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時尚作文通用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24W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品味時尚作文通用15篇

品味時尚作文1

時尚如水,如酒,如茶。略一品味,滋味各盡,冷暖自知。

有些時尚像水,初見時波光瀲灩透明純淨,美不勝收。可只要略微嘗一小口就會知道:再美的表面都彌補不了那貧乏的無滋無味。所以,只要遠遠看著便已足夠。T臺上的靚麗模特,舞臺上的絢麗燈光,街頭女郎的時髦裝束,追究到底也是本質乏善可陳而呈現出來的美好假象。這些會被模仿,流行,風靡一時,像白水一般存在於普通人家,但又會讓人說不出到底是哪裡好,掩蓋住無聊的因子順著河流而下了。

有些時尚像酒,名貴,香濃,醇厚。乍一眼看去,感覺美妙極了,可入口滋味卻大相徑庭。先是被濃烈灼著了嗓子,繼而渾身發熱,興奮無比。可最終暈暈乎乎地只有倒下,頹然不起。名貴的寶馬香車,奢華的鑽戒水晶,頂級的品牌服裝。這樣的時尚衝昏了人的頭腦,讓人沉醉在奢侈品與被人尊重的豪華美夢中,最終黃粱夢斷,後悔莫及。拿自由、生命去換取這看似美妙,卻沒有什麼大作用的時尚的人須當謹記,美酒雖好,卻非人人可得。

最精彩的是像茶一樣的時尚,恬淡清雅,陶醉人心。茶可雅可俗,可熱可冷,可名貴也可價廉。茶可包含雅之精義,人之心靈。初入口有淡淡苦味,細品來才滿口甘甜,留有餘香。儒家學說的千古流芳,傳統文化的薰陶漸染,先進科技的發展創新,都如茶一般,雖初始有些深奧難解,但品久了便可知其沁人心脾。日飲一茶,日讀一書,日索一技,才是文化流行的時尚,才是恬淡人生的必要元素。

時尚不應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白開水,時尚不該是名貴奢華,使人渾沌的白酒,時尚應該是雅緻美好內涵豐富的香茶。茶,有人喜,有人厭,但包蘊著一種深沉的美感,是可以恆久流傳的時尚,像茶一樣的時尚更是千百年來始終存在的經典,是現代快節奏生活的一種調節劑,是人類審美的最終棲息地。

品味時尚作文2

在“時尚話題”越來越high的今天,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滲入了不同的時尚元素。就連小孩子們喜歡的動畫片也不例外。

從《名偵探柯南》、《網球王子》到《百變小櫻魔術卡》等一系列的日韓卡通動漫輕而易舉地在我們身邊掀起了一股時尚熱潮。甚至於連《奧特曼》這種類似於動畫片的影視作品也使得無數幼兒園裡的小男孩兒把奧特曼作為自己的偶像。美國動漫的賣點就在於幽默,而且是一種持久的幽默。像《貓和老鼠》就實現了幽默在國界、年齡和時間上的跨越。美國的動漫確實是好,連同動畫電影,都因畫面豐富、>故事精彩和意蘊深厚而備受青睞。

令我不解的是,我國的動畫片製作起步並不算晚,卻一直達不到應有的高度。建國初期,我國就有《大鬧天宮》、《黑貓警長》等優秀動畫片,但為什麼發展到今天,卻不如以前那麼有影響力了?同樣是貓,我們的《貓咪小貝歷險記》就比不過加菲;甚至於連我們關於國寶大熊貓的動漫也比不過《功夫熊貓》。這本來是我們的文化,卻在美國人手裡發揚光大。如果不是迪斯尼的《花木蘭》這部電影,有多少外國朋友知道中國有這樣一位女中豪傑?中國動漫的發展方向還不明確。就連現在人人津津樂道的《喜羊羊與灰太郎》,也不知道到底能夠時尚多久。

造成這個現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們把時尚的掌控權送到了別人手裡。外國的動漫一成

為時尚,我們就忙著模仿,於是偵探、魔法、宇宙飛船、地球衛士氾濫成災。但是我們沒有著力開發我們的優點。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就是我們的優勢,為什麼我們要放棄優勢,非要用自己的薄弱環節去碰他們的強項呢?為什麼我們一味追逐他們的腳步卻不努力讓自己成為時尚的弄潮兒,引領時尚呢?總是模仿別人,又怎麼能夠跑在前頭?我總希望有一天,整個世界最時尚的動漫人物就是孫悟空、哪吒、七仙女,那時候玩具店裡賣的就不再是大大小小的奧特曼,而是威風凜凜的金箍棒了。

時尚如月亮。追,永遠追不上。換個方向走,它卻又緊緊相隨。

其實世界上本沒有時尚;以為它是時尚的人多了,它也便成為了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3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彷彿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裡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裡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裡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開啟門後,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為我發現電視上竟放著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裡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著帥氣的新發型,想著: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型別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著我。因為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為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作文4

時尚,我們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讓自己不落後時尚。讓自己有一個特點。可是,時尚真正的含義是什麼?是人們不想被別人看不起,被別人嘲笑,只是為了追上別人的步伐,學別人。這和跟屁蟲有什麼不同?

品味一下時尚,時尚有表面上的裝飾,有其他的裝飾,也有內心的不同,反正時尚就是與普通人不同。追求另類。這是為什麼?其實是為了與別人的步伐一致,和別人站在一起,不落後別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時尚的人稱作“不懂時尚的人”。正是人們害怕這個稱號,害怕落後社會,只好和他們一樣。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如此罷了!

我們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時尚?難道不追求不行嗎?我覺得追求時尚其實只是被時尚的開發者玩弄了。他們開發時尚其實是為了讓我們追隨他們,讓他們覺得我們很蠢。因為我們看到稀奇的東西就會去看看,一旦覺得好,便會想擁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這樣,也會忍不住去跟隨一下。最為時尚的開發者,他們便會覺得好笑,覺得光榮。因為他們覺得我們蠢,覺得自己是時尚的首領,很自豪。

為什麼我們要跟著別人?有著自己的特點不好嗎?追著別人,往往會丟失自己,丟失自己的人格,丟失自己擁有的特點,這樣,我們只是一個學別人的機器人。沒有任何特點。這樣,大家都是一樣的行動,一樣的想法,一樣的思維,全世界都一致的話,這還是高階動物的領土嗎?

作為地球上的高階動物,人類,我們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不能因為有人領導一群人,而那個誘餌很新奇,很有誘惑力,就追隨他們。因為這樣,我們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階動物還要笨。我們也可以有自己的團隊,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團隊,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間。和自己一樣的人生存在一起。這樣,生活就有了意義,有了色彩,有了活著的道理!

我們要有自己的思維,有自己得想法。我們不要因為人多就與他們一體。我們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則。只有自己選擇,才能生活。沒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見,你再厲害,也無用武之地。

追求時尚,應根據自己的喜好,不能因為人多就去追求。

品味時尚作文5

站在街道邊,看著街上來來往往的另類打扮的所謂潮人,我想著這或許就是現在的時尚吧!我的雙眸迷幻在奼紫嫣紅的衣服和光芒閃爍的金屬配飾裡,品味著那遙遠的過去以及內心深處不可觸碰的回憶,漸漸的,我的雙眼在細雨中溼潤……

在這個追隨香車寶馬、別墅豪宅的拜金年代裡,那種以金錢堆砌而成的時尚充斥著每個人的內心,我只能感到無奈與悲哀。

記得幾年前,有一種說不清名稱的飄逸髮型成了這個社會的主流,大街小巷到處可見年輕的小夥子們在理髮店裡進出,他們紛紛“改頭”希望以此“換面”,我也不自覺地被捲入了“改頭換面”的洪流。為了能擁有那種飄逸的髮型,我開始留頭髮,不論身邊人怎麼說,我都置之不理,一心只想“改頭換面”。終於,一個月的“奮鬥”換來了結果,我頂著一頭長髮飛速衝向理髮店,想著快成為“飄逸族”中的一員了,我邊跑邊偷偷的樂。當我走進理髮店時,居然發現那些小夥子們正在剪頭髮。我奇怪地問理髮師怎麼了?時髦的理髮師笑著說:“這種髮型已經不流行了,現在時尚‘小鳥飛’,怎麼,你也是來改變髮型的嗎?”蓄了一個月的長髮居然已經過時,我的努力頃刻間化成了幻影,我只好乖乖地坐在椅子上,讓理髮師將我的長髮全部剪掉,當時那無奈的表情依然清晰的留在我的腦海裡。過了一段時間,長髮又開始佔領市場,年輕人又開始拼命留頭髮,這次我對長髮潮無動於衷,依然按我自己的方式來管理我的頭髮。

髮型是一種時尚,追星是一種時尚,服飾、舞蹈都是時尚,現實中的時尚不勝列舉。在時尚的潮流中,如果我們盲目追隨,結果是註定要失敗的。你的腳步再快,你能夠永遠走在時尚的最前沿嗎?

“花自飄零水自流”,外表上的時尚不應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別人對你的看法是不會因為你的外表改變而變化的。在我的心目中,時尚不是一種潮流,而是一種精神。讀書、看報、下棋都是一種時尚,只要用心去體會,去感悟,你會發現身邊到處是時尚。

只要我們能夠保留一種時尚的心態,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能夠與時俱進。

品味時尚作文6

當沾染暮色的晚風湮沒最後一聲蟲鳴,西天的最後一朵雲彩也溫柔地臥進了遠山,黃昏的晚鐘又如期響起,悠悠向遠……

喧騰了一天,靜默的時光易惹遐思:為了一個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張古銅色的老臉慌轉過去;為了一群縱情歡歌的紅男綠女,一個菸袋鍋子圈著微弱的嘆息瀰漫,似乎又聽見何處的“九斤老太”抱怨著“一代不如一代”。

時尚,在新舊的衝突中逐漸變了味。誰會花時間去認識那個風華絕代美豔絕倫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來了,“國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動腰肢,聲稱是多少代儒學傳人。一個一生都克己復禮的偉人培養出如此時尚的後輩!林妹妹化一縷香魂歸逝了,悼念著“何處有香丘”;唉,都雲你太痴,誰知你心衷!

喧騰是短命的別名,餘秋雨如是說。在覬覦輝煌、走紅的時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壯志面前,別忘了,時尚也代表著一種幼稚。新生的力量無論好壞,終是脆弱。人們在用電子郵件代替問候的同時,也失去了那妝樓禺頁望的淚眼;失去了再別康橋的悽美;更不會體味那離別後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離愁。一封別書,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動,刻骨銘心。

不知何時,人們又開始熱衷買雕牌洗衣粉,穿NLKE運動鞋,用拉芬洗髮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時,魔鬼也正屏息嗅著你的氣味。時尚應學會包容,卻不能縱容泥沙俱下。學會在交錯雜陳的時刻堅持原則,我們可以讓塞北的朔風吹出一部《狼圖騰》,也可以讓江南的柔波滋養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東去,浪淘盡”,亦可低吟“楊柳岸,曉風殘月”。和諧共榮,才是傳統與時尚的平穩過渡。看看那黃梅戲,聽聽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間,在厚重與輕盈之間,馳騁、感悟。時尚,從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幾鬥,月一彎,夢裡依稀,我變成持戟的勇士,搖著鞭絲,挺著長槍,征衫劃過籲喘的前胸,讓劍鋒似霜花般飛舞,賺取紅襟翠袖。誰成想,她竟是穿著婚紗的新娘!原來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過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綠遍天涯。耳朵里正塞著新潮的耳機呢!時尚,無處不在,隨時可為。

品味時尚作文7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捨棄那些為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著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為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通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臺。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為一把二胡嘆息,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為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為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品味時尚作文8

100年前留辮子、穿長袍依然是“時尚”,然而這種“時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卻摧枯拉朽,人們迎來了科學與民主的新時尚。

60年前,城市鄉村的女孩子不愛紅裝愛武裝,那是人們迎接那個時代的特殊時尚;然而現在我的男女同學卻是西瓜皮頭、寫上KOBE的T恤衫、帶洞的牛仔褲,依然時尚。時尚,時尚,流行即時尚。

30年前,被禁錮了十年的人們不再被“階級鬥爭為綱”的舊時尚所左右,他們追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新時尚,才開創了改革開放的嶄新一頁。

10年前,八歲的我看到叔叔身別“WALKMAN",感到他特時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學再這樣,肯定會被口袋裝著MPN的新新人類所恥笑“真老土,不時尚。”

因為追求科學、民主的時尚,我們的社會才會進步;因為追求富強、進步的時尚,我們的代代先輩才會融入社會先進時尚的洪流;因為自由、豐富的時尚,我們的同齡人才會呈現思想和行為的多元。

時尚,是時代符號。

有的時尚過眼煙雲、今尚明過;有的時尚一以貫之、歷久彌新。

那是一條清澈的河,漂母臨河而滌。韓信窮困潦倒,踉踉蹌蹌倒在河邊,善良的漂母給了他一頓飯。韓信狼吞虎嚥,揮手而去。幾年過去了,韓信功成名就、衣錦還鄉,來到那條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讓當地官員給那位漂母送去萬兩黃金以示感謝。這個《一飯千金》故事所揭示出的知恩圖報、回報社會的道理,是兩千多年前的時尚,更是今天的時尚。

小河悠悠,時尚永留。

品味時尚作文9

鄧麗君的歌聲如碎玉空靈,經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記憶;網路歌手的嘶吼在兩個月後便銷聲匿跡。

紅樓裡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夢裡的笙歌,時興的愛情小說在一場雨後化為子虛烏有先生的輕咳。

它們都是曾經的時尚,卻有的轉眼成了明日黃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恆的經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餘獨愛以紅書者。當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誠的內容,才能化為時尚經典。創新而出的作品總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讓這生命力長久,仍需要不斷地為其注入新的源頭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誰”而橫行於世。于丹的《莊子》,易中天的《三國》,都是新樹立而起的文化牆,然而只是將老莊的話、劉備的語水煮一番,何可長留於大眾心靈深處呢?

一切實踐活動,倘若沒有精神目標為動力,沒有精神價值為追求,無論其表面多麼轟轟烈烈,其實質還是空洞、乏味的。我以為周國平此語正道出了時尚的關鍵。時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點,時尚的要有存活於世的資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價值。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無論搬出哪一角的磚,哪一塊不是時尚化為的經典?三閭大夫的行吟澤畔,柳屯田的淺吟低唱,李白的唐詩典章,數不盡的珍寶,說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時尚,難道不該向它們看齊?所以讓時代的弄潮兒們不可忽視自己的價值追求,不能只滿足於讓大眾瞭解那些燈紅酒綠的繁華墟場裡的瑣事。

時尚的仍需不斷創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屬於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風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問,它究竟能夠走多遠?如今的它,的確是眾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誰的手裡都炙熱如火燒,可誰能夠保證它在那舞臺上永遠豐華絕代。所以,它仍需不斷向前跑,找出自己的優勢,利用科技知識武裝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讓時尚成為永遠的時尚,讓歲月磨不光精神的稜角,多年後,依舊光亮如初,美麗,動人。

時尚,它踏著現代的步子走在舞臺上,舉手投足間朝氣蓬勃。

經典,是洗去鉛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卻依舊不減當年的風采。

我希望,所有的時尚都能成為明日的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10

我承認當我看到這個題目時,我溼了,我慢慢的背過臉用手偷偷輕輕的擦掉眼角的淚水。因為我知道,人人都要參加會考,不是因為會考適合自己的興趣,而只是因為大家都是如此。眼淚是為大家流的。不知道哪個可愛的老師出的這個題目,我們猜了幾個月題,從去年的奧運會,5.12直到,立交橋,70碼,公交車……我思緒翻滾,又回到了每個猜題的夜晚。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學近乎瘋狂的吶喊中,我們在語文老師的帶領下象買一樣,精心的挑選著每一個作文題目。老師說要猜對了,多十幾分,“高中”就可能向我們揚起它可愛的小手。我本是一個有文化有素質有修養的非著名三好學生,尊師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發揚,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問候老師您一下,當然只是問候您一個人,不包括嘔心瀝血教育我們的老師。親愛的出題老師:我不知道“三點一線”的中學生活能有多少時間去品味時尚。

我想大概也許出這個題目的我們尊敬的老師你的腦袋讓門擠了?讓驢踢了?進水了?結冰了?短路了?——不管怎樣,肯定是腦殘了。莫非腦殘也成為了一種時尚?政治課上鄧爺爺一直對我們說要“實事求是”。尊敬的出題老師,我實事求是的對你說:你的題目讓我很糾結,糾結!糾結你明白嗎?這也是一種時尚。你讓我們正天埋頭苦讀,面對著一堆堆模擬試卷的孩子去“品味時尚”,這個都不懂,你還談什麼時尚。

我們也想時尚,可沒錢沒時間怎麼時尚?難道我們忍心從辛辛苦苦供我們上學的爹孃哪裡一次次討錢,去買阿迪王?

品味時尚作文11

古往今來,無論在什麼地方,時尚都是人們討論的主題。縱使時尚的內容不斷翻新,人們對時尚的追求之心也從未變過。但是,時尚也千差萬別,不一定凡是人們追求的時尚就是好的時尚,真正的時尚應是美的,有內涵的。

古代絲綢之路的開通,古中國的商品被駱駝載往歐洲。一時間,歐洲人被中國的“玩意兒”給迷住了,人們使用中國的瓷器、香料等與中國有關的物品都成為了一種時尚。其中最耀眼的時尚東西,就是絲綢了。歐洲人將其視為異寶,是高貴身份的象徵,它的價格甚至比黃金還要貴。這種時尚,它表現出了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盛況,這種時尚是對美的推崇,是對先進生產技術的充分認可。它促進著社會的開化和發展,是一種真正的時尚。

類似的時尚還有很多。上個世紀的法國女人香奈兒,打破人們的認識常規,在巴黎開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種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轟動。但還不僅如此,隨後她又自己設計了一款簡單輕便而又有別於當時那種撐著沉重的鐵箍的緊腰闊擺裙的裙子,還極力宣揚女性應有表現美的自由與權力,鼓勵女性大膽解放自己。一時間她更是名聲大噪,成為了歐洲時尚的風向標。再後來,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對時尚的理解打破了傳統,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錮,以合乎人性的美為核心,增添了時尚的內涵,沉澱為了永恆的經典。

不過世界上也有著許多別樣的“時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隨潮流,不分辨好壞,著奇裝異服,弄打眼的髮型,寫另類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氾濫的流行歌曲,這些人們定義的時尚,與其說是時尚,還不如說是“偽時尚”更加貼切些。表面上看著覺得很酷,很拉風,感覺與別人不同,實際上不過是流於形式,只為迎合膚淺的娛樂,沒有真正的內涵,更別提什麼高雅格調了。

真正的時尚應該既能給人審美上的愉悅,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蘊,從中人們能聽到一種思想的吶喊,能感覺到一種精神的力量。願你我都成為真正的時尚達人!

品味時尚作文12

在這形形色色的社會裡,總有些東西在變化。時尚就是一種潮流,總也引得人盲目追隨。對於我來說,時尚,就是一種風格,一種無與倫比的自我個性!

想想小時候,那時哪懂這麼多,天真的小腦袋裡只想著如何得到表揚,明天能不能出去玩。而現在,聽歌、上網、購物似乎永遠也停不下來,關注著偶像的最新動態、最新的書籍。明明有的不適合自己,卻還在拼命的學,就彷彿宣告著自己是最時尚的衛者,最為潮流。

其實,“時尚”只不過兩個字,裡面卻是一道複雜的題目。你說時尚是跟著別人學,人云亦云,卻始終落在後面。如果始終一成不變,又會被叫老土,不解風情。那,真正的時尚是什麼呢?下面有件事情,不如看看。

我的小姑夫是個很好的父親,為了女兒,拼命地掙錢,一頭曾經有過青春歲月的張揚青絲,也在歲月的點滴歡逝中變成了白髮。由於省錢,出門總是擠公交。那滄桑的歲月模樣,竟使得幾位青年為他讓座。說起他的年齡,並非花甲。百般推辭,始終抵不過幾個青年的熱情,只有坐了下來。事後,他在飯桌上提起這件事,引發陣陣鬨笑,幾個人一起勸他去染頭髮,他卻說了這樣一句話:“我老了,不是年輕的小夥子了。哪有什麼時髦不時髦的。只要自己看著舒服,那就是真實的時髦,何必為了一時的新鮮感而去做無用功呢?”他的一番話,使幾個姑姑不說話了。為了避免尷尬,大家趕緊又找了個話題,氣氛又漸漸升溫了。

我卻一下子正經了起來,那個平時很少說話的姑夫竟然對潮流另有一番解釋,一個極有個性謙和力的全新視角。而如今的我們,又該怎樣去否認這個看似平淡卻暗藏激流的“時尚”話題?我堅信我姑夫的話,個人的獨特風格才是一種無法磨滅卻充滿魅力的新新時尚,否則怎會讓“時尚”無端止的湧變。今日的時尚,是否真的具有時尚原先該有的意義,如何才能被別人追捧和讚美,恐怕才是想在“時尚”的真正用心吧!

人云亦云,鸚鵡學舌,尚時;別具一格,獨具匠心,才予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13

當人們的血脈中奔流著各色汽水飲料時,似乎再有哦沒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詩意地流淌的蹤跡。 當人們恣意地將頭髮燙染得捲曲蓬鬆,五彩斑斕時,似乎大家忘記了自己原本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的秀髮。 當人們開始將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體”、奇形怪狀時,似乎特立獨行成了時代的標籤。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漸漸讓步於時尚裝扮。 當人們以車代步,進入了電動馬達四輪的新紀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閒庭信步,邊走邊欣賞,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溫存的擁攬。似乎沒有人用腳步去丈量腳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與自然的厚實。 當人們用電郵、用短訊、用視訊支起了整個地球村,網住了這個偌大的城市,似乎人們丟失了驛寄梅花,魚傳尺素的期待與盼望。鴻雁飛過,絲毫沒有等待的不安與渴望。咫尺與天涯丟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別離般的重量。 當人們開始流行在飯店吃年夜飯,一家人聚在喧鬧的酒店大廳時,人們似乎沒有發現少了一份緊密,少了一份擁擠的溫馨。沒有了忙忙碌碌的籌備,便少了互相幫上一手的暖暖之語。沒有了鍋碗瓢盆的鏗鏘交響,便聽了過年的“滋味”。只是吃頓飯,那還何需在外遠遊的人風塵僕僕地趕回嗎? 當人們在電視前津津有味地觀看著“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選秀節目時,時尚的魔力將戲曲民樂從人們的耳朵裡驅逐出境。 當人們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誇虛假的“青春文學”時,海子的眼淚便成為他們炫耀自己“博學”的家珍。而那些關於生命與愛的性靈,便被巨大的商業浪潮湮沒在泛黃的紙上。 當人們再也沒有閱讀經典的習慣之時,這個由時尚照亮的世界是否會透徹明亮? 我們,義無反顧地沉浸在時尚的大潮中。 我們,也在義無反顧地遠離經典傳統之美為我們鋪設的沙岸。我們,只能無助地掙扎。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

品味時尚作文14

時尚,聽起來十分“現代”,是時代的步伐。時尚有時就是一隻風向標,指向當今最流行的色彩、款式和語言。

我本以為自己是不太關注時尚的。外面流行什麼,與我何干?再時尚,如果不合我的口味,也沒什麼可在意的。

我呢,喜歡淡色的衣服:米黃、淺藍、淺紫配白色,都是我心儀的顏色。

因而我很長時間內都對時尚毫不關心。

到國小六年級時,我才加入班級qq群,這才發現我已經“落伍”很久了。大家在網路上的一些流行語,我有許多不瞭解意思。既然交流起來很困難,那麼久以不變應萬變,在群中“潛水”,揣摩意思吧。

如今我在群上活躍了許多,發現開啟qq的紅鑽、黃鑽等,已經是一種時尚。我們這些網際網路時代的人,已經把qq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在現實中,我們也許不比別人強,在網上我我們可以為自己在群體中拔得頭籌而快樂不已。

原先對“時尚”不甚關注,慢慢地,我發現“時尚”一詞是有排他性的。你知道這個詞的意思,我就與你為友;你若不知,我就排斥你。“時尚”的產生,就是為了尋找自我認同。

現在,時尚不是“高大上”,而是體現在生活中。比如,日前流行在頭上戴花草形狀的髮卡。近幾年來,各種古時的錦繡圖案出現在大街小巷。我還曾在一家店裡看到許多以雲錦做裝飾的衣服。

這些時尚,有些是長久的,有些如過眼雲煙。

像復古之風,尋求簡樸、自然,是人們在節奏越來越快的都市生活中的需要,因而經久不衰。只要是人們本性中追求的東西所形成的時尚,都可以說是有內涵的,因而成為了經典。

如暴風雨般襲來,又轉眼間退去的時尚,大多也只是盲目的跟風。比如商場裡的時髦衣服,上櫃不久馬上就被標上“大甩賣”的標籤。一時的時尚,並不能長久。

時尚,並不完全是虛榮的表現。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尚,自己喜歡的,便是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15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裡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裡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部落格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選率嗎?

甭管是草根部落格,還是明星部落格,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裡嚴重警告一下,部落格不是文學,部落格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部落格,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裡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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