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的問題:關於“同行業禁止協議” 勞動法 2017-11-14 難得流竄到勞動法苑,問個腰三的問題書上看到的.:現在很多公司與員工簽署了行業禁止協議,實際上這個合同要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必須支付給你鉅額費用。換句話說,如果公司不付給你“損失費”,他們一般沒有權利禁止你去同行業的公司。俗話說“同行之間都是赤裸裸的仇恨”,同行業禁止協議現在還蠻多的,偶合同上好像也有的。當然暱稱不是現在準備跳槽,關鍵是要問紅字第二行中間“公司必須支付給你鉅額費用”,阿有這麼回事情? 相關文章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問題 請教關於勞動合同中的培訓協議的問題大綱 關於“合同法,勞動法”等知識 浙江勞動廳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女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覆函 有關終止勞動合同的協議書三篇 請教: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 求我國勞動法中關於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及合同的一切條款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一樣嗎? 法律諮詢:關於實習、違約金、三方協議的問題 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