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合同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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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區物業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物業合同彙編十篇

小區物業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物業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一、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合和社群

二、委託管理原則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業,為xx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

乙方系以xx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夥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xx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xx事業的發展,甲方將xx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xx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

(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適時指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派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監督與管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承包費,乙方應當按時完成承包的物業管理任務。

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當選派不得少於

人對該區物業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乙方指派的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應當報甲方同意與備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員是 ;

甲方對此經稽核認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並應當遵守甲方制訂並公佈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

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

(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佈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並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託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約代表簽名):

乙方(全體成員簽名):

小區物業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西湖麗景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湖南高新物業有限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臵:小區位於長沙市嶽麓區鹹嘉湖路,佔地面積: 平方米 物業型別及建築面積:本小區為封閉式帶電梯高尚住宅小區,總建築面積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車庫約5000平方米,商鋪: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小區的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樑、柱、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體和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停車車位、化糞池、溝渠、池、井(排汙)共有部位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給排水系統、公共煙道、共用照明、電梯、供配電裝置、消防設施裝置、智慧監控系統、路燈、文體設施等。

第六條 公用綠化地園藝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八條 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以及業主裝修垃圾的有償清運處理。

第九條 維護小區內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安全巡視,門衛執勤,車輛的進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員、物品的進出管理,火災、火警預防與處臵等。

第十條 小區內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使用者)檔案資料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物業標識的維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開展聯絡、協調與物業服務公司相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住戶出現治安、環保、物業的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違規違約行為,進行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收取:

1、物業管理服務費(群分);

2、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

3、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合理收費;

4、小區內各類廣告收費;

5、房屋租賃和其他特約服務收費。

第十七條 其他服務事項

1、業主和住戶的臨時特約服務;

2、應開發商要求,進行未售車位的代售、代租服務;

3、應業主要求,進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務;

4、乙方為滿足管理需要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合理的服務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設施裝置、補充園藝綠化(如增設治安崗亭、安全設施、補種苗木、培植綠化等)的建議和方案,如甲方予以採納的,應協調開發商或業主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可接受委託承攬相應工程專案並保質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區內設立的宣傳欄等設施,組織各種書畫比賽和展覽,營造濃厚的文化藝術氛圍,提升小區內生活品位和檔次;

6、利用“六一兒童節”和暑假,組織小區內少年兒童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和少兒書畫等活動,讓小朋友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7、每年1~2次組織開展各類文化、娛樂活動,增強廣大住戶的身體素質,融洽鄰里關係,創造和諧的社群環境。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規約和各項管理規約,並監督執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使用情況及物業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並提供必要的物業服務辦公設施、傢俱(由原開發商提供的辦公設施應留下)。

5、主導並協調處理在物業管理移交過程中的各種情況、問題和矛盾,協助乙方順利做好移交工作,確保乙方順利進駐並開展服務工作。

6、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的房屋本體、共用配套設施裝置進行承接查驗和執行維護管理,驗收使用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達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由甲方負責協調開發商、設施裝置供應商對房屋本體、設施裝置的保修、維修;在保質期後,如單項維修專案或單項維修材料、配件超過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維修及預算方案,經甲方審批後實施,維修費用從維修資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工程質量,配套設施、裝置中的遺留問題。

8、負責向開發商、原物業公司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及資料,及時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甲方應積極支援和配合乙方向業主與住戶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費,對不按時和不按規定標準交付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等費用的業主、住戶、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收繳工作,以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10、支援和配合乙方開展各類社群文體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11、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專項儲存和審批使用小區物業維修資金。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小區公共管理制度。

2、負責做好與現有物業公司、開展公司之間水電費設施裝置、檔案資料及其它

物業服務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業服務”的內容、標準向業主及住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4、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甲方協調處理。

5、乙方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但經甲方許可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園林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增設生活設施和標牌等,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費用由維修資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決。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檢查監督。

10、按約定收費標準和方式向業主或住戶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如業主和住戶拒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報一次管理費用收支情況。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3、在甲方支援下,做好物業管理宣傳教育及相關文體活動工作。

14、嚴格進行用水、用電管理並向業主和住戶代售水、電。

15、由乙方按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實行合理收費,公共部位的停車費收入、廣告費收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雙方共同商議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8、凡變更、修改小區內各項管理規定、制度,乙方須在執行前向甲方報告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付款方式與利益分配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a:住宅:1.10元/㎡·月;

b、商業門面:2.00元/㎡·月;

c、業主自購車庫:每個車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條 裝修管理費及裝修垃圾清運費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託代售水(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8%損耗費後為實收單價)、電(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6%損耗費後為實收單價)。水費按月向市水、電經營單位支付費用,自負盈虧;如遇政府價格調整,則乙方作相應調整;二次供水按實耗電費的50%分攤到每噸水中向有關使用者收取能耗費。

2、乙方不向業主和住戶收取電梯電費、電梯年檢費等。

3、小區內其他費用(直飲水、有線電視費、電話、寬頻使用費、燃氣費等)由相關單位直接向用戶收取,亦可委託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條 共用場地停車位收費

1、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收費按物價局審批檔案以及經甲方確認

小區物業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

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合同 篇5

20xx年7月15日,XX業委會收到貴公司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的告知函,鑑於貴物業公司的發展已決定不續簽合同,在此XX業委會深表遺憾,同時也感謝貴物業一直兢兢業業的工作精神。希望貴公司能站好最後一班崗,一如既往地認真對待小區的'管理工作,XX業委會也將盡快選聘新的物業公司進駐小區進行管理。

為了有序辦理移交手續,請貴公司在8月15日前向業委會提交以下幾方面的資料:

一、關於物業服務合同附件四(改造資金專案)中,請向業委會提供合同三年內整改資金的投入明細表、以及剩餘改造專案資金的使用計劃。

二、小區內公共區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廣告費收益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報告。

三、關於本體維修金帳戶,合同規定每月15日前須準時將上月所收本體維修金打入共管帳戶。從7月份開始,每月向業委會提供相應對帳單。

四、提供20xx年所有電梯檢測報告。

五、提供20xx年小區消防檢查合格報告。

六、將小區所有的圖紙檔案,編號後明細造冊,上交業委會

影印件。

七、提供XX小區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財務報表。

八、其他未詳盡檔案,請貴公司補充。

注:所有提供材料請加蓋公章或財務章。

XX花園業委會

20xx年7月18日

小區物業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某物業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積:13個平方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XX年1月20日至XX年1月20日止。

3.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9仟元正,計9000元,租金每半年結算1次。

本著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個月的前15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5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1同交付給甲方。

4.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營業用房使用。

5.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轉

6.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 、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第3人使用時或第3人互換房屋使用時,或以該房屋使用權與他人合作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時的,乙方負責賠償給予修復。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為壹仟元,乙方期滿後退回。

7、合同終止時的財產歸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動產歸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間裝修投資,分2種情況確定歸屬:

1、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裝飾投資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因甲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根據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8、違約責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1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1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額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1、本合同1式叄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0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小區物業合同 篇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型別: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裝置(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裝置)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裝置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RF或藍芽)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聳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執行,熱力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執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

12)甲方應協調衛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線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承租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群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專案或開展多種經營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裝置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使用者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使用者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稽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稅費;

(1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專案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裝置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建立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日內完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濟寧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一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汙、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__省物業管理條例》、《__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戶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建立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型別按__市物價局、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業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

專業經營下水道疏通工具 ·藍昕保潔提供全方位保潔

直擊首屆物業聯盟研討會 ·想在這裡刊登廣告嗎?、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

甲方:乙方:日期:

小區物業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住宅、為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 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汙水泵、水箱、寬頻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裝置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 、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群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為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XXXX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路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帶電梯)或XX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後,提取8%作為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為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區物業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馬鞍山市建華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綜合小區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佔地面積: 35600 平方米

建築面積: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四、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五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 。

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庫、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七、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八、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十、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儲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十三、為小區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佈。

十五、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並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採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十八、委託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十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產權歸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並妥善儲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十、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並甲方書面核准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

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資料的相關憑證。

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佈,並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後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並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二十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

一)執行

二十二、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裝置執行:正常,規範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範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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