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建築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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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建築合同4篇

建築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註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工程 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 )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 )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JGJl46—20xx)。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為 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一條、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二、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建築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xx x(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區xx地號土地內定名"x x名宮",經暫編號A區x棟x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x x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裝置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裝置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專案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x仟x佰x拾x萬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檔案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XX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裝置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 ,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x x x法院為管轄法院。

立契約書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電話:

x x x x年x月x日

建築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xxxxx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絡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洽談承攬裝修業務;

2、甲方負責廣告策劃和釋出,設計方案和製作工服;

3、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進度,工藝說明,巡視督導,驗收等方面;

4、負責工程測量,預算,設計,導購,現場管理;

5、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條:乙方工作

1、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同一著甲方工服,施工現場必須在明顯位置懸掛甲方公司標誌;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圖紙及工藝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4、乙方應處理好物業及業主的關係,不得和業主爭吵,有問題須及時向甲方反映,監理及時協調;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義私自承攬業務,如有業務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承接;

7、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8、乙方負責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運到施工現場;

9、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施工現場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裝袋存放在指定地點,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齊排放,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10、乙方自行辦理所帶隊伍人員的公安檢查等一切手續,出現問題甲方不負責;

11、乙方不得與現場監理人員及我公司其他人員私下交易,一經發現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三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五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誤;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每延誤一天按工程總額的2%扣除。

第六條:質量標準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天津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2、乙方應認真按照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a、材料進場後的材料驗收;

b、水、電、暖改造完後的隱蔽驗收;

c、防水工程驗收;

d、中期(木做收口)驗收;

e、工程完工後的整體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二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壹萬元作為質量保證押金,乙方承攬每個工程時,甲方從每個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後結算總額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每個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滿兩年後甲方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押金待雙方合作結束(合作結束時間為乙方最後接的工程竣工日)後滿兩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中期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待工程整體完工且業主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5%,其餘5%作為工程保脩金(參照1條)

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1—2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可另附頁,附頁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乙雙方先前所簽定的所有協議約定即時解除。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年月日

建築合同 篇4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建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

二、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出具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及其影印件,具體業務辦理人員的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三、租賃物資的型號和數量乙方提前5~8天向甲方提供計劃,以保證物資供應的及時性,乙方自行提取租賃物資,用完後送回甲方驗收,裝卸費用及運費均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需要委託甲方代辦,運費55元/噸,裝、卸費各20元/噸。

四、租賃時間:從領取租賃物資日起至歸還完畢止,所有物資最短租賃時間期限不能低於90天,如果租賃時間不足90天按90天計算。

五、乙方委託提貨人、收貨人姓名如下: ,對甲方提供的物資具體規格、型號、質量、數量驗收無異議簽字生效。即提貨單及收貨單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異議,可以拒絕簽收,或當場更換。甲方不承擔使用過程中的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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