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協議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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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貿易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貿易協議書(15篇)

貿易協議書1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

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並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演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

應遵照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專案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因種種原因尚不能直接往來,但只有通過雙方都能接受民間貿易團體的或個人的名義進行貿易往來,稱之為民間貿易,系非官方的貿易。

民間貿易是單進、單出亦稱單邊進口和單邊出口,逐筆成交。民間貿易合同的條款中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即一方的權利是另一方的義務,反之,另一方的權利又是這一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是交付合同貨物和移交單據,貨物與單據必須相符;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價款,驗收貨物。合同經簽字生效。

貿易協議書2

本合同在_________協議基礎上籤訂,XX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___裝置,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裝置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裝置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裝置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XXXX_________分行在裝置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後賣方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裝置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XX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覆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裝置的製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裝置的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為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裝置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裝置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裝置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併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裝置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裝置有上述問題並屬賣方責任時,應委託XX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一個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裝置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裝置有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裝置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________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裝置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裝置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程序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貿易協議書3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乙方:

負責人: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了加強甲、乙雙方在貿易融資業務方面的合作,經甲方申請,在滿足乙方相關規定的條件下,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內一定數額的貿易融資額度。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所包含的額度種類與金額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過等值 (幣種、金額大寫)的貿易融資總額度。

2、在本協議項下,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的貿易融資額度包括:(圖示“□”中畫“√”並在“ ”處填列具體金額的表示“適用”,畫“×”的表示“不適用”)

□ 開證授信/進口信用證押匯額度:

開證授信/進口信用證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開證授信/進口信用證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其中,在本單項額度項下,甲方在申請開立單筆信用證時需交納不低於信用證項下開證金額和溢裝金額之和 %的保證金。在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提供信用證項下進口押匯融資的條件下,單筆進口開證項下的押匯金額最高不超過付匯金額的 %。

□ 進口代收押匯額度:

進口代收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進口代收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其中,在本單項額度項下,進口代收押匯金額最高不得超過進口代收金額的 %。

□ 匯出匯款押匯額度:

匯出匯款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匯出匯款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其中,在本單項額度項下,匯出匯款押匯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匯出匯款金額的 %。

□ 出口信用證押匯額度:

出口信用證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證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 出口託收押匯額度:

出口託收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出口託收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在本單項額度項下,出口託收單筆押匯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匯票或發票金額的 %。

□ 出口T/T押匯額度:

出口T/T押匯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出口T/T押匯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其中,在本單項額度項下,單筆押匯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扣除進口商預付貨款及定金後的發票金額的 %。

□ 出口信用證貼現額度:

出口信用證貼現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證貼現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 開立保函授信額度

開立保函授信額度為 (幣種、金額小寫)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開立保函授信額度為 (可/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

其中,本單項額度項下,開立每筆保函需交納不低於開立保函金額 %的保證金。

3、 本條第2款中乙方同意提供的各項額度稱為“單項額度”。各單項額度限額之和可以超過本條第1款中所規定的貿易融資總額度限額。但是,在第二條規定的任一單項額度的使用期間內的任一時點,甲方在本協議項下佔用的該類單項貿易融資額度不得超過本條第2款規定的該單項額度的限額;並且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的任一時點,甲方佔用的各類單項額度的總和不得超過本條第1款所規定的貿易融資總額度限額。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在乙方已發生的貿易融資授信餘額視為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授信,佔用本協議項下乙方為甲方核定的相應的貿易融資授信額度。

5、甲方信用等級下降或發生其他乙方認為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業務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調整直至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

第二條 授信額度的使用期限

1、本協議項下授信額度的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額度使用期間屆滿時,本協議項下的授信額度自動終止,未使用的額度自動失效。甲方如需繼續使用額度需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稽核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3、有關各方(包括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在本協議及各單項協議項下因已發生的融資或授信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因授信額度使用期間屆滿或本協議的終止而受到任何影響和限制,甲方仍須按照本協議及各單項協議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及其他相關義務,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受影響。

第三條 有關業務的界定與額度的適用範圍

1、開證授信/進口信用證押匯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開證授信係指甲方向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時,乙方可為甲方提供免收部分/全部保證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證金部分佔用開證授信/進口信用證押匯額度。

甲方在申請開證的同時可以向乙方申請辦理進口信用證押匯業務。就本協議而言,進口信用證押匯係指甲方為履行其向乙方申請開立的進口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向乙方提出融資申請,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於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對外支付信用證項下部分/全部款項,甲方於押匯到期日向乙方償還融資本息的業務。

2、進口代收押匯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進口代收押匯係指甲方為履行進口代收項下的付款義務,向乙方提出融資申請,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於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對外支付進口代收項下部分/全部款項,甲方於押匯到期日向乙方償還融資本息的業務。

3、匯出匯款押匯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匯出匯款押匯係指甲方為履行進口貿易合同中採用貨到付款結算方式項下的付款義務,向乙方提出融資申請,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於付款到期日代甲方支付部分/全部款項,甲方於押匯到期日向乙方償還融資本息的業務。

4、出口信用證押匯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出口信用證押匯係指應甲方的申請,乙方憑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及其項下單據,向甲方提供或同意提供的一種以信用證項下出口單據能夠正常收匯為基礎的有追索權短期貿易融資業務。

5、出口託收押匯

就本協議而言,出口託收押匯係指應甲方的申請,乙方對客戶提交的託收單據進行稽核,在符合乙方相關規定的條件下,由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在未收妥國外銀行付款前的短期融資。

6、出口信用證貼現

就本協議而言,出口信用證貼現係指應甲方(信用證受益人)的申請,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貼現率有追索權地從甲方買入經國外銀行承兌/承諾付款的信用證項下票據或債權的行為。

7、出口T/T押匯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出口TT押匯係指,在甲方與境外進口商簽訂的貿易合同(訂單)中約定採取賒銷作為出口結算方式的條件下,當甲方發運貨物並出具以進口商為抬頭的商業發票後,在收到進口商的全額貨款以前,由乙方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短期貿易融資。

8、開立保函授信額度

就本協議而言,開立保函授信係指甲方向乙方申請開立保函時,乙方可為甲方提供免交全部/部分保證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證金部分佔用開立保函授信額度。

第四條 授信額度的使用

1、本協議第一條所稱的“可迴圈使用的額度”是指在本協議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可多次迴圈使用的單項額度;所稱的“不可迴圈使用的額度”是指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可迴圈使用(可在最高限額內一次或分次使用)的單項額度,分次使用的情況下,每次敘做業務時予以扣減單項額度,直至單項額度為零,不得迴圈使用。

2、甲方使用授信額度辦理的具體業務應符合乙方的規定,甲方應逐筆向乙方提出第六條第2款列明的書面業務申請(一式二份),並提供辦理該項業務的有關資料供乙方稽核。乙方在對甲方的具體業務審查後,有權決定對某一具體業務是否需追加保證金或降低融資比例,並有權拒絕甲方使用授信額度辦理該筆業務或拒絕甲方的該項融資申請。

3、本協議項下的授信額度一經甲方使用,即構成甲方對乙方之負債。乙方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銀行手續費、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實現乙方債權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及乙方關於貿易融資及授信、銀行結算、貸款等的有關規定使用本協議項下之授信額度。

5、甲方在本協議授信額度期限內申請開立信用證、保函或申請辦理進口信用證押匯、進口代收押匯、匯出匯款押匯、出口押匯、出口信用證貼現及其他型別的融資,如果信用證、保函的有效期或押匯/融資到期日在相應的授信額度的使用期限屆滿之後三個月,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使用本協議項下相應的單項額度。如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該單項額度辦理業務,則有關各方在本協議項下因該授信/融資而發生的權利義務不受授信額度使用期限屆滿的任何影響和限制。

6、如甲方需要調劑使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單項授信額度,或者需要在本協議及其他授信協議項下調劑使用額度,應向乙方提出申請,由乙方決定是否調劑及調劑的具體辦法,並由甲乙雙方簽署相應的額度調整補充協議。

第五條 利息、罰息、費用和匯率

1、本協議項下的單筆融資幣種為人民幣,則融資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利率執行,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上記載的利率為準。

2、如本協議項下的單筆融資幣種為外幣,則利率根據乙方當時適用的押匯幣種的貸款利率確定,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上記載的利率為準。

3、融資逾期的罰息利率。乙方於融資到期日未收回融資款項,且甲乙雙方就展期事宜未能達成協議,即構成融資逾期。融資發生逾期時,乙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現行有關規定加收罰息利率,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中的約定為準。

4、墊款的利率。甲方申請乙方開立的信用證或保函項下發生墊款的,乙方有權按照乙方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及/或複利。

5、甲方在本協議項下須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

(1)額度管理費(本條為選擇性條款,雙方的選擇是 :1、適用; 2、不適用),按總額度的 %計收,乙方將向甲方提供與本協議相關的賬戶管理、收付匯跟蹤、頭寸調劑等綜合性服務;

(2)乙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每項業務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乙方為收回與額度有關的信用證、票據、保證和抵(質)押擔保項下的款項向有關當事人追索而發生的費用;

(4)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6、甲方履行付款/還款義務時,所使用的幣種應與乙方業務計價貨幣相同。乙方依據本協議及單項協議主動從甲方賬戶中扣款時,如該賬戶幣種與業務計價貨幣或融資貨幣不同,乙方有權按照扣款日乙方公佈的匯率牌價或者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當天的實時匯率牌價加點進行折算。

對於甲方的出口收匯款項,乙方根據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及/或甲方要求進行結匯時,結匯匯率按照結匯日乙方公佈的匯率牌價或者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當天的實時匯率牌價加點進行折算。

第六條 使用授信額度需要簽署的協議

甲方向乙方申請使用本協議項下的授信額度,應與乙方選擇適用或者簽署以下相關附件或申請書:

1、經過雙方協商、修改、同意適用的下列附件構成單項協議,與本協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

下列附件,圖示“□”中畫“√”的表示“適用”,畫“×”的表示“不適用”(對於雙方未明確約定適用的附件,如本協議項下對該附件所適用的業務/產品賦予了相應的額度,則該附件對甲方雙方同樣適用)。對於適用的附件雙方無需另行在相應附件上簽字、蓋章,任何一方不得因此而對附件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法律檔案的效力提出任何異議。

□ 附件(1):用於開立信用證業務。

□ 附件(2):用於進口押匯業務。

□ 附件(3):用於出口押匯業務。

□ 附件(4):用於遠期信用證項下貼現業務。

□ 附件(5):用於開立保函業務。

2、下列申請書,由甲方向乙方申請敘做具體的結算融資業務時提交,雙方協商填寫完畢(其中《進口押匯申請書》和《出口融資申請書》須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業務專用章)後,構成單項協議,與本協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

(1)開立信用證申請書。

(2)修改信用證申請書。

(3)進口押匯申請書(用於進口信用證/進口代收/匯出匯款項下押匯)。

(4)出口融資申請書(用於出口信用證/託收/TT項下押匯或遠期信用證項下貼現)。

(5)開立保函申請書/提貨擔保申請書。

(6)修改保函申請書。

3、在單項授信業務中雙方簽署的任何其他書面協議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確認的借據、申請書、提款用函件和憑證等也構成單項協議的一部分。

單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雙方應依據單項協議和本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乙方對甲方的債權餘額。單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單項協議為準。

第七條 融資交易的先決條件

甲方申請使用本協議下的授信額度須滿足下列條件:

1、在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授信額度使用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交相應單項授信業務的申請書;

2、向乙方預留與簽署本協議和單項協議有關的公司檔案、單據、印鑑、相關人員名單、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3、開立乙方要求的為完成單項授信業務所必需的賬戶;

4、辦妥敘做單項授信業務所必備的法律和行政審批手續,按乙方要求提交審批檔案的副本或與原件相符的影印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關手續須由乙方辦理的,甲方同意給予一切配合;

5、滿足單項協議中約定的其他敘做業務前提條件或提款前提條件;

6、甲方已經按照雙方約定將保證金全部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7、《綜合授信協議》或本協議中規定的有關擔保合同或協議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8、甲方同意做出本協議第十一條約定的宣告與承諾;

9、乙方認為甲方應予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乙方負有如下義務:

1、按照單項協議的約定及時辦理甲方提出的單項授信業務申請;

2、在辦理甲方提出的單項授信業務申請時,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務;

3、對甲方提出的監督、質詢和批評給予重視並妥善處理。

第九條 甲方義務

甲方負有如下義務:

1、按照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在使用授信額度的過程中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計費辦法按乙方規定執行;

2、按照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備付金;

3、按照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及時清償甲方對乙方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相關費用和因甲方違約造成的匯差損失;

4、將取得的資金用於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約定的用途。

第十條 擔保

對於依據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發生的甲方對乙方的債務,雙方同意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進行擔保:

1、本協議依據雙方之間的《綜合授信協議》(編號為 )而簽訂,是《綜合授信協議》的從屬協議(即具體業務協議),《綜合授信協議》項下的擔保方式同樣適用於本協議項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授信或融資。

2、本協議項下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若以抵押或質押為擔保方式,或者同時以抵押、質押兩種形式擔保,應當依法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定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屬合同。擔保檔名稱為 ,編號為 。

如甲方或擔保人發生乙方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檔案變為無效,或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下降,或擔保人在與乙方之間的合同包括其他擔保類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抵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以擔保甲方對乙方的債務。

第十一條 宣告與承諾

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是依法設立和存續的企業法人,已經並將按期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並能以自己名義履行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義務;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系基於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檔案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且不會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和其他法律檔案;

3、甲方在本協議和單項協議項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財務報表、憑證及其他資料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4、甲方申請向乙方敘做業務的交易背景真實、合法,未用於洗錢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檔案不得解釋為乙方對於甲方從事交易的真實、合法性負有審查義務和責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隱瞞可能影響其和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諾如下:

1、定期向乙方報送其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於年報、季報和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2、接受並配合乙方對其授信額度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和監督;

3、如果甲方已經或將與本協議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將不會損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

4、如發生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減少註冊資本、進行重大資產或股權轉讓、承擔重大負債或在抵押物上設定新的重大負債、解散、撤銷、(被)申請破產等,甲方應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遲疑地通知乙方;

5、甲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聯營、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重組、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應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6、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與甲方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甲方承擔的債務、或有負債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響申請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7、甲方同意:甲方以存放在乙方系統內各機構的存款作為履行付款義務的擔保,甲方在出現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情形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系統內各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內扣收融資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及其他費用等;

8、對於本協議未作約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國際慣例和乙方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授信額度的調整或取消

在授信額度使用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隨時調整或取消對甲方的授信額度:

1、發生本協議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2、乙方認為市場或所涉及行業出現重大負面訊息;

3、乙方認為國家、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頒佈某種限制性政策對或者可能對本協議涉及的產業和行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甲方在本協議項下違約:

1、未按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履行對乙方的支付和清償義務;

2、未按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備付金;

3、未按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將獲得的資金用於約定用途;

4、甲方在本協議中所做的宣告不真實或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承諾;

5、違反本協議和單項協議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6、確有證據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7、甲方在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無須向甲方提前發出任何通知,立即宣佈本協議和單項協議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立即全部到期;

2、無須向甲方提前發出任何通知,直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和中國光大銀行其它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甲方應予償還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匯差損失;賬戶中的未到期款項視為提前到期。賬戶幣種與乙方業務計價貨幣不同的,按扣款當天乙方確定的匯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事件或者要求甲方為本協議項下所有授信提供其他擔保;

4、處分擔保財產,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者向保證人追索;

5、取消對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資並中止或解除本協議;

6、乙方認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若乙方因業務需要須委託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包括分行、直屬支行及各管轄支行)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及義務,甲方對此表示認可。乙方授權的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本協議項下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甲方放棄對於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關訴訟或仲裁主體方面的任何異議。

在不影響本協議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協議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棄權與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協議項下部分權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義務,並不構成乙方對該項權利或義務的放棄或豁免,亦不構成乙方對本協議中其他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其他義務的豁免。

乙方對甲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得視為乙方對上述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解釋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本協議和單項協議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當事方權利義務關係的解釋。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和訴訟管轄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的銀行標準實務和國際慣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如下第 種方式加以解決: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及/或相關義務仍需履行。

第十八條 公證(此為選擇性條款,雙方的選擇是 :1、適用;2、不適用)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到 公證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公證費用由 方承擔。

第十九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較後者為準。

本協議一式 份,其中甲方、乙方和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特別提示

甲方與乙方已對本協議包括單項協議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點:

地點:

貿易協議書4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

乙方如跨範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並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並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嵐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

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援,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後服務。

7、獎勵:乙方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甲方獎勵___%。

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甲方獎勵___%。

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甲方獎勵___%。

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並於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

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協議書5

本合同在_________協議基礎上籤訂,XX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___裝置,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裝置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裝置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裝置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XXXX_________分行在裝置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裝置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________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裝置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五、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裝置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六、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程序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十七、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協議書6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乙方願意委託甲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委託書,並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提供進出口貿易代理服務,代理乙方從事進出口貿易及相關業務。

二、甲方責任:提供報關委託書

三、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與國外供貨商聯絡,確定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和價格條件;

2.承擔進出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銀行費用、換單費、保險費、報關報檢費、檢驗檢疫費、運輸費、倉儲費等),將上述款項直接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或交給第三方代付;

3.乙方應在接到關稅和海關代徵增值稅稅票後按時向代收銀行繳納稅款;

4.如代理進出口商品屬免稅、許可證商品,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證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5.守法經營,不偽報、不滿報,單單相符、單貨相符、如實申報、提供貨物的真實情況,對於偽報商品名稱、夾帶走si物品、高值低報、少報通關數量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在貿易合同執行中,如因國外客戶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違反合同致使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甲方代理行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五、甲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對於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適用《對外貿易代理制暫行規定》,《對外貿易法》作為本協議的準據法。

七、若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據以審批、核算、對外付匯等。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貿易協議書7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宣告。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日期:

貿易協議書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貨運代理合同(合同號:),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貨物轉口貿易及運輸事宜達成補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人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艙,將甲方貨物從中國港口出運到中轉港馬來西XX生港;

2.貨到馬來西XX生港後,由乙方當地代理負責從港區提貨並視需要在保稅倉庫內倒櫃、包裝等事務以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代理甲方進行貨物增值服務;

3.乙方中轉港代理完成相關的倒櫃、包裝等事務或相關貨物增值服務後,將貨物重新裝櫃並運輸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儘管由乙方在中轉港的代理委託中XX廠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中XX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檔案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出口的貨物為合法貨物,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2.甲方保證轉口貨物的包裝為中性包裝,不得在產品及或任何包裝上顯示與中國有任何關聯的標誌、標識或任何其他嘜頭,否則由此引起所有責任和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乙方責任:

1.貨物在中轉過程中,除非由於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否則乙方不承擔貨損貨差的賠償責任:如因承運人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承運人索賠;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應當提供其代理在中轉港拆箱時的理貨報告或重新裝箱、封箱狀態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貨物問題或包裝問題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乙方會協助甲方做好相應補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在中轉港裝船出運後,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單和其他清關檔案;

5.乙方保證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檔案真實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檔案和操作失誤原因引起的進口清關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檔案僅用於清關用途,並不意味著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檔案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檔案為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中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託的第三方在中轉港為甲方提供提貨、倒櫃、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1.甲方自行負責與目的港客戶之間的貨款結算和其他相關事務,與乙方無關;

2.除非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提供貨款代收代付的義務;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戶的貨款經過乙方中轉港的代理收取後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中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後一週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戶,如果在一個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為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建議甲方通過中XX廠收取貨款,甲方應通過海關清關檔案上顯示的出口方收取貨款。中XX廠在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後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由乙方委託其在中轉港的代理作為該批貨物的出口方。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戶堅持要將貨款通過中轉港的工廠代收代付,那麼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經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證貨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擔任何收匯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收匯風險和責任。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託;在辦理過程中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在中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單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提單及貨物;

(3)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後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貿易協議書9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為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於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佣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用掛號信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於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協議書10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係,促進乙方為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聖不可侵犯。為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戶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戶、整理相關資料,並及時彙報給乙方等。

2、 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彩頁、樣品等)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戶。

3、 甲方願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辦理合同手續並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戶要求籤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各承擔一半。

4、 甲方願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戶處實地考察,甲方也願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戶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 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 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戶,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 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戶,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戶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 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戶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含差價)款項清單給乙方。

9、 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並及時、主動向乙方彙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戶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外發負責人)與甲方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洽談業務,說明客戶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週期、付款方式等。

2、 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並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戶,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 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訂本協議。

4、 乙方開發的客戶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絡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稽核後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戶傳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 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 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戶催收貨款。

7、 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後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戶的業務關係往來。

8、 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戶,甲方加蓋公章後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戶。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並簽訂相關協議。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

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4、 乙方為甲方開發客戶,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戶,經過甲方稽核過的客戶,若客戶因經濟狀況(含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

第七條:其它;

1、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於甲方註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 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最短為兩年,最長不限。

3、 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字確認。

4、 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法人代表: 代表:

附錄一: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1、 收款方式:

甲、乙雙方業務合作發生的所有貨款可以由雙方協商由其中一方到客戶財務處收取,但請款憑證甲、乙雙方應各執一份,貨款金額甲方必須如實報給乙方。

2、議定證明:乙方客戶的認定及差價款項的議定由甲方代表出示相關書面證明給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

3、分成方法:乙方應得提成為總貨款的 % (雙方商定並由甲方代表簽字)。

4、交付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分成時必須出示採購單、送貨單、請款單(或對帳單)等給乙方;甲方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的銀行賬號:9558 8020 1010 03XXXXX(中國工商銀行)。

5、交付時間:甲方可代收乙方客戶的所有貨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的定金貨款後的三天之內必須按附錄一的分成方法按約定比例提成給乙方,可以以現付或轉賬的形式轉賬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並出示銀行轉賬憑證給乙方;甲方在收到最後的餘款和其他代加工款後的三天之內必須按附錄一的分成方法將雙方議定的提成款項現付給乙方或轉賬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並出示銀行轉賬憑證給乙方。

6、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xxx年

貿易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公司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 __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月____日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賬面財務利潤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為據,按入夥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他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的許可權

1、合夥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合夥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供貨和銷貨產品的物料和產品以及客戶資訊進行管理;

②支付合夥債務;

③對內日常生產計劃進行管理。

3、合夥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產品的報價、生產風險工藝要求進行評估;

②提供內部技術上的需求;

③對內日常生產技術進行管理。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3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

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協議書1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賣方:_________買方:_________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

7、交貨:(1)交貨時間:_________(2)目的港: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說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後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1)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於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1)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並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仲裁庭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簽字):_________買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協議書13

簽約地點: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一。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二。數量:

三。單價及價格條款: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四。總價:

五。允許溢短裝:___%。

六。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天內裝運。

七。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八。包裝:

九。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投保_____險,由____負責投保。

十。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

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出口貿易協議書3

買方(以下稱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賣方(以下稱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第九條保險

轉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驗證說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的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

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

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儘管取消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簽署。

原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貿易協議書14

反購貿易或者稱互購亦稱反向購買(counterpurchase)。貿易的雙方因受某些條件的限制和約束,不能直接廣泛地採用不限額的自由外匯進行貿易,故採用互購方式進行貿易。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與蘇聯,東歐國家採用互購貿易,其特點是貿易雙方的任一方所出口貨物的總金額相當於,略高於或略低於進口貨物的總金額,以求進出口貿易額基本平衡。

為此,進出口商品的交換期限較短,進出口貨單是按年限,批量進行,也就是說,進口一批貨物並隨之出口一批貨物而且在指定的年限,限定的貨物,雙方各自進口的貨物都以現金支付給另一方,而且買方或賣方可將貨物轉讓給第三方。

貿易雙方交換貨物的企業,廠家可由一家或由幾家來承擔,故反購貿易合同的條款較複雜,其來往關係必須用條款予以明文規定。

茲介紹互購標準合同例項,其中包括五個部分,但非每份訂單的互購貿易都如此典型,應視貿易程式和實際情況來書就合同條款。

反購協議書

下面所附的是一套完整的檔案,它由五個部分組成:

一、反購的特殊條件(反購條件(1),(2),(3))。

二、預購定單。

三、購貨定單。

四、向第三方發出的出售反購貨物的標準電傳報價。

五、轉讓合同。

涉及的三方有:

x方:賣方/反購方(稱x方或買方)

y方:買方/反售方(稱y方或賣方)

z方:x方向y方承擔的反購義務之受讓方。

一、反購的特殊條件(1)

本協議由x方(買方)為一方和y方(賣方)為另一方於19_____年____月__日簽訂。

1.反購金額:

第____號合同/電傳項下由,買方購置的________貨物的金額為由買方出售給賣方的貨物的金額,即__________美元。

2.時間:

買方的反購義務務必於________之前履行。

3.貨物:

賣方保證,在反購義務履約時限內,向買方提供下列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予以交貨。

4.出售貨物的企業:

茲同意,蚍嬌上螄鋁諧鍪芻蹺鐗鈉笠擋晒海?月男釁浞垂閡邐瘢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貨:

(1)交貨時間應準確無誤。

(2)貨物可交至任一目的地,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6.支付條款:

由買方購貨付款的條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條款:

買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采購貨物義務時,買方向賣方僅支付未履行反購義務部份的金額,以求補償。買方不承擔上述未履約而引起直接的或間接的,可預見的或不可預見的或帶有後果性的損失或賠償金。

一、反購條件(2)

1.概述:

(1)買方承擔的反購義務包括下列條件,除買方另有特別的書面變更,適用變更的條件外,賣方的報價或報價所陳述的出售條件,或在賣方銷售合同中所陳述的條件或賣方規定的其他條件不予以修改,若廢除反購條件需經買方書面同意。

(2)貨物係指買方反購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貨物。

2.讓與第三方:

買方可將其義務和權利轉讓給任何人,商號或公司。

3.反訴:

不論賣方對買方有何索賠要求,凡根據已籤合同中所規定的買方售給賣方的貨款應予以支付。

4.價格:

依據反購義務條款規定,買方所支付的價格應為市場價格且應考慮到交貨條件。

5.所有權的轉移:

貨物的所有權,或應在交貨時轉移,或應在付款時轉移。

6.貨物的特殊性質:

若貨物具有其特殊性質,賣方應立即用書面通知買方,向買方提供必要的應提供的資訊,此資訊系作為貨物說明書的組成部份。

貿易協議書15

編號:

本合同由,主營業所在中國(以下稱甲方),與,主營業所在美國(以下稱乙方)於在中國簽署。茲證明:鑑於乙方現擁有用於製造的機器裝置,並願意將機器裝置賣給甲方;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器裝置生產的,以補償其機器裝置的價款;鑑於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該項機器裝置;鑑於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裝置價款;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特此立約:

1.購買協議: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商品:規格:生產能力:

1.2數量:

1.3價格:港fb價:單價:總價:

1.4支付:機器裝置價款以甲方的產品償還,全部價款在連續________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日開始支付。

1.5裝運:裝運期:裝運港:目的港:裝運嘜頭:

1.6保險:由甲方投保。

1.7檢驗:

1.8保證:乙方保證其機器裝置從未用過,效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符合規格,產量達到每年米。

2.銷售協議:甲方以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裝置的價款。

2.1商品及規格:商品:規格:

2.2數量:每年米。

2.3價格: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f價確定。

2.4裝運: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____月,另一次在____月,每次貨價為。裝運港:目的港:裝運嘜頭:

2.5包裝:

2.6支付: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支付,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方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權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7保險: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檢驗:甲方出具的品質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議的問題。

3.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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