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頭公司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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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獵頭公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獵頭公司合同4篇

獵頭公司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協商、合作事宜,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雙贏合作的原則本著誠信合作的意願進行雙邊合作。

二、甲方受企業委託與乙方進行雙向獵頭合作業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仔細填寫《委託招聘需求表》對所委託的職位進行詳細的描述,提供企業真實的經濟性質、規模大些,以便使乙方正確理解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客觀負責的向候選人介紹聘方的情況。

三、乙方在雙方協商的時限內,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人才資訊,供甲方選擇;甲方對選中的推薦人選進行面試,錄用權在甲方(必要時乙方可與甲方一起面試參與人才與企業的面試)。

四、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甲方在與面試人員達成一致,明確表示錄用乙方推薦人選之後,在推薦人選上班前,支付乙方成功推薦的服務費,金額為每一位人選年薪的10%。人才上崗一個月後付清人才全部薪資的15%。

五、如果乙方推薦給甲方的人選3個月內,因種種原因離職,那麼在該人選解聘後,乙方應該無償繼續為甲方推薦合適人。除非甲方要求繼續推薦,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該人選推薦費的70%。(甲乙雙方各提取人才擁金的一半,費用也應由雙方一同支付。)

六、雙方要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委託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作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除非得到乙方的同意,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該人。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行為的權力。一經發現,甲方在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以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支付乙方所推薦之人員五個月薪水作為違約金。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蓋章後回傳。謝謝!

注:如有不妥的地方可作修改,謝謝合作!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獵頭公司合同2

合同編號:

獵頭服務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獵頭機構: (乙方)

年 月 日

獵頭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絡方式: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絡方式:

甲方因集團發展需要,需長期為集團及其內部企業招聘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平或職業能力的中高層員工,乙方對此具有廣泛的資源和操作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獵頭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 接受甲方委託,按照甲方提供的職位描述及候選人要求尋訪合適的候選人,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推薦;

2、 對於甲方有意向面試的候選人,乙方負責聯絡安排到甲方進行面試和複試,複試也可由甲方直接聯絡安排;

3、 對甲方擬錄用候選人,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背景調查和評估(測評),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背景調查報告、素質評估(測評)報告等;

4、 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跟蹤服務和候選人補充服務;

5、 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委託的其他服務內容。

第二條 服務流程

甲乙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服務工作:

1、 甲方向乙方明確候選人需求:甲方向乙方明確擬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錄用條件)、薪酬待遇、工作條件等內容;甲方向乙方提出候選人需求之日起,該單項獵頭服務啟動;

2、 乙方候選人尋選:乙方就甲方委託獵頭崗位任職條件(錄用條件)進行市場調查和資源尋訪、甄選,並根據調查與尋選結果與甲方進行意向性溝通;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候選人報告:對甲方有初步意向人選,乙方在接到甲方初步意向反饋資訊後三日內向甲方出具書面候選人報告;

4、 安排面試:乙方對甲方有進一步意向的候選人在接到甲方面試通知後的二日內協調完成面試安排工作,包括與修選人確定面試日期日間、地點、備帶證書材料等事項;

5、 複試:乙方在接到甲方複試通知後二日內與候選人確定複試日期日間、地點、備帶證書材料等事項;複試工作甲方有權直接與候選人商定;

6、 背景調查和測評: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進行候選人背景調查或測評通知的十日內完成該候選人的背景調查、測評並向甲方出具正式完整的背景調查和測評報告;

7、 錄用:對於甲方確定錄用的候選人,乙方協助甲方及候選人完成錄用各項手續和工作的辦理;並確認候選人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8、 跟蹤服務:對錄用過程中及後續有關候選人與甲方或甲乙雙方之間的事項,乙方予以跟蹤、協調;

9、 候選人補充服務:在保證期內需乙方提供候選人補充服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二款約定提供候選人補充服務;

10、 服務結束:在保證期滿,或者錄用的候選人在甲方試用期結束轉為正式錄用後滿壹年時止,該單項服務結束。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獵頭服務合同。

第四條 候選人服務期保證

一、 對於本合同項下候選人崗位的在崗滿足性保證期限為:自首次候選人錄用時起滿壹年,以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簽訂之日為起算時間,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以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算。在崗滿足性是指甲方該崗位有乙方推薦錄用人員在崗工作的狀態。

二、 保證義務內容:首次候選人錄用在甲方服務未滿壹年的,或者乙方推薦的該崗位各候選人在甲方累計服務期限未滿壹年的,乙方須免費再次為甲方推薦該崗位候選人直到被甲方成功錄用;此項工作流程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前述服務簡稱為:候選人補充服務。

三、 保證義務終止:乙方首次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並在甲方服務滿壹年時乙方保證義務終止;或者首次推薦錄用候選人自錄用時起未滿壹年離職,乙方補充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上述各候選人累計在甲方服務期限滿壹年時乙方保證義務終止。前述離職包括但不限於候選人主動離職、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出現違法

違紀違反規章制度任一情形等情況,但因甲方經營停止、解散原因而離職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 雖然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簽訂,但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乙方所服務的物件包括:甲方集團、集團內各成員單位(如子公司、關聯企業等等)及其分支機構;即上述任一單位或機構可以適用本合同約定而與乙方進行合作,在此合作中,上述任一單位或機構享有本合同甲方所賦有的各項權利、承擔甲方所負有的各項義務。

二、 甲方應向乙方說明其擬招聘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與該招聘相關的職位情況和候選人需求資訊。

三、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披露的資訊真實。

四、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各候選人資料應予以保密,不論該候選人最終是否被甲方錄用。

五、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時應提供該候選人下列材料:身份證明、學歷、教育經歷、工作經歷、職業資格(如有)、執業資格(如有)、職稱(如有)、背景調查、測評(如需)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主動向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包括集團總部及其子公司、分支機構)的在職職員發出招聘意向或對外推薦,不論該意向是為甲方服務或是為第三方服務;否則視為違約。

三、 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合法。

四、 乙方不得將已經推薦到甲方工作的人員再推薦到其他公司(除非所推薦人員已經自甲方離職三個月以上),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此前為該人員獵頭服務其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按該全部費用的20%向甲方承擔懲罰性違約金。

五、 如乙方推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錄用,甲方未提出終止尋訪的,乙方則應繼續推薦,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第七條 服務費用

一、 費用標準:

二、 本合同項下費用包括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各項工作和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和稅金。

三、 甲乙雙方商定:雖有乙方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提供其他相關工作,併為此進行了工作,但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前提條件為:乙方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以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為準);未最終錄用的,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八條 付款

一、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二、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稅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任一方違約的,應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 乙方違約的,除賠償損失、退還相應的服務費用外,另按合同費用總價的20%向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三、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承擔逾期違約和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解除

一、 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視乙方違約:

1、 乙方無力或怠於履行合同義務的;

2、 乙方利用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的便利從事違法活動的(如詐騙、倒賣資訊等等);

3、 乙方將甲方在職職員對外推薦的;

4、 因乙方或其僱員原因造成甲方被索賠或承擔責任的;

5、 乙方與候選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視甲方違約:

1、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費用,在乙方正式催告後15日內仍未支付的;

2、 甲方利用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的便利從事違法活動的(如詐騙、倒賣資訊等等);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保密

一、 甲乙雙方任一方應對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取的對方資訊予以保密;除非該資訊已向公眾披露。

二、 乙方應確保其所僱傭人員對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取的候選人資料和資訊進行保密,以避免不必要的侵權事件的發生。

三、 任一方違反保密約定的,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一、 雖有本合同約定,但乙方與所尋訪、推薦人員之間的任何約定、契約、單方承諾或其它行為對甲方均無約束力,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甲方書面同

獵頭公司合同3

招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絡人及通訊方式:

乙方全稱:

銀行帳號:

聯絡人及通訊方式:

甲方因企業發展需要,招聘企業人才,委託乙方提供相關人才資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書》,包括本協議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的其它相關檔案,以及各方對其進行的有效變更。

候選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協議中《職位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搜尋尋訪,推薦給甲方的擬錄用人選。

受聘人員:經甲方面試認可,並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上崗的候選人。

保證期:為中低端人選(經理級別以及經理級別以下)提供4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員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4個月(含節、假日);為高階人選(總監級別以及總監級別以上,包括總經理,集團總裁、副總裁,並且職位稅前年薪50W以上職位)提供6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選到甲方報到之日起6個月(含節、假日)。

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是指甲方與受聘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第一年應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獎金、各項津貼和補貼、甲方為受聘人員代付的離職違約金、風險補償金、安家費或其他名義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報酬和費用的總和。

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並將對本協議一方或各方對本協議的履行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件和情況。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意外事故。

第二條 甲方招聘崗位及委託期限

1、甲方招聘職位人才一人,參考年薪稅前 ,該職位的要求與薪資福利等見附件《職位說明書》。

2、本合約經雙方代表正式簽署後方可生效,合約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雙方如均有意願可續簽。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本單位有關情況和招聘職位的相關詳細資訊,填寫《企業概況》,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事宜。

2、填寫《職位說明書》,向乙方詳細說明所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任職資格、崗位許可權、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等,承諾該崗位候選人的勞動報酬範圍、福利待遇、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社會保險。確定未將任何人選排除在搜尋範圍之外,如對候選人搜尋範圍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職位說明書》中予以明確。《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務期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資訊。如甲方同時委託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資訊服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4、認真稽核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在收到候選人資訊之日起的七日內確定是否進行面試,並通知乙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私自與候選人接觸或對候選人展開調查。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5、與乙方確定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後,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面試、考核、溝通,若甲方還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試,甲方需承擔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乙方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面試結束後,對有意向的候選人,經乙方同意,可以單獨與之保持聯絡與溝通,並在事後及時向乙方通報溝通情況。

7、甲方應在面試後七日內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並將面試意見和麵試結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長決定時間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遲應在面試後的十五日內做出相關決定。

8、確定聘用人選後,按國家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影印件存乙方一份用於備案。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私下籤訂勞動合同,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9、甲方不得利用候選人獲取候選人原工作單位的保密資訊或讓候選人違反其與原工作

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上規定的保密義務;因甲方利用候選人獲取原單位保密資訊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

10、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薦三位候選人均不符合《職位說明書》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終止通知應以書面方式送達給乙方。

11、保證期內,及時與乙方溝通受聘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乙方展開搜尋工作,對候選人進行甄選,對候選人進行家庭與社會背景調查,教育及工作經歷調查,技能素質調查。並且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擬舉薦的候選人的評估報告(每一崗位的候選人評估報告最多不超過三份)。根據甲方反饋意見,乙方負責安排候選人與甲方面談具體事宜,同時全程提供協助及引導性服務。

3、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參考。乙方保證候選人評估報告所提供的資訊真實無誤。

4、若乙方舉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對乙方舉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的,在服務期內乙方繼續舉薦新的候選人給甲方。

5、若乙方舉薦的受聘人員在甲方保證期內自行離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後備人選。

6、參與甲方對候選人組織的面試活動。在甲方和候選人之間就薪資福利等問題進行斡旋,配合甲方與候選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內容。

7、乙方依法開展資訊諮詢服務工作,不向除候選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資訊。

8、應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乙方應予以安排。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條件若與《職位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有差異,但甲方同意面試並予以錄用,視為雙方對《職位說明書》的修改。

第五條 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的25% 的標準支付服務費給乙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日內,甲方為合作的第一個職位根據參考年薪支付 總服務費的20%為預付款,預付款額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預付款在第一個職位人選上崗時可衝抵服務費,第一個職位成功合作後,其他職位將不再收取預付款;

(2)對於第一次合作職位人選成功上崗,服務費分為三次支付,包括簽訂合同時候支付的大約總服務費20%的預付款,正式聘用候選人到崗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50%服務費(指根據候選人實際年薪×25%×70%-預付款),其餘30%在保證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已收的20%預付款以及上崗後收取的50%服務費,總計70%的服務費款項將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餘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後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對於第一次成功合作後,服務費分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選到崗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70%服務費,其餘30%在保證其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人選上崗後所支付的70%的服務費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餘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後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預付款和服務費須匯入乙方帳號:22020122000008866,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月湖支行

。因預付款和服務費未匯入乙方指定帳戶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款,由此發生的損失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預付款退款條件及服務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簽訂後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推薦候選人,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尋訪,乙方將在接到甲方的《終止委託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100%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該職位預付款。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薦的人選,由於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崗的,乙方應繼續推薦;如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回該職位已收預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本合約簽訂後,如果因為甲方自身公司架構調整、業務變化等任何原因而導致原委託職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終止尋訪,則預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甲方應當付清全部服務費:

(1)對於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相關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第三方並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2)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4款規定之情況,甲方應於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逾期按違約處理。如甲方拒絕提供或隱瞞支付給該候選人第一年稅前薪酬總額,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人民幣二十萬元作為服務費和違約損失。

(3)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後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或專職聘用該候選人,而委託該候選人擔任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4)服務期內,甲方又委託本協議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協議約定的職位的,視為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

(5)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鼓動、引誘、勸說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繞開乙方私下籤訂勞動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薪酬標準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6、應甲方邀請,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候選人往返交通、餐飲、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考察和麵試時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條 保證期

1、對於甲方聘用的人選,乙方提供有條件保證期。在保證期內,如發生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推薦第二位候選人,保證期重新計算。此項服務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甲方已根據本協議條款付清70%服務費;

(2)聘用的終止非因甲方未遵守與受聘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受聘人員辭職的;

(3)甲方在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起三日內已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提供協議規定之服務。

2、保證期內,乙方責任如下:

(1)甲方認為該受聘人員的工作無法適應《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要求,解除或終

獵頭公司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獵頭公司勞動合同模板,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採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形式計算勞動報酬:

⑴、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日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元/天。

⑵、按月計算工資。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元/月。

⑶、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_______________。

2、上述工資標準包括了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3款規定的工作時間從事勞動甲方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應支付給乙方的節假日工資、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工資標準的80%進行支付。

4、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28%承擔乙方養勞、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在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的同時將上述社會保險費用一併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包括乙方個人應繳納部分)。

5、甲方應在每月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6、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7、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

⑴、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後的14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後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⑴、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後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14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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