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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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彙編8篇)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1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型別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晒,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定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訊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資訊報告程式

5.1報告程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儲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2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築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採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許可權,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徵集、呼叫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排程。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式及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絡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絡。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範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並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援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資訊報告。利用現代資訊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資訊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資訊,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資訊的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專案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導思想是:以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快速、有序、科學處置原則,以協調聯動為保障,以統一指揮、統一排程為載體,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現場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我縣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緊急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府辦。xx任辦公室主任,xx任辦公室副主任兼現場指揮,值班電話。

三、處置範圍

1、因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急需救治的。

2、事故發生後仍存在安全隱患,有可能再次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3、因交通事故導致道路嚴重堵塞、中斷交通的。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洩露,危及周邊地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各交警中隊接到報案後要迅速調集警力趕赴現場,做到接警快、出警快,處置現場快。

2、先期處置原則。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臨時封閉現場道路、實行區域交通管制、有條件的及時分流堵塞車輛,疏散現場周邊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要在事故現場尾隨車輛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車、設定告示、警示標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確保重點原則。事故發生地中隊根據事故的地點、性質及可能出現的連鎖反應,重點加強事故現場及周圍的安全防範,確保萬無一失。同時,為其他聯動應急部門預留救護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統一指揮原則。由縣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保證處置救助工作高效運轉。同時,處置小組成員單位應當聽取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排程,治安、消防、救護、醫療衛生等部門協調配合,提高現場處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綠色通道,及時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機構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故意拒絕或拖延救治,把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處置方法

1、各交警中隊接警後,應當迅速報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縣交警大隊根據事故等及上報要求逐級上報,並立即調集警力,先期趕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置。

2、縣交警大隊要統一協調指揮,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傷人數較多的事故應當立即報告上級交通管理機關和同級政府,並通知安監、交通、公安、衛生、交警、醫療急救中心的主管領導。以最短的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緊急救助,把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轄地交警中隊到達現場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初步勘察,對有可能滅失或不能儲存的重要證據痕跡進行證據保全,並對因搶救傷員而移動的痕跡要標明位置,待縣交警大隊到達後對事故現場再次進行復核。

4、衛生、醫療急救中心接到事故報警後,醫護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助,衛生部門根據受傷人數合理安排救助醫院,並組織相關醫院做好搶救工作。

六、職責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發生,縣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為總指揮,處置分為三個小組同時進行。

1、傷員救治組。由縣衛生局牽頭,縣“120”急救中心、縣醫院及管轄區人民醫院參加其他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對事故中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救治。

2、現場勘察組。縣交警大隊牽頭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參加,管轄中隊事故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後首先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持秩序,設定警戒線、隔離樁,要在不破壞現場的基礎上,儘可能維護道路上車輛通行狀態,然後會同業務上級部門對現場進行仔細勘察。主要職責是:對事故現場勘察、相關痕跡、證據提取、道路技術鑑定、對現場周圍目擊者及事故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

3、交通疏導組。由交警大隊牽頭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參加對事故現場進行分流疏導,必要時可以交通管制、封閉現場,事故現場勘察人員應當快速勘察,儘快恢復交通。在實施臨時封閉管制措施期間,交警和交通部門應當加強事故路段巡查,及時反饋資訊,同時,要引導過往車輛和行人繞行現場,確保事故現場路段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重特大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嚴密部署、逐級負責,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絕不能因工作失誤和麻痺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後果擴大。

2、加強協調聯絡和工作配合。要樹立全域性觀念,與各協作單位、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互通訊息,建立聯動保障機制。

3、嚴格紀律。現場執勤民警和全體工作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禁擅自行事,影響現場處置工作正常進行。

4、全體參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現場處置的民警和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全力以赴、盡最大努力把事故傷亡人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4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xx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呼叫各類所需物資、裝置、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xx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xx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xx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釋出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呼叫車輛、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5

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為迅速處置在區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時搶救傷員,儘快疏通道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財富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車輛墜江、墜湖或因車輛發生事故引發嚴重爆炸、危險品洩露造成嚴重人員傷亡。

二、組織機構

(一)為了加強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交通、建設、衛生、民政、財政、宣傳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搶險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及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1、督促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後。

3、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

4、組織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善後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向區總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檢查各街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總指揮部各項決策情況。

3、及時、全面瞭解事故災害情況。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演講實施救災的進展情況。下傳上報。

5、按區總指揮部指示。堅持通訊聯絡疏通。

6、組織辦案專班迅速開展案件調查、處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具體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設立情況資訊組、救護組、捍衛組、搶險組、安排組、涉外涉臺組、宣傳組、財務組、善後處置組。

(一)情況資訊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由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任組長。主要負責及時瞭解現場情況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區總指揮部堅持聯絡,及時反饋資訊,確保上傳下達,資訊疏通。

(二)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由區衛生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足夠的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指定醫院,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與搶救工作。

(三)捍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的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撲滅火災,排除險情,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和積極參與救護,事故調查及評估、理賠等項工作,現場勘查可商請檢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員參與。

(四)搶險組:由區交通局、建設局負責。區交通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對因事故或引發火災、爆炸遭受破壞的道路路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設施進行搶修,並負責設定夜間照明裝置。

(五)安排組:由區民政局負責。區民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排前來參與事故處置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對死亡的`人、畜屍體做好處置事宜。

(六)涉外、涉臺組:由區外事僑務旅遊局負責。區外事僑務旅遊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配合衛生部門對受傷的外國人、洪澳臺同胞、海外僑胞進行救護、轉移、治療工作,負責協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工作,負責對涉外、涉臺問題交涉;負責翻譯工作。

(七)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

(八)財務組:由區財政局負責。區財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準備和解決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統一安排有關辦公經費。

由車輛投保的平安公司和發生事故的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與。

(九)善後處置組:由區公安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派出機構接到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由區分局指揮中心迅速演講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演講或接到區委、區政府的命令後。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全力搶救傷者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區公安分局、檢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單位共同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及發生經過,認定事故責任,核清損失數額,並依法進行處置。

(五)事故的賠償由相關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責任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置工作結束後。演講區總指揮部。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範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裝置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條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四條本預案適用於我縣交通運輸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應急教授和處置工作。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物資經費、處置力量等各項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並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分管相關生產業務的副局長、局屬各中心負責人。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以及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股。由安全監督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六條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縣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審定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域性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貫徹落實。

(二)決定啟動和終止道真縣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三)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和落實道真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四)當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由縣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服從現場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局屬單位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局屬單位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工作。

(五)負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審定應急經費預算,統一調配人、財、物和其他資源。

(六)除履行好職責規範要求外,積極配合和協調縣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妥善、高效地處理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七)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三)指導局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四)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五)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六)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資訊的收集與處理。

第八條局屬各中心職責

組織或參與所管轄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局屬相關股室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會同局相關股室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處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監督股:負責參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劃和計劃,參與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協調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範的制訂和負責送審報批工作。

(四)工程股、養護股:參與交通建設施工、公路養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五)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協助辦綜合公室做好後勤保障。

第十條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參與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車輛、裝置、人員、物資和技術支援。

第三章事故報告機制

第十一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程式

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報告道真縣交通運輸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同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積極開展現場自救、互救行動。

事故發生在異地的,事故單位和有關部門獲知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當地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和有關部門瞭解前期情況,協助當地開展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和後期工作事宜。

(二)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情況、天氣情況、道路狀況等環境情況。

2、事故及險情的控制、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事故險情報告單位、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3、如是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當報送事故車輛的型別、車況、核定座(噸)位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始發情況、貨物名稱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等情況。

4、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

5、道真縣交通運輸局接到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第十二條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救援單位及其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妥善儲存現場的重要痕跡及其他物證等。

第十三條應急響應

(一)在接到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和應急組織機構,並立即安排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好應急值守和事故資訊的報送工作。

(二)事故現場如遇國家或縣政府統一指揮時,局應急機構要與相關單位派出的應急救援處置人員要密切配合、服從統一領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救援。組織領導要與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絡,傳達指令,收集整理事故資訊,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資訊。

第十四條指揮與協調

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在接到各級政府或上級事故資訊的指揮命令後,按有關規定及時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實施事故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一)傳達縣政府和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協調、配合、指揮分管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並與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現場應急力量及各有關單位保持聯絡,及時掌握事故動態。

(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事故情況和動態,並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四)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制定交通運輸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的實施方案。

(五)調集運輸行業的運輸力量,做好應急處置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緊急運輸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救助

(一)當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所在地應急救援處置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或事故影響區域範圍擴大的,要按規定通過事發地政府請求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必要時,可以請求政府徵調社會力量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有關單位和個人,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或應急事故單位的請求,經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同意,可以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第十六條新聞報道

事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好事故資訊報道工作。

第十七條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並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耦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由縣人民政府決定結束應急行動,終止實施相關預案,應急救援撤離現場。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有關單位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縣交通運輸局。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接任人自然為責任人,因特殊原因未達指揮崗位時,應按本預案規定的崗位順序自動替補人員承擔責任。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7

為切實加強旅遊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遊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範疇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遊的突然發生涉及遊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遊客在組團外出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遊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遊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遊交通事件。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遊車輛使用情況和遊客所屬情況而定。旅遊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後,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遊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遊交通事件的危險訊號,暢通訊息渠道,提醒遊客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遊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遊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遊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資訊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儘快核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彙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資訊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後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工作。其具體職能為:釋出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後處理組,遊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資訊報告制度,保障資訊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資訊報告後,立即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並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瞭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迅速啟動《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定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並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後處理和遊客安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1、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遊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遊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運輸車輛的事故應急預案8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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