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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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責任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

  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2002、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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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並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加強全縣中國小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國小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國小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國小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國小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國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國小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國小生平安出行。

3、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國小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國小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國小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國小((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國小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國小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擔保人:

20xx年xx月xx日

  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4

  一、責任物件:

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為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範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儘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瞭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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