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投資協議書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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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投資協議書錦集五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出資人):

乙方(出資人):

為合作發展,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從事售電業務的公司,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內容,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1申請設立的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甲、乙雙方(以下也稱為:全體股東)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辦理公司名稱預核准登記,公司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為準。

1.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1.3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電力銷售、維修等。

1.4公司的經營期限,暫定為______年。

第二條、公司出資人的基本情況

2.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2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3甲方已知,乙方所持股份中,包含其他自然人股東之股份,由乙方代持股。甲方同意,無論何時,其他自然人股東要求將其姓名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甲方均不提任何異議並願配合出具相關檔案、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條、註冊資本與出資

3.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萬元)。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實物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甲方出資實物應為甲方獨立所有、獨立使用的________配電網資產,出資實物由雙方共同委託的評估機構核實財產並評估作價,評估價值應經雙方共同認可,出資實物應附著清單。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貨幣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

3.2全體股東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共同開設公司銀行賬戶並委託評估機構,辦理甲方出資財產的委託評估工作。

3.3全體股東均應按本協議第3.1條規定的出資期限,及時繳付出資,實物出資應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4全體股東均承諾本協議項下己方出資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財產權轉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5如以上資金不足以執行專案,則各方同意按照上述出資比例繼續繳納出資,並增加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登記與資質取得

4.1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

4.2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監管機構申請辦法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營業許可證。

4.3各方應保證向申請人提供的己方登記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公司組織結構

5.1公司組織結構為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5.2公司設執行董事1名,由乙方委派,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5.3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兼任或聘任。

5.4公司設1名監事,由甲方委派。

5.5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的職權範圍及議事規則參照公司法相關規定,以公司章程最終規定為準。

第六條、甲方用電

6.1鑑於公司從事售電業務且甲方為公司股東,故公司執行期間,甲方用電由公司全部提供,公司因提供甲方用電而產生的成本由乙方自願承擔。

6.2甲方實際用電量以公司計量為準。

第七條、紅利分配與風險承擔

7.1雙方同意甲方年度用電量的購、售電差額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7.2甲方年度用電量購、售電差額的計算方法為:甲方年度用電電費(按公司交給電業局的電度電價計算)-線(變)損-購電成本(發電廠電價+輸配電價+政府基金等)。

7.3除上述7.1、7.2條所約定情況外,公司因其他經營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配。

7.4甲乙雙方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股權比例承擔風險。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8.1隨時瞭解公司的設立工作(含資質申請,下同)進展情況。

8.2簽署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8.3稽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8.4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二)義務

8.5及時提供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檔案材料。

8.6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7公司成立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抽逃出資。

8.8公司成立後,全體股東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費用承擔

9.1全體股東同意在公司設立成功後,將為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9.2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因任何一方過錯,導致公司設立不能,則設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9.3除上述9.2條所約定情形外,如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或者公司不能設立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本協議第3.1條所約定的股權比例分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數繳納出資,則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逾期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10.2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則守約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處理,違約方對守約方的任一選擇,均應予以完全同意及配合:

A、單方解除本協議,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B、除按10.1條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外,另將違約方逾期繳納金額所對應的股份,轉為守約方應享有的股份比例。

第十一條、通知

11.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訴訟文書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1.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本合同在簽訂或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

13.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對公司的出資、經營管理權等事務做出約定,並根據本約定起草相關章程。

13.2如根據專案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不能體現在章程中或者必須使用相關部門的示範文字等原因導致最終的章程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則章程中不能體現的部分按本協議履行;章程中可以體現的部分,如與本協議不一致,則以章程為準。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13.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姓 名________,

性 別________,

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ti

mes;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叄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投資,特制定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上述投資股東充分協商,就投資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以__ _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其他投資股東不參與經營管理,負責人需定期召開股東會。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

第四條 投資股東股權設定

參股計劃及規則:

募股規模:總股數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佔有55股及11%,運營方佔股25股及5%,募集股數225股,最終股數以公

司上市前從新設計確認。募集完成後,資金實行封閉式運作,經營正常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增資擴股。

參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幣10000元,每個股東最低持股數為1股,一股一票,單個股東最高持股數為30股,發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總數不得超過20股,並需與公司簽署三方協議。

二、股東可同時在分公司參股,規則與此相同。

股權轉讓:

一、股權只能轉讓,不能退股。如放棄股權,則該股權收益列入公益活動捐獻。 二、股權可以溢價轉讓,為保證新股東的”贏利”係數,每股轉讓溢價不得超過25%。應以股東、候選參股者、其他人員的順序轉讓。

三、投資方式

丙方以_任職服務期間工資薪酬__作為出資,投資額:_25_萬元人民幣,佔投資股權_25_股及5%。

丙方自願入股參與有限公司的管理運營工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年終按照參股份額比例予以分紅。

第五條 盈餘分配

盈餘分配:管理方負責公司的全權管理,其他股東不得參與,管理方按照股東的投資比例保證股東每年收益率分紅,管理方根據每年的經營情況向股東會作財務彙總及財務報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

合同規定,股東有權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資格。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無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內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約定,股東有權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訴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運營屆時所有資產比例核算。不得轉讓公司現有股東以為的第三方。

4、股東在公司任職服務,則股權在;若股東不再為公司服務時,其股權(乾股)由甲方收回,股東不能享有當年及以後年終分紅。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 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財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f)股東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各股東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g)甲方根據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丙方虛擬股。丙方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不得轉讓和繼承。

h)在合作期間,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甲協商由乾股向資金股轉化; i)丙方若有不當行為造成公司聲譽損失,則應負全責;

j)在公司正常運營的時間內,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議或意見;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宣告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屬的境外母公司注資(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該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______,所佔該境外母公司股權為________%。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____%,注資期限共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7、退出機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終沒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須向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注資額轉讓所佔該境外母公司的股權。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諮詢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檔案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____________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訊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專案聯營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聯營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二條聯營合作範圍: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區劃內拓展的所有業務。

第三條聯營合作期限:從20xx年10月日到20xx年12月30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第四條聯營合作體制:在甲方的框架內成立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或專案部),雙方以指揮部為平臺開展合作。

第五條工程建設指揮部的有關規定

一、指揮部為甲乙雙方聯營合作的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地點設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設辦公室、資質管理部、招投標與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員負責指揮部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指揮部設經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員擔任,全權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

三、在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工程專案的施工過程中,指揮部編入甲方的公司組織機構序列,對外的名稱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四、指揮部的人員組建上,原則上由乙方負責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從甲方系統內挑選人員,甲方提供相應方便並將乙方選中人員個人檔案調入集團,工作地點和內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揮部聘任會計、出納各一名,原則上由雙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薦甲方認可的人選擔任,其擬定的薪酬待遇為會計:4000元/月,出納:2500元/月,以後根據需要可協商調整。

六、甲方應為指揮部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資金使用、管理由指揮部經理負責。甲方有權監督和過問。

七、甲、乙雙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對指揮部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條聯營成員權利和義務

一、為了保證指揮部順利開展工作,不影響經營,甲方應為指揮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標需用到的所有資質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標所需的建造師證等必備檔案。

二、甲方應提供完整的日常專案經營所需的各種印章和證照給指揮部。甲方應提供專案要求的銀行保函及相應專案運作資金的支援。

三、甲方負責為指揮部提供獨立的銀行開戶賬號,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協議規定執行的前提下,該賬戶及相關印章等所有賬戶管理支付等有關事項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無權自行辦理與該賬戶相關的任何事宜,但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甲方負責向建設方開具正式發票並向乙方所屬稅務所出具相應完稅證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區域內進行機電業務運作,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和影響,乙方概不負責,乙方並有追償甲方專案合同金額2%的賠償權利。

六、因維護指揮部債權等需要,甲方應及時為指揮部或乙方出具相關授權委託書等法律文書。

第七條收入分配

指揮部經營業務所得,依法繳納各類稅費,支付聘請人員工資福利獎勵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須支付的費用後,聯營雙方按下述比價分配:

專案合同金額在壹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專案:1%歸甲方,其餘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專案合同額在壹億人民幣以上的專案:20%歸甲方,80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款項劃轉完成後因該筆合作專案發生的必須向第三方支付賠償金等情況,雙方按以下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聯營成員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單方退出聯營或雖未明確表示退出聯營但其實際行動明顯違反約定導致聯營業務無法繼續進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25%的違約金,也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要求對方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30%的違約金。因其他違反約定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對本協議履行中的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另行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指揮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xxxx份。

甲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蓋章)

銀行帳戶:xxxxxx

地址:xxxxxx

乙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蓋章)

銀行帳戶:xxxxxx

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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