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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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租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租合同合集5篇

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間數: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應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交付給承租方使用,並有權在合同期滿後將出租房屋收回。

第三條 租金及其繳納

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由承租人在每月5號之前以現金方式向出租人預交下一個月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承擔逾期部分租金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四條 押租

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五日內向出租方交付相當於2個月租金的房屋押租,該等押租在合同期滿、出租房屋有關設施完好或非因承租方原因損壞時,由出租方在五日內將本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合同的終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第六條 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

修繕房屋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施應每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維修房屋時,承租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方協商解決。經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擔的修繕費用可用於衝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償還。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出租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售出租房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時,如果承租方一時確實無法找到其他房屋,出租方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拒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限屆滿後,如出租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本合同前述條款的規定向承租方交付合理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承租方____元。

2.出租方不能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應負責賠償承租方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務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損的,還應負責賠償損失。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轉讓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事實:

1.轉讓人自願將房屋承租權有償轉讓給受讓人;

2.受讓人經現場踏勘,並向開發商(XX村委會)充分了解該房屋的產權形態和相關的權利與義務後,自願按現狀受讓。

雙方就房屋承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轉讓雙方

受讓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轉讓人(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

第二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房號:第四層東首房,建築面積:180.4平方米。

該房屋系村開發的綜合樓,權屬登記由村委統籌安排,其業主以承租的形式對該房屋擁有相關權利。

第三條 房屋承租權轉讓對價

乙方將自己與XX村委會於20xx年12月21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書》所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轉讓給甲方,為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計人民幣: 壹佰肆拾伍萬貳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該對價計人民幣: 壹佰肆拾伍萬貳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條 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對價款的同時,該房屋的'承租權隨之轉移為甲方所有,乙方把該房屋入戶門的鑰匙交給甲方持有,房屋以現狀移交。

第六條 關於承租人變更登記的約定

乙方協助甲方向XX村委會申請承租人變更登記,因登記產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承諾

1. 甲方承諾:

合同生效後,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對價款,否則,乙方有權取消本房屋承租權轉讓,並且甲方須賠償乙方人民幣10萬元整。

轉讓成交後,甲方即不能以該房屋的產權形態、房屋質量等任何情況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經濟補償等。

2. 乙方承諾: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轉讓對價款後,同時向甲方移交該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該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實際行使該房屋的承租權時,甲方有權退還乙方該房屋,並且乙方除應立即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對價款外,還需賠償甲方人民幣10萬元整。

自本轉讓成交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張對該房屋的一切權利。

第八條 轉讓成交的確認

合同生效後,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實現房屋交付,同時乙方向甲方移交該房屋的相關租房憑據《房屋租賃協議書》,即視為該房屋的承租權轉讓成交。

第九條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時終止。

第十條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樂清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見證人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20xx 年 2 月 21日

承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租賃廠房

出租方將 租賃於承租方使用,範圍包括: ,租賃物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 年。

租賃期限屆滿前兩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權。

三、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

四、租賃費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該租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租金

出租廠房、倉庫及辦公樓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計取,每年共計 元(大寫: ),租期到XX年後,每年租金按照 遞增,租金每 年預交一次,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元),後依次類推,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3、租賃期間,使用該租賃物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稅由承租方繳納。

五、租賃物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六、維修保養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承租方對租賃物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及附屬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七、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租賃物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4、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八、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並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九、物業管理

1、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2、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山東省法規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十、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使用者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4、如承租方在租賃物內搞建設,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後,承租方應恢復原狀,如承租方不恢復原狀的,出租方有權自行拆除,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轉租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

十二、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過2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1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並有權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賃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3] 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為賠償;

4] 恢復原狀。

3、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租賃物的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裝置,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6、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租賃物、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租賃物承租權的。

十三、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檔案,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承租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恢復原狀並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 。

十六、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承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租合同 篇4

出租方(個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絡方式:

出租方(單位):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行動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絡方式:

承租方(個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絡方式:

承租方(單位):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行動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為市區(縣) 路(街) 號。 房屋建築(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房屋戶型為 ,建築結構為。

第二條 房屋所有權保證

出租方保證合法、完整的擁有本房屋所有權或出租權。出租方保證本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贈。

第三條 房屋適用保證

出租方保證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時,除達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居住條件和有關行業要求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使用標準:

1. 水、電可安全順暢使用;

2. 有線電視可安全順暢使用;

3. 寬頻網線可安全順暢使用;

4. 電梯可安全順暢使用;

5. 垃圾清運可順暢運送。

在房屋出租期間,出租方保證上述居住條件和使用標準能夠持續運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導致未能達到以上要求,出租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將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條 租金

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應於實際租賃一月後,於第二月的首個星期內交付首月租金。此後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順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若實際租賃期的末月有實際租賃天數不足月情況發生,則按當月天數與實租天數的比例折算當月租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

房屋應於雙方共同簽訂合同當日交付承租方使用。雙方在出租方準備的房屋及附屬裝置交付清單上簽字。出租方應同時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電氣線路圖、房屋水路線路圖等能夠確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順暢使用的必要檔案、資料。

第八條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權提前退租。退租應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租期延長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到期後,若無承租方的書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見,則本合同自動延期。租金標準不變。

第十條 房屋裝修

租期屆滿或退租時,若承租方已進行過房屋裝修,出租方應償付承租方適當的的裝修款項。具體數額為裝修剩餘價值(按5年折舊完畢計算)的50%。

第十一條 房屋維修和狀態保持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3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導致的房屋維修和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租賃期間的房屋蟲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負責。

租賃期間的市政廣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負責。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十二條 房屋轉租

在按期足額繳納租金條件下,承租方有權轉租房屋或尋求合租者,事先無需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條 租賃的傳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蹤、下落不明、死亡或長期外出情況下,租賃關係繼續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確拒絕延續合同。

第十四條 房屋滅失風險

租賃期間,房屋由於非承租方原因滅失的,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相當於2個月租金數額的補償金。

第十五條 優先承租權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十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和其他法定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

本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和因違約而導致對方預期利益受損的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不能被認為是對本條款項下全部文字含義的精確限定或外延限定。

對本合同文字的解釋應僅限於其字面含義。

第十九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可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租合同 篇5

發租方 : (稱甲方) 身份證:

乘租方 : (稱乙方) 身份證: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簽訂本合同細則如下:

一 承租專案:由甲方提供轄下公路邊原是金豐石公司廠房用地及現有的二層建築物給發租方使用。

二 承租面積: 約4.2畝。(附廠房用地圖)

三 承租期限: 。(由 至 止)

四 承租租全款: 分階段收款。第元。(共年,共);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

五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交給甲方押金 萬元正。

六 交付租全方式: 按先款後租使用的原則。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交付押金及當年承租款。以後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底前壹次交清下一年度的承租款。乙方如中途退租,終止合同則甲方沒收乙方的押金及有權追討一切已發生的費用。

七 1、乙方承租的廠房用地,只有使用權,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在承租時,不得開採資源(挖泥取沙等);廠房原有三邊的石牆不能拆除,廠房如中途轉讓他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轉讓手續,否則甲方沒收押金並終止乙方使用權及收回廠房用地。

2、乙方要尊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在開辦長需經環保及上級有關部門報批,許可,才能辦理,如果沒有批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承租合同生效後所發生一切費用,水、電費等由乙方自負;如有乙方造成汙染而損害他人或作物,則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對方損失。

3、乙方要按時交付租金。如有拖欠則甲方從欠款的第十六天起,每天計收滯納金7%;乙方在三十天內如未交清承租款,則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款及收回廠房用地並追收所欠款項。

4、在承租期間,如上設或國家部門需證用此地,則乙方要無償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補償,(注: 土地補償歸甲方,生產補償歸乙方)。

5、原有的二層建物、廠房用地上的.三邊的石牆及乙方所安裝的水電線路及土建木建廠房設施(包括所有用磚、用鐵的圍牆、屋頂、地面),在合同期滿或乙方單方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不能拆徐或認為損壞(如有損壞在押金中相應扣除),要無償歸甲方所有(注: 廠內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

6、乙方要注意做好安全生產措施,一切因乙方造成工傷事故或發生的費用與甲方無關。

八 廠房用地上鐵棚、鐵架一次性轉讓補償費3000元。

九 租賃期限內乙方如將租賃物轉需經甲方同意。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成租期限,倘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已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該由乙方處理。

十 租賃期限屆滿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從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提及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不單單方違反,否則要賠償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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