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消防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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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安全問題向來都是個極其值得重視的問題,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交通消防安全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消防安全知識

1、指揮燈訊號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和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能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 黃燈亮時,不能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 紅燈亮時,不能車輛和行人通行;

(4) 燈閃爍時,車輛和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人行道訊號燈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綠燈閃爍時,不能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能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

3、交通指揮棒訊號的.含義

(1)直行訊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右平伸,然後向左曲臂放下,准許左右兩方直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變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左轉彎訊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前平伸,準 許左方的車輛左轉直行的車輛通行 ;左臂同時向右前廣闊擺方時,准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通行。

(3)停止訊號: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能車輛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行。

4、手勢訊號的含義

(1)直行訊號:直行訊號:右臂(左臂)向右(右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告和情況下,可以通行。

(2) 轉彎訊號:右臂向前伸,手掌向前,准許左方的車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准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路口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3) 停止訊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能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5、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 橫過車行道 ,須走人行橫道 ,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 ,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時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天橋或地道 。

(3) 不能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品的護欄。

(4) 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 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能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的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6、乘車人必須遵守規定上

(1) 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穩後,先下後上,

(2) 不能在車行道招呼出租汽車;

(3) 不能攜帶易燃 、易爆等 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

(4) 機動車行駛中,不能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能跳車;

(5) 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能站立,不能坐在車廂上攔板上。

7、自行車、三輪車的駕駛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能 突然猛拐

(2)超 越前車時,不能妨礙被的行駛

(3)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襬示意,不能妨礙後面車輛行駛;

(4)不能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待物

(5)不能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6)不能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7)大中城市市區不能騎自行車帶人,但對於帶學齡前兒童,各地可以自行規定;

(8)駕駛三輪車不能並行;

8、駕駛非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醉酒的人不能駕駛;

(2)喪失正常駕駛能力的殘疾人不能駕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

(3)未滿16歲的人,不能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4)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9、非機動車載物,在大、中城市區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能超過1.5米,寬試左右不能超出車把15釐米長度前端不能超過車輪,後端不能超出車身30釐米。

(2) 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能超過2米,寬度左右不能超過車身10釐米,長度前臺後共不能超過車身1米;

(3) 蓄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超不能超過2.5.寬度各不能超過車身10釐米,長度前端不能超出車轅,後端不能超出車向身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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