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XXX詢證

實地察看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資訊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式及實際操作本報告基於下述假設:l、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檔案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檔案的影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2、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檔案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3、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檔案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1、所有XXX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宣告、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5、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檔案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並被約束;1、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資訊和資料是截止到2115年5月11日XXX提供給我們的受限於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資料;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後,根據本所與貴司簽署之委託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止到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範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XXX提供的資料及文字。

正文

一、XXX的設立與存續

1.1XXX的設立

1.1.1XXX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XXX於1111年1月27日設立時,其註冊資本為511萬元人民幣,各股東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出資額出資形式出資比例

XXX市小頭工業總公司150萬實物和貨幣10%

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50萬貨幣10%

合計511萬111%

1.1.2 XXX設立時的驗資

XXX於1111年1月27日設立時的出資由XXX市審計師事務所出具X社驗(11)字第11121號《企業開業登記註冊資本驗證報告書》驗證。根據該報告書,XXX市XX工業總公司以房屋裝置作價350萬元及111萬元的存款出資,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以50萬元現金出資。

1.1.3對XXX設立的法律評價

經本所律師審查,XXX設立的資格、條件、方式等均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但是在設立程式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以實物出資的,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本所律師目前尚未取得XXX提供的有關評估的檔案和資料,故此本所律師無法判斷XXX設立的程式是否完全合法或者不存在瑕疵。

1.2 XXX的股權演變

1.2.1 1111年股權轉讓

(1)轉讓過程

1111年5月21日,XXX通過股東會決議,同意XXX市XX工業總公司將其持有的10%股權中的11%以000萬轉讓給先生,11%以70萬轉讓給先生,10%以50萬轉讓給男士;原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原持有的10%的出資額50萬元由錢連興先生重新出資持有。

1111年5月11日,上述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簽訂了《股東出資轉讓協議書》。1111年8月1日,XXX會計師事務所為XXX的上述股權轉讓及股東的出資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X會驗(11)231號《驗資報告》,驗證截至1111年8月1日止,XXX的註冊資本為511萬元人民幣。1111年7月21日,上述股東變更在XXX市村X區工商局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

(2)股權轉讓後XXX的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佔比例

XXX 000 11%

XXX 70 11%

XXX 50 10%

XXX 50 10%

合計511 111%

(3)本次股權轉讓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權轉讓由股權轉讓各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並經XXX股東會通過;轉讓各方股權轉讓款的支付及股東的出資經過了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證;股權轉讓後,XXX修改了公司章程,股東的變更也在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和備案,本次股權轉讓為合法有效。

根據1111年8月1日XXX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X會驗(11)231號《驗資報告》,在XXX設立後,曾出現股東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於1111年全額抽回其出資的50萬元的情況;在本次股權轉讓中,受讓方XXX已將其50萬元的轉讓款作為出資匯入XXX,頂替原股東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在XXX的50萬元出資。

1.2.2 2110年股權轉讓

(1)經XXX2110年1月2日股東會決議同意,XXX的股東XXX先生將其持有的11%股權,XXX男士將其持有的10%股權及XXX先生將其持有的10%股權全部轉讓給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

2110年1月2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村X區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2)本次股權轉讓之後,XXX的股權結構為: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佔比例XXX 000 11%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170 31%合計511 111%

(3)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XXX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並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 XXX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XXX現有股東為以下1名自然人和1位企業法人:

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佔比例

XXX 000 11%

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170 31%

合計511 111%

盡職的調查報告7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資訊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專案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專案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物件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專案均是獨一無二的。對於一個重大投資專案,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彙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複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專案立項後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複核程式後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檔案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註冊、財務報告、業務檔案、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資訊

通過網路、行業雜誌、業內人士等資訊渠道,瞭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檢視企業廠房、土地、裝置、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髮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複雜,著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複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範;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式是否合法、規範。

2調查程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檢視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檢視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通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於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並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式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式

(1)查閱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牴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閱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會議記錄瞭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定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於吸引人才,保持高階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瞭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詢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瞭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定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絡;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定圖,並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資訊溝通關係,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定方面、執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瞭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式是否合法;

(4)瞭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係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瞭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瞭解公司為高階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並說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係;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式

查閱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資訊: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係;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式

(1)查閱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巨集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徵,是屬於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瞭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瞭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鉅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週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徵;出口佔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週期階段,是處於匯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閱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檔案,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瞭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瞭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資料;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衝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衝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於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資訊,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資料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裝置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佈、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採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採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採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採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瞭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佔公司、同類原材料採購金額、總採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佔採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採購部門人員溝通,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閱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採購,判斷關聯採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於個別製造或小批量生產;大批量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瞭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並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採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裝置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裝置的成新率,是否處於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閒置的裝置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裝置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閱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製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閱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資料,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製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佔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製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閱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定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瞭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閱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汙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閱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檔案,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路的建設及執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定;對通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託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註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註冊人;

(3)查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覆,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佔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佔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戶(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戶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戶而連帶受到客戶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戶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佈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侷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採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閱複核會計師期後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式,判斷是否屬於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閱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戶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週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於銷售集中於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戶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閱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週轉率,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採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資料,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並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專案;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檔案以及相關協議,瞭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瞭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於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於上述技術擁有的許可權,並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洩漏。

(5)瞭解研發機構設定,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於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佔銷售收入的比重等資料;

(6)瞭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專案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專案的進展情況;

(7)瞭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瞭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週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週期),主要研發專案的進展情況,並對專案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通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係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路和關係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併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群體;分銷渠道;客戶關係;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夥夥伴網路;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通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採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瞭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採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杆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於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係;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定,檢查原材料的採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採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託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託關聯方採購、銷售或委託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採購、銷售帳戶,檢查原材料的採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託加工協議、委託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註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裝置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戶,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並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通過合法程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佔用(包括無償佔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說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戶,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稅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稅;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採取瞭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通過收購、委託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後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閱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檔案,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式。

2調查程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佔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並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式

(1)瞭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並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築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裝置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瞭解有無設定抵押的固定資產,並與瞭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瞭解並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並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瞭解並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瞭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後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瞭解並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餘額。

2調查程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並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瞭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蒐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資訊,並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並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並核實;

6)主要客戶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戶統計表》,瞭解主要客戶,檢查主要客戶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戶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餘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戶是否為主要客戶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戶;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戶,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戶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瞭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並瞭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週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二、採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式

(1)瞭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裝置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抽查因採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戶,若不是,應抽查採購合同,瞭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餘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餘額、減值準備;

(3)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餘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託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託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瞭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餘額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餘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稅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稅種和稅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稅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稅;

2調查程式

(1)查閱各種稅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檔案,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稅種(包括各種稅收附加費)、稅基﹑稅率,調查其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閱關稅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稅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稅的減、免,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法規或檔案,調查該項法規或檔案是否由有權部門釋出,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稅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閱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檔案,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稅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檔案,判斷其屬於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淨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閱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其他適用的稅種及附加費的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檔案,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直屬的稅收分局徵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稅情形,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稅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稅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後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採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閱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汙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資訊: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佔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專案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後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資訊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的調查報告8

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

模板

一、借款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絡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註:

1、婚姻狀況說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2、職稱:自然人客戶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居住地址通過查驗自然人客戶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並檢查相關費用額發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行動電話,借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行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信用情況

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係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檔案原件(如工資存摺、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檔案)。

(四)、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1)、機械裝置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於幹什麼?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專案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麼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於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於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佔地和建築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總訴

通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通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

1、貸與不貸;

2、貸款方式;

3、貸款金額;

4、貸款期限;

5、貸款利率;

6、還款方式

7、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所需資料清單

1、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的工商登記最新查詢資料原件

2、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字樣本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5、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6、公司章程(合資、合作企業還需提供合資、合作合同)

7、驗資報告(借款企業成立未滿一年需提供)

8、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和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9、稅務登記證影印件

10、《公司章程》規定相關事項需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提供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相關

決議、授權書及董事會成員認定書和簽字樣本

11、對外擔保以及未決訴訟等重大事項宣告書

12、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查詢資料、被查詢企業授權公司查詢的書面授權書

13、貸款證(卡)影印件及密碼

14、貸款申請書

15、納稅記錄證明檔案(核實收入及擔保能力)

16、關係人和關聯交易情況說明

17、專案涉及房地產或土地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70%的證明材料(對抵押房產作評估)

18、專案其他(建設)資金到位方案及落實來源的證明材料

19、現金流量測算(確定未來還款能力)

盡職的調查報告9

一、主要作用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瞭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二、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 專案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於專案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 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複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三、 詳細大綱

第一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簡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

2、 公司歷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

4、 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6、 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

7、 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佈結構和技術職稱分佈結構;

8、 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的簡歷;

9、 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實施高階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第二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組織結構調查

1、 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4、 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註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範圍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範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援,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7、 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

8、 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

9、 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10、 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第三章 供應

1、 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

3、 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採購中所佔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佈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週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

5、 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

7、 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第四章 金融外包服務企業業務和產品

1、 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背景資料;

3、 該業務的發展前景;

4、 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

6、 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

7、 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

8、 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

9、 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註冊獨家使用;

10、 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

11、 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採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產品開發情況。

第五章 銷售

1、 簡述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路的建立歷程;

2、 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並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佈狀況;

3、 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佈情況;

4、 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佈結構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

6、 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7、 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

8、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9、 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佔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10、 請列出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

11、 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12、 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帳,每年實際壞帳金額佔應收帳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13、 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託那家外貿公司代理,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

14、 後“經濟危機時代”,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第六章 研究與開發

1、 請詳細介紹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裝置、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

2、 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

3、 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發情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

4、 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

7、 公司新產品的開發週期,

8、 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第七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裝置名稱、原值、淨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程序度;

2、 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佈情況;

3、 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築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原值、淨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週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

5、 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第八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財務

1、 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

2、 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

3、 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

4、 主營業務收入佔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

6、 公司前三年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淨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

7、 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8、 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第九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債權和債務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

3、 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

4、 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第十章 投資專案

1、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專案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專案背景資料、投資回收期、財務收益率,達產後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

2、 投資專案的技術含量,技術先程序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

3、 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專案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專案情況介紹。

第十一章 其他

1、 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程序度、成熟程度、特點、效能和優勢;

2、 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3、 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第十二章 行業背景資料

1、 請介紹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2、 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 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

4、 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

5、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

6、 目前全國市場情況介紹,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給量、地域需求分佈、地域供給分佈、生產企業數量,是否受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

盡職的調查報告10

一、盡職調查的概念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的歷史資料和文件、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稽核,通常需要花費3-6個月時間。

二、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資訊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專案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專案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三、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物件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專案均是獨一無二的。對於一個重大投資專案,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彙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複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專案立項後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

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

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複核程式後方能提交

四、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檔案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註冊、財務報告、業務檔案、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資訊

通過網路、行業雜誌、業內人士等資訊渠道,瞭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檢視企業廠房、土地、裝置、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五、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髮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盡職的調查報告11

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近幾年來,房地產業內的併購活動日益增多,同時併購方所面臨的陷阱也越來越多。為儘量避免併購風險,在併購前進行盡職調查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盡職調查概述、作用及流程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其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的定義是“通常一個人在其調查過程中尋找合適的法律要求或解除義務時應保持的合理謹慎”。併購盡職調查是指,在併購活動中,併購一方對另一方一切與本次併購交易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可以是併購雙方的互相調查,一般是併購方對被併購方(目標企業)的調查。完整的房地產專案併購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市場盡職調查等。

(一)實施盡職調查的作用

1、有利於評估和規避併購風險。對於併購方而言,最大的風險來源於資訊不對稱。由於資訊不對稱,併購方將可能面臨著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通過盡職調查,可以降低資訊不對稱,合理評估和有效規避上述風險。

2、為確定併購價格和併購方案提供依據。在併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併購價格的確定上,盡職調查有助於估算目標企業的預期價值和確定併購價格。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目標企業存在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併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後,可作為跟目標企業就併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並可在併購協議中加入有關限制性條款等。

3、有利於併購後的整合。併購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併購的第一步,收購後的整合是併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瞭解到雙方在戰略、管理理念、經營思路、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差異,然後據此制訂整合方案,以促使雙方在上述方面儘快融為一體,並留住核心人才。

(二)房地產專案併購盡職調查流程

在房地產專案併購活動中,一個較為規範、完備的盡職調查通常應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組建盡職調查團隊。併購方組建一個盡職調查小組,既可抽調內部的財務、法律、營銷、工程技術、成本、人力資源等專業人才,也可聘請外部的會計師、律師、稅務師、評估師等事務所。

2、簽訂併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簽訂併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是開展盡職調查前的必要程式。併購意向書主要約定交易的基本條件、原則、基本內容、後續併購活動安排、排他性安排及保密條款(或另行單獨簽訂保密協議)等。雙方可約定,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通常會約定排他性條款、保密條款等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保密協議中雙方需要承諾,為促成交易將相互提供相關資料和資訊,約定保密資訊的範圍和種類、保密責任的具體內容和免責情形、洩密或不正當使用保密資訊的違約責任等。

3、制訂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在盡職調查前,併購方首先要制定盡職調查的目標,並根據併購目的、交易內容等設計製作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然後由目標企業提供有關書面資料。併購方在收到資料後,將影印件與原件核對,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要求目標企業及其管理層出具說明書,確認其提供的檔案和資料內容屬實且無重大遺漏。

4、對目標企業進行內外部調查。調查渠道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開發專案進行現場調查,審閱書面資料,約談其管理層和員工;同時從目標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稅務、國土、規劃、房產、勞動、司法等政府部門,目標企業的開戶或貸款銀行、債權人、債務人、供應商、客戶等,及各類資料庫獲取資訊,調查目標企業及其開發專案的基本情況、合法性等,調查目標企業信用狀況和重大債權債務狀況等。

5、形成盡職調查報告。調查小組在完成對有關資料和資訊的調查分析後,應撰寫一份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並提交給公司決策層。調查報告應將調查所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說明問題的性質、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特別是對目標企業存在的可能構成收購重大影響的問題提出初步建議和風險提示。

二、房地產專案併購盡職調查主要內容

(一)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調查

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調查:一是其資格,即目標企業是否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包括是否按照當時的設立程式設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註冊資本是否已到位,是否在驗資後抽逃資金。主要審閱其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而且要到工商登記機構查閱其工商登記檔案。二是資質,即其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是否在有效期內。主要審閱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及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二)開發專案的合法性調查

對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而言,其併購目的在於獲得目標企業的開發專案的開發建設權利,因此開發專案的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調查內容。主要調查開發專案是否已取得法律規定的批准和許可檔案,如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立項批准檔案、環評報告、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及未開發的土地的閒置時間及被收回的可能性。

(三)目標企業的資產權利調查

主要是調查目標企業的各項財產的權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設定了各種擔保,權利的行使、轉讓是否有所限制等,以確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企業的財產關係清晰,權利無瑕疵,行使時無法律上的障礙。由於土地是房地產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因此土地使用權是盡職調查的重中之重。

1、土地使用權、房產調查。(1)調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土地費用的付款憑證、土地使用權證等是否齊全,是否按時付清土地出讓金等;(2)調查土地的面積、性質、用途、使用期限、規劃要點等;(3)調查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房產是否存在出租、設定抵押、被查封等情況;(4)自建的在售房產是否已取得“四證”和預售證等;(5)調查是否存在房產無法取得產權證明的情況。

2、其他資產調查。要求目標企業提供資產清單,逐一核查,審閱資產的權屬證明檔案、購置合同、發票等

3、財產保險情況調查。如投保的財產清單、保險合同(保單)、保險費支付發票是否齊全。

4、擬收購股權的可轉讓性調查。包括調查擬收購的股權是否存在查封、凍結、設定質押等他項權利限制情形,也要調查股權出售方與第三方簽訂的限制股權轉讓的情形。

(四)目標企業的債權債務調查

目標企業的負債和不良債權均會給併購方帶來風險,還有或有負債具有義務性、隱蔽性、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等。因此,對目標企業債權債務情況的調查,不能僅僅停留在財務報表上,還要調查其財務承諾、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訴訟、仲裁、行政處罰和賬外資產負債等。

1、通過人行貸款卡查詢系統查詢目標企業的信用報告,調查其銀行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檢查其公章使用記錄及合同文字,調查其非銀行借款和對外擔保情況。

2、核查目標企業金額較大的應收款、應付款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據。同時要審查債權的訴訟時效及實現的可能性,是否會變成不良債權。

3、調查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情況,調查開發專案是否已通過環保評估,並評估已經造成或將發生的損失。

4、要求目標企業就併購日前存在的或有事項和未披露事項出具承諾和保證,承諾內容包括: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未向併購方提供的商業合同引致的損失等,並在併購協議中對這些事項的責任歸屬和保障措施進行約定。

(五)開發專案的市場前景調查

1、調查擬併購的專案是否與公司的戰略吻合。不僅要考慮自己是否擅長開發擬併購的物業型別,而且要考慮擬進入的區域是否為自己的目標市場。

2、調查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供需、地方購買力、消費者喜好、價格變動趨勢等情況,專案的位置、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交通狀況、配套設施等,分析主要競爭對手及專案競爭力,分析專案市場定位及目標客戶群體。對於已開始預售的專案,必須到其銷售現場考察,瞭解其人氣、銷售計劃和進度、資金回籠等情況。

(六)目標企業的重要合同調查

對公司的存續與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交易合同,是盡職調查的重要物件。

1、規劃設計、裝置採購、建築施工、營銷等成本費用類合同在簽訂前是否經過立項、招標和會審等必要程式,合同內容是否全面、詳盡,價格、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關聯方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糾紛,是否有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的情況等。並根據已簽訂的合同及其付款情況預測開發專案的成本。

2、對於已經在售的專案,需審查銷售合同中的收款方式,瞭解到目前的資金回籠情況,並預測今後的現金流入情況;審查銷售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法履行的承諾以及其違約責任、可能造成的損失等,特別要關注是否能按合同約定交樓及其違約責任。

3、審閱目標企業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和監管協議,一是瞭解目標企業的負債和對外擔保情況,二是瞭解銀行對登出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記的要求,對貸款資金和銷售回籠資金監管使用的要求,及還款計劃等。

(七)目標企業的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關聯交易清單及關聯交易合同是否齊全,關聯交易合同的履行情況;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背離市場公允價格;關聯交易是否存在現實或潛在的糾紛,是否存在損害公司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

2、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存在關聯方借款,是否已簽訂借款協議,借款利率是否高於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已發生的利息是否已取得發票,按有關規定能否在稅前扣除。同時要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與其母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品牌輸出等合同,其收費標準和合同期限,並決定是否與其協商終止此類合同。

(八)目標企業的稅務狀況調查

1、調查公司執行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土地使用稅等的稅率(含預繳稅率),因為這些與對目標企業的盈利、現金流預測息息相關。

2、調查目標企業是否享受的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並關注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規。

3、調查目標企業是否持續依法納稅,納稅申報狀態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漏稅、拖欠稅款、被稅務機關處罰等問題。

(九)目標企業的併購審批調查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憲法”,是盡職調查的必備專案。

1、調查公司章程“反併購條款”。在審閱目標企業的公司章程時,特別要關注章程中的“反併購條款”,如超級多數條款,即對於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必須經代表絕對多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以確保對本次併購交易不存在程式上的障礙,或可通過一定的方式消除該障礙。《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因此在收購前最好能取得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

2、調查目標企業的併購的審批機構和程式。如公司制企業併購應當通過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通過。國有股權的轉讓需得到國資部門的審批。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涉及產業政策和企業改組的,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稽核;涉及國有股權管理的,由財政部負責稽核。併購涉及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及企業性質變更還要取得外經貿部的批准。

(十)目標企業的人力資源調查

1、調查員工總數、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簽訂、薪酬福利、勞動糾紛情況,繳納個人所得稅、社保和公積金情況。

2、調查公司高管的職業道德、履歷等,審閱其勞動合同是否存在難以解除其勞動合同、職務或者因此需支付高額違約金的條款,調查管理層是否會以各種藉口或使用各種手段阻礙併購或併購後的整合。

盡職的調查報告12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

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准證書;

3、審查專案公司相關許可證檔案;

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

5、審查專案公司(企業)章程;

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

7、審查與主體相關檔案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房屋產權審查;

2、土地使用權審查;

3、審查機器裝置(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

4、審查無形資產;

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

2、保險;

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

4、稅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盡職的調查報告13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資料和文件、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稽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併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併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併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併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資料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資料室中可以披露之檔案的影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資訊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併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的調查報告14

基於貴司關於網際網路投資法律事務的需求,本律師瀏覽貴司網站並瞭解貴司關於網際網路投資的相關情況,經與貴司XX總經理初步溝通後,針對貴司的盡職調查需要,本律師團隊將盡職調查相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盡職調查介紹

網際網路投資合作的雙方由於各自利益的主導,決定了雙方產生彼此防範的心理,通常表面上提供有利於自己的資料,而隱藏不利於自身的資料,為了達到各自的利益甚至採取造假或者採取消極不配合的態度來搪塞對方。正是這些不良做法或行為方式導致了資訊的不對稱性,而盡職調查可以最大限度地查清真實情況,預防投資風險。

本律師團隊通過調查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經營管理的合法性、資產、債權、債務等真實情況的資訊,努力將交易資訊從不對稱到對稱,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於資訊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對目標企業現存和潛在的法律風險作出價值判斷,為委託方最終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二、盡職調查的作用

盡職調查作用主要有: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雙方資訊不對稱的不利狀況;

2)可以通過法律盡職調查明確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

3)雙方可就客觀存在的相關風險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事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可以更加有效地甄別合作者;

5)根據不同的交易內容及行業類別,分析特別的法律保護措施等。

三、盡職調查內容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是貴司在做出風險投資決策之前必不可少的一項功課,對於貴司的風險投資來說,效率和精準性極為重要。本律師團隊在此總結諸多案例的實戰經驗,認為以下情況,在對目標企業做盡職調查時極為重要,部分列舉如下:

1、企業組織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對目標企業的沿革、合法性、股東的構成與變更、內部治理結構、下屬機構以及關聯企業等情況進行調查。

例如: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單就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而言,除了查閱目標企業當前的工商執照之外,還要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書、出資協議、驗資報告、股份轉讓協議、股權變更登記等一系列檔案。

2、企業權利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對目標企業的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智慧財產權及債權等企業權利情況進行調查。

例如:應收賬款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不僅需要了解目標企業應收賬款的數額,還要調查應收賬款的性質、產生原因、賬齡、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以及債權人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例如:專利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基於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不僅需要了解目標企業是否擁有專利權,還要了解其是專利權還是專利申請權、是否存在權屬上的糾紛、有效期間、專利權的地域範圍以及專利許可情況等內容。

3、企業義務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瞭解目標企業涉及到銀行貸款、借款、或有負債、正在進行或者面臨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以及稅收等情況。

4、勞動人事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瞭解目標企業股東的相關情況,以及所有關鍵僱員的勞動合同的年限、競業禁止、是否存在與原單位未了的糾紛。

例如:股東相關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瞭解目標企業股東是否另行從事與目標

企業的類似業務、是否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其股權是否被質押等。

例如:員工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不僅對有關的檔案資料進行詳盡的稽核,還需對目標企業員工情況進行調查。如若關鍵崗位員工屬於從同行業其他單位跳槽過來,則需要了解其與原單位合同關係是否已經了結,是否與原單位有競業禁止的約定等。但單憑員工個人提供的資訊顯然不能確保真實,因此還有必要向原單位進行調查和了解。

四、盡職調查重點

針對被投資企業的不同情況,本律師團隊建議做盡職調查時要有所側重:

1、處於不同發展期的企業的調查重點不同

眾所周知,風險資本的投資物件可以分為種子期、創業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因此不同時期的投資物件的盡職調查應該不同。就種子期的企業而言,因為其法律關係十分簡單,所以重點應集中於其創業團隊、智慧財產權等領域;而對於比較成熟的企業,尤其是Pre-IPO專案,因為其成立時間相對較長,其牽涉的法律關係更加複雜,隱藏的風險點也就更多,因此就應該全面調查,但重點是應比照擬上市地的上市規則開展調查。

2、行業不同也決定了盡職調查內容的不同

在高科技領域,智慧財產權是決定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若智慧財產權歸屬不清或者存在權屬爭議,則可能導致整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缺失,甚至連企業存在的基礎也將喪失。曾有一企業為歸國留學人員創辦,而所用技術均為其曾經工作單位的專有技術。待公司產品一面世,國外公司立即提起訴訟,公司隨之倒閉。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也付諸東流。對於化工企業,可能導致的環境汙染必須高度重視,如是否進行過環評、環保措施是否到位和是否因汙染被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受過行政處罰等。

3、企業背景不同也導致調查的重點不同

企業設立之初即為股份制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清晰,因此其重點應集中於公司治理結構;對於那些改製為股份公司的企業,改制是否規範、改制檔案是否齊全、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是否已經妥善解決則是必須關注的;而對於民營企業,則要重點關注其內部制度的規範性、公司的股權架構、公司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聯交易等因素。

五、律師盡職調查流程

盡職調查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委託方與本所簽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

2、律師與委託方及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

3、律師根據受託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盡職調查清單的主要內容是需要目標企業提供的各類檔案,一般情況下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檔案;企業各類資產的檔案;企業的各種貸款、融資檔案;企業的重大合同、協議;企業的經營業務,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審批或許可;企業的各種稅務檔案;企業僱員的勞動檔案;企業的各類保險檔案;企業涉及的各類訴訟、仲裁或爭議的檔案、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檔案等;

4、律師將其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經委託方確認後發至目標企業;

5、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後,核對影印件與原件,以及現場核查等,並做好資料清單,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6、律師按照委託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並向委託方彙報;

7.律師對收到的資料經研究判斷後,如需進一步瞭解,應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以此類推,直至查明情況為止;

8、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應反覆地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將製作工作筆錄,並儘可能地取得目標企業對工作筆錄的書面確認;

9、律師對資料不全、情況不詳,應要求目標企業作出宣告和保證;

10、對所有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並制訂必要的工作底稿,註明資料來源;

11、起草並向委託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

六、本律師團隊工作理念

全力以赴完成委託工作,為委託事務的企業最大限度預防投資法律風險。

盡職的調查報告15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在蒐集了XX公司有關貸款擔保調查資料的基礎上,對XX公司向XX銀行申請X年期XX萬元專案資金貸款事項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企業情況

(一)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名稱、成立時間、註冊資本、住所、經營業務、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號、開戶行和賬號等基本資訊,以及企業的資質、所獲得的榮譽等。要注意證照年檢情況,核對原件,保證影印件與原件相符,並在報告中註明類似“經核實,以上證照均經過相關部門年檢,真實有效”的語句,表示這個企業是真實合法存在的。

(二)股權結構

很多公司都是多個股東合資開設的,出資額不同,所佔股份比例不同,相應承擔的責任也不同。只有搞清楚股東出資比例及相應的股權結構,才能更好地把責任落實到位,以免出問題時都不知道該找誰。股權結構一般採取表格式說明,內容包括股東姓名(可附上身份證號碼)、認繳出資額、實際出資額、出資方式、佔總出資額的比重(即所佔股權)、出資時間等。

(三)企業組織結構

清晰的組織結構往往體現著一個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搞清楚企業的組織機構,可以把調查工作的觸角伸到其“神經末梢”,往往能獲得更全面、更詳實而準確可靠的資訊,使決策更科學合理。

(四)調查基準期估基準期末或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簡介,金融機構借款的償還情況及對外擔保情況簡介

二、企業基本素質

(一)法定代表人情況(或實際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一般是股東中出資額較多的人,且公司很多對外行為都需要其代表公司進行,所以瞭解其情況非常重要。資訊點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教育背景、工作經歷、信用記錄狀況等。此外還可以瞭解

其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理念、興趣愛好和特長、獲得的榮譽等等輔助資訊供參考。

(二)經營管理層主要成員情況

經營管理層,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很多就是公司股東,還有的是外聘職業經理人。他們的素質和能力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業績,進而影響到公司的資金融通能力和償債能力。其資訊點和法定代表人情況介紹一樣。

(三)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設立以及落實情況。

(四)股東對企業支援及關聯企業情況

股東對企業的支援和限制,在資金、人員方面的體現。一般來說,股東對企業

的支援力度越大越好,對企業的限制越多越不利於企業自身的獨立經營。

如果企業公司有關聯企業,就要核實清楚具體的關聯關係,如出資控股關係則出資額與出資比例、股權佔比是多少?如是上下游企業關係則這種關係形成的時間、對企業經營穩定性和經營收益有何影響等。其他需要收集的關聯企業資訊與前面說的基本一致。

三、企業所在行業情況的簡要分析

考察國家的產業政策對企業所處的行業有利程度。行業產業政策分為重點扶持產業、優先發展產業、維持產業、限制產業。分析考察國家的經濟週期,金融形勢;通貨膨脹,考察國家的信貸政策、財稅政策等法律環境變遷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考察企業所在行業的週期(即初創階段、成長階段、成熟階段衰退階段),一般來說,處於初創階段的企業易變性強,處於成長階段的企業發展空間較大,成熟階段的企業較為穩定,但很快將進入衰退期,處於衰退期的行業行將滅亡發展空間有限。

四、企業經營情況

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較好,能獲得較高的利潤,則其按時足額償還銀行貸款就有保障。如果經營狀況不好,則很可能發生代償風險。雖然代償後有反擔保措施保障擔保公司的利益,但是追償是個不確定性因素很多的過程,誰都不能確定到底能追償會多少來彌補損失。擔保公司更多的還是希望企業能按時償貸,所以關注企業的經營情況尤其重要。

企業經營情況主要關注的資訊點是:主營業務;營業規模;在行業裡的優勢;

產品優勢及銷售額;銷售範圍及渠道;是否具有壟斷性的暢銷產品;未來幾年銷售情況預測;是否擁有專利技術、註冊商標及其數量與質量等。

由於企業經營狀況的重要性,所以特別注意收集、稽核證明經營情況的合同、匯款單、對賬單等材料,不能聽信企業的一面之辭,也不能過分依賴書面材料,進可能通過各種渠道掌握真實情況。此外,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影響較大的關聯關係較為密切的企業的經營情況,也要儘可能多做了解。

五、財務狀況分析

擔保專案的風險簡單而言可以分為財務分析和非財務風險。而財務風險的識別,最重要的一個途徑就是認真分析企業的財務報表。企業的擁有的資產和運營狀態好壞集中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等財務報表中。通過閱讀財務報表,可以結合現場調查所看到的情況對企業有更深入準確的理解,通過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財務指標的分析,還可以對企業的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成長能力進行分析,這些都是專案決策非常重要的資訊。

當然,由於財務報表的內容繁多,而且往往需要看近三年左右的報表,不可能全盤照搬到調查報告中,而應擇其重點進行深入研究分析,比如固定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或有負債、資產負債率、利潤率等都應提及,對於數額比較大的,還要說明原因。

六、借款需求、還款來源和合理性分析

企業借款一般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它們用途不同、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所可能蘊含的風險也不同,所以要搞清楚企業借款需求是什麼,是用於支付貨款、工程款還是投資購地建廠。這對於今後開展保後監督工作,督促企業按貸款用途使用資金也是必需的資訊。

如果說願不願按時還款是一個企業的信用問題,那麼能不能還款、拿什麼還款就是能力問題。只有這二者兼備,擔保業務的風險才會儘可能降低。企業還款來源一般是經營收益所得,所以分析還款來源時要結合前面的企業經營狀況進行說明,要儘量拿詳實的資料說話,要合理、可信、可靠,最好還要可控——即企業獲得收益後擔保公司可促使其及時將此收益用於還款。

通過借款需求和還款來源分析,基本就能得出是否合理的結論。如果一個企業借款需求符合要求,但是沒有還款來源,那麼對於擔保公司來說就是不合理的。

七、反擔保設定

這一內容可以說是擔保公司決策層最關注的。因為如果發生了代償,擔保公司追償的首要選擇就是行使對反擔保物的權利。如果反擔保設定不符合要求,一個專案很可能就因此被斃掉了。

反擔保設定要遵循可行和易操作的原則。可行包括反擔保物(或反擔保設定的權利質押)合法、可供設定反擔保等因素,受保企業沒有處分權或法律禁止設定抵押、質押的物或權利就不能作為反擔保設定的內容。易操作就是反擔保物或權利能快速變現,不能變現或變現成本太高的物或權利也不能作為反擔保設定的內容。

八、主要存在的風險

通過閱讀分析書面材料和現場調查瞭解到的企業情況,有積極的因素,肯定也有消極的因素,而不可能全是積極因素,否則企業就不用來找你擔保了,銀行直接放貸就好了。這些消極因素往往也就是風險隱藏的所在。所以一定要列出主要存在的風險,可能是企業法人代表或經營管理層帶來的風險,可能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風險,也可能是反擔保物的風險等等,各企業不一樣,需要具體分析。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不能只列出風險就完事了,這只是解決了風險識別的問題。一定要說明風險是否可控,如果不可控,則發生代償的可能行就加大。其實也就是風險的識別性和可控性兩個問題都要在這裡有個清楚地交代,而且要儘量做到有理有據,不能是“我覺得”“我想”“好像是”之類的模稜兩可的話。畢竟你作為調查人,比較瞭解情況,要勇於表明自己的態度,不管對不對都還有後面的決策層在把關呢,你只要做到前面說的有理有據的要求就不算你的錯誤。

九、風險防範措施

前一部分內容說明了存在的風險和風險是否可控,這一部分就是要拿出辦法來證明風險如何可控,採取哪些措施可以有效防範風險。一般而言,包括“督促企業按貸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資金”、“核實反擔保物情況,認真落實抵押登記措施”、“加強貸後跟蹤檢查,及時發現風險並採取措施及時防範”等,當然這只是一些普適性的措施,具體的要根據各個企業的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只有風險防範措施得力可行,才能保障擔保公司的利益。

十、結論

結論一定要明確、簡潔,明確表明肯定或否定的態度,千萬不要含糊不清模稜兩可。

作為調查人員來講,其結論一般都是建議性的,所以可以說“建議為XX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率為貸款金額的X%”等。

Xxxx

調查人: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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