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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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1

為加快我縣文明縣城建立步伐,切實加強我縣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改變城區道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人車混行、機動車及非機動亂停亂放、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亂象,減少城區道路擁擠,確保我縣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大隊決定從現在起至年底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曉奮任組長,交管大隊大隊長劉慶冰為副組長,副大隊長閆剛、陳海波、副教導員邵付敏、城關中隊中隊長凌勇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交警大隊,交管大隊大隊長劉慶冰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指揮排程工作,並對縣城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負總責。

二、整治時間

11月10日至12月31日,早上7:30—8:30.

三、工作任務

參勤人員對下列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制止,並依法予以處罰:

1、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的;

2、行人翻越防護欄、任意橫穿街道的、過街不走斑馬線;

3、行人在人行訊號燈紅燈亮時進入斑馬線、闖紅燈的;

4、行人在主幹道上招撥出租汽車、公交車的;

5、非機動車逆向行駛,或在人行道上行駛的;

6、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與機動車爭搶道路的;

7、機動車違法佔道停車的;

8、機動車違反導向車道行駛的。

四、包保路段及崗位設定

大隊長劉慶冰負總責,協調和部署整治行動

(一)第一片區(凌勇負責包保)

人員:新城區分隊隊員、5個紅綠燈路口。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新城區各道路的巡邏管控工作。

重點包保路口:青年路與惠民路交叉路口(縣委黨校路口)、青年路與為民路交叉路口(金域藍灣路口)

(二)第二片區(陳海波、馬慶利負責包保)

城關中隊二分隊全體隊員、4個紅綠燈路口。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國防路南段、大橋路、青年路南段、中興路南段的巡邏管控工作,兼顧中醫院、農行、金茂園等門口路段。

重點包保路口:國防路與大橋路交叉路口(中醫院路口)、大橋路與青年路交叉路口(供電局路口)

(三)第三片區(閆剛、劉明偉負責包保)

城關中隊一分隊全體隊員、4個紅綠燈路口。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西環路、青年路中段、淮河路、中興路中隊的巡邏管控,兼顧縣醫院路口、億豪泊景城門口、實驗國小、國貿門口等路段。

重點包保路口:青年路與淮河路交叉路口(一中南路口)、國防路與淮河路交叉路口(左岸名城路口)

(四)第四片區(邵付敏、陳默負責包保)

城關中隊三分隊全體隊員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國防路北段、環城北路、中興路北段、青年路北段的巡邏管控,兼顧谷豐園、二實小、五河三中、鹽業公司等路口。

重點包保路口:青年路與環城北路交叉路口(一中北路口)、國防路與環城北路交叉路口(鹽業公司路口)

(五)城關機動隊(鮑宇負責包保)

城關中隊機動隊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每天早、中、晚三個時段(06:00—7:30,12:00-14:30,18:00-22:00)負責新老城區各路段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治理。

以上每個片區每天早上7時30分至18時,加強轄區巡邏,管控和查糾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五、整治措施

(一)、國防路、中醫院路口----鹽業公司路口

清除國防路東西兩邊停車位,設定隔離護欄,解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混行問題,由住建局設定交通通行標誌,交警加強管理。

(二)、閘橋路清除東西兩邊停車位,解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混行問題,由住建局設定交通通行標誌,交警加強管理。

(三)、大橋路南北兩邊清除停車位淮河大橋西端至環城西路交匯處由住建局設定交通通行標誌,解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混行問題,交警加強管理。

(四)、淮河路與潼河路路口增設紅綠燈一處。

(五)、站高峰人員安排:

淮河路與國防路交叉路口(穆友林、吳慶峰)

淮河路與青年路交叉路口(王維民、張永才)

淮河路與環城西路交叉路口(周飛虎、趙濤)

淮河路與閘橋路交叉路口(紀天明、曹曉飛)

澮河路與青年路交叉路口(華利、趙旭)

澮河路與國防路交叉路口(王健、錢鋒)

大橋路與國防路交叉路口(嚴軍、陳軍)

大橋路與中興路交叉路口(胡遠見、沈思海)

大橋路與青年路交叉路口(周兵、徐陽)

六、工作要求

(一)、所有執勤民警、協警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按規定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區域執勤,非其它工作安排一律不得離開執勤區域,執勤車輛一律使用警用摩托車。

(二)、民警、協警執勤時必須按規定著裝,精神要飽滿,動作要規範,查糾違法行為要使用文明用語,做到警容嚴整,舉止端莊,語言文明,動作規範。

(三)、嚴格遵守執勤、執法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辦事,按程式規定處理違法行為,同時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濫用職權,防止引發重大事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科學管理、文明執勤、禮貌糾違。

(四)、認真履行職責,杜絕失管漏管。縣局和大隊每週對站高峰執勤人員,在崗在位和管事率情況進行督查,對不履職的人員予以通報。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2

為深入推進全縣“作風建設年”活動,紮實開展文明城市建立,全面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經縣交安委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為確保工作紮實有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減量控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要求,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共治的原則,重點整治西門街、東門街、勝利街、水滸路、金河路、臨城路、育才路,著力防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風險,抓緊抓實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核心工作,為全縣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職責

(一)縣公安局

1、嚴查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停車,非機動車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人闖紅燈等重點交通違法,深入推進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縣城。科學破解醫院、學校、車站、商圈等道路堵點亂點,同時強化公交車輛執行管理水平,加大違法佔用公交車站點整治力度,持續鞏固“三小車輛”治理成果,積極倡導綠色出行。

2、爭取政府支援,配合職能部門,推進水滸路、金河路、西溪路“綠波帶”建設,探索“綠波城”暢通工程,推進城區電子警察、訊號燈全覆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有效提升訊號燈配時優化工作,全面強化智慧交通建設。

3、全面謀劃城區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優化勤務模式,加大早中晚高峰期時段警力投入,全力加強重點路口、節點交通指揮疏導,著力提高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因警力限制,先期以城區主要道路為重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落實專人實行定點、定人、定時管理,再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高潮。

責任人:趙向陽 完成時限:常態化

(二)縣交通運輸局

嚴厲查處非營運車輛違法載客行為,加強計程車、公交車和網約車的監管力度,持續鞏固“三小車輛”治理成果。加強公交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公交車駕駛員安全駕駛、文明駕車意識。

責任人:李祥 完成時限:常態化

(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合各職能部門,排查打通整改斷頭路、竹節路,確保道路安全暢通。負責推進城區“綠波城”暢通工程的試點工作,逐步推進城市道路電子警察、訊號燈全覆蓋,右轉專用道渠化工作的總體目標。全面完善標誌、標線、標牌和中央隔離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確保行人過街、機非分離、人車分離等安全設施配置完整,完成左轉待行區標線渠化工作。

責任人:劉甲一 完成時限:常態化

(四)縣教育和體育局

嚴禁16週歲以下學生使用、騎行電動車,助推非機動車校內規範停放,嚴禁電動車騎乘人不佩戴頭盔進入校內。推廣英才國小管理模式,採用錯時上放學的措施,增強教師、家長志願者協助力度,共同維護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在主要路口護導接送學生,勸阻家長依法、文明停車,騎乘電動車佩戴頭盔,全面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整體提升。

責任人:馮興平 完成時限:常態化

(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1、推進路外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路內停車泊位的施劃工作,從根本上緩解停車難問題。規範共享單車管理,全部配齊安全頭盔,合理施劃路內停車位,督促單車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車輛擺放整齊有序。嚴厲查處私自違法佔用公共停車位行為,開展對非機動車的停車位施劃工作,持續鞏固“三小車輛”治理成果。

2、嚴格落實包亂停亂放等“門前五包”責任制,取締、清理流動商販、佔道經營。

責任人:候仰超 完成時限:常態化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場外溢和佔道經營清理。

責任人:房殿臣 完成時限:常態化

(七)縣廣播電視臺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交通法規和交通常識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文明意識和交通法治意識。

責任人:黃貴鑫 完成時限:常態化

(八)縣文明辦

組織廣大文明交通志願者參與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舉報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安全隱患。

責任人:李曉龍 完成時限:常態化

(九)鄆州街道、唐塔街道、縣經濟開發區

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配合做好轄區交通秩序治理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講、勸導活動;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道路交通文明列入鄉規民約,宣傳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基本知識;做好城中村“三小車輛”整治,配合做好轄區其他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責任人:王淅、李天華、張玥完成時限:常態化

三、重點攻堅內容

(一)優化推進網格化交通執法管理。

1、公安交警全力抓住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等機遇,主動參與優化城市路網,促進城市規劃建設與道路交通協調發展工作,切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緊盯學校、商場、醫院等重點區域,紮實開展停車領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停車資源限時免費向市民開放,最大限度破解停車難問題。

2、公安交警持續推進“全時全域”警務,實施精細網格管理,強化交通流量研判,發揮鐵騎勤務作用;堅持“一點一策”治亂疏堵,做精高峰崗、助學崗管控模式,實施優化訊號燈配時、建設可變車道等措施。持續深化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等不文明行為的專項整治。認真落實《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集中整治和常態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模式,紮實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整治,確保實現城市安全頭盔佩戴率達75%的目標。

3、公安交警進一步強化路面管控,同時充分利用視訊監控、電子卡口等科技手段,依託公安交通整合指揮平臺和貨車通行證管理系統等資訊系統(貨車可線上和線下辦理通行證),加大對通行禁區貨車的現場和非現場執法力度,對發現未辦理通行證通行禁區,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等情形的,將嚴格依法處罰。

4、公安交警協調新聞媒體關注報道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清零”、“一盔一帶”安全守護、酒醉駕整治等專項行動,持續普及“路口禮讓斑馬線”、防範“二次事故”等知識常識。每月定期加大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曝光力度;每月至少5次開展進入運輸企業、學校、社群、農村等大型宣傳活動。

5、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在主城區劃分4個交通巡控網格,以服務群眾安全出行為根本目標,以堵點、亂點為管理工作重點,覆蓋7個重點路段以及6處重點區域(包括4所學校、1個大型醫院、1個大型商場),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

7個重點路段:西門街、東門街、勝利街、水滸路、金河路、臨城路、育才路。

6處重點區域:第一初級中學、樂園國小、實驗國小、公明路國小、縣人民醫院、金河路東大福源。

6、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以“三小車輛”、計程車及非法營運車為重點管理車輛,嚴格查處電動車超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亂停亂放、逆向行駛、違法掉頭、街道隨意上下客、違反裝載規定及限制通行規定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完善城區路網基礎建設提升。

7、住建部門年內完成清澤路(義和路-鄆邑路)、鄆邑路

(育才路-清澤路)、工業一路(水滸東路-開拓路)、忠義路(義和路-公明路)、好漢路(水滸路-鄆州大道)5條道路的續建工作。

8、住建部門持續打通利民街(鄆州大道-西溪路)、興盛街(鄆州大道-西溪路)、文苑路(東門街-西溪路)、東溪路(臨城路-金河路)等4條斷頭路;新建風情街(崇文路-西門街)、民立街、工業七路、唐塔路中段4條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西門街西段、工業三路、水滸東路、光明路、東溪路等5條城市主幹道。

以利民街(鄆州大道-西溪路)、興盛街(鄆州大道-西溪路)兩條斷頭路為試點,9月底前完成改造。

9、住建部門打造西溪路、水滸路、金河路3條城市主幹道的綠波建設工作,逐步推進城區“綠波城”暢通工程的試點工作。計劃開展城市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澤路與西門街交口、清澤路與勝利街交口、育才路與義和路交口、東溪路鄆州大道與開拓路五岔口、工業七路與金河路交口、清澤路與鄆州大道交口路口6處,緩解交通壓力。

以鄆州大道與開拓路交口為試點完成右轉專用道渠化建設、清澤路與西門街交口為試點完成綠化、右轉專用道渠化等整體建設,9月底前完成改造。

10、住建部門逐步推進城市道路電子警察、訊號燈全覆蓋,

對開發區、老城區缺失、損壞的交通安全設施按計劃逐步補齊。全面完善標誌、標線、標牌和中央隔離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確保行人過街、機非分離、人車分離等安全設施配置完整。年內完成臨城路、義和路、魁文路等具備施劃左轉待行區的標線渠化工作。

11、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加強路外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路內停車泊位的施劃工作,計劃本年度6月搭建完成指揮中心平臺建設。4月底前一期專案建設完成3條路段共803個泊位,積極協調職能部門審批停車場資質專案,順利上線運營後,在充分總結一期專案的規劃、建設經驗的基礎上,二期專案建設待一期專案停車經營備案(停車場資質)審批下發後進行,施工時間暫定為7月-11月二期專案計劃建設13條市政道路約1600個泊位,加快我縣新型智慧城市化程序,大幅度改善城區居民停車環境。

施工進度:7月-8月 唐塔廣場北路、唐塔路、魁文路、南湖廣場南路、東門街。

9月-10月 西門街、公明路、尚武路、五道街、水滸商貿城北路。

11月份 忠義路、勝利街、利民街--專案驗收上線運營。

12、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加強規範共享單車管理,壓實企業責任,督促共享電單車運營企業加大力度對電單車進行清潔擺放,責令企業對全部在執行的電單車配齊安全頭盔,引導市民使用電單車時佩戴頭盔,遵守交規。合理佈局開展非機動車停車位施劃工作,於4月底前完成城區內約20xx個非機動車停車位的施劃工作,確保非機動車輛有序停放。

13、綜合執法部門成立城區11個市容中隊對影響交通和市民出行的佔道經營、店外經營,以及聯合公安交警對路沿石上違法停車嚴格查處。通過日常巡查治理,重點難點集中治理的方式,規範管理早夜市經營,加大對學校、醫院、廣場周邊的治理力度,實行錯時執勤,根據具體情況部署人員提前到崗或蹲守執勤,治理各類影響交通秩序的違規行為。

(三)強化公交路網安全執行提升。

14、公安交警加強違法佔用公交專用站點治理,充分運用流動巡查和違章抓拍監控裝置,加大對違法佔用公交專用站點行為非現場抓拍力度,確保6月底初見成效,持續鞏固整治成果,進一步規範主城區公交專用站點通行秩序。

15、自城鄉公交一體化推行以來,交通運輸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雙微等媒體對公交路線、站點進行了公示,對市民安全出行注意事項進行廣泛宣傳,定期對公交駕駛人進行培訓,提升優化服務質量;現已開通公交線路53條,其中城區公交10條,城鄉公交43條。住建部門逐步完善中轉換乘站、港灣式停靠站,聯合交通運輸等部門結合城鄉公交站點和農村公路建設進度,適當設定村居站點,年內計劃新建400個站點站牌。

(四)開展校園周邊綜合治理。以第一初級中學、公明路國小、樂園國小、實驗國小為試點,學校要詳細摸清學生家長接送情況,建立接送學生車輛臺賬,實行“一校一方案”工作機制,對各學校周邊交通情況逐一調研。學校實行錯時錯峰上下學,排隊放學,值班老師負責帶學生到指定接送地點,讓家長有序認領學生。教體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幼兒園、中國小周邊進行隱患排查,協調相關部門增設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優化完善防衝撞、隔離護欄等安全設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出發,深刻認識開展道路秩序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重要性,緊密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強化組織領導,層層抓好組織實施。

(二)強化群眾宣傳。通過開展多角度、深層次、大範圍的宣傳教育活動,集中力量在全縣迅速掀起整治行動的宣傳高潮,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圍,建立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聚焦制約性、基礎性、根源性問題,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牢固樹立“品牌意識”,結合實際打造可複製、可推廣的亮點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帶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綜合水平全面提升。

(四)嚴格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將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進一步嚴格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督導檢查,形成領導帶頭,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到位。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3

為有效解決我縣城區國慶、中秋期間秩序混亂、道路擁堵、群眾出行不便等問題,給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原則,全面開展節日期間城區交通秩序維護工作,努力構建安全、文明、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成立xx縣兩節期間交通秩序維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辦副主任陳清平任組長,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劉福明任常務副組長,縣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城管局、洣江鄉政府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交警大隊辦公,劉福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維護重點

(一)主要區域

城西農貿市場、水果批發市場、廣南路、洋嶺花園、三公里、洣江橋、雲盤山莊路口、紫荊花路段、湘運汽車站路段等重點區域。

(二)維護內容及具體安排

1.車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調頭等交通違法行為。

2.摩托車等車輛非法營運現象。

3.菜市場和水果市場佔道經營,店外店、流動攤販等違法佔道經營等現象。

4.具體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務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三)嚴格按照統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切實搞好城區節假日秩序維護工作。

(四)此項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綜治維穩政績考核。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4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亂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為黨的十九大順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公安廳部署要求,市局決定在全市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結合淮安城市交通管理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省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和江蘇發展大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按照"什麼缺改什麼、什麼弱補什麼、什麼差治什麼"的原則,大力開展"全覆蓋、零容忍、常態化"城市道路交通違法整治,優化道路交通組織,完善交通管理設施,創新交管勤務模式,著力治理城市道路擁堵以及交通秩序亂、出行難和停車難等"城市病",進一步凝聚文明交通"江蘇共識"、強化安全行車"江蘇規矩",服務保障"兩聚一高"新實踐和"強富美高"新淮安建設。

二、整治目標

(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酒駕、醉駕、毒駕、闖紅燈、闖禁區、闖單行線、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明顯下降;機動車亂停車、亂變道、亂鳴號、不禮讓行人,非機動車亂騎行、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以及工程渣土車、水泥攪拌車拋灑滴漏、超高超載、汙損遮擋號牌、老年代步車、電動三輪車佔道帶客、違法上路等易發多發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二)交通亂點堵點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交通亂點基本消除,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堵點明顯減少,重要交通節點擁堵明顯緩解,擁堵範圍明顯縮小,中心城區重點學校、醫院、客運站、商品、集貿市場等突出堵點、亂點治理成效顯著,核心片區交通迴圈更趨暢通,城市路網整體通行效率明顯提高;

(三)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明顯改善。年底前,主城區以及生態文旅區、工業園區、鹽化新區、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以及盱眙縣、金湖縣、漣水縣全部完成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和訊號燈問題排查整改任務,排查、整改完成率達100%,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規範設定率達100%;

(四)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廣泛深入,主題性、公益性、群眾性、社會化文明交通宣傳活動亮點突出、成效突顯,交通參與者知法守法意識明顯提高。建立、健全交通違法舉報和公開曝光機制,深化交通違法社會化治理。各地城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同比明顯下降,輕微交通事故自撤率達80%以上。

各地要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堅持問題導向,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確保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下降。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整治交通亂象,保持嚴管嚴查高壓態勢。

1.嚴管行人和非機動車不文明交通行為。重拳整治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騎行快車道、逆向行駛等不文明交通違法,嚴查嚴處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採用觀看教育片、參與交通協勤、媒體公開曝光和報請紀檢監察部門通報所在單位等"四選一"方式,進行警示教育,學習交通安全法規、參與協勤的時間不少於15分鐘。各地要在有條件的路口,合理設定一批固定學習教育場所。執勤中利用執法記錄儀和交通監控裝置做好取證工作,對拒絕、阻礙執法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並利用媒體公開曝光。

2.嚴查機動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強化機動車闖紅燈、闖禁區、闖單行線、亂變道、亂佔道、亂停車、亂掉頭、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充分運用攝錄裝置、交通監控和執法記錄儀,靈活採取便衣組合執法、遠端排程查證等方式,全力提高查處率。對酒駕、毒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強化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分析研判,科學用警,精準打擊,定期不定期組織突擊行動,大力開展滾動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各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嚴格認定標準,嚴格上限處罰,符合記分條件的,一律嚴格予以記分。

3.嚴控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主動會同城管、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靈活運用聯動整治、交叉執法、伏擊守候等戰術,嚴查城區渣土車、水泥攪拌車等工程車闖紅燈、闖禁區、拋灑滴漏、超高超載、野蠻駕駛、故意汙損遮擋號牌和老年代步車、電動三輪車佔道帶客、違法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為,6月上旬初顯成效,6月底前明顯見效。將違法多發、事故突出的渣土車、水泥攪拌車和工程運輸企業納入"黑名單"監管,對進入"黑名單"的,提交城管、住建等部門,督促採取限制招投標、提高準運門檻、取消市場準入資格等措施綜合施治,全力遏制反彈回潮。再次向黨委政府彙報,提請政府主導,工商、質監等部門牽頭,切實落實電動三四輪車源頭監管措施,堅決取締非法生產、改裝、拼裝、銷售行為。通過延伸管理觸角、提高違法成本,努力營造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良好局面。

4.嚴管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秩序。強化城區主次幹道、中心商圈等大流量路段和支小道路易堵路段停車管理,綜合採用監控抓拍、貼單、拖移等手段,加強違法停車整治,對重點路段違停行為,嚴格按照違反禁令標誌標線處罰、記分。嚴格依據相關技術標準,科學合理設定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對停車泊位嚴重缺乏、符合劃線停車的,及時彙總報請施劃增設;對不具備停車條件、亂停亂放突出的,及時申請安裝車阻石或柱形、U型隔離禁停樁。對長期佔用路內停車泊位的"殭屍車",一律依法堅決予以清理。主動協調城管、住建等部門合理劃設非機動車停車區域,並規範管理。最大程度地引導市民文明出行、規範停車。

(二)科學優化交通組織,推進精細化管理。

5.優化道路交通組織。要主動會同規劃、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邀請規劃設計、交通工程專家,認真組織排查城區路口交通渠化,開展路口交通組織和交通訊號控制協同設計,合理採取分配進出口車道、設定待行區、可變車道、潮汐車道、專用車道等措施,全力挖掘路口通行潛力,切實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要加強路段出入口管理,根據需要科學採取封閉出入口、實行中間隔離、機非隔離、禁左、禁行、單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完善行人過街通道、公交站點、路內停車泊位等交通設計,改善道路通行環境。著力提高交通訊號控制智慧化水平,優化訊號燈配時,高峰時加強右轉訊號控制,減少直行和右轉車輛相互干擾。

6.優化交通管理設施。深化交通標誌、標線、訊號燈和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排查整改工作,確保保質保量、按時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科學設計、設定行人過街設施,通過設定安全島、行人二次過街等待區,有效保護行人安全。學習借鑑"深圳經驗",大膽嘗試、大力推廣使用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自動識別提示裝置,及時提醒遵守交通訊號。各交警大隊要在秩序中隊、一線執勤中隊指定專人,切實做好轄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排查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日常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隨時報送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排查整改檔案,建立突出、多發和重大隱患掛牌整改機制,實現交通設施隱患查、改留檔,重大、突出隱患掛牌督辦。

7.排查治理亂點堵點。組織專人,再次對城市交通亂點和堵點開展深入排查,重點排查轄區學校、醫院、商圈、車站、老舊居民小區、各類商貿市場周邊道路,以及其他交通秩序混亂路段。對排查出的亂點堵點,要按照"一路一策、一點一策"的原則要求,逐一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推進進度和責任單位,綜合採取優化交通組織、加大執法整治、實施改造工程等措施,全力改善堵點亂點交通秩序,確保通行效率明顯提高、群眾出行滿意率大幅提升。6月底前,市區清江浦區和開發區至少推出6條秩序嚴管街(交警一、二、三大隊各2條)、生態文旅區至少推出1條秩序嚴管街,其他縣區至少推出2條秩序嚴管街。

(三)改革交管警務機制,推動建立社會共治體系。

8.構建現代警務機制。探索、建立靈活機動、快速響應、科學研判、精確查控、扁平指揮、處置高效的現代警務模式。各地要積極借鑑"深圳經驗",研究制定城市交通智慧化、資訊化建設方案,完善交通指揮中心功能,加強情報資訊研判分析,組建交警"鐵騎"隊伍,提升快速處置各類交通警情及其他突發事件能力。同時要完善責任區勤務機制,按照交警支隊路口、路段長責任承包精神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本地的交通勤務管理模式,落實巡邏管控責任,提高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採取公開排名、滾動督導、末位淘汰的方式,強化平臺數據、管理實績、管控質態三維度考核,切實提高交通管理勤務效能。

9.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管理。各地要緊抓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契機,主動聯合文明辦,發動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動員離退休人員、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人士,組建文明交通志願者服務隊,走上街頭路面,積極協助民警勸阻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同時要採取民警掛鉤的方式,主動做好轄區文明交通志願者培訓、引導和協勤幫扶工作,確保廣大志願者積極、安全發揮文明交通協勤作用。充分利用車管安教平臺和文明交通訊用管理平臺,組織駕校學員和記滿12分學習人員到路口協勤,確保嚴管街、學校、醫院門口及其他重點路段交通高峰期間有人管理。各地要緊抓城市管理執法改革契機,主動協調城管部門執法力量參與城區支小道路、背街小巷違停執法,通過共管共治,形成互補策應。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公安網站、微博微信、手機APP等,建立交通違法舉報平臺,完善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群眾踴躍舉報各類嚴重和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10.發揮媒體宣傳作用。要藉助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各種交通陋習的危害,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傳播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凝聚文明交通"江蘇共識",牢固樹立安全行車"江蘇規矩"。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採取組織記者隨警採訪、開闢整治專欄、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等方式,全方位、多視角宣傳報道整治行動。通過手機APP、交警"雙微"平臺等自媒體,密集推送整治動態,曝光典型案例。同時,要做好輿情引導工作,避免出現負面新聞炒作,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11.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健全中國小文明交通教育長效機制,利用假期前後和各類校園戶外活動,組織民警走進校園、走近學生,定期開展文明交通主題教育,並通過"小手拉大手",教育學生、引導家長遵章守法、共同抵制各類不文明交通行為。組織專人深入社群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將交通安全知識作為"道德講堂"重要宣講內容。同時廣泛徵求各界群眾意見,引導群眾積極提供交通管理合理意見和建議,主動配合交通整治行動,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爭取以政府名義部署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其他警種和社會力量參與整治、齊抓共管。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整治重點,落實工作責任,細化整治措施。市局成立由張焱副局長為組長、交警支隊領導班子、各縣、區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交警支隊各相關單位、縣區各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辦公室在交警支隊,尹志剛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和考核通報。各級公安機關要全警動員,全力投入,把交通秩序整治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來抓,確保整治行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二)文明規範執法。各地要嚴格落實公安部、省廳、市局關於規範執法相關要求,堅持文明、規範、理性、平和執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積極爭取社會公眾對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公信力,嚴防發生因執法不當引發群眾不滿、輿論炒作,影響公安機關形象。對少數惡意炒作造謠抹黑的,要及時澄清、依法查處,切實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要對參與交通管理的'其他警種以及協助管理的社會力量開展培訓,規範參與整治行動。

(三)強化檢查督促。各地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定期通報檢查考核情況,推動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取得預期效果。整治期間,市局將抽調專人,組成聯合督查小組,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定期對各地整治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凡因整治措施不力、交通秩序混亂被省廳、市文明城市建立辦或市局督查通報的,在釐清責任的基礎上,一律嚴格實行倒查問責。

(四)加強資訊報送。各地要於5月31日前,上報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聯絡人名單,每月23日前報送當月整治進展情況和統計表,重要資訊要及時報送。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5

為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效預防和減少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方便人民群眾出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市區交通環境、經營環境和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區交通秩序規範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按照《商丘市區開展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的通告》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黨委領導,按照“以人為本、疏堵結合,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眾參與”的原則,市、區兩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密切協作,合理分工,明確責任,與其他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三區屬地管理、公職人員帶頭、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執行機制,依法取締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佔道經營行為,為廣大居民營造更加舒適宜居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執法監察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相關單位和科室以及三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監察支隊,具體負責局系統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三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確保專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責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整治規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起草制定有關管理工作方案、措施、通知、通報等,統籌組織、協調、推進、督導三區城管執法部門開展工作。

(二)市紀委監委駐市城市管理局紀檢監察組對市、區城管系統各單位公職人員帶頭執行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相關規定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暗訪,對違規人員和單位進行相應處理。

(三)市城管監察支隊對三區全面取締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銷售商家出店、佔道經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協調市區戶外大型LED屏開展政策宣傳。

(四)三區城市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全面取締本轄區內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銷售商家出店、佔道經營行為。按照區政府(管委會)工作部署,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綜合執法工作;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協調市區沿街門店電子屏開展政策宣傳。

四、整治措施和方法

(一)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7月20日~7月31日)

利用市區LED屏和沿街商戶電子屏、車輛巡迴宣傳、自媒體等多種形式,配合宣傳部門廣泛宣傳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採取上門送通告、發通知等形式,宣傳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市民對整治工作的認可,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全面取締出店、佔道經營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行為,對違章情節嚴重、拒不自覺整改的商家,要重點打擊,從重處罰。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綜合執法工作。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9月1日以後)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督導三區城管部門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定責”的辦法,對重點部位和重要地段嚴防死守、錯時管理,防止反彈,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作。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工作任務和目標,各負其責、各盡其職、齊抓共管,積極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綜合執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行政。嚴格依法依規辦事,公平、公正,講究方式方法,取得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援。制定應急預案,積極化解執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矛盾和糾紛。

(三)示範引領。市、區城管系統各單位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相關規定,主動做好親朋好友宣傳發動工作;禁止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進入或停放在單位院內;按照《商丘市區交通秩序規範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規定,將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範管理工作與文明單位建立和公職人員年度評先評優掛鉤,凡是違反規範管理規定3次以上的公職人員,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格次。

(四)保障民生。環衛、園林、市政等主管部門要制定各自行業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使用管理辦法,統一車輛外觀標識和編號,報市城管局交通秩序規範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加強日常管理,逐步更換為合規車輛。

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6

為緩解縣中心城區交通堵、停車難、管理亂等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疏堵結合、規範管理、合理利用、適度開發的原則,嚴格規範車輛通行和停放管理,合理利用現有房地產專案停車位資源,適度開發公共停車位資源,促進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全面提升。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全面提升人民群眾規範行車、規範停車意識,有效遏制車輛違章行駛、違規停放及長期佔用公共資源等不良現象,達到有效解決交通堵、停車難、管理亂的目標。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違法違規行為。各種交通違法行為以及佔道經營、亂停亂放、私裝地鎖佔用公共車位等行為。主要包括:

1.縣中心城區主要幹道、街道及國道過境段車輛違法違規停車的;

2.客運站、學校、醫院、商場、菜市場、機關單位周邊及居民住宅小區車輛違法停車的;

3.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停放車輛、擺攤設點以及堆放建築材料、生產生活資料的;

4.車輛佔用消防應急救援通道的;

5.佔道經營、私搭亂建、佔用公共設施等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

6.貨車、渣土車、各型施工車輛、拖拉機、農用車、機動三輪車(含電力驅動)載物拋灑、違反禁行禁令的;

7.非標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多人騎行自行車等非法上路及改裝加裝遮陽傘等非法改裝的;

8.摩托車和電動車非法載人、不戴頭盔、佔用機動車道停放的;

9.駕駛無牌無證、假(套)牌假證車輛或無證駕駛及飆車,酒駕、毒駕的;

10.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線路行駛,闖紅燈、不禮讓行人、隨意調頭、隨意變道或逆向行駛的;

11.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隨意橫穿馬路、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

12.報廢車、殭屍車、灰塵車違反規定長期佔用停車資源及私置路錐、私裝地鎖的。

(二)重點區域、節點:湘粵學校周邊璜溪灣片區、南京洞片區、保盛幸福城片區(雙擁路)、馬耳衝片區、四方井片區、人民醫院片區、蔣家灣市場片區、玉龍灣小區、竹源新村小區、東昇華城小區、怡景花園出入口、龍隱小區出入口。

四、工作措施

1.規範車輛通行。開展縣中心城區車輛通行情況調研,根據車輛通行規律,科學調整富豪路、廣發路、四通路等狹窄路段車輛通行路線,採取設定單行道等限行措施,優化縣中心城區通行條件。進一步規範交通訊號燈等規範通行管控設施設定,採取分時段開閉、延長高峰時段通行時長等措施,保證南京路等擁堵路段交通暢通。逐步實施人民醫院門口等行人密集路段人行天橋專案建設,實行人車分流,緩解車輛通行壓力。

2.擴充停車容量。採取市場化建設運營模式,在縣中心城區合理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增加縣中心城區公共停車設施,擴大停車容量。充分發揮好現有房地產專案停車場資源,理順停車位銷售辦證等方面政策,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出臺銷售優惠政策等多種方式,引導縣中心城區居民就近購買車位,緩解停車難問題。積極引進專業化實力企業,加快推進城市智慧化停車專案建設。

3.開展集中整治。針對縣中心城區亂停亂放、私裝地鎖佔用公共車位、住宅小區隨意停放等突出問題,組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玉溪鎮政府和縣中心城區6個社群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加大對各類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利用先進技術裝置和技術手段,增設重要路段、重要區域監控抓拍設施。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加快建立“隨手拍”違法違章舉報平臺。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社群網格牽頭單位及各責任單位要組織人員,加強縣中心城區巡邏巡查,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公開曝光制度,在縣融媒體中心開設專欄,定期曝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五、整治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4月)。利使用者外宣傳欄、單位液晶顯示屏、縣融媒體中心等各種宣傳平臺,廣泛組織開展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宣傳,全面提升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規範意識,自覺規範交通行為。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治整行動。重點打擊行車道、人行道、住宅小區亂停亂放,集貿市場停車行車不規範,私裝地鎖強佔公共停車位,殭屍車長期佔用公共車位等行為。

3.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鞏固提升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成果,總結成功經驗,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停車位擴容、人行天橋建設、智慧化停車等長期性工作。

六、工作職責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深入開展縣中心城區交通狀況調研,研究制定縣中心城區交通通行優化調整方案。結合實際科學調整交通訊號燈設定,規劃設定交通違章易發點、多發點抓拍設施。牽頭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打擊行動,加強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交通通行質量。

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開展侵佔城市人行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加大非機動車道等違章停車巡邏巡查和整治力度。加強城市道路養護,全面提升通行條件。

縣自然資源局:理順房地產專案停車位銷售政策,暢通辦證渠道,促進房地產專案停車位銷售。選址規劃公共停車場、重點路段人行天橋等設施建設。

宜投集團:引進縣中心城區智慧化停車合作企業,加快推進智慧化停車專案。

縣住建局(人防辦):加快推進縣中心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專案,優化老舊小區行車道、停車位等設施,改善老舊小區通行和停車條件。

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加大對居民住宅小區物業公司的督促指導,督促物業公司認真履職,切實強化居民住宅小區內車輛通行管理和停車管理。

縣委宣傳部:牽頭組織開展縣城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宣傳活動,提升群眾交通規範意識,營造濃厚輿論氛圍。督促指導縣融媒體中心開設專欄,定期曝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章縣管理部:落實有關房地產專案停車位銷售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政策,全力支援停車位銷售。

縣消防救援大隊:加強公共停車場等交通設施消防安全指導,加強佔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縣市場監管局:加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戶監管,引導銷售經營戶落實銷售辦證“一條龍”服務。

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加強縣中心城區周邊公路養護,全面提升通行條件。

玉溪鎮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公共停車場、人行天橋等交通設施建設相關的徵地拆遷、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組織人員配合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縣中心城區各社群: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管理,組織人員勸導居民住宅小區亂停亂放行為。加大交通規範意識、安全意識宣傳,提升社群居民素質。

社群網格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加強對網格轄區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等行為的巡邏巡查,配合執法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七、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賓心華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吳榮茂、李橋亮,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劉勇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宜投集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章縣管理部、玉溪鎮人民政府、縣中心城區6個社群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由彭英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亮紅同志、陳兵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住建局(人防辦)、縣住房和保障服務中心、縣融媒體中心、玉溪鎮政府抽調6名工作人員成立工作專班,與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排程工作。

2.完善工作機制。集中整治行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統籌排程實施。縣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和濃厚氛圍。要服從統一排程,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集中整治取得實效。各部門專項整治行動由部門自行組織實施,每半月將整治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3.強化督查考核。縣政府督查室要對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根據各單位不同職責量化考核指標。對整治工作不重視、不履職、不盡責的部門單位下發督辦通知並予通報。對整治工作嚴重失職,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不良後果的,要向縣紀委縣監委移交問題線索,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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