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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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租賃合同

物業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

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合同2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市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目前甲方已經取得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規劃證(證書編號:)。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框架結構;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商業用途(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債務糾紛。

1.2該房屋實測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共一層;(該房屋的土地宗地紅線圖和房屋平面圖/租用院落的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根據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樓加建閣層,閣層實際建築面積待加建後確定。

1.3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辦理產權證導致乙方無法辦理酒店經營等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用途變更手續或儘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1.4該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5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使用。

二、交房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免租期3個月,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2.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區域性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並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乙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安排裝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甲方對外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年__月__日起,第一年租金為萬元,扣除免租期,實際須交租金為萬元(大寫:)。第二、第三年租金不變;以後租期內房租每兩年遞增%,第四、第五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十年租金為萬元。

3.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調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續租權,合同期滿後如不續租可拆除設施自行處理,不可拆除設施予以保留。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應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於交房後10日內付清。以後租金按每半年一交,於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公用配套設施:

4.1.1水:甲方為乙方提供自來水進水管介面到租賃物內乙方指定位置,進水管管徑DN100;甲方滿足乙方每月噸用水額度;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用水性質為商業用途,並給乙方安裝獨立的水錶進行計量(如是總表分戶的,相關損耗按用水量分攤)。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4.1.2電:甲方保證乙方經營用電,安裝獨立電錶計量、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

4.1.3排汙:甲方為乙方提供4#化糞池且已接入市政汙水管網、以及在有效期限內的排汙證或相關檔案。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以上水、電、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如果超過上述約定容量標準還不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

4.14甲方負責協調與其房屋固定後院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4.2其他相關約定

4.2.1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併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見,由甲方負責整改,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0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於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築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為建築物部分或區域性,甲方保證乙方的消防系統是獨立控制的;如必須與原消防系統相結合的,甲方必須提供滿足消防規範要求的技術介面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現狀與前述5條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7)如果因為甲方沒有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此外,乙方可根據消防要求另行安裝消防裝置,設定消防通道;如需併入甲方原消防系統的,甲方必須同意併入,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2.2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可在外牆懸掛空調室外機)。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裝置。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設施裝置的具體位置如下:

(1)鍋爐安放位置:

(2)生活冷熱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賃給乙方範圍內的場地院落供乙方免費使用。對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車輛被盜搶、損毀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停車場的管理。

4.2.5乙方租賃房屋及場地院落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註明及未註明的所有建築)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院落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4.2.6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和場地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乙方租賃房屋外牆區域任意位置釋出廣告,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收取相關費用。

4.2.7乙方裝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於公共消防管、給水管、上層排水通過下層排出、外立面窗等問題,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予以解決。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層作為管道排氣通風用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協調相關單位允許乙方將上述管道排至相應的管井內,或允許乙方在外牆開通風口及排氣管道出至外牆。

4.2.8在乙方酒店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租戶或相關單位矛盾的,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協調周邊關係,協助乙方工作順利進行。

4.2.9承租期間,又由於房屋管理不善裝置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發生的火災和意外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由於火災和意外損失引發發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4.3與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有關的費用承擔:

4.3.1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在乙方租用房屋範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裝置設施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特別約定除外)。

4.3.3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出租稅費、房屋及土地增值稅,房屋安全年度檢驗費等)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負責。

4.3.4第4.3.1條、第4.3.2條及第4.1條和第4.2條內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與第4條內容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與水、電、氣(煤氣或天然氣)、排汙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4.4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專案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4.5甲方負責協調其他業主關於樓梯間的改造及樓梯門口招牌的製作位置的相關問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正常使用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柒日內進行維修並於貳拾日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叄拾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5.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裝飾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和相關資料檔案,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檔案導致乙方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

5.5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提供有關檔案資料。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10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

6.2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裝置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場地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的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主體為該關聯方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但乙方對合同的正常履行負有監督責任,並對租金的給付負有連帶擔保責任。

7.2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經有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應當根據乙方要求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該子公司為準。

7.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合同內容且繼續履行,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4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仍然有效並繼續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1.1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及權威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

8.1.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

8.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裝置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裝修、用品購置、裝置和配套設施等費用攤銷年限按8年計算)及乙方的經營損失(按前一年審計報表所列的所得稅前經營利潤計算,若前一年經營虧損則按0計算)。

8.2.1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徵收或收回的;

8.2.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8.2.3出現上述兩情況時,乙方放棄承租人相應的被拆遷、被安置權益,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8.3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瑕疵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體結構安全隱患或缺陷,影響乙方使用的;

8.3.4乙方遲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超過90天仍未付款的。

8.4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8.5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中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另行簽訂終止協議並實際履行。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並執行。

九、違約責任

9.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的,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裝置購置及配套設施等所有費用)和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

9.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後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8.3條約定解除合同。

9.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9.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諾的,經乙方書面通知30天內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給乙方造成費用或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從房屋租金中扣抵。情況嚴重的,乙方可以依據8.3.2條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9.5乙方須確保租賃房屋用於合法經營。如出現違法經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

十、財產保險

10.1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裝置用品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辦理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裝置的保險並承擔費用。

10.2保險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事故系一方過錯導致的,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11.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並承擔相關費用;本合同經備案登記後,凡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辦理終止備案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確認無誤,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5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住址郵編:住址郵編:

日期地點:日期地點:

物業租賃合同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著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樓宇地點:四川省成都市街號某商城樓單元。

二、租用面積: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為商業辦事處或辦公機構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五、租金標準: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

六、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後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演算法。租房費用每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首次租房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月的租房費用亦在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並沒有違約行為,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路、視訊等其它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經營相關的檔案各一份。同樣甲方亦應為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房產檔案(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裝置,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裝置、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在房租中作賠償。乙方在對房屋裝修時應提前三天向大樓物業工程部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行裝修。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或佈置網路系統工程前要將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同意。如裝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現故障,後果自負,並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鄰客戶影響和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市、區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定消防責任書,如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不當(如未關好門窗、部份辦公區無人或無前臺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在下班後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裁定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繳納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向乙方提出賠償。

3、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已出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違反,應付給乙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所交租金並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如乙方人為損壞房屋及裝置,應照價賠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於不可抗力在大樓內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裝修部分。甲方無義務對裝修及新增的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5、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需驗收物業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及所欠的水、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其超出部分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證金或剩餘房租款不足以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時,應負責賠償。結清房租、物業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用等,方可在三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而論。

十一、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十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叄份,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履約保證金及房租後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有信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物業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層樓房,建築產權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乙方承租上述全部物業。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上述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年共計租金_____萬元,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一次性繳清當年租金,因租賃所產生的稅收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裝置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並保證第三方不得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甲方違約。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裝置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裝置、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5)如果甲方在和乙方合同期中違約(包括抵押收購)轉讓等,甲方要賠償乙方投資總價的十倍。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所有資產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租賃合同5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裝置,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

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市區街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市區街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市區街號的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層型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年。甲方須於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物業租賃合同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著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樓宇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街號某商城樓單元。

二、租用面積:

建築面積共計x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為商業辦事處或辦公機構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五、租金標準:

每月每平米x元,每月計x人民幣元。

六、物業管理費:

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後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

採用預交結演算法。租房費用每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首次租房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月的租房費用亦在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並沒有違約行為,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路、視訊等其它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經營相關的檔案各一份。同樣甲方亦應為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房產檔案(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裝置,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裝置、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在房租中作賠償。乙方在對房屋裝修時應提前三天向大樓物業工程部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行裝修。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或佈置網路系統工程前要將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同意。如裝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現故障,後果自負,並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鄰客戶影響和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市、區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定消防責任書,如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不當(如未關好門窗、部份辦公區無人或無前臺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在下班後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裁定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繳納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向乙方提出賠償。

3、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已出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違反,應付給乙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所交租金並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如乙方人為損壞房屋及裝置,應照價賠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於不可抗力在大樓內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裝修部分。甲方無義務對裝修及新增的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5、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需驗收物業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及所欠的水、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其超出部分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證金或剩餘房租款不足以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時,應負責賠償。結清房租、物業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用等,方可在三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而論。

十一、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十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叄份,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履約保證金及房租後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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