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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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新勞動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勞動法合同

新勞動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b.小城鎮社會保險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法合同2

編號:

勞動合同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新勞動法合同3

國家勞動保障部選擇上海作為其在全國推廣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宣傳的第一站。昨日(11日),國家勞動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與易才集團,聯合在上海舉辦了“20xx新人力《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高峰論壇”。

論壇上,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張士誠表示,由於《勞動合同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了詳細規定,此舉將幫助勞動者重拾“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將於20xx年1月1日實施。而張士誠曾參與審議《勞動合同法》。

張士誠表示,《勞動合同法》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勞動合同法》擴大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範圍,並強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仍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將直接導致員工更多的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

國家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在論壇上指出,《勞動合同法》在6個方面對原《勞動法》有所突破。這6個方面分別是:對勞動者就業穩定性的保護;對勞動者勞動報酬支付的保護、對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對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保護;對勞動合同的全面規範;增強職工工會在勞動關係中的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作用等。

上海勞動法學有關專家也表示,《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企業用工將面臨十大禁錮:用工再不能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簽;違約金不能再隨意設定;試用期不再是廉價期;辭退員工不再輕而易舉;勞務派遣將不能再為企業提供規避風險的可能;規章制度不再單方可以決定;拖欠勞動報酬將面臨50-100倍處罰;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扣押證件;退工義務不再可以隨意拖延履行。對此,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有關人士昨日提醒勞動者,要警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對企業老員工的大規模減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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