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哲學的思想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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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態哲學產生的背景

生態哲學的思想與理論

20世紀是工業文明發展達到登峰造極的一個世紀,社會勞動生產力不斷提高,科學技術水平飛速發展,全球人口持續膨脹,社會經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然而,這些所謂的繁榮景象相對來說都是區域性的,是有代價的,那便是大氣水體汙染、地球增溫、土壤侵蝕、糧食能源和其他資源短缺,人類已經被迫淪落到四面楚歌、危機重重的地步了,生存環境不斷地變得惡化。大自然不再像往日那樣溫順地按照人類想要的方式發展,於是它便開始瘋狂地向人類報復,生態嚴重破壞、環境不斷汙染、資源日益變得枯竭,從而導致大自然朝著不可持續的方向發展。而這時人類方才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不能隨心所欲地去改造和征服自然,應該尊重和保護大自然,和大自然平等和諧地相處。與此同時,人類為此而採取了大量而廣泛的行動,爆發了一場又一場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宗旨的生態運動。緊接著生存的本能使得一些有識之士透過由於人類行為而導致環境問題的表面現象,從哲學的高度以批判的精神和反思的態度去審視人們自身對待大自然的態度,進而去研究和探尋引起生態危機的本質原因,從而可以探索出關於人與自然的在未來的關係。所有的這些行為其實都是人類想要向前進步和發展的必要前提。有關這方面形成的一些理論成果也深深地影響著人類自身的文化命運,不僅為人類的當代同時也為下一代的文化創造注入了新的動力。當今,通過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以及人自身的反思,我們應該從哲學的視角來重新認識自然、社會、人類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這對於人類應該怎樣更好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深刻啟發。改進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緩解人與自然的尖銳矛盾,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生態系統和諧平衡有序,這便是生態哲學的終極目標。

  二、生態哲學的內涵

生態哲學實際上是一個理論體系,分別由生態哲學本體論、生態哲學認識論、生態哲學價值論和生態哲學方法論這四個部分有機構成。生態哲學本體論是生態哲學最根本的問題,從人與自然的關係來看,世界既不僅僅指客觀的自然界,也不是單純指人類世界,而指的是作為整體的“自然—社會—人”的複合生態系統。人與自然是相互作用的,既表現為自然的人化,也表現為人的自然化,是一個統一的整體。生態哲學認識論突破了傳統的人類中心論,不再把自己看成是主宰自然的世界中心,而是作為生態系統中的其中的組成部分,與自然是相互聯絡、影響與依附的關係,共同構成世界乃至宇宙的有機整體。生態哲學價值論則認為自然不僅具有能夠滿足人們日常生產生活所需的外在價值,或者叫做工具價值,還具有其自身所包含的內在價值。人類的實踐與認識活動只有在正視自然的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相統一後,才可能促使人類社會與大自然的協調發展。生態哲學方法論主張用生態思維,即生態觀點來認識和解決問題。提倡人們用辨證的思維方式來思考人類以及其他生物與生態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建立一種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的核心價值。

  三、東方的生態思想

“天人合一”作為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中有關生態方面的核心思想,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文化傳統。其中,特別是以對天、地、人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反思為主。再加上我國是傳統的農耕社會,對氣候、天氣的依靠性很大,因此“天人合一”作為我國哲學的基本核心,貫穿始終,超越時空,並且影響著中華傳統文化,最終形成深層內涵:一直在追求和執著於宇宙自然與社會人生的親和、統一的境界。同時,作為一種精神觀念已經融入進了我們的經濟、政治以及文學藝術中,融入進了中國人的日常思維方式中,從而形成了代表我國文化的民族形式,如“天人相參”的思想。儒家文化強調人與自然之間要和諧相處,認為人類社會與宇宙自然是協調統一的。在儒家學者看來,人作為自然界中的某一組成部分,應該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自然和諧相處,而不是與自然對立,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道家將尊重自然規律作為自己的最高準則,與儒家強調的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不同,認為人必須遵從順應自然。老子的`相關思想理念是最接近生態倫理的,他最先表達了有關於“天人合一”的思想,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主張天、地、人三才都統一於“道”也即自然,從而提出了“齊同萬物”的觀點和“重人貴生”的理念,同時從宇宙的整體性的角度出發提出了生態倫理思想。佛教雖起源於印度,但是卻在中國得到發揚光大,其中漢傳佛教便是中國與印度文化相融合的最好例證。佛教中的“緣起論”闡釋出的“整體共生”的生態觀便是以系統性、相關性的觀點來看待這個世界,認為自然萬物與人之間都不是孤立地存在著,它們之間應該是一種彼此依存、互及互入的關係。

  四、西方的生態理論

“人類中心主義”會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表現出不同的內涵,但歸根到底全都主張人是自然界的立法者,人處在自然界的中心地位,將人類的自身利益作為一切行為的根本出發點。古希臘的智者普羅泰戈拉著名的哲學命題“人是萬事的尺度”,柏拉圖的“理念論”以及蘇格拉底的“神學人類中心主義”都屬於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思想。“動物解放論”突破了“人類中心主義”的界限,是生態哲學的一大進步。澳大利亞的辛格作為“動物解放論”的代表,提出了“解放動物”的口號,他將“功利主義”作為自己倫理學理論的哲學基礎,動物同人一樣也能感受到苦樂,從而將道德的主體範圍從之前的僅限於人類擴大到了包括動物在內。動物權利運動的序幕就此拉開了,人類應該像重視自己的利益一樣去考慮動物的權利。因此,“動物解放論”又叫做“動物權利論”。“生物中心主義”,又稱為“生物平等主義”,摒棄了“動物中心主義”的的侷限性,將道德權利的範圍擴大到包含所有生命的整個生物圈。這一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史懷澤和美國的泰勒。相比較“動物中心主義”而言,將人類的道德關懷的範圍從動物擴充套件到了整個生物圈,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依然是沿著解放、權利的道路在走,將人類降低到與其他物種同樣的地位,因此也具有一定的侷限性。不同於“生物中心主義”與“動物中心主義”只強調生物圈內物種個體的權利與價值,“生態中心主義”更加註重生態共同體的整體利益。它將研究物件擴充套件到了整個自然界,在承認自然界以及其所屬部分擁有內在價值的基礎上,強調益主體多元化,進而推證出自然界的道德權利與地位,從而推動了人類思想的進步。

  五、生態哲學的現實指導意義

生態哲學不是純粹的理論探討,而是有非常確切的價值取向。從對現實環境問題的反思,到為生態環境的保護提供相關理論支援,都是以人類社會和生態自然的高度統一作為出發點的,明確人類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以及對大自然責任與義務。將生態哲學中的有關觀點與方法運用到我們的日常實踐之中,從而確立生態的生活信念和綠色的生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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