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中學音樂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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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中學音樂考試大綱

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中學音樂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福建省中國小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的全省統一的選拔性考試。考試結果將作為福建省中國小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面試的依據。招聘考試應從教師應有的專業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聘考試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二、考試目標與要求

1.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教學內容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2.考查考生對與中學音樂課程相關的大學專業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3.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的理解、掌握與應用。

三、考試範圍與內容

考試範圍

(一)音樂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樂理、基礎和聲、藝術概論、歌曲寫作常識、曲式與作品分析、中國民族民間音樂、中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外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二)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內容。

考試內容

(一)音樂基礎理論知識

1.基本樂理

(1)熟練掌握五線譜和簡譜的記譜法。

(2)掌握節奏、節拍、速度、力度等音樂基本要素及常用記號。

(3)掌握音程、和絃的概念,構成和識別原位和絃與轉位和絃。

(4)掌握、辨別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調式。

(5)掌握近關係轉調和移調的應用。

2.基礎和聲

(1)掌握Ⅰ、Ⅳ、Ⅴ級三和絃及其轉位和絃的連線。

考教師找閩試諮詢熱線:400-0081-891/400-0081-894

(2)掌握屬七和絃及其轉位和絃的應用。

(3)掌握終止的類別和應用。

(4)能運用適當的和絃、音型為中學音樂教材的歌曲配伴奏。

3.藝術概論

(1)瞭解藝術的本質和特徵。

(2)懂得藝術的社會功能。

(3)掌握藝術欣賞的一般規律和審美心理。

(4)瞭解藝術家的生活經歷與藝術創作之間的關係。

4.歌曲寫作常識

(1)懂得歌曲的常見體裁和基本特點。

(2)懂得聲樂作品中詞曲的結合關係。

(3)懂得音樂主題的概念及構成因素。

(4)懂得歌曲旋律的基本形態及發展手法、節奏表現特點和基本調式規律。

(5)懂得歌曲常見的曲式結構及前奏、間奏、尾奏的寫作手法。

(6)能運用歌曲寫作常識編創單段體歌曲。

5.曲式與作品分析

(1)懂得音樂作品中內容與形式、內容與曲式的關係。

(2)能分析音樂作品的動機、樂節、樂句、樂段、主題、調式、調性等。

(3)掌握一段曲式、二段曲式、三段曲式的構成和型別。

(4)掌握三部曲式、變奏曲式、迴旋曲式、奏鳴曲式和迴旋奏鳴曲式的'結構和型別。

6.中國民族民間音樂

(1)掌握民間音樂的概念、特徵及分類。

(2)懂得漢族民歌的體裁型別及音樂特徵;瞭解具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民歌與歌舞音樂的特點。

(3)懂得說唱音樂的種類及唱腔的主要特點;瞭解南、北方主要曲種的概況。

(4)瞭解戲曲的代表劇種概況;掌握戲曲音樂的構成及主要特徵。

(5)掌握民族樂器的分類、特徵及代表作品;懂得民族器樂常見的合奏形式及代表作品。

7.中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1)懂得古代文獻中音樂起源的觀念。

(2)瞭解周代樂舞、《詩經》、《楚辭》以及周代樂器與器樂的發展;瞭解儒、墨、道家音樂觀。

(3)懂得漢樂府及代表人物;瞭解漢代鼓吹樂、相和歌。

(4)瞭解魏晉南北朝時期古琴音樂的發展。

(5)瞭解唐代法曲、大麴及代表作品;懂得隋唐時期的主要音樂家及其音樂成就。

(6)瞭解宋詞的體裁形式及代表人物;熟悉元雜劇的發展及代表人物、瞭解宋元時期影響較大的器樂及其代表作品。

(7)瞭解明清時期戲曲的發展;懂得明清時期說唱音樂的主要種類、影響較大的器樂及代表作品、民間器樂合奏的主要形式。

(8)懂得學堂樂歌的產生與發展及主要音樂家及其代表作品;瞭解民國時期戲曲音樂和民間器樂的發展概況;瞭解民國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9)瞭解中國歌劇的產生與發展及代表作。

8.外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1)瞭解古希臘音樂的特點和主要樂器。

(2)懂得格里高利聖詠的基本特徵及中世紀的代表性樂器。

(3)瞭解文藝復興時期的主要樂派及德國宗教音樂改革。

(4)掌握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風格;熟悉該時期主要作曲家及其作品;瞭解歌劇的誕生與發展;瞭解清唱劇與康塔塔的起源和發展。

(5)掌握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特徵;熟悉該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6)掌握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特徵;熟悉該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7)瞭解民族樂派的形成和發展,熟悉該時期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品。

(8)瞭解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著名音樂家及代表性作品。

(9)瞭解20世紀印象主義、表現主義、序列主義、電子音樂的風格特徵、代表作曲家及代表性作品。

(二)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內容

1.理解和掌握教育部《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7~9年級)、考教師找閩試諮詢熱線:400-0081-891/400-0081-894教育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的主要內容。

2.瞭解當代著名的音樂教育體系。

3.掌握中學音樂教學原則和主要的教學方法。

4.掌握唱歌、欣賞、音樂知識和創作教學的方法及要點。

5.掌握音樂教學評價的原則、內容以及評價的方式與方法。

6.掌握音樂教學中常用的現代教育技術裝置。

7.熟悉現行中學音樂教材,能選擇適當有效的音樂教學策略進行教學設計

8.瞭解中學音樂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

四、考試形式

1.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120分鐘。

3.試卷分值:150分。

五、試卷結構

1.主要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如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等。

2.內容比例:音樂學科專業基礎主幹知識約佔60?,中學音樂學科課程與教學論知識約佔40?;音樂學科專業基礎主幹知識包括中學音樂專業基礎主幹知識和高等教育對應於中學音樂學科的相關專業知識。

3.試題難易比例:容易題約佔40%,中等難度題約佔40%,較難題約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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