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計合同模板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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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計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設計合同模板彙編7篇

設計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稱: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 包 人:

設 計 人:籤 訂 日 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1.3專案設計範圍:室內裝飾、水電安裝等。(燈具照明部分的強電)

二、設計依據

2.1國家的相關設計規範及強制性條文;

2.2發包方為該專案提供的相關設計基礎資料;

三、設計任務、成果及時間要求

3.1設計任務

3.2設計成果及時間(設計深度需滿足國家相關設計規範及甲方招標報價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設計收費包乾人民幣: (¥: 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五、雙方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5.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5.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新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5.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5.2設計人責任:

5.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設計人採用的訂技術標準是: 各相關專業的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技術規範、標準、規程。

5.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5.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客由雙方商定。

5.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匯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六、違約責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6.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依法承擔責任和相關損失。

6.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如超過約定時間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6.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七、其他

7.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7.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技術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7.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產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7.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工作聯絡人: 工作聯絡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設計合同 篇2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2、廣東省標準《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J/T15—20—97)

3、廣東省標準《土釘支護技術規程》(DBJ/T15—70—20_)

4、廣州市標準《廣州地區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定》(GJB02—98)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GB50330—20_)

6、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土層錨杆設計與施工規範》(CECS:22:90)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_)

8、其它有關的國家及地方強制性規範和標準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廣州新龍嘉禾現代醫藥銷售物流中心——酒店專案基坑支護工程位於廣州市番禺區清河東路北側,基坑面積約1、6萬平方米,開挖深度約5、5m。場地經回填較平坦,周邊較為空闊,擬採用放坡等方式支護。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設計所需的總建築圖、結構圖以及地質資料。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務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設計、施工方案通過專家審查總設計費為 5、0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基坑支護期間的現場服務費用已經包含在設計費中。施工現場出現緊急情況,設計人必須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第八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廣州市 仲裁委員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0.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0.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0.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0.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0.6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6 份,發包人 4 份,設計人 2 份。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

二.本合同適用範圍:住宅室內設計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

三.乙方提供給甲方設計圖,資料,並按目錄裝訂成冊。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須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設計,設計時必須考慮採用環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計圖內容有:

1.圖紙封面,封底,設計圖紙;

2.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說明;

3.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牆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樑,上水,煤氣,下水,地漏,坑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標註);

4.設計要求拆建平面圖(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准);

5.設計平面佈置圖;

6.設計頂面佈置圖;

7.強,弱電及多媒體,智慧化插座位置分佈圖;

8.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9.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0.廚,衛牆面設施佈置圖(中,小型工程另外考慮);

11.傢俱,廚具設計佈置參考圖;

12.樓梯設計,安裝施工詳圖;

13.區域性透檢視(作為參考用);

14.主要裝潢材料用品概算表。

六.本合同文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於商業目的擅自翻印。

上海市室內設計委託合同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案承擔室內設計: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住宅室內設計,地址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設計收費按使用面積計算。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地址 ,用途 ,建築面積 平方米。設計收費按建築面積計算。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設計,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 元。

三.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首期付50%設計費,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乙方在測量後 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四.甲方與乙方經過溝通對乙方完成的初步設計方案達成一致後,填寫方案程序表(見附件),並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設計費餘款,乙方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內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

五.甲方所付的設計費不包含變動建築主體等的結構設計。甲方如需變動建築主體,增加房屋負荷,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並報請物業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室內六,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再次填寫方案程序表,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順延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設計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設計方案,應協商增加相應的設計費,並另行約定設計時間及程序,簽訂補充協議。

七.雙方在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確認後,甲方必須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並辦理交接簽證手續。

八.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設計師去現場進行一次性放樣及施工方案交底,並不少於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3%的違約金。

2.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4.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手繪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設計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____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公司進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設計費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

2、乙方將設計製作正式稿及電子文件交付甲方時,甲方需付設計費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以彩色列印稿和光碟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合同 篇5

簽訂時間: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年月前支付年度設計費人民幣___元,(大寫:___)。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以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______

代理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______

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行:______

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

賬號: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

稅號:______

稅號: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設計合同 篇6

專案 名稱 :

委 託 方 (甲 方) :

受 委 託 方(乙 方):

簽訂地 點 :

簽訂日 期 :

灕江山水幼兒園方案設計 上海龍藝建築裝潢有限公司 20xx 年 月日

經(甲方)與上海龍藝建築裝潢有限公司(乙方)友好協商,就灕江山水幼兒園方案設計的專案,達成以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嚴格執行。

一、專案名稱、範圍和內容

(一)、專案名稱:灕江山水幼兒園方案設計

(二)、範圍:華涇路999號內灕江山水幼兒園的室內外平面、效果、環境等方案設計

(三)、設計內容:灕江山水幼兒園的一~三層室內平面(約3500M2)、門廳效果、外立面效果(約1500M2)、外圍環境平面及效果(約3000M2)等方案設計。

二、時間、進度安排

具體工作時間進度安排如下:

(一)、合同簽定後乙方即開始工作。

(二)、提交設計方案時間為合同簽定後的10天內完成。

三、雙方工作責任

(一)、甲方負責提供設計基礎資料(地形圖、建築設計圖、其他相關裡資料等),負責協助乙方灕江山水幼兒園相關資料搜尋,負責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絡與溝通。

(二)、甲方負責組織稽核工作,並及時提出具稽核意見及會議紀要。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或資料有異議時,甲方應及時予以回覆和核實。

(三)、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成果,

並參加甲方的方案討論與論證,負責設計方案的介紹。

(四)、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設計延誤的,乙方提交設計成果的時間順延。

(五)、設計署名權歸乙方所有,版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在設計審定後公開展示設計成果,並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誌、書刊及其他形式介紹、展示、評價設計方案。

四、驗收標準和評價方法

最終設計成果由甲方按照幼兒園的設計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組織驗收。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方案設計費:灕江山水幼兒園方案設計費經協商按1.5萬元人民給予支付。方案設計評審通過後,屆時另籤施工設計委託合同,費用另議。 (二)、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需支付乙方50%設計費(即0.5萬元),乙方完成設計後,甲方再支付乙方50%設計費(即1萬元)。

六、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履約方損失。違約金或賠償金由雙方共同約定。

(二)、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火災等)造成違約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進行裁決。

(一)、申請本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式解決。

八、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人: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設計合同 篇7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

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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