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投資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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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投資協議書3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江蘇省蘇州市普福寺路27-2號 聯絡電話:

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為共同開拓市場銷售業務和尋求穩定客戶資源,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 有限責任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為體現三方公平公正、精誠團結和一致對外,避免日後三方因風險投資產生糾紛,特訂立本協議。

一、各方投資專案和投資總額

1.甲乙丙三方於XX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2.甲乙丙三方於XX 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二、各方入股作價與出資方式、出資額

詳見各方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三、投資各方風險共擔明示條款

1.投資各方已充分了解並明確各方的入股投資專案、入股投資公司和投資金額內容,並認同分別共同投資專案的市場前景

2. 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一致同意和認可投資各方所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的全部內容。

3.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行使各方在兩個入股投資公司中的股東的權利義務(詳見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4.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明確三方在所入股投資公司中作為股東權利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詳見投資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的相應規定事項)。

5.投資各方不得在分別投資入股公司後進行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內部之間在分別入股投資公司內部股權範圍內進行內部購買、轉讓、合併,購買、轉讓、合併的股價以原投資入股股價為準和雙方進行轉讓約定。

6.投資各方因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破產清算情形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須的開支費用。

7.投資各方因分別投資的專案公司發生虧損產生分攤虧損費用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共同分攤承擔虧損費用。投資各方在其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時,取消分取紅利。

8.當投資各方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和出現嚴重債務、破產清算情形時,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拒絕按照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入股投資公司的虧損費用、對外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

9.除甲方外,投資各方就分別共同投資入股兩家公司,並分別共同授權甲方以甲方個人名義行使投資各方在兩家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表明投資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並尊重甲方代表投資各方行使在三家閥門公司所作出的任何為合法合理行為,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拒絕認同甲方在兩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要求甲方個人歸還投資各方投資款,以免損害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利益(投資各方進行內部股權轉讓、購買、合併除外)。

11.未經投資各方書面一致同意,投資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資公司中所享有的內部股權進行質押、抵押和為任何第三者提供擔保(經投資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資各方就分別投資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資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共同需要除外)。

四、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不得擅自洩露本協議內容和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如有違反,則守約方視違約方洩露情形嚴重與否,有權書面共同決定是否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是否要求違約洩露者承擔全部違約或部分違約責任(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賠償金);

2.投資各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各方有權書面共同決定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投資各方依法授權從事與投資事項有關內容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資各方所分別共同簽定的兩份投資入股協議書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簽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 每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及網路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製作網頁的合作專案,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

2、甲方負責提供製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檔案),並製作成電子檔案。在乙方開始製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

3、甲方應在網頁製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並積極配合。

4、甲方有權對乙方設計的網頁提出修改意見,由雙方協商更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據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乙方有權對甲方網頁的設計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2、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給第三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智慧財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所製作的網頁需相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瀏覽器,並支援800*600解析度。

5、在製作過程中,對甲方陸續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應盡力協助實現,並交甲方驗收通過。對有可能影響雙方約定的完成時間的要求,乙方有權提出延期請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時間。

6、乙方負責在網站開通後10日內對甲方網站中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的頁面錯誤進行修改。

三、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及時提供資料而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甲方付清應付乙方的全部款項後,甲方正式享有網站的全部使用權。

2、雙方合作期間,網站構架、網頁版式設計等內容(甲方提供文字資料及圖形、音像資料未經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權、設計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未經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複製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第三方指控與站點頁面有關的知識侵權的事件,應由乙方負責並保證甲方權利不受損失。

六、合同的終止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正當終止理由,由雙方簽字代表協商終止合同。

3、由於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工作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後,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七、付款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請費,伺服器空間租用費,網站設計費,加急費,網站最終頁數的網頁製作費,以及網站後期維護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為甲方進行網站總體設計製作之前,甲方應付給乙方網站總體預算的_____%作為預付款。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網站建設後,根據乙方實際製作頁面數量,確定甲方網站最終建設費用,甲方應在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剩餘費用。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姓 名________,

性 別________,

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ti

mes;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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