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培訓教育管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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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培訓教育管理1

職工培訓教育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

職工培訓教育管理4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職工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增強職工的工作能力。根據《勞動法》、《職業教育法》、《企業法》、《公司法》和《集體合同》內容,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轄範圍內所有單位及所有正式職工。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職工培訓教育是指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對職工進行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管理知識、技術業務、操作技能、學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和訓練活動。

第四條職工培訓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職業教育方針,堅持為公司產業經濟發展服務,堅持按需施教、學用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人力資源管理部是公司負責職工培訓教育的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公司職工培訓教育規劃,組織落實職工培訓計劃、大綱、教材和培訓師資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公司的職工培訓以短期內部培訓為主,送外培訓為輔。各單

位應積極配合,根據工作需要選派人員參加學習。職工參加培訓學習,人力資源管理部必須登記備案。

第七條送外培訓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嚴格把關,確保學員質量。業務部門需要派人外出參加培訓,必須報人力資源管理部同意,不能擅自外送。

第八條凡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每年初由人力資源管理部制定職工培訓計劃,按程式審批後實施。

第九條學歷教育堅持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定向培養的原則,培順形式堅持以業餘、函授為主。

第十條職工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凡因工作原因不能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的,應有書面請假憑據。請假審批程式為:一般職工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審批;中層以上幹部由分管隊領導簽字審批。凡無請假手續又不參加培訓的,視同缺勤。

第十一條職工報考各類成人高等院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彙總,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第十二條職工經批准參加的學歷教育,所在單位應創造條件保證其參加規定的脫產學習及考試時間。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外學不承認其學歷,外出學習考試期間視同事假。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專業對口的自學考試,考試期間視同出勤。第十四條凡具備規定資格的職工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必須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

批准方可履行報名手續。外出參加考試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考試期間視同出勤。

第十五條凡自願申請參加註冊執業資格考試的職工,須提交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人力資源管理部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履行報名手續。外出參加考試履行請銷假手續,考試期間視同事假。

第三章學歷教育、培訓管理

第十六條學歷教育管理。公司提倡並鼓勵員工參加地方舉辦的和本崗位專業對口的自學考試和函授學習或其它形式的學習。凡是報考專業對口或公司急需專業的並經公司領導批准的學歷教育,取得大專、本科、在職研究生畢業證書後,公司可分別按50%、60%、70%的`比例給予報銷學費。

第十七條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培訓。經公司批准,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或晉升工人技術等級的專業培訓,按50%的比例報銷培訓費。第十八條其他培訓管理。

1、公司各部室按照各自管理職能需要舉辦培訓班的,需在當年11月底之前將培訓計劃交到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職教辦公室,以便統一安排公司下年度培訓計劃;

2、屬於共性的法律知識、管理知識、技能業務知識集中辦班予以輔導;

3、特種工種、業務培訓等執行地勘局培訓計劃。第四章公司和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公司建立健全職工培訓教育的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對職工進行在崗、轉崗、晉升培訓、對學徒及其他新錄用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結合勞動用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培訓、考核與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

第二十一條由公司承擔培訓經費脫產、半脫產培訓的職工應與公司簽訂合同。培訓合同應明確培訓目標、內容、形式、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學習期間待遇和結束後為本單位服務的年限以及違約責任。按照公司培訓合同的規定保證職工的學習時間,創造必要的學習條件,發揮所學專長。職工應履行培訓合同規定的義務,服從單位工作安排,搞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二條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和公司安排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有義務向公司其他職工傳授所學的知識和技能。第二十三條由公司出資(有支付貨幣憑證)對職工進行文化技術業務等培訓的,當該職工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時,在培訓後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按服務年限的不同繳納一定數客的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已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培訓合同條款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培訓後服務不滿1年的,繳納公司出資的全部費用;服務滿1年不滿2年的,繳納公司出資的全部費用的70%;服務滿2年不滿5年的,繳納公司出資的全部費用50%。第五章培訓經費的使用及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提取職工培訓教育經費,並授權人力

資源管理部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培訓教育經費開支範圍:

1、自辦培訓班(講座)的辦公費、教材費、資料費、實習費、聘任教師的講課費和交通食宿費;

2、教學需要的一般器具、儀器、圖書費用;3、外送短期培訓學員的培訓費、實習費;

4、學歷教育和專業證書教育的學費和培訓費中按規定公費報銷部分;5、職工參加公司委派培訓的差旅費(15天以內);

6、職工參加有計劃的內部各類短期培訓,其培訓費和教材費;7、自學考試的考務費和輔導費;8、上級或公司規定可以報銷的費用。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六條參加和接受培訓是每個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公司給予每個職工的福利待遇。對不組織職工開展培訓的單位,對拒絕接受培訓的職工公司有權給予處罰。

第二十七條認真執行本規定,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或個人所在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十八條公司所屬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對直接責任者和單位領導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1、不按公司規定組織職工開展上崗培訓、安全培訓、崗位操作培訓的;

2、強令未經培訓的職工上崗作業的;

職工培訓教育管理2

一、總則

職工教育培訓是按照工作需要對職工進行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管理知識、業務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訓練活動。為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司職工素質及管理水平,促進公司技術進步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經理

1、批准《年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

2、負責《計劃外辦班申請》的批准。

3、負責主持“職工培訓年會”。

(二)綜合辦公室

1、綜合辦公室主任

(1)負責稽核《年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和《計劃外辦班申請》。

(2)負責核閱《年度職工教育培訓總結》。

(3)負責《培訓辦班更改申請單》的批准。

2、綜合辦公室培訓員

(1)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

(2)負責組織公司教育培訓檔案、制度的編制、修訂及管理。

(3)負責組織經批准的.《年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

(4)負責監督、檢查培訓辦班情況。

(5)負責指導、協調和幫助辦班負責人組織培訓辦班,包括聯絡授課教師,安排學習教室,準備教學用具及教材,組織辦班結業監考,協調內外部關係。

(6)負責組織召開“職工培訓工作年會”。

(7)負責將辦班培訓的有關資料錄入公司《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三)辦班負責人

(1)按要求組織實施培訓辦班。

(2)負責對參加培訓班的人員的管理、考勤、考試等工作。

(3)負責編制《培訓辦班總結報告書》。

(四)各科室、車間

1、按要求填報本部門的《培訓需求計劃》。

2、負責建立、保管本部門的《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五)授課教師

1、負責提供學習用教材及講義的適用版本。

2、負責認真組織教學,保證教學質量。

3、負責考核試卷的編寫和批閱(特殊情況除外)。

(六)參加培訓學員

負責服從安排認真參加學習培訓,掌握培訓知識。

三、培訓計劃控制程式(詳見附1)

四、相關規定

(一)計劃管理規定

1、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計劃的時間內完成培訓任務時,由辦班培訓負責人提前10天向綜合辦公室提交《培訓辦班更改申請單》,經綜合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更改。

2、計劃外或臨時性辦班的,由申請單位提前填寫《計劃外培訓辦班申請》,報綜合辦公室主任稽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職工外出學習、培訓管理規定

1、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必須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並符合如下條件:

(1)確實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急需,而無法在公司內部組織完成的教育培訓任務。

(2)外出學習的職工必須專業對口或工作性質接近,並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文化基礎。

2、職工外出學習培訓按如下程式管理控制

(1)申請單位填寫《職工外出培訓申請表》,經職工所在單位和分管領導同意,綜合辦公室主任稽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2)職工外出學習歸來後要填寫《職工外出學習報告書》一份,由組織培訓單位填寫《學習期間鑑定》後,經所在單位稽核,分管領導批准後報綜合辦公室培訓員歸檔。

五、考核及獎懲

(一)公司每年度評選出優秀兼職培訓員2-3名。

(二)公司每年度評選出優秀授課教師2-3名。

(三)公司將職工參加培訓情況作為職工晉級、晉升、評先的參考依據。

(四)由綜合辦公室將本制度相應條款納入每年經濟責任制專業管理考核中。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並由辦公室組織實施。

職工培訓教育管理3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係數、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四條: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第五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

第六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七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等工資系列。

第八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九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一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工程部從事安裝、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專案部人員。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三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x崗位工資係數+各種補貼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第十四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公司勞動合同書。

第十五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

五.關於員工工資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員工工資核定。根據員工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工資標準1000元/月,同時辦理國家規定的四種勞動保險。(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工作滿半年後,工資1300元/月,爾後每年按10%遞增。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20元,職工工齡增加一年,月工資增加20元,每年年初增發。

第十八條:崗位工資係數: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1.8;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1.3;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1.5;工程部從事安裝、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1.3; 專案部人員1.3。

第十九條:誤餐補貼:需要職工外出工作時,每日補助15元。

第二十條: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參照第十八條崗位工資係數補貼。

第二十一條:其他補貼:職工月滿勤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獎勵;半年內滿勤者按本人半年基本工資總和的10%獎勵;全年滿勤者按本人全年基本工資總和的15%獎勵。職工在公司工作3年表現優秀的,公司給予30000元的`交通補助;職工在公司工作5年表現優秀的,公司給予100000元的住房補助。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三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6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6。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二十五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第二十八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二十九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職工培訓教育管理4

為加強人才培養和教育,全面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歷教育

1、申請在職進修學習的條件:思想積極要求進步,工作責任心強,安心本職工作,願意利用業餘時間進行學習的(限定夜大、自學、電大、不含脫產)可以申請進修學習。

2、公司職工只享受一次在職進修學習學費報銷的待遇,且所學專業與職工本人工作崗位有對口關係。

3、審批程式:本人提出申請,辦公會確定、備案。

4、因工作需要,由公司選送的,學習費用由公司承擔。非公司選送,但經公司同意參加進修學習的,公司在取得畢業證書後給予一次性報銷學費(不含書費和差旅費等其它費用)的90%;未經公司同意參加學習的進修費用自理。

5、凡在公司享受一次在職進修(具有學歷性質的)學習的人員,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的,自報銷學費之日起,5年內不得離開公司,5年內離開公司的返還公司報銷的全部學費並承擔由此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二、短期培訓

1、公司每年年初確定全年培訓計劃,主要有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以專題講座、業務交流為主。外部培訓主要是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派人員就近外出培訓,以提高崗位適應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

2、外部培訓,由公司承擔相關費用,培訓結束後,將培訓成績及學習報告(包括時間、地點、內容、收穫等詳細情況)報主管領導。

3、內部培訓由公司或科室定期組織,針對公司所承擔的各類業務進行技術交流。

4、參加學習的.人員學習結束後,在本科室做專題講座,並進行交流討論。

三、資格培訓

1、與職稱和本崗工作有關的資格考試由公司統一報名,統一購買學習資料,培訓費等。未能一次的通過考試的,二次考試的全部費用由個人自理。

2、技術工人晉升定級考試報名由公司統一組織,所發生理論考核費、實際操作費、評審費、培訓費由公司負擔,未能一次的通過考試或同級轉技術系列而發生的費用全部由個人自理。

3、其他職業資格考試由報考人自行辦理報考手續,費用自理。

四、其它有關規定

1、參加學習的人員必須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當學習和工作發生衝突時,要無條件服從工作需要。

2、參加各類公費外出培訓的職工,必須廉潔自律,嚴禁以虛開、增開培訓費、住宿費等形式,換取培訓方提供的參觀、旅遊、贈品等,一經發現,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3、所有公費培訓取得資格證書的,自報銷學費之日起,5年內不得離開公司,並把證件編碼報公司存檔。未經單位批准禁止用此證注入其它單位,一經發現,返還培訓費,並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4、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無故缺席培訓、遲到、早退等違反培訓管理規定的,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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