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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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1

一、生物安全事故分類

重大生物安全突發事故:是指對人、動物構成嚴重威脅,具有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一般生物安全突發事故:是指對人、動物構成一定威脅,具有轉移性和破壞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當發生重大生物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動物疫病傳播危害和人員傷害需要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更多相關部門配合與援助時,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按照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原則,成立實驗室突發生物安全事故應急小組,負責該預案的啟動和實施,負責組織實驗室突發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實驗室主任

成員:生物安全負責人及各專業組組長或經授權人員。

應急小組各成員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應急小組組長:負責預案啟動、緊急決策、總協調指揮,同時為事件責任報告人,負責事件的上報

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應急小組內部及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

專業組組長或經授權人員:負責應急及後期處置工作,包括及時嚮應急小組組長通報情況。

應急物資儲備:急救箱、滅火器、全套防護服、罩式防毒面具、消毒裝置、擔架、逃生工具、警示器材和警告標示。

預防及管理

積極的預防和嚴格的管理是減少突發生物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減少事故損失的根本途徑。

積極的預防

積極做好實驗室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要求實驗室人員工作前應仔細閱讀安全手冊,並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已經接受培訓、閱讀並理解安全手冊,保證全體人員接受過急救培訓和緊急醫學處理措施,工作人員根據可能接觸的生物進行接種免疫。對應急裝備檢查是否正常,對生物危險物質漏出的控制程度的檢查,對實驗裝置定期去汙染和維護,對廢棄物進行滅菌處理處置。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

嚴格的管理

強調安全行為,良好的內務行為,嚴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生物安全標準操作規程。

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

發生特大生物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通知或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四、應急反應程式

1.特大生物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後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同時向相應主管部門做首次報告。

2.小組成員到達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評估,按實際情況及自己工作職責進行應急處置。對潛在重大生物危害性氣溶膠的釋出(在生物安全櫃以外),為迅速減少汙染濃度,在保證規定的.負壓值條件下,增加換氣次數。現場人員要對汙染空間進行消毒。在消毒後,所有現場人員立即有序撤離相關汙染區域,進行體表消毒和淋浴,封閉實驗室。任何現場暴露人員都應接受醫學諮詢和隔離觀察,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治療措施。為了讓氣溶膠被排走和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1小時內不能有人進入房間。如果實驗室沒有中央空調排風系統,需要推遲24小時後進入。同時應當張貼“禁止進入”的標誌。封閉24小時後,按規定進行善後處理。

3.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事件當事人和生物安全負責人應寫出事故經過和危險評價報告呈應急小組組長,並記錄歸檔;任何現場暴露人員都應接受醫學諮詢和隔離觀察,並採取有適當的預防治療措施,應急小組立即與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應急小組組長在此過程中向衛生主管部門做程序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件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整改措施。同時對首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五、後期處置

善後處置

對事故點的場所、廢棄物、設施進行徹底消毒,對生物樣品迅速銷燬;組織專家查清原由;對周圍一定距離範圍內的植物、動物、土壤和水環境進行監控,直至解除封鎖。對於人畜共患的生物樣品,應對事故涉及的當事人群進行強制隔離觀察。對於實驗作類似處理。

六、調查總結

1.事故發生後要對事故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做出書面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做好防範工作。

2.事件處理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應急小組組長向安全管理組做結案報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事件產生的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中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情況,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的預防微生物實驗室生物汙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汙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汙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汙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範、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微生物實驗室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的實驗室汙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洩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汙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範圍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體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汙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範,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裝置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對於傳染病病原樣本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群進行生物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

6.建立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應立即報告。

7.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中心應急機制。在中心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有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綜合評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汙染的物品、區域、感染的人員進行取樣和檢測,對可疑生物進行樣本檢查,進行病原的分離鑑定,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汙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病原微生物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汙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和實驗區。

2.2對於受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於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進行入院觀察。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尋,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2.3對於查明的微生物病原,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2.4對受到汙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2.5保護易感人群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採取緊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

2.6衛生知識宣教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特異性衛生知識宣教。

2.7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病原微生物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立即上報醫院相關部門,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於病原微生物丟失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對於受到感染侵害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式

1.實驗室如果發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潑濺或洩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關要求,根據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選擇敏感的消毒液進行消毒處理。

1.1.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面板上,立即用75%

的酒精或碘伏進行消毒,然後用清水沖洗。

1.2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眼內,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洗眼液沖洗,然後用清水沖洗。

1.3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衣服、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用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2.實驗室實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洩漏、汙染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報告,在2小時內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

2.1封閉被汙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2.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3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2.4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院觀察;

2.5進行現場消毒;

2.6其他需要採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3.如果工作人員通過意外吸入、意外損傷或接觸暴露,應立即緊急處理,並及時報告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如工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被汙染的注射器針刺*傷、金屬銳器損傷,應立即實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後擠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塗抹消毒,幷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紮傷口)。必要時服用預防藥物,如果發生HIV職業暴露時,應在一到兩個小時以內服用HIV抗病毒藥。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對實驗室業務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定期自查。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3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為進一步提高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不發生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事故,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氛圍。

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制銅山區畜牧獸醫站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類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實驗室操作、運送、儲存等活動中,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意外丟失等造成人員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實驗室外擴散的事件。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劃分為三級:

Ⅰ級(重大)、 Ⅱ級(較大)、和Ⅲ級(一般),依次用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一)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級)主要包括:

1、實驗室工作人員被確診為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臨床症狀和體徵,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並造成傳播或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

(二)較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級),主要包括: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的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實驗室發生一類、二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洩漏,並有可能進一步擴散或造成其它人員感染。

3、省畜牧局認定的其它較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級)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並造成傳播或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

2、實驗室發生第三類、第四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意外丟失,並有可能進一步向外擴散或造成其它人員感染。

3、省畜牧局認定的其它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xx區畜牧獸醫站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三、本預案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專業處置、密切配合;

依法辦事、科學規範。

四、執行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各實驗室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制定工作方案,開展風險分析。

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進行預警。

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預警資訊包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

(二)資訊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領導小組報告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畜牧行政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

各實驗室均有責任報告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2、報告時限和程式。

實驗室發現生物安全事件,應在2小時內上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對於突發、可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危害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畜牧行政部門。

3、報告內容

(1)事件資訊。

主要內容包括:

實驗室名稱、涉及病原體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範圍、感染或暴露人數、主要症狀與體徵、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

(2)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資訊。

分為初次報告、程序報告、結案報告。

①初次報告。

內容包括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密切接觸者人數、畜禽數主要的臨床症狀、涉及病原體、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級別、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②程序報告。

內容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同時,對初次報告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正。

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進行程序報告。

③結案報告。

在確認事件終止後2周內,領導小組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程式與處置

(一)出現重大及較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級、 II級)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局領導小組負責現場及一切處置工作的.指揮、排程。

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做好以下工作:立即關閉事件發生的實驗室;

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控,並組織專業消毒人員消毒現場;

核實並提供在相應潛伏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及密切接觸人員名單;

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提供實驗室佈局、設施、裝置、實驗人員等情況。

(二)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級)

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做好以下工作:

被感染人員就地隔離,儘快送往定點醫院;

立即關閉事件發生實驗室;

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控;

對在事件發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進行醫學觀察、必要時進行隔離;

進行相關疫苗的預防接種;

配合市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

六、應急及處置終止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終止響應:

受汙染區域得到有效消毒;

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療;

在最長的潛伏期內未出現新的病人和病畜禽;

明確丟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得到控制;

經上級專家組評估確認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七、善後處置與評估

(一)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中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二)評估。

要對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八、資訊釋出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必要時,在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資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事件資訊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九、應急保障

(一)安全應急隊伍建設。

中心應建立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處置隊伍。

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措施到位,保持通訊暢通。

應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生物安全培訓,使其瞭解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報告程式和處置原則。

(二)物資、裝備保障

1、中心要根據實戰需要,儲備必要的現場防護、洗消、排汙和搶險救援器材物資。

2、做好醫療救治人員、裝置和應急藥品、疫苗的準備。

3、配齊必要的監控裝置以及現場處置時勘查取證、檢驗、 鑑定和監測裝置。

4、實驗室應儲備足夠的與風險水平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防護服、實驗用鞋、口罩、帽子和麵部防護用品等),並配備其他安全裝置(如生物安全櫃、高壓滅菌器、防濺罩、移液器、一次性接種環或接種環加熱器、螺口蓋瓶子或管子、微生物樣本及廢棄物的運送容器運輸工具等) 。

(三)人員培訓工作。

實驗室設立單位均應對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安全防範和應急事件處置培訓,使其熟悉應急程式,掌握應急處置技術,並做到每年進行應急演練。

(四)加強宣傳教育。

要定期進行宣傳教育並結合單位特殊要求開展學習,強化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

(五)資金投入保障。

要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工作所需各項資金,支援實驗室生物安全研究。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和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七)社會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八)人員防護。

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要制定緊急疏散程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

(九)公共設施。

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十)通訊保障。

中心要確定實驗室生物安全聯絡人,確保通訊暢通。

(十一)科技支撐。

積極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科學研究,加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

(十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動物疫控中心應定期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評審,並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訂草案,報縣畜牧局批准。

十、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要結合實際,按照預案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實施方案,並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實施方案進行演練。

(二)責任與獎懲。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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