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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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少朋友都傾向於投資合作,那麼,如何擬定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內容僅供參考。

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一: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

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 方:

地 址:

負責人:

鑑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成為戰略合作伙伴。

第一條 雙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

致力於為機構和高淨值財富人群提供資產配置規劃和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整合融資解決方案。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併為數十億受託資金,設計與提供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方設計並完成實施融資解決方案;為機構和高淨值財富人群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戶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二)乙方

面向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進行嚴格的產品品質控管及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人士的全套財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為客戶提供包括財務診斷、理財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追蹤、財商教育等在內的高階私人定製理財服務。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平等原則。 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籤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二)長期、穩定合作原則。 雙方的合作基於彼此充分信任,著眼於長期利益,雙方致力於長期、穩定的合作。

(三)共同發展原則。 本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四)雙方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共同為客戶提

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推動雙方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五)誠實守信、市場化原則。 雙方恪守本協議中所作之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項應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 合作內容、方式

(一) 產品設計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共同設計與開發金融產品。

(二)財務諮詢服務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託的情況下,對乙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的情況下,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三) 其他業務合作

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戶服務與調研、產品營銷、人才培訓等各個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 合作機制

(一)建立資訊通報制度。一方及時向另一方提供產品設計、產品動態等方面的資料和資訊。

(二)雙方各自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傳達、佈置、彙總、反饋和跟蹤有關事宜。

第五條 附 則

(一)雙方約定: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專有的具有價值的保密資訊,未取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前提下,須各自遵守保密義務,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諮詢顧問、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二)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所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後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字,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表(簽字):

  篇二:投資戰略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伊犁納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為了推動伊犁州地區網際網路金融、信貸事業的發展,促進合作雙方企業的轉型升級,更好地為廣大客戶提供金融資訊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過雙方多次交流和互訪,鑑於雙方在投資理念、專案篩選標準、投資決策機制、增值服務等方面有極強的一致性和互補性,為切實加強溝通和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雙方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謀發展。

經友好協商達成本金融戰略合作協議書框架協議條款:

第一條 合作事項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擬在資訊服務、財務顧問、資產託管、產權交易、擔保租賃、股權投資、搭建中小微企業及商戶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共同註冊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資訊服務公司,實現資源共享、共贏未來。

第二條 戰略合作關係的建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強,精誠團結,目標一致,實現跨越式發展。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係確立之日。

2.甲乙雙方資訊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資訊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並對各自提供的資訊、資源以及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服務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享有收益。

3.甲乙雙方在市場推廣、宣傳和企業運營過程勉互助、一路同行、緊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70%股權,乙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30%股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相關經營手續的正常辦理,如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對公賬戶等,以及合作單位的業務授權、資源授權和相關協議等。

2.甲方負責公司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及負責人工作職責的協調和監督事宜。

3.甲方負責資料稽核及風險控制,如資產評估,檔案審閱,催收、回款。

4.甲方負責專案資金儲備,保證公司運營過程中根據市場需求有足夠的資金儲備量,並且保證其來源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

5.甲方負責公司啟動資金儲備,正式運營前的成本核算及正式運營前的費用支出。如辦公場地租賃費用、裝修費用、辦公裝置採購費用、註冊資金等。

6.甲方負責公司股東章程、協議的制定,負責公司規章,員工職責等規範性制度的`制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雙方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產品型別、業務知識的培訓及宣傳。

2.乙方負責行業資訊彙總跟新,市場調研,競爭對手分析,營銷策劃,營銷話術標準等文案。

3.乙方負責公司經營專案、全線業務的營銷推廣,以及業績指標的達成。

4.乙方負責業務部門的人員組建、篩選、培訓、考核。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組建到正式運營期間的任何需求服務。如裝修跟進,辦公場地及裝置的日常維護等。

6.乙方需服從並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第五條 申明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調研、資源儲備等因素綜合考量,共同協商擬定公司經營目標,運營專案,產品型別,業績指標。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甲乙雙方參考行業標準及公司經營理念等因素協商擬定公司組織架構,員工薪資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公司的運營專案、業務體系、產品的最終解釋權及法律效應歸屬於甲方。 科技金融,共贏未來。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指之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對方採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術經營資訊。

2.甲乙雙方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祕密,只能用於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發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股東會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分歧或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或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本協議保密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全面、適當履行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任何不履行本協議或該履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一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的任一締約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必要時,相對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並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但該解除協議的意思表示應書面通知相對方。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九條 協議之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 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3.不可抗力,如遇戰爭、停電、罷 工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地震、火災、海嘯等自然災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執行情況,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決定協議的暫緩或終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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