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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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1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於天然氣保供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夯實責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結合我市採暖季用氣量高、上游氣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氣保障任務艱鉅等實際,現就統籌做好全市採暖季天然氣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加強天然氣保障能力建設,積極爭取天然氣氣量供給指標,確保採暖季民生用氣安全穩定供應,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主要任務

1、統籌採暖季供氣保障工作,構建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天然氣供應保障體系,規範天然氣市場秩序,保障重點區域、領域用氣需求。

2、全力爭取採暖季高峰用氣的氣量供給,保障全市用氣需求。

3、堅持以市場化手段為主做好供需平衡,實施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促進天然氣供需市場穩定。

4、落實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的民生用氣保供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定使用者、定負荷、定時段,制定分級保供預案和使用者調峰方案。

5、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和城燃企業責任,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要求,循序漸進推進“煤改氣”工作,保障天然氣穩定可靠供應。

6、加快推進儲氣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分級保供預案規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切實保障供用氣設施安全。

7、強化監管問責,確保民生用氣穩定供應。

二、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成立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供電企業相關負責同志組成。

主要職責:積極爭取上游氣源供應,科學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構建全市有序用氣機制,協調解決天然氣保障供應有關問題,統籌協調全市天然氣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工作,建立重大問題協調機制和定期工作排程機制,確保滿足中央和我省關於儲氣能力建設的考核要求。組織指揮全市天然氣保障供應應急處置工作,決定併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及時調整應急響應措施,統籌應急處置相關的新聞報道和人員、物資、車輛排程等事項,保障採暖季高峰供氣,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市發改委主任兼任,承擔市保供工作組日常工作。天然氣供應特別緊張或出現重大情況時,在西安秦華天然氣公司設立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派駐聯絡員,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市級相關部門職責

1、市委宣傳部:配合市發改委等市級相關部門,加強採暖季供氣供暖、天然氣季節性價格調整和財政供熱及燃氣補貼等相關事項的輿論引導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理,加強協調溝通,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預案啟動宣傳,指導做好輿情管控及處置等相關工作,防止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2、市發改委:履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我市採暖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氣供需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對可能出現的供需問題和風險做出預測預警,按照市保供工作組命令,組織啟動和終止我市天然氣應急保供預案。掌握全市用氣總體情況,常態化對接省發改委、中石油和延長集團,落實氣源協調成果,力爭上游新增氣源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積極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全市天然氣保供應急和儲氣能力建設工作優質高效完成。理順天然氣銷售價格,實施天然氣價格季節性差價,制定採暖季財政補貼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並確定預撥資金比例及具體金額。建立健全分級調峰使用者制度,按市保供工作組要求適時啟動實施分級調峰。指導城燃企業組織排程應急氣源,合理部署減限措施。健全資訊通報和反饋機制,確保供需資訊有效對接。組織召開採暖季天然氣保供工作相關會議,及時研判和處置天然氣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熱企業制定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並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定使用者、定負荷、定時段,督促集中供熱企業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使用者調峰方案,切實做好安全用氣的督導檢查工作。指導督促各區縣、開發區做好轄區內車用加氣站管理,確保有序加氣。根據市保供工作組的要求,對申請採暖季財政補貼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提供的預撥付資金申請、購氣合同、發票等原始資料進行初審;對每個採暖季啟用的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進行統籌計劃,其中新啟用的天然氣鍋爐需經市保供工作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氣保障的管理原則,提出冬季保氣重點工業企業名單,配合做好工業企業冬季用氣工作,做到有序用氣,讓氣於民。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加氣站周邊交通和車輛加氣秩序。按照市保供工作組要求,保障採暖季期間天然氣運輸車輛和熱力、燃氣、電力等搶險搶修車輛順利通行。

6、市財政局:按照市保供工作組要求做好資金籌集、預撥及清算工作,配合市發改委制定我市採暖季財政補貼方案,按時兌付預撥資金和剩餘應補貼資金,做好啟動天然氣保供應急響應情況下的資金保障工作。對重點地區應急儲氣設施建設給予財政資金補助支援,對應急儲氣設施的儲備費用給予補貼。

7、市生態環境局:統籌平衡天然氣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確保安全溫暖過冬的前提下,持續改善大氣質量。

8、市住建局:指導各區縣、開發區物業主管部門,督促轄區內接受自備鍋爐供熱委託的物業企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部門,並按照程式及時公示供暖成本及採暖價格。

9、市交通局:統計全市加氣公交車、計程車數量,預測用氣需求,加強與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團對接,組織和保障好燃氣公交車、計程車加氣工作,做好加氣秩序維護和應對輿情等工作。

10、市商務局:按照民生用氣保障的管理原則,配合做好商服企業冬季用氣工作,有序用氣,讓氣於民。

11、市應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監督檢查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協助市保供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2、市審計局:對採暖季天然氣保供相關財政補貼進行審計。

13、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天然氣場站內壓力容器、管線等特種裝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氣價格及居民小區自備鍋爐供暖收費公示監管工作。

14、市氣象局:負責採暖季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

(三)區縣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職責

按照民生用氣保障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各自轄區的民生用氣保供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定使用者、定負荷、定時段,做好分級保供預案、使用者調峰方案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嚴格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加強重大風險安全管控,督促指導相關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市保供工作組要求,做好屬地保供應急處置工作,做好相關使用者、單位的疏導和宣傳工作,確保“壓非保民”措施落實到位。

城六區外各區縣、開發區採暖季供熱供氣等財政補貼經費保障和組織實施由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四)西安城投集團和供氣供熱供電企業職責

1、西安城投集團:會同市發改委,爭取增加氣源供應,統籌平衡天然氣利用和集中供熱,嚴格執行保供次序,落實“壓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氣供暖安全、有序。負責所屬燃氣公交車、計程車加氣的組織協調和保障。編制採暖季天然氣保障專項應急預案。

2、城燃企業:履行天然氣供應保障主體責任,自覺服從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指揮,積極落實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精準預測天然氣需求,做好採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氣需求預測,多方爭取和組織氣源供應,全力保障使用者用氣需求。落實城燃企業達到年用氣量5%儲氣調峰能力的要求,落實調峰資源或通過簽訂可中斷供氣合同履行調峰責任,積極推進儲氣調峰能力建設,滿足供氣保障需求。制定詳細且具操作性的採暖季天然氣保供方案和分級應急預案,明確“壓非保民”具體措施,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組織協調工作,嚴格落實採暖季天然氣保供資訊每日報送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響應及時、處置有效。及時研判供應形勢,對已發生和預計可能發生的險情,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報告。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加強設施維護和巡查,嚴格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管網始終執行在安全壓力範圍內,滿足使用者足量可靠安全用氣需求。

3、集中供熱企業: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汙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新建天然氣鍋爐及拆除燃煤鍋爐需向行業主管部門報批,並向市保供工作組報告。完善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積極爭取氣源,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割槽域實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氣供熱裝置設施,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重大事件,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4、供電企業:提前做好檢修維護,保障採暖季城燃企業和天然氣集中供熱企業電力正常供應;對城燃企業和天然氣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定期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在嚴寒天氣,做好應急搶險搶修準備,確保城燃企業和天然氣集中供熱企業電力供應。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市保供工作組實行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由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遇有重要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協調解決具體事項,各成員單位聯動落實。

(二)加強宣傳輿情管理

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理,加強與網信部門的協調溝通,防止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三)建立資訊報送制度

採暖季期間,各城燃企業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報送需求預測、日氣量指標、缺口、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熱企業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報送燃氣鍋爐執行情況和採取的'保供措施。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省天然氣公司和中石油報送有關天然氣保供的檔案、專報和資訊。

(四)建立督促檢查機制

市保供工作組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十三次黨代會“126”發展思路和縣十九屆人代會精神,實現集中供熱更加節能降耗、穩定高效、精細管理、健康發展。按照我縣深化供熱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縣委改革發展戰略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四個聚焦”改革總體思路,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以深化供熱績效改革為動力,以保障民生利益為核心,以推進供熱精細化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節支降耗、提質增效為目標,推動我縣集中供熱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分類指導、以改革促發展的原則。在縣政府統一指導下,突出部門監管,因地制宜,認真細緻地制定各項配套政策,全面落實改革要求,使集中供熱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較快發展;

(二)堅持環保節能的原則。發揮公共機構節能作用,大力推動建築節能和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堅持綜合配套、分段推進的原則。供熱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系統複雜的工作,應充分考慮社會公平,考慮困難家庭採暖的需要,兼顧各方面的利益,穩步推進供熱體制改革,維護供熱單位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總體目標

加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我縣縣情的供熱執行管理新體制,建立供熱績效機制,逐步實現以管理促發展、向管理要效益的供熱精細化管理目標,供熱溫度達標率達到95%以上,群眾滿意度達到98%以上,安全執行率達到95%以上;改革用能體制,規範公共機構用熱行為,實現熱費應收盡收,節約能源消耗5%-10%,壓減財政開支10%-25%;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提高服務管理水平,20xx年前建成智慧供熱大資料平臺,實現資料互聯互通互享,熱網整體平衡執行,到20xx年供熱執行成本控制到35元/㎡左右。促進我縣集中供熱更加高效、節能,向規範化、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目標發展。

四、改革任務

(一)深化用能體制改革,促進增收節支

1.強化職能,落實用熱規範管理。縣供熱站依據職能負責我縣城區冬季集中供熱各項工作,供暖期從當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根據國家《住宅設計規範》、《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及《酒泉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相關供暖期室內溫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地理和氣候環境,確定供暖期室內溫度18℃-22℃為達標溫度。

熱使用者於每年10月15日前辦理停用暖手續,用熱應一次性交清當年熱費。確需停暖使用者,根據《酒泉市供熱管理辦法》規定,應在採暖期開始2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地暖熱使用者按採暖期全額熱費的20%交納熱損費,掛片熱使用者按採暖期全額熱費的10%交納熱損費。新接入集中供熱系統的民用建築,使用者未達到樓棟、單元總戶數的40%,由開發商補齊差額部分熱費後,供熱單位予以正常供暖。機關事業單位按照“誰用熱、誰付費”的原則,由縣財政根據辦公建築面積於每年7月底前向各單位撥轉取暖經費,各單位於8月底前向縣供熱站全額交納當年用熱費,其中:學校、體育館、文博中心(圖書館、檔案館、文化館、博物館)及縣社會福利中心等社會服務機構,由主管部門按照用熱面積向供熱部門繳納全額用熱費用。供熱單位收繳暖氣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在市民中心設立服務視窗,採取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依法文明收費,收取熱費出具正式發票,實現熱費應收盡收。

2.規範燃煤物資採購。燃煤等生產物資購置由縣財政進行兜底,城區及各鄉鎮冬季鍋爐燃煤由使用單位按需自行招標採購,並負責燃煤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財政每年年底前全額向縣供熱站撥付當年燃煤經費。20xx年城區總供熱面積預計達到73.05萬㎡,較上年度增加3.04萬㎡,增幅5.85%,20xx年冬季供暖期計劃用煤32000噸,單位能耗較上年度下降1.72公斤/㎡,20xx年預計節省燃煤1000-1500噸,預計降低財政補貼100萬元左右,增加公共機構取暖費收入353萬元;20xx年公共機構實現平衡閥管控後,預計節省燃煤20xx-3000噸,節省財政補貼160-250萬元。

(二)健全基礎設施,促進生產節能降耗

1.實施公共機構用能平衡閥管控。我縣公共機構面積占城區總供熱面積的26.1%,能源消耗約8000噸/年,供暖期日均耗煤44噸。針對公共機構上下班、節假日、寒假等用能特性,20xx年建設完成公共機構管網平衡閥(朝汐閥),通過合理設定閥門開度及用暖時間,可將公共機構10%左右過剩熱能全部轉輸供給居民使用者,有效提高熱能利用率。通過平衡閥管控,公共機構非正常用熱時間段保持低溫(18℃)執行,按節能10%-20%計算,可節約能源800噸-1500噸,減少財政補貼64萬元-120萬元。

2.推廣熱使用者智慧鎖控閥系統。20xx年-20xx年建設安裝4000套使用者智慧鎖控閥及線上繳費系統,通過實際使用來看,有效杜絕了“偷熱”、“惡意欠費”等違規用熱行為,進一步提高了熱費收繳率。20xx年全面完成剩餘既有1147戶個體、企事業單位智慧鎖控閥安裝,新建樓棟按標準統一安裝智慧鎖控閥並經供熱單位驗收後方予接通供熱,全面實現對全縣熱使用者繳費、停暖資訊化管理。

3.管網改造促進熱網平衡。20xx年完成金地、夢柯兩座換熱站片區內水暖、地暖使用者管網分離改造,將教育路雙號7棟住宅樓供熱管網統一納入夢柯換熱站進行熱交換,便於熱網執行的平衡調節,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熱質量。

4.探索建設智慧供熱大資料管理平臺。通過利用現代化網際網路、物聯網科技資訊科技,構建熱源-換熱站-使用者智慧供熱管理大資料平臺。20xx年建成城區換熱站無人值守系統,20xx年建成使用者端智慧溫控系統,20xx年城區智慧供熱大資料平臺整體連通,實現供熱系統資料互通互聯互享,便於準確記錄和掌握生產執行狀況、裝置狀況、能源消耗、使用者溫度等方面資訊,利於科學合理調配熱源供給,使熱網整體達到平衡,供熱管理更加規範、科學。

(三)優化服務舉措,提升服務管理水平

1.加強供熱行業監管。供熱主管部門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監督檢查,制定供熱單位考核評價辦法,對供熱單位供暖時間、供熱質量、物資儲備、熱費收繳、設施維護、群眾滿意度等關鍵指標,按百分制分別在年底和供暖期結束後進行兩次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單位及幹部職工評先評優、獎懲及領導幹部任用選拔的重要依據,促進管理水平、服務能力的進一步提升。

2.建立供熱單位績效考核機制。實行工資收入與績效掛鉤,按照定量和定性雙重指標,對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汙染減排、節能降耗、物資保障、服務質量等方面實施績效考核,激發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服務水平提質增效。創新行業服務管理,大力開展“供熱服務管理年”“訪民問暖”“供熱單位年度考核評價”等活動,開通“溫暖服務熱線”及時受理群眾用熱問題,建立突發供熱事件應急響應制度,做到10分鐘響應,半小時到達現場,供熱搶維修非特殊情況時間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書面上報主管局,並通過新聞媒體、社交平臺及時通知使用者。

建立績效考核獎勵,按當年燃煤採購價格,同比上年度節省燃煤的10%作為縣供熱站績效獎勵,由縣財政直接撥付縣供熱站,並依據供暖期績效綜合考核結果進行獎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機制。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相關要求,為實現科學合理的繳費方式,建立高效運轉機制,成立肅北縣供熱績效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負責供熱改革各項工作,把推進肅北縣供熱改革作為貫穿縣域社會經濟發展各項工作的重點,確保供熱改革順利推進。

(二)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縣住建局要認真研究集中供熱改革重點推進事項,形成務實高效的改革推進機制;縣財政局要科學合理安排縣屬機關單位取暖費。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緊密配合,加強政策協調,促進上下聯動、協同創新。在改革實施中,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認真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妥善解決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確保供熱績效改革順利進行。

(三)強化績效考評,推動責任落實。縣住建局要嚴格落實績效改革方案要求,強化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統籌推進供熱績效改革工作落地落實;縣供熱站要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縣委“126”發展思路,主動作為,勇於攻堅,創造性開展工作,確保我縣供熱績效改革取得實效。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改革氛圍。供熱改革關乎供熱單位、廣大百姓和職工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全體幹部職工廣泛參與,也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使用者理解支援。全面推進供熱體制機制改革,必須正確地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供熱改革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措施,讓社會認可、群眾滿意、政府減負、單位增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3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大氣汙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決策部署,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供暖體系,圓滿完成清潔取暖試點專案確定的目標任務,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山東省20xx年清潔取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城建字〔20xx〕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年內,城區、縣城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73萬平方米(城區180萬平方米,縣城93萬平方米),農村地區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0萬戶;城區、縣城完成建築能效提升90.24萬平方米(城區48.39萬平方米,縣城41.85萬平方米);完成農房能效提升1753戶。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積極穩妥推進。堅持政府推動、屬地負責、企業為主,以鄉鎮(街道)、村(社群)為單位整體推進,農村以平原地區為主。近三年內列入拆遷計劃、長期無人居住和自願放棄的住戶暫不實施清潔取暖改造。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以政府補貼為主,鼓勵企業以不同形式參與建設,確保群眾在合理範圍內負擔;涉及“一戶多宅”的,原則上按一戶一宅進行補貼,其餘住宅由使用者與實施主體協商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二)堅持因地制宜,科學確定方式。本著“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的原則,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基礎設施、居民經濟能力等條件,堅持“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做到“先立後破”,科學制定多元化清潔取暖改造技術路線。充分利用熱電聯產、工業餘熱等作為熱源,加快推進供熱管網向農村地區延伸。在市政供熱管網未覆蓋的區域優先推廣燃氣、電力、地源熱泵、汙水源熱泵、生物質鍋爐等區域集中供熱方式。對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區域,實施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太陽能供暖改造,電代煤改造以空氣源熱風機為主。實施農村地區光伏試點建設,將清潔取暖和清潔能源建設相結合,推動“雙清”暖心工程。

(三)堅持“五個統一”,確保工程質量。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積極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提升工程。對農村地區分散式清潔取暖工程要統一標準、統一質量、統一施工、統一價格、統一運維,切實保障群眾取暖效果,建設群眾滿意工程。

三、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給予清潔取暖改造定額獎補,連續支援三年,每年獎補標準為3億元,市級財政三年獎補4億元,剩餘資金由各縣(市、區)、功能區籌措安排。

(一)集中供熱專案。城區、縣城實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使用者,按照有關規定繳納配套費和取暖費,計入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貼政策;集中供熱向農村地區延伸的專案,對換熱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二)區域集中供熱專案。對農村地區實施地源熱泵、汙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區域集中供熱專案,依據建設專案的供熱面積,對熱源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進行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5元/平方米;對實施燃氣鍋爐、電鍋爐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區域集中供熱專案,依據建設專案的供熱面積,對熱源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0元/平方米。

(三)農村地區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專案。執行補貼費用由縣級財政承擔。

1、分散式電代煤專案:對電採暖裝置和使用者表後線路的購置安裝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2、對燃氣壁掛爐購置安裝及村(社群)內供氣管網等裝置建設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3、一戶一表居民電代煤使用者,採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電按照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價標準執行,居民使用者可自願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採暖期按照0.2元/千瓦時的標準補貼給使用者,每戶每年最高補貼600元,補貼時間暫定3年。

4、分散式氣代煤使用者,採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照1元/立方米的標準補貼給使用者,每戶每年最高補貼600元,補貼時間暫定3年。

(四)太陽能供暖專案。對取暖裝置採購、安裝、維護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五)既有建築能效提升專案。對城區、縣城建築和農房能效提升專案,按照省、市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後,分別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築面積)、6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分別承擔25元/平方米、20xx元/戶。

(六)非營利性公益場所改造專案。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敬老院、村(社群)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資金由縣(市、區)、功能區統籌解決,按照供暖面積每120平方米折算1戶的標準計入任務。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按照目標任務,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計劃臺賬,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分工,制定完善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按照相關規定組織招投標,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快辦理專案前期手續,確保施工隊伍按時進場施工;為供電、供熱、供氣、裝置供應等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監督、指導其科學編制施工方案,有序組織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驗收除錯階段。按照《山東省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建設驗收和執行管理指南》等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和環保評估要求,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完成專案執行除錯和驗收工作,建立到戶竣工臺賬,整理完善專案檔案資料,並於10月底前完成。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辦公室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清潔取暖專案竣工資料進行復核,確保順利通過國家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工副市長任副組長的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清潔取暖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全面負責冬季清潔取暖建設日常工作。實行市級領導包保責任制,每位市級領導至少包保一個縣(市、區)、功能區,明確一個責任部門,推動清潔取暖工作紮實開展。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實行領導包保責任制,實現承擔改造任務的鄉鎮(街道)、村(社群)全覆蓋,確保清潔取暖工作順利推進。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作為清潔取暖的責任主體,要對專案推進、施工組織、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工作全面負責。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清潔取暖改造和執行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嚴格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撥付效率,確保工程建設、裝置購置、執行費用等各項補貼資金撥付及時、到位。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資金保障、規劃設計、建設審批、徵地拆遷、竣工驗收等環節開通綠色通道,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安全執行。各縣(市、區)、功能區要持續抓好專案工程質量和執行的安全監管,切實把冬季清潔取暖安全工作抓緊抓實。充分發揮村(社群)安全員日常巡查作用,協助解決村(社群)安全用電用氣問題;建立應急救援保障體系,組織供熱、供氣、供電等企業與消防部門建立聯勤聯動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督導檢查。聘請專業第三方機構對清潔取暖專案進行全過程跟蹤指導;市委組織部將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將其列為重點督查事項,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慢、弄虛作假、不能按時完成任務或存在截留、擠佔、挪用和虛假冒領補貼資金的,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並對相關縣(市、區)、功能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對推進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市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處理,確保如期完成各專案標任務。

(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做好安全宣傳,定期對清潔取暖使用者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識,保障用氣、用電安全;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引導,展示清潔取暖效果,深化廣大群眾對清潔取暖的認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4

為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冬季清潔取暖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我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及人居環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xx年,以實現中心城區全部氣化為重點,年底實現城區100%清潔取暖工作任務,同時輻射帶動城鄉結合部暨農村地區1個街道辦4個重點鎮18個社群26個村7770戶熱源側改造,涉及改造面積117.6萬平方米;同步實施2個旅遊景區271戶農戶建築節能改造,改造面積3.2萬平方米,實現建築能效提升30%以上目標;完成基礎設施建設245.3公里,初步實現重點區域、重點鄉村氣網覆蓋。全縣擬實施專案計劃投資9508.2萬元。其中中央和市級投資3535.27萬元,縣級配套資金1178.46萬元,社會投資4794.47萬元。

二、實施範圍

(一)中心城區涉及張家畔街道辦事處7個村14個社群煤改氣專案,具體為:瓦房村、張家畔村、郭家廟村、雙家灣村、王家廟村、雙夥場村、新夥場村,北新街社群、統萬路社群、龍山路社群、南關社群、林蔭路社群、北新街社群、長城路社群、民生路社群、紅柳路社群、宇文路社群、文化路社群、金華路社群、育才路社群、河東社群。

(二)城鄉結合部涉及張家畔街道辦事處10個村1個社群煤改氣專案,具體為:張夥場村、望夏村、四柏樹村、海則畔村、寨山村、新莊村、新房灘村、胡夥場村、林家灣村、陽光村,東新社群。

(三)農村地區涉及4個鎮9個村3個社群煤改氣專案,2個鎮2個村建築節能改造專案。

1.煤改氣專案。鎮靖鎮榆溝村、棗刺樑村;楊橋畔鎮九里灘村、楊二村、陽周村、沙石峁村、沙畔村;東坑鎮創業路社群、東方紅社群、陸家山村;寧條樑鎮寧條樑社群、柳桂灣一村。

2.建築節能改造專案。紅墩界鎮白城則村、龍洲鎮龍一村。

三、重點工作

(一)優先實施集中供熱。在具備條件移民社群、人口密集區、公共機構中,充分依託工業餘熱等現有熱源,優先發展集中供熱改造;對非營利公益事業服務機構實施燃煤改燃氣鍋爐、燃煤改電鍋爐改造。

(二)積極推進煤改氣。按照“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原則,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煤改氣,推廣使用燃氣壁掛爐,同步加快配套燃氣管網建設。在燃氣管網無法覆蓋的區域,通過LNG、CNG等點對點供氣方式實現區域燃氣供應,謀劃好煤改氣計劃任務和燃氣管網建設的街接工作,督促城燃企業加強預測研判新增煤改氣使用者的用氣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計劃,足額與上游供氣企業簽訂供氣協議,確保民生用氣穩定供應。

(三)穩步推進煤改電。在熱力管網覆蓋不到且無法使用天然氣的區域,穩步推進煤改電。引導居民選取可持續、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經濟性好的電鍋爐、空氣源熱泵等組合供暖,電力企業要科學測算煤改電後的電力負荷,積極做好配套電網改造,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四)探索新能源取暖試點。鼓勵各鎮(便民服務中心)積極開展新能源取暖試點,選取風、光資源和電網基礎條件好且居住較為集中的村(社群),積極謀劃和探索新能源供熱試點和示範。

(五)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在加快清潔取暖改造的同時,重點對鄉村振興示範村、村杆村、旅遊景區的居民住房,以及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的建築進行節能改造,嚴格按照《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26-20xx)、《農村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T50824-xx)等規定執行,確保改造後建築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xx年7月30日前)。張家畔街道辦事處、寧條樑鎮、東坑鎮、鎮靖鎮、楊橋畔鎮要按照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目標任務,紮實開展摸底調查工作,確保戶數準確、專案精準。要成立專項工作組,細化鄉鎮、社群、村組責任,專人負責,確保工作有效對接、上下聯動。於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和鎮、村(社群)工作人員名單報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專案實施階段(xx年4月1日-xx年11月30日)。各涉改專案街道辦、鎮政府負責轄區內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煤改氣戶用燃氣壁掛爐由居民自行購買,補貼時限為xx年4月1日至xx年11月30日。

(三)專案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根據《榆林市冬季清潔取暖戶用採暖裝置驗收管理辦法》(榆清潔取暖辦〔xx1〕7號)等要求,實行街道辦(鄉鎮)三級全覆蓋驗收制度,由街道辦(鄉鎮)查驗相關原始憑證,完善並儲存工程資料,建立竣工檔案,進行專案初驗後報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複核,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抽驗,於12月31日前形成驗收報告報市清潔取暖辦。

五、補貼政策

(一)補貼原則

1.企業資質和備案要求

(1)資質條件。企業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入陝燃氣具註冊登記證、陝西省城市燃氣用具質量檢測中心檢驗報告、安裝售後人員資質證明、財務管理、依法繳納稅收票據(20xx年度)、信用報告、信用承諾書、無違法記錄宣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分項報價表。其他不完全資質條件參照縣燃氣辦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2)備案要求。一是要提供銷售企業性質及其概況說明;二是銷售產品必須在靖實體註冊,並有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三是同一法人(企業)原則上推薦1個安裝品牌;四是提供同一品牌不同功率產品報價備案(高於基礎款的產品報價必須低於當日電商平臺報價的20%);五是必須保留1臺市場銷售產品樣機,以備查驗校對;六是對銷售企業(公司)依據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稅費繳納、企業信用、投訴舉報、市場銷售等行為,實行分級量化管理,優先推薦使用產品,對量化指標低、群眾滿意度低的產品不予考慮。

1.個戶補貼執行原則

(1)只補初裝不補執行。補助資金只對改造專案的初裝建設和裝置購置成本進行財政補助,不再覆蓋至後續執行使用階段。

(2)將“一戶多宅”納入改造補助範圍,對“一戶多宅”的住戶,按照“一房一證、一證一臺、補貼一半”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其餘費用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3)經營性商戶改造補助按照居民裝置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餘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4)所購買燃氣具產品限定在靖邊縣縣域內的企業、公司備案產品給予補貼,否則不予補貼。

(5)煤改電產品必須為政府採購產品。

(6)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

(7)補貼標準、資料稽核、資訊錄入等嚴格執行本方案規定,具體要求參照《xx年冬季清潔取暖核查驗收工作指南》執行。

(二)補貼標準

1.集中供熱專案

(1)對實施集中供熱管網改造和新建供熱管網的專案,給予不超過一級管網建設總投資20%的補助。

(2)對鄉(鎮)政府、派出所、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敬老院、村(居)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實施燃煤改燃氣鍋爐、燃煤改電鍋爐改造的,根據實際使用面積,合理選用裝置型號,給予購置和安裝鍋爐裝置費用全額補助。

(3)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

2.煤改氣專案

(1)依據《榆林市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煤改氣專案標準中規定:“煤改氣居民自行採購的,給予居民使用者不超過4000元的裝置(壁掛爐)補助”標準,參照20xx年壁掛爐補助基礎價格(3396元),以20kw天燃氣鍋爐為基礎款產品(含壁掛爐、報警器、防爆管等輔材以及打孔等安裝費用),補助價格為3600元,超出基礎款價格差價由居民自行承擔,等價或低於基礎款價格的依據購置發票據實補貼。

(2)給予商戶補助按照居民裝置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餘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3)對新建天然氣中壓管網的城燃企業的補助,參照《榆林市冬季清潔取暖燃氣管網建設專案20xx年補助標準》(榆清潔取暖辦〔20xx〕5號)相關要求執行。

(4)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未按要求安裝報警器、防爆管等輔材的不予補貼;未取得區域授權或資質不全的企業(公司)不予補貼。

3.煤改電專案

(1)對購買電鍋爐、空氣源熱泵採暖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居民使用者,給予每戶最高不超2000元的補助;對採暖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居民使用者,給予每戶最高不超4000元的補助。電採暖裝置組合價格低於補助標準的實報實銷,超出補助標準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

(2)給予商戶補助按照居民裝置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餘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3)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

4.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外牆保溫)

(1)居民住房節能改造。在改造後建築能效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財政全額補貼,每戶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20元/平方米,補助改造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節能改造。優先對2009年之前建設且未達到建築節能標準的街道辦(鄉鎮)、派出所、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敬老院、村(居)委會等單位進行改造,改造資金由中央及地方財政全額補貼,改造面積以外牆面積為準,補助標準不超120元/平方米。

(3)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

5.新能源試點專案

(1)購置太陽能+電輔熱裝置的,每戶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0000元。

(2)對於太陽能、風熱等新能源供暖試點示範專案,鼓勵由村集體、企業及政府三方合作投資建設,根據全縣申報情況及資金量,經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後,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具體確定補助標準。

(3)沒有列入xx年實施專案內不予補貼。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及組織推進,做好政策制定、專案管理、督導檢查和經驗推廣、組織驗收等工作,建立聯席會議、聯絡員、統計監測等制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縣發改局: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冬季清潔取暖各項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制定專案管理辦法、考核辦法、驗收辦法等;組織驗收各單位實施專案、工程管理、招投標等工作;稽核補貼使用者資料並完善市平臺錄入上報工作;檢查、指導、排程相關單位工作完成情況;承接、協調市清潔取暖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稽核撥付中省市財政補貼資金,籌措併合理安排縣級配套資金,監督資金合理使用;負責政府採購專案評審和採購工作;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全縣使用者側外牆保溫改造工作,優先使用地產產品;負責監管城燃氣企業燃氣管網建設及燃氣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政府聘請的第三方監理公司以及在靖註冊燃氣具銷售企業(公司)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繪製全縣清潔取暖“熱力圖”,在全縣行政區劃圖上標出縣城、鄉鎮及各行政村清潔取暖率。

縣審計局:負責對全縣清潔取暖專案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政策落實情況和財政補貼資金籌集、撥付及使用情況等。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清潔取暖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冬季清潔取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對散煤經營場所進行常態化監管,會同縣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靖邊分局、張家畔街道辦等相關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改造或取締中心城區內原有散煤經營場所,查處散煤使用者,嚴禁銷售散煤等高汙染燃料;負責開展散煤等高汙染燃料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靖邊分局:負責開展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定期開展清潔取暖工作情況通報和檢查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清潔取暖改造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國網靖邊供電分公司:負責推進縣域內“煤改電”工作,制定並落實“煤改電”優惠政策,科學測算煤改電後電力負荷,積極做好電網改造、變壓器增容、變壓器至使用者電錶之間的線路及智慧電錶改造等保障工作;制定電力供應應急預案。

張家畔街道辦事處、寧條樑鎮、東坑鎮、鎮靖鎮、楊橋畔鎮:負責轄區內所有煤改氣、煤改電摸底登記、稽核和協調工作;制定xx年轄區內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加強對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導、安全宣傳;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快實施區域內煤改氣工作;配合做好煤改電工作;組織實施外牆保溫工作;巡迴開展冬季清潔取暖安全日常檢查;按時限要求做好統計和上報工作;據實做好使用者補貼的建檔和稽核工作。

縣天然氣有限公司:負責中心城區“煤改氣”專案實施,配合縣住建局、張家畔街道等單位開展相關工作。

(二)規範資金管理。縣財政局要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足額落實縣級配套資金,嚴格執行補助政策,提高撥付效率,及時將工程建設、裝置購置等各項補助資金撥付到位,保障清潔取暖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及挪用。

(三)保障能源供應。相關部門要督促相關城燃企業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氣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氣渠道,積極爭取天然氣用氣指標,足額簽訂並落實天然氣供氣合同;電力企業做好供暖季電力保障,加大對電力設施的巡檢頻次,做好提前預警,及時搶修故障。

(四)加強安全督導。要制定完善清潔取暖相關裝置、設計、建設標準,加強對清潔能源取暖產品質量、准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後期運營服務等方面跟蹤管理,形成完善的監督管理和約束機制,確保清潔取暖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安全及執行安全。

(五)嚴格考核問責。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縣涉改專案區及相關部門和單位、企業清潔取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實行“周排程、月考核、季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不按政策執行,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居民使用者、單位和企業,一經發現,取消其補貼資格;對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部門,由縣政府對其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時釋出清潔取暖有關政策,建立完善宣傳引導機制,加強對清潔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導和安全宣傳,及時迴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引導、鼓勵公眾自覺參與清潔取暖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的良好氛圍。

採暖銷售方案(精選5篇)5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切實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故,提高我校師生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的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標

學校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眾,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構建師生協作,全員參與,反應靈敏處置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突發事件應對法》,抓好教育培訓工作,開展事件隱患排查。加強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建設,完善應急管理網路及執行機制建設;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現場演練工作,提高緊急情況下的實戰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紮實、穩步推進全校應急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完善各項制度,推動全校應急管理工作科學規範發展。

二、應急管理具體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學校應急管理組織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其餘行政及各班班主任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全校應急管理工作,落實領導負責人員配置,明確相關機構的職責分工,學校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全校的應急事項。

(二)應急工作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學校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由校長室統一指揮,各年級主要負責人迅速趕到現場,快速妥善處置,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若重大突發性事故的處理,超出學校處理能力時,請求坪東教輔站、興義市教育局出面協調,多方聯動,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突發性事故後,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故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負責同志要緊急行動,立即深入現場開展工作。年級、班級等負責教師要按照學校應急預案的要求始終防守一線,積極做好協作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

進一步完善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範,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故,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

學校若發生突發事故,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採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事故,在迅速報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安全事故,應積極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學生參加。

(三)指揮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故領導小組,負責各項重大突發事故的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學校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故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組織開展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督查各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及措施落實,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和師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強化工作責任制,強化行政負責制,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小組要明確職責責任,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危害進行科學監測,制定科學救護措施,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三、實施範圍

本管理適用於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故、校外活動及大型集會事故。

四、資訊報告制度

1.設立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重大突發大型集會事故的準確資訊,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資訊動向。事故資訊接報程式:教師、學生——值班負責人——校長——家長、公安、應救等部門。

2.事故發生後,及時向上級主管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相關資訊,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種類以及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應急處置程式

發生突發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傷人員較多、情況比較複雜時,應同時向110求助。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首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下,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告知事件原因、處理辦法和可能的結果。

六、後期處置

協同各部門採取措施恢復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協同各主管部門處理善後工作,進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重新修訂應急預案。制定完善應急與演練的計劃、方式和要求。

七、責任與獎罰

突發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強化工作責任制,強化行政負責制,各小組要明確職責責任,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危害進行科學監測,制定科學救護措施,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於由於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沒盡到責任而導致發生重大安全衛生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形成一定影響的,要實行考核評優選先一票否決制,情節嚴重者將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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