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模板集錦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流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車配載方式發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互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貨物名稱是國家准許承運的產品,甲方提供貨物的一切準運手續。
二、貨物裝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正常到達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及結算方式:
3.1此次發運貨物為 _________,總運輸量為__________車,貨物總重量為_________噸,運輸費用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3.2結算方法為:貨物到收貨地後,乙方開有效的增值稅運輸發票到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必須7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將運輸費用轉入乙方賬戶,附賬戶明細。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貨物運輸前,甲方必須認真填寫有關相關專案(收貨人,發運件數,電話,收貨地址)。
4.2貨物因本身質量及運輸手續不全等問題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公司,貨物裝運由甲方負責。到達甲方到貨地點,卸貨由甲方或指定收貨方負責。
4.3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到達地址錯誤,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4貨物到達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均派專人驗收貨物。
4.5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到達後,甲方保證乙方車輛在交貨時間之後,4小時之內卸完貨物。超出時間具體等待費用由甲方或收貨方自行負責。超出費用按照40元/人/小時(一般司機為兩人)計算。
4.6乙方嚴格按照包裝標準裝車,裝車後乙方將對貨物運輸途中負全部責任,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7 乙方按時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如不能按時將貨物運至地點,造成延誤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8 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如需要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費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字及時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篇2
出租單位(人): (甲方)
承租單位(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需要租賃甲方機動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機動車輛的情況
第二條、承租方情況:
1、使用工程及地點:
2、使用用途:
3、擬訂進場時間:
4、擬訂使用期限:
第三條、租賃費用的組成與結算付款方式:
1、租賃費用組成:見上表。
2、結算付款日期與方式:
(1)甲方按 ( 年/季度/月 )結算,於 月 日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2)、歸還時,甲方未結算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並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第四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安全行駛機動車輛的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完稅證明、行駛證的影印件、年檢及保險費截止時間原件。
(2)、甲方應為機動車輛辦理年檢手續,負責機動車輛大修,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委派 同志,負責裝置租賃期內的日常事務與乙方的聯絡等工作,聯絡電話: 。
2、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租時須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進場的準確時間、地點;退租時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退租的準確時間與地點。
(2)、乙方在租賃期間指定 同志為代表與甲方聯絡處理在租期間的有關問題。聯絡電話: 。
(3)、在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承擔機動車輛在租賃使用期間的正常維修及保養費用,承擔過路費、燃油、潤滑油、過橋費及養路費等。
(5)、乙方應按時支付甲方租賃費用。如不能按時支付,甲方有權收回機動車輛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應明確的事項:
1、所租機動車輛的保險費由 方承擔。
2、裝置在租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保險賠付除外)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起租時,甲乙雙方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明確機動車輛的相關資料及隨機配件與工具,並將交接手續與合同上報物資部稽核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七條、糾紛處理: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可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或上訴至我方企業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裁定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退租付款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在提供公路運輸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貨物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1、運輸車輛
1.1乙方應證件齊全、有效、效能良好的且適於運輸本合同規定貨物的交通工具為甲方運輸本合同規定的貨物。
1.2乙方車輛必須保證證件齊全、符合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所有規定。駕駛員必須有國家核准的有效上崗證件。
1.3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應建立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檢查、交按制度。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變質、汙染而被收貨人拒收時,乙方應無償將拒收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不得要求甲方就該筆貨物支付任何運費,且要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
2、運輸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車輛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有減損、變質、汙染、滅失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損失。
第四條 運費及其結算方式
1、運費元/噸(含稅),額外發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均不認可。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按批次結算,每批次運輸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後 天內轉賬支付。
第五條 其他
1、本公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與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
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承包貨物運輸業務應具有的資質
(一)乙方的駕駛員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從事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車輛行駛證和從事貨物運輸的許可證,符合車輛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二)乙方應為貨運車輛投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等。
第二條、 貨物運輸承包經營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
整,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賠償保證金。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三條、 貨物運輸承包經營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貨物運輸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經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四條、 乙方貨物運輸承包經營的事項及要求
(一)乙方自備具有所有權的貨物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負責將約定的貨物安全準點配送至甲方指定的***連鎖經營店。
(二)貨物運輸線路:
1、 乙方將貨物配送至 ***連鎖經營店的名稱為:
2、貨物起運地址為:
3、貨物到達目的地及卸貨地址:
(三)貨物運輸配送時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在每天早上 點 分至 點 分,按甲方配送單所列明的貨
物,安全準點將貨物配送到所約定的地址。
(四)貨運車輛牌照號碼:
(五)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相關約定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終止貨物運輸配送業務,如乙方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安排相應的車輛,保障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的'正常進行,同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甲方有關主管人員。
2、在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文明裝卸。在貨物裝車時,要協助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核對貨物的數量;貨物到達約定門店後,乙方應積極配合門店工作人員卸貨。並做好貨物清點核對工作,同時辦妥貨物運輸配送單的簽字手續。
3、在貨物運輸和配送過程中,乙方應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工作中不得與門店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如存在相關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和主管人員反映,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4、如遇門店提出退貨事宜,則需經甲方相關銷售人員確認後,才能將門店所退貨物帶回甲方貨物配送地點。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司乘人員和貨運車輛進入甲方廠區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聽從甲方相關主管人員的指揮。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按照統一形象在乙方貨物運輸車輛上貼上甲方製作的統一標識等宣傳圖文。
第五條、 貨物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貨物包括但不限於蔬菜、水果、糧油食品及其製品、乾貨、調味品、新
鮮魚類、肉類及畜禽凍品等,具體貨物名稱詳見甲方貨物運輸配送單。
第六條、 貨物運輸價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貨物配送業務,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運輸費用合
計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後,乙方司乘人員工資及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保險費、違章罰款、路橋費、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七條、 運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一)雙方在每月15日結算上一個月運費,結算時乙方應提供當月經相關門店及甲方物流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確認的貨物運輸配送清單。
(二)所有運費均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卡號。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八條、 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的風險責任約定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的貨物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責任如何認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後果及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貨運車輛並經甲乙雙方指定人員在貨物運輸配送單簽字之時起,至貨物全部運抵合同約定的地址並經甲方門店主管人員驗收後在貨物運輸配送單上簽字之時止,如乙方所承運的貨物發生滅失、損毀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和承擔,貨物的損毀數額按甲方當時貨物的配送價格為依據計算。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發貨時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配送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數量、產品規格、金額、收貨店名、收貨人地址及電話、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有權對乙方貨物運輸活動進行全程監督和指導,以保障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業務的正常進行。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該貨物的配送價格進行賠償。
4、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貨物運輸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結算和支付運費。
2、乙方應保證將貨物安全、及時、準確運輸配送至合同約定的地址。
3、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損毀的,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的配送價格全額進行賠償。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相
關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5、在貨物運輸配送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時間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是乙方的違約行為,乙方按每次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貨物運輸配送時間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且進廠裝貨時間或貨物到達時間遲延 1 小時或以上,對甲方經營造成較大影響的,屬乙方的違約行為,乙方須按每次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如乙方違約當月累計達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貨運業務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屬乙方的違約行為,由此造成甲方經營等相關損失的由乙方進行賠償。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人員及車輛無法適應貨物運輸配送業務,嚴重影響甲方貨物運輸配送業務正常進行的,甲方經通知乙方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運輸費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解除、終止及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後,於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約定的事由出現後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全面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依法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異議或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組織機構程式碼: 組織機構程式碼: 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及卡號:
簽約日期: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及卡號:簽約地址:
物流合同 篇5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格式,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範本(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資訊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齲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