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之星評選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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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藝術之星評選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6篇)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當前,我院正開展著“攜手奮進、引航人生”勵志主題活動,我係按照學院安排,圍繞學院有關通知精神,在全系範圍開展了“文明守紀、勵志成才” 主題系列活動,其中系列活動之一以開展評選“藝術系之星”活動為載體,通過活動推動、典型示範、重點宣傳,在全系形成開拓創新、奮發進取、勵志成才的濃厚氛圍,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特制訂如下藝術系勵志之星評選方法。

二、活動時間

20xx年4月6日至5月15日。

三、活動口號

爭做校園勵志之星

展現精英風采

四、“藝術系勵志之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學校、思想品德好、學習態度端正,無違規違紀行為。

2、接受過學校院級以上嘉獎。

3、學習成績優異,品行堪為學生的'楷模。

4、在某一方面學有專長,對學校的聲譽有突出貢獻的優先。

5、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在學生幹部工作中表現出色,得到廣大師生稱讚。

6、條件1、2是必備的,同時還須具備3、4、5中任一點。

五、評選辦法

1、各班民主測評團提前和輔導員溝通,並在班級廣泛宣傳。

2、採用自薦和班級推選相結合的方式,每班評選出1名。

3、“藝術系勵志之星”的評選堅持寧缺毋濫,在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下,可以空缺不申報。

4、推選出來的人選需上交2寸彩色電子照、個人勵志先進事蹟(500字左右),個人座右銘、大學獲獎經歷

申報材料截止日期:5月2日中午報學生會辦公室,請務必準時。

5、藝術系將成立評審小組,經評審小組評議,確定最終勵志之星,確定後將向全系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會對獲獎學生的先進事蹟進行宣傳報道,並在勵志活動總結大會現場表彰。

六、幾點要求

1、各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班的推薦工作。

2、要以這次評選活動為契機,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為廣大青年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的健康成長,加速成才。

3、嚴格把關,保證質量,保證時間。要認真組織好“藝術系勵志之星”候選人的推薦工作。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2

為豐富校園藝術文化生活,促進學校藝術教學,充分展示我校中學生的藝術風采和學校藝術教育成果,音樂組特聯合教育處、學生會定於20xx年12月,舉辦“20xx年xx一中校園藝術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聲(小品)比賽,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機構成員

1、組 長:米xx

2、副組長:黃xx

3、組 員:畢xx等人

1、組 長:活動的策劃及指導;

2、副組長:制定活動方案、活動的'實施等工作;

3、組 員:擔任比賽評委、專業指導、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賽形式與內容

比賽形式為演唱、演奏、舞蹈、相聲(小品);

節目內容自選,作品風格不限;

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決賽超時作降等處理);

演唱、舞蹈可採用鋼琴伴奏或伴奏帶(必須消去原聲,所有伴奏帶的音質必須乾淨、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帶。

三、參賽物件:七年級、八年級、高一、高二的所有學生

四、活動程式

(一)初賽

1、報名時間:第11 周至12周(11月6日至17日下午5點截止)

2、報名方式:參賽各班學生在本班文娛委員處報名,年級分會收集各班報名表於11月20日上午8點前交校學生會。

3、初賽時間:第13周(時間待定)

4、初賽形式及要求:

按分組序號在指定的音樂教室(排練廳)進行初賽,過期做棄權處理。

器樂和舞蹈自備樂器、服裝、道具和伴奏,聲樂清唱。

5、初賽地點及評委:

組別

地點

評委

備註

演唱

音樂教室(二)

米長義、劉新苗

1、王蓓負責初賽總協調。

2、各組第一位為組長,負責把關和成績統計。

3、請彭玲華老師安排學生幹部到各組協助評委進行組織工作。

演奏

音樂教室(一)

畢建文、喻愛林

相聲(小品)

音樂教室(三)

彭玲華、胡秀紅

舞蹈

六樓排練廳

成娜、胡懿文

6、彙總初賽情況

第14週一上午9:00召開評委會,彙總初賽情況。根據初賽情況決定是否舉行復賽(二)決賽

1、決賽報名

⑴所有參加決賽的學生於指定時間至學生會報名確認,過期做棄權處理。

⑵參加決賽的選手以抽籤決定決賽順序。

2、決賽時間:分初、高中組(具體時間再通知)

3、決賽地點:多功能報告廳

4、決賽評委:學校領導、全體音樂組老師

5、評選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聲(小品)四組決賽,由評委當場打分。

⑵按參賽組分設一、二、三等獎。並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6、補充說明

(1)決賽時,各選手自備樂器(鋼琴除外)、服裝、伴奏帶等相關用具,並提前做好準備,若在比賽過程中出現故障影響比賽程式者,降等處理。

(2)由各班選派3-5名同學做為觀眾在現場觀看比賽活動,要求講文明有禮貌,爭當文明觀眾。

(3)若對本次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諮詢教育處、團委學生處、音樂組。

教育處、團委、音樂組、學生會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3

為激發學生對藝術的興趣和愛好,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全面多元發展,營造積極向上、豐富活躍、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氛圍,同時也為了選拔鎮級“藝術之星”,決定舉行本次“藝術之星”選拔活動,具體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5月

前期十天:宣傳、籌備、組織、開展各項活動。

年中:各學校組織藝術節比賽。

二、選拔專案:

本屆鎮藝術節“藝術之星”共設以下13個專案:

聲樂類:小歌手(含戲曲)、小演奏家、小舞蹈家等。

語言類:小故事家、小主持人、小外交家、小雜藝家等。

其他類別:小書法家(硬筆書法、毛筆書法)、小畫家、小剪紙藝術家、小攝影師、小發明家、小文學家

三、選拔總原則:

本次選拔活動是在各班自願報名的前提下組織的。根據比賽的成績,選出最好的秀學生命名為校級“藝術之星”,每項不超過10人。每項最優秀的.2人(其中一項為 1人),共25人推薦為鎮級“藝術之星”。

四、選拔具體說明:

五、其他說明:

1聲樂比賽的曲目由選手自己決定。除鋼琴外,要求演奏者提供自己的樂器;比賽語言內容由選手自行選擇;繪畫類作品含:中國畫、水彩畫、版畫、素描、兒童畫等,中國畫作品尺寸限於4尺宣紙3開以內,格式不拘,其他畫種一般為4開圖畫紙大小;書法作品包括:毛筆書法、硬筆書法和篆刻。

毛筆書法作品一般是4尺宣紙和3張紙。硬筆書法作品的大小和紙張是無限的;篆刻作品應在4平方米以上,印章應貼上在4尺3開的空白紙上,同時附上說明文字。

2為便於選拔活動的順利組織,請各班於5月6日繳交報名表(附件1);“其他類”的作品上交時間5月12日;“聲樂類”、“語言類”現場選拔時間5月17日前後。

3現場比賽的具體時間和評分說明將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4

一、評選目的

為迎接我校第五屆校園文化藝術節的隆重舉行,進一步推動學校校園文化藝術活動的開展,展示學生的藝術特長,激發學生參加藝術活動的熱情,發現學生藝術人才,積極營造濃郁的校園文化藝術氛圍。經研究決定,在第五屆校園文化藝術節期間開展校園“藝術之星”評選活動。

二、參評物件:

3―5年級學生

三、評選條件

1.能夠積極參加各類藝術活動。

2.具有一定的藝術特長。(至少具有一項以上的`特長,為書法、繪畫、舞蹈、演唱、器樂演奏五類)

3.參加過相關比賽,並取得優異成績。(縣級以上,須附獲獎證書影印件)

四、推薦方法和名額

3―5年級各班先在班級開展評選,評選班級“藝術之星”,在班級評選的基礎上,選拔1名參加校級“藝術之星的評選”。

五、參評材料

1.個人生活照一張或參加藝術活動和比賽照片。(附電子版)

2.填寫參評“藝術之星”登記表(個人簡介和獲獎情況200字以內)

3.獲獎證書影印件(縣級以上)

以上材料分別交紙質稿和電子稿。表格從學校網站下載。紙質稿用檔案袋裝好,檔案袋寫上相關資訊:班級、學生姓名、才藝特長等。 紙質材料、電子稿均上交少先大隊部徐俊傑老師處。

六、材料上報截止時間

20xx年5月13日。

七、評選辦法

將採用現場展示、評委認定的方法。參評選手展示才藝特長的時間原則上為5―15分鐘。展示特長所需器材、配樂等均有個人準備。如需助演,助演人員不超過4人(由選手及班主任從校內協調安排)。此次參評“藝術之星”無名額限制,只要通過評委認可,均授予“藝術之星”稱號,並在校園文化藝術節閉幕式上予以頒獎。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5

一、活動時間

20xx年3月—4月

二、活動意義

時光流轉,青春飛揚。嶄新的年輪,明媚的春天,飛舞的思緒,洋溢的自信,是我們大學生不變的情懷。即使前行的腳步再匆忙,我們也不願放手這璀璨絢麗的春光。

此次活動充分為我院廣大學生提供充滿鍛鍊能力、展示個性魅力和專業水平的舞臺,也是激發同學對專業的學習興趣和愛好,培養同學們良好的藝術修養和專業綜合水平的好契機,促進我院學生專業技能的`提升和全面發展。

三、組織機構

主 辦:藝術學院

承 辦:藝術學院團委、學生會

藝術學院音樂學科

藝術學院舞蹈學科

藝術學院美術學科

四、活動組織方法

院黨委、行政統一部署,學院各專任教師、專兼職輔導員動員安排和組織各班級同學積極參加,院三大學科負責比賽方案制定及統籌賽制規則,團委負責協助策劃大賽各項具體活動,院學生會各部門協同完成活動各專案相關事宜。

五、組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各部門要以活動為載體,緊緊圍繞“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以賽促學”的宗旨,進一步提升我院廣大學生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綜合素質的水平,做到有計劃、有動員、有指導、有總結的開展各項事宜。

(二)積極參與,精心組織。各部門應做好本院特色活動的組織、宣傳、報名及參賽等相關工作。為了提高比賽的關注度和參與度,促進班級之間的和諧交流。以更好的態度建立優良的學風和班風,提高各專業的學習熱潮和班級之間的凝聚力。每個班級都要精選出一定的人員及作品參加比賽,進行專業的對抗賽。

(三)豐富活動形式、突出活動主題。“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作為推進專業技能和專業綜合素質教育的平臺,我們提倡“班班有活動,人人有舞臺,個個能展示”,給每個學生提供展現自我專業技能水平的機會和舞臺。各班要緊圍繞大賽的宗旨精心組織和挑選具有一定專業水平的作品參加本次專業競技比賽。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團結一心,一起做好第五屆“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將活動的專業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得到體現,使廣大同學在此屆“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中受教育、長才幹,並逐步打造我院優秀的校園精品活動品牌,營造濃郁的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四)搭建輿論平臺、加強宣傳報道。為了提高此次活動的知名度與影響力,院學生會應精心策劃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各種宣傳媒介的作用,利用校園廣播、海報、網路(微信、微博、QQ)、宣傳板報等媒體對本次活動開展的情況進行廣泛宣傳。

六、主要活動流程

1、3月初,制定貴州師範學院藝術學院第五屆“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任務分解表,音樂、美術、舞蹈三大學科主任及教研室負責人開展研討,商議各專業賽制規則,團委彙總各學科方案進行釋出和通知。

2、3月21日,開展宣講會並向各班發放活動策劃書及報名表,部署大賽宣傳工作。

3、3月21日—29日,以班級為單位在此期間將音樂組(聲樂類、器樂類)報名表電子版傳送至學生會辦公室趙文超處,參賽伴奏(必須以音訊檔案形式)傳送至學生會文藝部羅勇海處,傳送報名表時須連同參賽音訊一併提交。

4、4月2日,音樂專業(器樂類)初賽。

5、4月3日,美術類作品評比。

6、4月4日,音樂專業(聲樂類)初賽。

7、4月8日,舞蹈專業初賽。

8、4月12日,舉辦藝術學院第五屆“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開幕式暨美術作品展、音樂專業(器樂類、聲樂類)決賽。

9、4月13日,舞蹈專業決賽。

10、4月18日,舉辦藝術學院第五屆“藝術之星”專業技能大賽閉幕式暨頒獎晚會。

七、活動主要內容

(一)美術專業技能大賽

1、內容和形式

題材不限, 要求內容健康、積極向上,具有時代氣息。作品臨摹、創作均可。

美術類:國畫、油畫、水粉、素描、水彩、剪紙、版畫、陶藝、民間美術、裝置及雕塑等;

設計類:平面設計、環藝設計等;

書法類:含書法及硬筆書法(草、篆書請附釋文於作品背面);

攝影類: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規格12寸以上)。

2、參賽要求

所有來稿,每人各類只限一件作品(含系列作品)。請參賽者正楷填寫作品標籤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進行參評。金獎獲獎作品學院收藏,並頒發收藏證書。

評選程式

評選機制:評委辦將嚴格按照三審制度,以公開、公正、公平為原則,對來稿作品進行初評、複評。複評後的作品,進入入選行列。

評選專家:學科統籌、以教研室為單位組織,配以美協、外校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時間

作品提交:4月1日前

組織評審:4月3日

5、作品提交地點:雪涯美術館

6、獎項設定

美術類: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視情況而定);

設計類: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視情況而定);

書法類: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視情況而定);

攝影類: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視情況而定);

此外,大賽設美術類優秀指導教師獎4名。

音樂專業技能大賽

音樂類比賽分為聲樂類和器樂類。

內容和形式

聲樂類比賽分為美聲民族類、通俗原生態類,形式為單人或組合。器樂類比賽形式獨奏、協奏均可,作品風格不限。比賽分初賽和決賽,初賽和決賽演唱、演奏曲目不能重複。

(1)初賽

聲樂類:一律要求演唱一段作品,民族美聲類一律鋼琴伴奏,通俗原生態類可音響伴奏或無伴奏形式。各類別取總分前十名選手進入決賽。

器樂類:選手自選作品演奏,作品時長不超過10分鐘,取總分前十二名選手進入決賽。

決賽: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選手自選曲目演唱或演奏(參賽作品不得與初賽作品重複),聲樂作品時長不超過5分鐘,器樂作品時長不超過10分鐘,超時扣分。

本輪演唱(奏)結束後,將取各類別前6名選手或組合進入下一輪綜合素質考核。

第二輪:綜合素質考核。分五線譜視唱、音樂學理論知識考核兩部分依次進行。

參賽選手最終得分將由評委專業測評(80%)+綜合素質考核(20%),兩部分結合折算出總成績,分獲一、二、三等獎。

參賽要求

(1)決賽的伴奏形式可為鋼琴伴奏或音響伴奏;

(2)本屆大賽以自願報名和專業老師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3)本屆大賽鼓勵原創,凡原創音樂作品均在總分基數上加0.1分以資鼓勵。

3、聲樂類比賽時間:預賽:4月3日

決賽:4月13日

4、器樂類比賽時間:預賽:4月2日

決賽:4月12日

5、比賽地點:藝術學院小型音樂廳

6、獎項設定:聲樂類比賽各類別分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4名,優秀指導教師獎3名;器樂類比賽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6名,優秀指導教師獎2名。

舞蹈專業技能大賽

內容和形式

大賽分為海選、決賽依次進行。比賽內容為舞臺專業技能表演,比賽形式分為單人舞、雙人舞和三人舞以及群舞,所有參賽選手均可報名。

(1)海選

劇目展示(學科討論,擬訂決賽名單)

決賽: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劇目表演。(打分標準:8分制,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第二輪:即興表演。(打分標準:2分制,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參賽選手最終得分將由劇目表演、即興表演兩部分相加折算出總成績,分獲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

2、參賽要求

本次大賽所涉及的比賽型別均可報名,參賽作品時長限為7分鐘以內,超時扣分。

3、比賽時間:海 選:4月2日

決 賽:4月10日

4、比賽地點:海 選:005排練廳

決 賽:逸夫樓演播廳

5、獎項設定:本次大賽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4名,優秀指導教師獎2名。

八、報名須知

3月21日—29日,以班級為單位在此期間將音樂組(聲樂類、器樂類)報名表電子版傳送至學生會辦公室趙文超處,參賽伴奏(必須以音訊檔案形式)傳送至學生會文藝部羅勇海處。

注:傳送報名表時須連同參賽音訊一併提交。

九、評審辦法

由大賽組委會邀請各學科專業老師擔任評委,按照相關細則開展。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大賽組委會於比賽開始後設立監審組,監督評審紀律的執行,對干擾評審工作正常進行的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工作落實

(一)大賽組委辦公室設在藝術學院團委,具體負責協調大賽各項工作、大賽運作經費管理工作,同時組織評審組制訂大賽評分細則和綜合專業知識考核考題,制訂評獎細則並組織編髮工作簡報、大賽新聞。

(二)大賽組委執行組設在藝術學院團委學生會,具體負責大賽賽事組織、現場排程、宣傳、協調、選手報名接待等具體工作。

(三)大賽組委會負責對本方案進行解釋。

藝術之星評選方案6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籍學生

二、評選類別

“校園之星”分別設立校園學習之星、文學創作之星、語言藝術之星、書畫藝術之星、志願服務之星、校園音樂之星、校園舞蹈之星、競技體育之星、校園節約之星、校園愛心之星、校園才幹之星、校園環保之星、校園守紀之星、校園儀表儀容之星等項。

三、評選條件

凡申報“校園之星”的學生都必須能模範遵守《滄州市第一中學日常行為規範》,思想品德好、學習態度端正且成績良好,體育成績達標,在此基礎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績,方能參加評選。

(一)校園學習之星

學習刻苦,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在歷次考試中取得優秀成績。

(二)文學創作之星

熱愛文學創作與讀書,有一定的文學基本功、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徵文活動並獲獎,積極向廣播站投稿,在市級(含市級)以上報刊上曾發表2篇以上的習作。

(三)語言藝術之星

具備良好的語言組織、表達能力。多次參加演講、詩歌朗誦、辯論等競賽活動,曾在市級(含市級)以上比賽中獲獎。

(四)書畫藝術之星

對書法、繪畫、攝影等具有濃厚興趣,並具備紮實的基本功。多次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相關活動並獲獎,能夠積極配合做好板報宣傳等工作,在市級(含市級)以上比賽中獲獎。

(五)校園音樂之星

具有一定的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相應的音樂領悟能力,在學校、縣藝術節或其他大型文藝演出中有出色表現,有一定的校園知名度,曾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獎勵。

(六)校園舞蹈之星

具備一定的舞蹈功底、編排能力,能利用舞蹈語言展示學生青春風采,積極參加學校各種文藝匯演活動並獲好評。

(七)競技體育之星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體育活動和比賽,積極組織競技體育類活動,在市級(含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活動中有較好名次。

(八)校園節約之星

節約意識強,愛護學習用品、生活用品,平時能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不亂花零用錢,不亂買零食,生活簡樸,做到同學之間不攀比穿戴,不講排場,有典型事蹟,得到大家一致好評。

(九)校園愛心之星

有拾金不昧行為,在幫扶貧困生中踴躍捐資。

(十)校園才幹之星

積極參與學校或班級管理工作,並且在管理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學生會幹部或各班班幹部。

(十一)校園環保之星

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能從自身做起,動員組織開展環保行動,向有關單位提出環保建議,監督舉報汙染環境或破壞環保設施的行為。

四、評選辦法

1、申報人提供200字以內的事蹟材料和相關證書、文稿(發表後)、參加活動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以供考評。

2、評選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先將推薦人選報年級組,由各年級組織初評,將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名單與相關材料上報政教處,每種類別的校園之星每班推薦人選為1人,每年級推薦人選為4人。

3、政教處根據各年級上報的推薦材料,經評審小組,評審評選出全校各種類別的校園之星的正式候選人各10名,向全校公示,最後報主管校長,經校長辦理,確定校園之星人選。

4、“校園之星”評選結果將利用廣播、網站向全校公示,於適當時間表彰。

5、對獲得“校園之星”榮譽稱號的'個人授予榮譽證書,並給予適當獎勵。

五、幾點要求

1.各年級、各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推薦工作。

2.要以這次評選活動為契機,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為廣大青年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的健康成長,加速成才。

3.嚴格把關,保證質量,保證時間。要認真組織好校園之星候選人的推薦工作。

4.校園之星評選活動每年一次,候選人推薦時間為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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