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合同的處理方法

來源:果殼範文吧 2.4W

本人現在想離職,去年剛畢業什麼不懂籤的合同 。工作了一年多,公司都沒給我買保險。請教我應該怎麼做?以下我簡單介紹了一下合同及相關情況。下面的{}裡的都是合同文字上抄下來的。

10年7月份接到現在任職公司人事的電話,雙方談妥薪資福利有關事宜,決定加入。
當時由於總公司位於杭州,所以聽從總公司人事的建議,去了該公司安徽分公司簽了3年的合同。合同上甲方是xx公司(總公司)、乙方是我本人。但是蓋的是XX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公章。
合同註明了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三部分組成,原則上薪酬總額為1800元/月(基本工資由以下四部分組成。學歷工資500元/月;職稱工資200元/月;附加工資無 工齡工資無;合計為700元/月。)}
後面還有第4條註明了,{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杭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
合同變更、解除、終止一欄裡還註明了甲方為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的最後還有個其他:{乙方在職期間發生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的專業培訓(含考試報名費、交通住宿費),均約定服務期五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違約金。其標準按每服務滿一年(不滿一年的,則該年數不計)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20%計算(服務年數的計算從培訓結束日起開始至離職日) } 2011年10月份去杭州參加了一場考試。住宿交通費自理的,這一塊應該只有報名費的花費。
另外合同上還註明了{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浙江省勞動仲裁院解決。}
入職的時候公司還說明了,工作日午餐補貼7元錢,這個錢原本是由總公司直接發放到工資卡里的,但是後期分公司經理節流了,每月只發放150塊錢甚至更少。(這一塊合同上沒有註明,但是公司員工都有,公司也有發放記錄,可不可以申請補償呢)

另外公司還要求將畢業證及有關的執業資格證書等押在公司,如需借用收取300元或其他不等的費用,(我押了畢業證)(另外今年公司幫我評審了助理工程師的職稱,至今沒有拿到證書,公司要求我簽了一份協議,也就是要保證服務滿四年,否則證書不給發放)


請問我辭職的話如何要求公司補繳我的保險?如果協商不成是否必須去到合同上所說的浙江省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另外關於考試報名培訓的費用是否需要賠償?扣押證書是否合法?被扣發的補貼能否要回來呢?

以下合同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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