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合同錦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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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外商投資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外商投資合同錦集九篇

外商投資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後前___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採取下列第幾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2.合同期限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崗位與職責任務

乙方的工作部門及崗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約定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定為____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2.甲方每月如期以貨幣發放工資。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於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發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保險基金情況。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續訂、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 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政府規定的退休年齡;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或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外商投資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聘用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生效後前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採取下列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2.合同期限 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崗位與職責任務

乙方的工作部門及崗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縮寫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主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___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____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2.甲方每月如期以貨幣發放工資。

3.甲方要求乙(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於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要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或優撫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保險基金情況。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 ____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的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續訂、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政府規定的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或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時間,需要裁減人員,但必須徵求職工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勞動紀律,按規定應予辭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各點規定;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菌醫療終結期內,和未作出勞動能力鑑定前以及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以及醫療期雖滿但以內的為三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六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為九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視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在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

(5)乙方經批准郭受法定休假期間。

6.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經政府勞動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數額和如期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

(5)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學校全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八、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1.除試用期內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規定可構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都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前通知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實得工資的日平均數計算補償。

2.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違者應按_____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修改。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如國家有新析政策、法令規定時,本合同有樣條文作自動修正。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續訂合同記錄

續訂合同期

續訂合同起訖日

蓋章

鑑證機關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

內容補充欄

外商投資合同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____日內,乙方必須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或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更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五年後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____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方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 __________(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 (章) 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外商投資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辦理法律、標準和國度有關法則,兩邊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訂立本公約,互助服從。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利用的國有土職位處所於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疇如本公約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兩邊確認。

第三條本公約項下的地皮利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公約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贊成向甲方付出場地利用費,包括地皮開闢費和地皮利用費。或:乙方根據合股或互助企業公約,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向甲方付出場地利用費,包括地皮開闢費和地皮利用費。

第五條地皮開闢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須於本公約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掃數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付出了掃數地皮開闢費後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地皮掛號(或變動掛號)手續,公告(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地皮利用證》。

第六條地皮利用費為每一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應於每一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昔時的地皮利用費。

地皮利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度有關法則由甲方作響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全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地皮利用費。

乙方遵照有關法則可以享福減免優惠政策的,可遵照減免法則訂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公約另有法則外,乙方應在本公約法則的付款期限內將公約要求付出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該地皮用於構築____專案,乙方必須按籌劃要乞降法則用處利用地皮。

在本公約期限內,乙方確需變化地皮用處的,經甲方贊成後辦理變動地皮用處的手續。

第九條甲方贊成負擔該地皮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詳細事件,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地皮。

乙方應妥帖保衛界樁,不得擅自變動,界樁蒙受破環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哀告從頭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地皮利用年期限滿或乙方提早停止策劃時,本公約同時停止踐諾。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地皮利用證,辦理刊出掛號手續。乙方對該地皮內投資構築的構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理,但時候不得超出____,過期由甲方無償獲得。

第十一條乙方根據本公約經過議定劃撥方法獲得的地皮利用權不得讓渡、出租、典質。如需讓渡、出租、典質,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地皮利用權出讓和讓渡暫行條例》法則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不能按時付出地皮利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出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地皮利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因為甲方的過錯,導致乙方延期佔有地皮利用權,則本公約項下的地皮利用期限應響應推遲,乙方有權哀告補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地皮上連續兩年不投資構築,甲方有權收回地皮利用權,乙方已付地皮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公約訂立、出力、解釋、踐諾及爭議的辦理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衛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履行本公約產生爭議,由爭議兩邊會商辦理。會商不可的,按()項辦理:(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告狀。

第十七條本公約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見效。

第十八條本公約掃很多天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本公約一式____份簽訂,甲乙兩邊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本公約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公約未盡事件,可由兩邊商定後作為公約附件。

本公約附件是公約的構成部分,與本公約具有劃一的法律出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商投資合同 篇5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

(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戶號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 乙方:__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

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外商投資合同 篇6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股策劃企業,現聘用__教授/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公約制職工,於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公約。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分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議定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發起停止公約,但需提早一個月關照對方。如甲方發起停止公約,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均勻實得工錢,作為解僱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兩邊無貳言,本公約即正式見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公約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出產和工作必要及乙方的本領、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辦理和安排,在法則的工作時候內,按質按量結束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誨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當真對乙方進行職業操行、交易技巧、安定出產及各種規章軌制的教誨和練習。

第五條出產、工作前提甲方須為乙方供給符合國度法則的安定衛生的工作保險,不然乙方有權謝絕工作或停止公約。

第六條工作時候乙方每週工作不超出六天,每日工作不超出八小時(不含吃飯時候)。如因工作必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劃臨時候的倒休或按國度法則的標準向乙方付出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工作工錢甲方每個月按本公法律則的工錢式樣和考核方法肯定乙方的工作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付出工錢、獎金,並按國度有關法則向乙方付出各種補助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工作保險報酬甲方根據國度工作保險條例的法則為乙方付出醫療費用、病假工錢、傷殘撫卹費、退療養老金及別的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福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堂度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埠的,乙方履行籌劃生育的,別離按國度法則享福投親假報酬和籌劃生育假報酬。乙方符合公司休假前提的,享福年休假報酬。

第九條工作保衛甲方根據出產和工作的必要,按國度法則向乙方供給工作保衛用品和保健食物。

甲方安國度法則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供給響應的工作保衛。

第十條工作規律乙方應服從國度的各項保險法則,《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軌制。

第十一條m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立場,工作表現,貢獻大小,根據本公司m懲條例賜與乙方精神和精神嘉獎。乙方如違背《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別的規章軌制,甲方有權賜與乙方處罰。乙方如得罪刑律遭到保險制裁,甲方將予解僱,本公約自行清除。

第十二條公約期限本公約自簽訂之日起見效,有效期為__年,於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公約的附件,是本公約的有效構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

職工個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外商投資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______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外商投資合同 篇8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深勞合03號 單位勞同書 號

深圳市勞動局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____為本公司員工,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書。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於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合同範本《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書》。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

外商投資合同 篇9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郵政編碼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職務__。

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面積為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年_月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合作者)應於每年_月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銀行__分行,帳戶號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年__月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示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

乙方: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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