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廳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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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展廳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展廳租賃合同

展廳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新城站西老孟大廳轉租給乙方,其協議如下:

二、租期及租金:租期為一年,自___年3月5日至___年3月5日,年租金為陸仟元整(不包括取暖費)。甲方負責安裝乙方的`飲水設施。

三、交款方式:簽訂合同同時乙方將當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甲方為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租賃期間室內一切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或賠償,由此造成的人身損害及物資損壞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防盜,防火等事宜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六、乙方期滿不租要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如繼續承租要在期滿前一個月簽訂下一年合同,同等條件下一方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若中途退房不租,甲方不退年租金。

七、在乙方租賃期間,甲方如有任何房屋糾紛或買賣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營業,如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甲方必須按雙倍租金賠償乙方。

在乙方在租賃期間,大廳室內溫室達不到標準溫度,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廳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展廳的位置: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展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廳。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場地於乙方使用的時間是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______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設計事務所正常辦公及接待客戶。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於合同屆滿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間乙方如須退租需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乙方退場後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為每月______號。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經營。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或轉租展廳,須在_______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裝置、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裝置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乙方在展廳內活動的全面自由,並確保對展廳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裝置。

5、乙方保證在軟裝方面獨家推薦,保證不與其他同品類商家合作。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政府統一規劃或自然災害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設施裝置或提供的設施裝置不能滿足乙方經營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甲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加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廳租賃合同3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應的法律法規,根據丙方需要,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將座落於工黃金時代梅州路3—39的店面出租給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店面的期限為一年一簽。

第三條、丙方不得將店面作餐飲用途,合同期內無轉租權。

第四條、乙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店面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丙方保證在出租店面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店面的租金前三年按每月人民幣840元(大寫:捌佰肆拾元),後兩年按每月人民幣924元(大寫:玖佰貳拾肆元),另外每月支付物業管理費人民幣45元(大寫:肆拾伍元),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丙方繳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交付期限:每月月初(3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第六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繳納物業管理費,丙自行負責水電、衛生、消防等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七條、合同終止時,丙不得將店面轉讓與他人,結清應當由丙方承當的各項費用。

第八條、因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店面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第十條、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貳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鋪面,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丙方應當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店面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乙方續租要求;乙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乙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店面,並將其返還乙方。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鋪面的,乙方可有權向丙方加收租賃金及違約金(150元/日計算)。

第十三條、乙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丙方,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給丙方方可解除合同。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說明理由,經乙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丙方所租店面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乙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乙丙雙方均需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乙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乙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相應的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執壹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簽字日生效。

乙方(簽章)_____丙方(簽章)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展廳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汽車展廳情況

甲方將座落在江蘇鵬程工貿院內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乙方用於汽車銷售,租賃建築面積約為1600平方米。

二、租金、租賃期限及支付方式

1、汽車展廳租賃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日止。租賃期:______

2,合同簽訂後支付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半年後支付下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汽車展廳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伍萬元整,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由乙方在每年約定繳納期限前5天,按現金或支票付款方式繳納租給甲方,所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滿,甲方收回出租汽車展廳,若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汽車展廳所產生的水、電、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

四、汽車展廳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汽車展廳現有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積極修繕。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汽車展廳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該汽車展廳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立即組織維修。乙方不能及時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汽車展廳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汽車展廳轉租,或改變用途,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並中止合同。

2、租賃期滿交付時,該汽車展廳應符合正常使用條件。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汽車展廳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因甲方自用建店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補償互不承擔責任。

3、租賃期間,汽車展廳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5、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未按約定,每逾期一日,須按年租金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30天,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租賃場所內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問題及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廳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展廳的位置: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展廳位於______建材家居廣場______展廳,海倫國際軟轉集採中心。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24月,自20______年04月10日起至20______年04月09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場地於乙方使用的時間是20______年04月10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 1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GIA設計事務所正常辦公及接待客戶。

第三條 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3000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於合同屆滿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間乙方如須退租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乙方退場後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1000元/月,支付方式為每月10號。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經營。

第四條 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 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或轉租展廳,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 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裝置、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裝置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乙方在展廳內活動的全面自由,並確保對展廳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裝置。

5、乙方保證在軟裝方面獨家推薦,保證不與其他同品類商家合作。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政府統一規劃或自然災害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4)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設施裝置或提供的設施裝置不能滿足乙方經營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加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展廳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汽車展廳情況

1、 甲方將座落在江蘇鵬程工貿院內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乙方用於汽車銷售,租賃建築面積約為1600平方米。

二、租金、租賃期限及支付方式

1、汽車展廳租賃自月日起,至年日止。租賃期

2 、合同簽訂後支付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半年後支付下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汽車展廳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伍萬元整,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由乙方在每年約定繳納期限前5天,按現金或支票付款方式繳納租給甲方,所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滿,甲方收回出租汽車展廳,若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汽車展廳所產生的水、電、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

五、汽車展廳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汽車展廳現有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積極修繕。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汽車展廳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該汽車展廳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立即組織維修。乙方不能及時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汽車展廳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汽車展廳轉租,或改變用途,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並中止合同。

2、 租賃期滿交付時,該汽車展廳應符合正常使用條件。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汽車展廳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因甲方自用建店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補償互不承擔責任。

3、 租賃期間,汽車展廳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5、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6、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未按約定,每逾期一日,須按年租金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30天,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7、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租賃場所內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問題及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展廳租賃合同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三條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將位於出租給承租方作為汽車銷售展廳使用,租賃期限為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給付方式及時間:

承租方根據在展廳所達成的汽車月銷量向出租方給付租金。標準為每臺500元每月租金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給付,超過2500元的按2500元給付。該房屋當月租金於每月月底結算。

三、租賃期間,承租方對承租房只能承租不得轉租、轉讓或者變相轉讓、轉借。如有改變用途或轉讓第三者使用,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否則出租方有權將出租房收回。

四、承租方必須遵紀守法,否則後果自負,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承租方有權在展廳門面做廣告宣傳。承租方對房屋整改、設施變更時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在解除合同時必須保證其各種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歸還、修復原來面貌。

六、承租方必須在當月月底提前交清本月水電費用。

七、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立即無條件退出該房屋;承租方若要求續租,必須由本合同終止前壹個月提出,否則出租房有權將房屋出租給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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