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的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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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責任書頻頻出現,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的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路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路,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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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2

為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對機動車、摩托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與各位車主簽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所有車主、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鄉安辦的指揮和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二、車主、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定期參加安全學習,接受安全教育,不得拒絕或無故不參加。

三、車主必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牌證,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上路行駛,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上路。

四、車輛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證件齊全有效,嚴禁拼裝車、故障車、“帶病、帶殘”車輛上路行駛。車輛必須定期年檢,未按規定檢驗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五、駕駛證必須按規定審檢,未經審檢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六、駕駛車輛時必須帶齊駕駛證、行駛證,嚴禁無駕駛證開車。

七、二輪摩托車只准坐二人,嚴禁超坐、超速,嚴禁農用車客貨混裝。

八、駕駛和乘坐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嚴禁挪用牌證。

九、機動車輛必須參加強制保險,禁止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十、保證政令暢通,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遲報。

學校領導(簽字):

車主(簽字):

交通安全責任書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3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資訊檔案,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瞭解掌握車輛運載學生的情況,及時發現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4、放學後,學校安排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做好學校與學生、家長“一對一”登記接送。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拼裝、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兩輪摩托車、三輪車、拖拉機、貨運車、麵包車等非法營運車輛上、放學;

2、家長應該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進入機動車道,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3、不租用、僱用未經備案、登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交通安全由合夥家長自行負責;

4、家長必須及時瞭解掌握車輛執行狀況;

5、嚴禁學生騎兩輪摩托車上、放學;

6、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車輛,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酒後駕駛;

(4)駕駛員超速行駛;

(5)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三、本責任狀中“車輛”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蓋步行,“駕駛員”指所有駕駛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各一份,報鎮政府備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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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 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責任,認真地抓好駕駛和行車安全工作。

3、 辦公室及各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駕駛員工或車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宣傳行車和乘車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增強應急和安全防範能力。不定期組織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做好駕駛和行車安全工作

4、 駕駛員要加強責任心,切實做好的行使和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出現行車安全事故。

5、 駕駛員必須持有符合駕駛車型的有效駕駛證,妥善保管車輛證件,出車時必須帶齊所有行車證件。不得擅自同意無關人員搭乘車輛。更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當車駕駛員自負。

6、 樹立愛崗敬業的思想,認真鑽研駕駛和修理技術,愛護車輛。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車廂內經常打掃,保持整潔,車體經常洗刷、養護。始終保持良好的車況,不準帶病車上路。

7、 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對駕駛安全責任的有關規定,嚴禁酒後或疲勞駕駛。嚴禁開“鬥氣車”、“霸王車”。若違反交通法規肇事,一切後果自負。

8、 駕駛員要自覺遵守派車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嚴守崗位,服從排程,服從大局。做到不見派車單或主要領導未批准,不隨便出車;無派車單私自出車者,以曠工論處。

9、 駕駛員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無特殊情況應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地點。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包括駕車外出),有事找不到的視為曠工,駕車外出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因擅自駕車外出造成傷亡事故或經濟損失的一概由駕車者承擔責任。

10、 熟悉並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1、 用車部門要服從車管部門和駕駛員的指導,部門間要通力協作,切實做好駕乘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並根據“誰用車、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報批手續,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

12、 用車部門或個人及車管部門,要對汽車本身和車內的所有裝置設施安全負責,嚴防損壞、丟失。如出現損壞、丟失事件,將追究有關責任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13、 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如發生車輛和人員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駕駛員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4、 本責任書一年一簽,有效期一年。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駕駛員各一份。

  駕駛員:

  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5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幼兒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幼兒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準時準點護送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幼兒園和司機的交接工作。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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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6

根據國家、盛市有關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規範化管理,明確車輛安全管理職責,防止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主管領導責任:

1、監督、檢查主管部門的車輛管理和使用。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部門的車輛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部門領導責任:

1、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車輛的安全、維護、管理、使用等工作。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部門領導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因監督管理不利,出現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

駕駛員責任:

1、準駕人員接到部門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必須按時出車,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

2、準駕人員未經批准擅自使用車輛或違反車輛駕駛“十不準”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準駕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取消駕駛工作崗位。

3、準駕人員必須加強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隨時保持車內外清潔,若車輛出現故障,準駕人員需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及時維修,確保車輛車況良好。

4、準駕人員在駕車過程中若發生事故,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解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門主管領導: (簽字)

部門法定代表人: (簽字)

駕駛員: (簽字)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為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範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儘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瞭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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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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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9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使社會、學校、家庭都來關注學生的健康成長,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中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大橋鎮中學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學校每週工作安排中都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每週一為安全教育日,並通過班主任利用晨會、班會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學校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如宣傳欄、黑板報、手抄報、圖畫展、廣播站、法制教育報告會等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遵守路隊紀律,不在路上追逐打鬧,不隨便橫穿馬路,放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玩耍,不到溝河池塘等危險地方玩耍,不脫離路隊單獨行動,自覺排隊到家。不進遊戲廳、網咖等場所,不進小賣部亂花錢。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注意避讓車輛,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學校要求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每節課到校情況,對無故不到校者,及時查清原因(兩小時內與家長及時溝通)。

二、家長負責監護學生按時到校上學,放學按時回家。

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必須提前向班主任請假。家長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給孩子做出榜樣。要經常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遵守路隊紀律,不隨便橫穿馬路,不在路上跑跳、打鬧、玩耍逗留。不給孩子過多零花錢,不進網咖、遊戲廳等場所,不輕信陌生人,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教育孩子提高防範意識。

家長保證孩子上放學乘座車輛的安全。不乘座違章車輛(如:無手續車輛、報廢車輛、超員車輛等)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在指定地點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家長行為自願送孩子參加託管班及社會上其他團體組織的,要首先考慮安全問題,要負責保證孩子在此期間的安全。

學生離開校園後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三、學校、家庭、社會都應該關心孩子的健康成長。

因此,學校、家庭要同心協力,齊抓共管,教育每個孩子遵守學校紀律,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處處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確保每個學生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校: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班級: 年級班

xx中學

20xx-11-25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0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為保護中國小生的人生安全,為創造文明交通安全學校,為讓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每月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核准學生騎車人數,每天由值班老師進行督促和檢查,對發現有問題應及時教育糾正。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2、文明走路,做到靠右邊行走,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不破壞交通安全法規。

3、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隊拋撒物品。

5、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自行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有效。

  年級班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2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12週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18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後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3

為切實抓好我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看好人、車、路,進一步增強機動車主及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感、使命感、落實工作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按照“安全重擔人人擔、人人身上有責任”的安全責任體系。為確保一方平安,鎮人民政府交管辦特與客運、貨運車主及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以形成相互監督的責任機制。

一、政府交管辦職責

1、政府交管辦負責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廣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及對自己的安全責任感。

2、定期召開機動車主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會議,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3、結合安全生產宣傳,面向社會廣泛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和典型事故、增強駕駛員安全責任意識和廣大公民安全意識。

二、車主責任

1、客運車主及駕駛員要自覺學習和遵守交通規則。

2、自覺主動接受公安交警、鎮交管辦、安監部門的安全檢查。

3、嚴禁非法營運、無證駕駛違章載人、客運混裝、酒後駕駛、帶病行駛等.

4、參營客車在駕駛和經營過程中,駕駛員必須要自覺愛護車輛,堅持做到:三勤(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三查”(出車前檢查,行車中檢查,停車後檢查)、七不準(車輛故障沒排除不準出車;駕駛員疲勞休息時不準出車;駕駛員喝酒後不準開車;沒有駕駛證不準開車;非本車駕駛員不準開車;駕駛員要禮讓三先,文明開車,不準開“英雄車”;不準違反交通規則開霸道車)、嚴禁“三超”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要求。

以上安全責任,各參營客車、貨車,務必遵照執行,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違規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

車主:

聯絡電話:

駕駛員:

聯絡電話:

日期: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4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制定學生道路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放學時間:早上7:50到校,11:50放學;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學;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學。希望家長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學生騎車或步行上學放學的同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訊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使用的允許上路的各種交通工具必須停靠在大門主體道兩邊,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要求一律坐公交車,下車時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騎自行車的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推車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中學(蓋章)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5

在生活中,每天街頭路面都有家長用電動車或者三輪車載著一個或兩個年幼的孩子匆匆趕往學校;帶著孩子的電動車闖紅燈通行或者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把孩子送上嚴重超員的接送車去上學;駕駛機動車載著孩子隨意停車、調頭、逆行、不按規定車輛行駛;車輛隨意停在路中間接送孩子,個別孩子隨意橫穿馬路,攀越隔離護欄,一輛輛汽車從孩子身旁駛過……等交通違法現象。

為切實加強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時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中國小生、幼兒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一同築起保護中國小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我校現與每一位學生和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的交通安全責任:

1、加強安全教育。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全年教學計劃,認真開展好每月交通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從小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行為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將交通安全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輻射到全社會。

2、加強安全提示。要在放學出校前,及時提示中國小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遇有雨雪、大風、降溫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提醒學生及其家長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和路線,確保出行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中國小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上下學出行方式,建立學生出行臺賬,協助公安交警做好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並教育糾正學生及家長存在的各類交通不文明行為,積極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家長的交通安全責任:

1、經常安全叮囑。叮囑孩子走路、騎車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各行其道,不要互相追逐,走路行車時不要用耳塞聽音樂、看手機,不要在馬路上游戲或用滑行工具;

2、正確安全託付。不要將孩子託付給未辦理校車資質的車輛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賃私人車輛接送孩子,不要用違法電動車輛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應通報給學校或交警;

3、做好安全表率。家長要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好孩子的表率,積極踐行“七大交通文明行為”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七類違法行為”。接送孩子時車輛要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定的“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放區域”內有序停放,即停即走,嚴禁在太行東西街、英雄路等市區主幹道路上違法停車。

三、中國小生交通安全責任:

1、安全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或者右側路邊行走,不要在馬路上嬉戲打鬧,遵守交通訊號燈指示,橫穿馬路左右觀察,確認安全方可通過,不要急停急走,不要攀越隔離護欄;

2、安全騎車。未滿12週歲不能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不能騎電動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路或靠右側路邊行駛,不逆行、不併行、不載人,雙手不離車把,不互相競技追逐;

3、安全乘車。乘坐車輛時,待車輛停穩後再上下車,乘坐公共汽車必須在站臺內依次候車,先下後上,在車輛行駛中不將身體伸出窗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乘坐超員、報廢、拼裝車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

學校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學生家長籤 字: 年 月 日 學 生 籤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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