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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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保證書與我們愈發關係密切,保證書是作為承諾的一種書面型別。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保證書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擔保人保證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擔保人保證書

擔保人保證書1

阿壩縣信用聯社:

我是阿壩縣 鄉 村村民 ,

性別 ,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

目前在 ,

家庭基本情況:

全家人口 人,

勞動力有 ,

財產情況:

房屋 間, 平方米,

家庭收入來源以 為主,

一年總收入 萬元。

我現為 在貴社所貸款叄萬元整作擔保,並負擔債務的連帶責任,我保證督促 貸款按期歸還,絕不拖欠。如 貸款到期無力或無法歸還貸款本息,我承擔全部責任,負責償還,至還完貸款本息為止。

特此保證

保證人:

2012年 月 日

擔保人保證書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被擔保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願擔任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擔保人,保證履行以下義務:

(一)保證被擔保人:

1.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不得干擾證人作證、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2.不得逃避、拒絕或者阻礙處罰的執行。

(二)發現被擔保人偽造證據、串供或者逃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本人知曉、理解並願意承擔擔保人的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致

敬禮

  (公安局印)

  被擔保人(簽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簽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保證書3

致長安保證擔保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鑑於: (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以下簡稱承包人)擬就 工程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為保證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約定的義務,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上述工程的銀行《 保函》;你方已接受承包人的委託以你方作為申請人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簡稱銀行)申請開立《 保函》, 你方為承包人向銀行提供了編號為 的《出具分離式保函協議》。我方願為承包人向你方提供上述《出具分離式保函協議》的反擔保,並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證:

一、我方的保證方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出具分離式保函協議》為本反擔保保證書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依舊有效。

二、我方的保證責任範圍為:銀行要求你方承擔的《出具分離式保函協議》項下擔保金額的本金人民幣 元整(¥ 元)、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你方為實現本反擔保保證書所載明的權利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我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方式:當你方憑本反擔保保證書和銀行要求你方承擔保證責任或其他賠償責任的索賠通知向我方提出索賠時,我方將在收到你方索賠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承擔賠償責任。若你方已先行承擔保證責任或其他賠償責任,我方無條件地立即承擔對你方的賠償責任。

四、若我方不能在第三條所述期間內履行保證責任和清償義務,應向你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每個日曆天的違約金按照欠款金額的1

擔保人保證書4

致:xx-xx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xx-xxx-xxx有限公司(下稱委託人/借款人)簽署的編號為xx-xxx-xxx-xxx-xxx號的《委託擔保協議書》,貴公司為委託人/借款人向xx銀行xx分行(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x年 金額為 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提供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擔保。 本人xx-x應借款人/委託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並做如下保證:

一、本反擔保保證書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委託人/借款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中約定,由貴公司為委託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 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擔保而對委託人/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委託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以及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之約定為準。

二、本反擔保保證書擔保的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約金/其他)、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三、本反擔保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委託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委託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如本保證書第二條所述)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委託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償通知書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委託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願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無條件地承擔第一位的反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六、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因上述委託擔保協議書、委託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受上述協議或合同效力的影響,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七、反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反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反擔保;

2、反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反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4、反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反擔保人非徵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反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本反擔保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對貴公司的反擔保責任,則反擔保人保證對不足部分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反擔保保證書第二條所述款項及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八、本反擔保保證書下的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的影響,也不因委託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併、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本反擔保保證書更不受委託人/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檔案的制約,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九、本反擔保保證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書引起的或與本反擔保保證書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糾紛,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以下第1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本反擔保保證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絡方式發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絡方式傳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

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②如為傳真,傳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任何檔案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擔保人保證書5

舒蘭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中心:

作為 號《吉林省農村信用社個人經營借款合同》的擔保人做出如下宣告與保證:

一、我方、借款人和貸款人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重大誤解等行為。

二、我方已閱讀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條款)的所有條款。應我方要求,貸款人已經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做出了相應的解釋和說明,我方對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並自願接受和遵守。

三、我方對自己的義務、責任和權利的限制,以及貸款人的權利和責任免除等條款的含義已知悉和理解,自願接受,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四、我方清楚的知悉貸款人的經營範圍和授權許可權。

五、我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我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因我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我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全額賠償貸款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六、我方確認自己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許可權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七、我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財產並非公益設施、禁止流通與轉讓的財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八、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抵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九、抵押財產不存在任何未書面告知貸款人的瑕疵或負擔,包括但不限於抵押財產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財產存在拖欠購置價款、維修費用、建設工程價款、國家稅款、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損害賠償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財產已為第三人設定擔保。

十、我方提供給貸款人的一切與抵押財產有關的資料和資訊均是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

十一、我方提供本抵押擔保不損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違揹我方的法定與約定義務。

  宣告人(簽字、按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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