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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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

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1 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6 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11號)及(雲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國小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通過,報鎮中心學校批准後實施。

二、實施物件

橫縣雲表鎮南康村委國小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國小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後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後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

(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

(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

(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並有教後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

(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者扣0.5分。

(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

(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佈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後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

(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

(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

(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2

學年度績效工作考核,是總結每位教職工在一學年中工作業績和不足,通過全面、綜合的評價,進一步發揚優點,找出差距,明確工作方向,樹立奉獻精神,不斷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根據榕教人[20xx]59號檔案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職業道德(定性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考核。

優秀: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自覺地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並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3、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並受到學校及上級單位的表彰或獎勵。

合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服從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師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表現較好。不合格:

1、有違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言行,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極不正派,嚴重妨礙安定團結,影響惡劣的。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4、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5、工作中有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出勤情況:(10分)

1、出滿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曠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學工作人員每一節算半天)

5、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校、年段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三、工作量(18分)

(一)專任教師(18分)

1、標準課時工作量(12分):

⑴專職教師每學年320節、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幹部兼課160課時、一般行政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12分。

⑵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缺150節以上者,除工作另專案內不給分,並在教學常規欄目內不取最高檔成績。

⑶專兼任教師要求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5課時,每缺一節扣0.5分。

⑷凡擔任畢業班屬省、地(市)、縣(市、區)統考科目授課者,可按實際授課節數1.5倍計算。

⑸教務處安排的代課、選修課、學科競賽輔導課及第二課堂教學亦可列為教學時數。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顯著,班風學風良好,得6分;

(2)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風學風較好,得4-5分;

(3)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一般,班風學風尚好,得1-3分;

3、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認真做好教研組長、集備組長等管理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業績顯著,管理資料齊全,出色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職工作做得較好,政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較強,取得一定成績,管理資料較為齊全,較好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職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與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兩項只選一項計分,不重複計分。

(二)管理人員(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認真履行,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或學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無過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職而造成責任事故或學校財產損失的,酌情扣分。

2、課時工作量(6分)

(1)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幹部兼課160課時、一般管理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6分。

(2)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

四、業務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一)(二)選一項](7分)

(一)班主任工作(7分)

1、班級工作有計劃、有總結。做好學校規定的常規管理工作,指導班委會和團隊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冊》等記錄本中如實記錄,得1分,無工作記錄或材料不齊的得0.5分。

2、定期組織召開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學期至少5次,有班(團、隊)會課記錄。活動有過程性材料記錄,得1分;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少1次扣0.2分。

3、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心理輔導活動,並及時與課任教師、家長溝通,做好家訪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組織學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所帶班級在各項活動中獲得榮譽,班風學風良好,家長學生滿意率達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關注學生全面發展,組織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認真記載成長記錄,實事求是評定學生操行,得1分。

6、服從分配,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7分)

(1)能認真做好黨政管理等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總結,按規章制度、規定程式辦事,廉潔奉公,得2分。

(2)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務師生,態度和藹,師生評價良好,得2分,師生評價一般得1分。

(3)協調能力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標成效顯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創新的措施,成效顯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說明:

(1)年段長、教研組長參照班主任給分;

(2)其他非班主任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①一部分協助班主任工作;

②一部分兼任黨政和其他工作。

在評分時,上述①②兩個專案不能同時得分;協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隻能得5分。

(三)教學常規(33分)

1、依據課程標準認真擬定教學計劃。按時參加集體備課,並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按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範、有課後反思記錄。(8分)

⑴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範、有課後反思記錄。(4分)

教案由教研組正副組長負責檢查評價,教案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得4分、3分、2分。教師上課沒有教案的每節扣0.5分,整個學期教案均沒有課後反思記錄的扣1分。扣完為止。

⑵按時參加集體備課,並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2分)

集體備課缺一次扣0.5分,不能承擔主備任務或缺主備材料扣0.5分,扣完為止。

⑶按時完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2分)

不能按規定完成聽課任務,沒有聽課記錄,每少1節扣0.5分,扣完為止。

2、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5分)

⑴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的得4-5分;

⑵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學,課堂管理較有序。

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__]80號)、縣(灌教[20__]9號)檔案,結合我鎮國小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物件

本鎮國小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按年度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影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七部分:

師德、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其它。

(一)師德

違反法律、法規、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的師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不享受績效工資部分。

(二)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後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許可權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三)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並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准,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玩或長時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並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或學校指定的其它業務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

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教師業務量化積分比重分四個部分:一是各校檢查30%,二是鎮期中視導20%,三是鎮期末業務檢查40%,四是鎮抽查10%。

附量化細則: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程序,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週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每課時一篇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週的基礎上,超一週扣5分。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並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範,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儘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於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後,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學科質量調研:在教學質量調研評估中,對教學效果較好的前三名予以獎勵,分別依次獎勵120、100、8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2)鎮不定期舉行的教學質量單項調研獎勵辦法按第(1)項標準減半獎勵。

(3)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2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績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

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己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彙報,並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五)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1)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

(2)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優質課兩項比賽中,獲一、二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

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

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蔘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

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不含書法展示賽)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後並能認真按程式開展研究,並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本省級以上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教育研究與評論》、《江蘇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連雲港教育》刊物上發表,獎第一作者200元(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知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外省級刊物不作獎勵。由教育部主辦或主管的國家級刊物獎勵同本省級。

(3)參加省級“教海探航”、“師陶杯”論文評比,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8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舉辦的評比中獲獎的不作獎懲)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或講座的老師,獎20、30、50元。

(5)宣傳工作。根據教育局宣傳工作要求,外塑學校形象,促進每位教師做好學校資訊宣傳工作,在灌雲教育資訊網、連雲港教育網釋出學校工作資訊達局宣傳工作規定。(縣教育資訊網每月4篇,市教育網每月2篇。)按月核算縣級每篇5元,市級每篇15元。每年度發放縣局任務規定內績效額度不超過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規定報道篇數後,另釋出的學校資訊報道以每篇縣級10元,市級30元作獎勵,另獎勵部分總額度不超過500元。

(六)班務管理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津貼(班均每月12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小教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每學期根據班主任考核積分分三類發放:第一類佔班額的20%,發放標準為800元;第二類佔班額的30%,發放標準為650元。第三類佔50%,將班主任津貼餘額均分。

2、在管理期間由於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3、教幹津貼參照班主任執行,平均額度不超過班主任一類標準。

(七)借用教師績效考核

外借其它單位教師績效考核:以本鎮在崗教師最低績效的90%為發放標準。

國小教師量化考核方案4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國小教師高、中級教師職務推薦評審工作,真正做到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科學量化、全面考核、擇優推薦,使教師職務推薦評審工作更趨合理、準確、科學,現根據《黑龍江省中國小校教師系列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標準》(黑人發[xxxx]71號)及《黑龍江省中國小教師工作考核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齊齊哈爾市中國小教師職務量化推薦考核辦法(試行)。

一、量化要素

(一)學歷資歷;

(二)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三)教育工作;

(四)教學工作;

(五)教育教學研究。

二、量化評審細則

(一)學歷資歷

1.任職年限。“任職年限”每一年按0.5分計算。

2.工齡。工齡每一年按0.5分計算。

3.學歷。

高中教師(或進修學校教師):

學歷是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以上的(含在職進修)5分,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的4.5分,無學士學位的4分,函授本科有學士學位的3.5分,無學士學位的3分。

國中教師:

學歷是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以上的(含在職進修)5分,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的(含函授)4.5分,無學士學位的4分;學歷是全日制大學專科畢業的3.5分;函授專科的3分。

國小教師:

學歷是大學本科畢業以上的(含函授)5分;大學專科畢業的(含函授)4.5分;學歷是全日制中專畢業的4分;函授中專的3.5分。

(二)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1.年度考核。晉升高階按近五年教師工作考核結果累計計算,晉升中級按近三年教師工作考核結果累計計算,每一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計5分,合格等次計3分。

2.綜合表彰。以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它行政部門頒發的榮譽證書為準,任現職以來,獲國家級、省、市、縣、鄉級、校級獎勵的,分別計8分、6分、4分、2分、1分、0.5分,各類獎勵可累計加分。

(三)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任現職以來,能夠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每任職一年計1分,學年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任職一年計0.8分。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不兼課或兼課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不得參評。兼職人員可累計加分。

2.教育實績

①任現職以來,班主任所任班級被評為優秀班級的,縣級以上獎勵的'2分,校級獎勵的1分。主題班(團、隊)會觀摩活動,每次縣級以上獎勵的2分,校級1分。

②任現職以來,輔導學生參加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獲獎,鄉級每人次0.1分,縣(區)級每人次0.5分,市級每人次1分,省級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學生參加同種競賽,以最高級別獎計分,不重複計分,最高加至5分。

③學校組織參加縣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大型體育比賽、團體操、美術展等獲得團體一、二、三等獎的,其教練、指揮、指導教師按以下標準加分:縣級分別加3、2、1分,市級以上分別加5、3、2分。最高加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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