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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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借款合同集合15篇

銀行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 (幣種) 佰 拾 萬 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 ,按 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戶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不得提取現金。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 (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 日。

甲方還款採用如下第 種方法:

8.1 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 元。

8.2 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9.1 由 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 。

9.2 由 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 。

9.3 由 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 。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條 提前還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 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10.2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比例)計收損失補償金;

10.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11.2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11.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關其經濟收入的證明;

11.4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11.5 乙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存款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 計收違約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 計(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已經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項總額達 元人民幣;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13.3.5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13.3.7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13.3.8 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違反保證、抵押或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13.3.9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13.3.10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十四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5.1 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5.2 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月利率:

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六、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則按應付款本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天計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標準加倍收取罰息(按欠付利息天數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並要求乙方承擔逾期期間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仍應計算至清償所有債務之日為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經營不正常、違法經營、賭博等不良現象)影響了出借的資金安全,甲方有終止借款的權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建設專案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

貸款方___

根據,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萬元。用於,預計分年用款為: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共為年個月。其中建設期從年月至年月,還款期從年月至年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年萬元;年萬元。

第五條貸款利息,按年息%計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專案的下列資金償還: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准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乾分成部分。(附:貸款專案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後,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___(公章)貸款方:___(公章)

地址:___地址:___

法人代表:___(簽字)法人代表:___(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

保證方:___(公章)

地址:___

法人代表: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

財稅部門意見___

地(市)行審查意見___

省分行審查意見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

銀行借款合同4

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分別有其各自的特徵,下面對其兩者進行對比:

1、主體不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償不同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採用其他形式。

4、是否為實踐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 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銀行借款合同5

編號:(20 )鄂銀房貸字第號

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共同借款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中信銀行行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21.1 本合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

21.2 本合同貸款年利率為 %,月利率(年利率/12)為 %。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利率的調整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

(1)浮動利率。

本合同利率以合同簽訂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為基礎,按照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浮%或 BPs,即月利率為 ‰執行。執行浮動利率期間,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調整,調整後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後所確定的利率,利率調整不再另行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

A.自借款合同簽訂日起,首次利率調整日確定為 年月日,並從首次利率調整日後每 (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調整一次利率,利率調整日為首次利率調整日在調整當月的對應日,調整當月沒有首次利率調整日對應日的,則調整當月最後一日為利率調整日,調整後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後所確定的利率。

B.自合同簽訂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調整日為本貸款利率的調整日。

(2)階段性固定利率。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本合同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即月利率為 ‰執行,期間內利率保持不變。

執行固定利率期限屆滿後,如甲方未主動提前提出繼續執行固定利率的申請並獲得乙方同意,乙方將以期限屆滿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並根據屆時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及乙方公佈的對應產品利率政策,確定該筆貸款的利率水平。

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首次利率調整日確定為 年 月 日,並從首次利率調整日後每 (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調整一次利率,利率調整日為首次利率調整日在調整當月的對應日,調整當月沒有首次利率調整日對應日的,則調整當月最後一日為利率調整日,調整後的貸款利率為利率調整日所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浮動後所確定的利率。

(3)固定利率

借款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貸款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依據,即月利率為 ‰執行,期間內利率保持不變。

第二十一條 具體約定前述各款項執行浮動利率期間,如人民銀行將來不再發布貸款的基準利率,本合同相關條款中

21.3 本合同貸示期限 月,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4 丙方的賬戶名稱和賬號為:

賬戶一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

賬戶二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

21.5 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以下第 種: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

(2)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3)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金為 。

(4)按單週或雙週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星期 ,還款週期為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5) 按單週或雙週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星期 ,還款週期為日,還款總期數為期,每期還款本息為 。

(6)等比遞增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週期數為 期,遞進週期為 月,遞增比例為%。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後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7)等比遞減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週期數為 期,遞進週期為 月,遞減比例為%。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後導致遞減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8)等額遞增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週期數為 期,遞進週期為 月,遞增金額為 。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後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9)等額遞減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還款週期數為 期,遞進週期為 月,遞減金額為 。如果進行利率調整或部分提前還款後導致遞增比例不滿足計算公式條件要求,還款方式將自動改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

(10)寬限期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 日,自貸款發放日至年 月 日前每月支付利息,自該日期起至貸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貸款本息 元,還款期數為 期。

(11)寬限期等額本金還款法。還款日為每月日,自貸款發放日至年月日前每月支

付利息,自該日期起至貸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貸款本金 元及當月利息,還款期數為 期。

無論甲方選擇上述第幾種還款方式,利息均按照本合同約定計算。

甲方在乙方開立還款賬戶,賬戶一名稱: ,賬號: ;賬戶二名稱: ,賬號: 。

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為合同利率的 %,挪用貸款罰息利率為合同利率的 %。

21.6 執行浮動利率提前還款違約金為。

執行固定利率期間轉換為浮動利率的違約金為 。 執行固定利率期間內,如果借示人申請提前還款,須支付違約金。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不滿一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一年到三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已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三年到五年的,違約金比例為提前還款金額的 %。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 次,每次提前還款時歸還本金金額不得小於 元,從貸款生效日起 月之內不得提前還款。

甲方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自助提前還款,並遵守相關規定:

(1)網上銀行

(2)電話銀行

(3)其他自助渠道:

甲方申請自動提前還款並獲乙方同意的,按以下約定執行:

自動提前還款扣款賬戶名稱: ,賬號: 。該賬戶最小保留餘額為 元,還款頻次為。

自動部分提前還款後按種方式重新計算還款計劃:

(1)到期日不變

(2)每期還款本息或本金不變

甲方通過自助裝置自助提前還款或約定自動提前還款的,以乙方計算機系統記錄作為雙方認可的還款依據及還款證據。

21.7 甲方貸款所購買並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具體內容如下:

(1)房地產坐落:

(2)房屋類別: (3)建築面積

(4)單價:(5)總價或評估價:

(6)購房合同編號: (7)抵押率: 21.8 本人作為前述抵押房產的共有人在此承諾:同意將前述抵押房產用於抵押,並同意接受

銀行借款合同6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託貸款協議:

一、甲方願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並委託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於甲方指定的貸款專案,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託貸款。

三、委託貸款的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委託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准單位正式批准檔案,方可辦理。

五、委託貸款專案由甲方稽核指定,並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准檔案、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託貸款專案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後,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貸款手續。

銀行借款合同7

中國xx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援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專案),需甲方支援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專案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專案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xx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特徵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徵。但銀行借貸合同又不同於公民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具有民間貸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徵: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銀行借款合同8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應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XX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 (大寫:______ ),其中備付利息 (大寫:______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已提供借款專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專案預(概)算資金已全XX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它:______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 ________萬的整數倍,但後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算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 ;承諾費起算日為 ,並在 ____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他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各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低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約,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___.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往來戶或/和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稽核。

8.2 如貸款方認為某項裝置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方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方稽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專案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檔案、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6 借款方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於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專案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求貸款方的意見: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為其他建設專案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同意: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裝置、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檔案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專案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第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9.1、9.1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 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 簽字人: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9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據今借到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釋出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 月____日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20xx年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三、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1、合同簽約主體

在我國,可以作為出借主體的只有兩類主體:第一類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另一類為國家允許開展借貸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相關的金融牌照,目前這類出借主體主要為: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信託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開展借貸業務均為違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2、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本金為出借金額,借款本金牽涉到以下幾個問題:

(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後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是本金與扣除過利息之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因此,砍頭息這種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法律上認可的借款本金為實際出借的金額。

(2)對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議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操作,不要採用現金方式完成借貸。現金在舉證上難度較大,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證據。民間借貸而言,證明自己實際發放借款是借貸關係最為核心的一環,因為只有證明了有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一點在《合同發》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也就是說只有實實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實際出借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款合同約定的不一致,該怎麼辦?這種問題,在實踐中常有發生,出借人由於各種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發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法律上來說,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發放借款,出借人就是違約,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違約責任的。

因此,針對出借金額以及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進行約束,以降低出借人違約的風險。如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同意:借款人的借款金額以實際發放的金額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金額足額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借款發放時間以借款借據的時間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借款用途、利率

借款用途只要合法即可以受到法律維護,實際中違法的借款用途較少,一般為賭博/販毒等,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明確約定借款的用途,用途合法這一點大多數出借人都可以自己識別。

因此,本部分著重強調一下利率條款的設計。對於利率,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8月6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的規定,利率以24%與36%為界被劃分為“兩線三區”,通俗的講,年利率為24%(含)以下受到法律保護;年利率為24%至36%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區,借款人願意給,出借人可以收取,出借人收了這部分利息,借款人無權要求出借人返還,若借款人不願意給,則出借人無法強行收取;超過36%的部分不受法律返還,若借款人已經支付,借款人可以主張要求出借人返還。當然,實踐中,出借人通常採用財務顧問費的形式,或者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的形式,來規避較高利息。

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出發,雖然法律保護的是年化24%以下的利率,但是出借人可以直接約定按照年化36%的利率計算利息,萬一出現紛爭,就直接採取法律保護的利率來計算利息,也就是24%來計算利息,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出借人利益。

此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一定要把利率或利息放到合同中,因為沒有對利率或利息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是不用支付利息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對此種情況作了明確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4、還款方式

目前,較為常見的還款方式有兩種,等額本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除此之外,借貸雙方還可以約定其他還款方式。

5、違約責任

對於借款人的違約,出借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採取救濟措施:

1)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罰息,並對罰息的計算標準給出計算公司

;2) 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定;

3)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其他等

上述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出借人可以都約定,也可以二選一,但建議都約定,涉及到訴訟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如上述所說,法律上保護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年利率24%,不論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如何約定,最終違約金都不可超過這個界限,超出部分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基本不被認可。

另外,需注意在《借款合同》文字中對逾期還款的利率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明確的約定,以便主張借款到期後的利息。避免因為對利率沒有約定,而引起爭議。

6、律師費的約定

請律師打官司,是出借人自己的選擇。若律師費沒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說明由違約方支付,則律師費需出借人自己承擔;但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對律師費進行了約定,則在請求借款人支付律師費時,法院會予以支援。

7、通知、送達條款

通知送達條款因為沒有涉及到合同的實體問題,在合同文字中,很容易被忽視。忽視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不知道該條款的重要性,直到訴訟中才發現無法送達。借款合同不比其他型別的合同,因為借款是事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借貸糾紛勝訴並不難,難的是送達難、執行難。因為對借款合同而言,一旦借款人違約,出借人不能按時收回借款,通過訴訟的途徑來主張債權時,首要的問題就是送達,實務中,無法送達的情形經常存在,借款人經常玩失蹤,進而導致最終只能通過公告的方式來解決送達問題,時間成本被無限期延長。

8、管轄條款

管轄條款,為借款人和出借人解決爭議的方式。解決爭議的方式一般有兩種:訴訟或仲裁。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具體須看雙方的合同情況以及履行情況而定。對管轄進行約定,也就是解決了打官司在什麼地方進行的問題。在沒有對管轄條款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只能採用“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經常居住地去打官司,增加了債權人的訴訟成本。

銀行借款合同11

借款人姓名:_______借款金額:_______甲方(借款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廣州居住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XX編碼:_______乙方(貸款人):_______地址住所:_______電話:_______

傳真:XX編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代理人(有授權代理人時):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幣種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實際提款日起算)。即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提款日以借據(詳見附件《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四條借款利率與計結息

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借款期限內合同利率不變。

2、利息計算,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月計算:即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月數計算,具體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用款月數月利率;____月利率計算基數為________年____月,換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

3、結息方式:甲方應在每次提款前預付壹個月利息,其餘每月按月結息,按每次提款對應日(如無對應日則按當月最後____日)作為結息日。若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不在付息日,則該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為付息日,借款人應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4、罰息

(1)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部分,按本款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按照較高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罰息,以本條第3款約定的結息方式,按本款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罰息利率,逾期貸款罰息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50%確定,挪用貸款罰息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確定。

第五條提款條件借款人提款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項下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如有)等均已生效;

2、借款人己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己生效並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3、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股東(大)會、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4、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上述提款條件未滿足,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但貸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條提款:甲方憑抵押物抵押登記受理回執原件提款人民幣元整。

第七條借款發放和資金支付、借款人指定如下賬戶作為借款發放賬戶,戶名:_______,賬號:_______,開戶行:_______。

2、借款資金髮放後,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借款使用記錄和資料,應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等。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

(1)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或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

(2)借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

(3)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及時提供借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資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用途支付借款資金;

(5)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擔保物滅失或貶值幅度達30%及以上;

(6)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承債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於對外借款、涉訴重大案件、對外提供擔保等)。

第八條還款、借款人按照下列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隨借隨還,額度迴圈使用。每次用款時間不少於壹個月,次月起,按15天的整數倍計息,不足15天,按15天計息。借款人每次還款時,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有權就擬還款金額215;月利率215;50%的標準計收補償費。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在借款人同時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決定償還本金或償還利息的順序;在分期還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項下存在多筆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某筆還款的清償順序;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己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3、貸款人指定以下賬戶為還款賬戶:_______戶名:_______,賬號:_______,開戶行:_______。

第九條擔保

1、在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之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擔保方式:

(1)下列保證擔保人(含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另行與乙方簽訂獨立於本合同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合同。

(2)下列抵押人質押人另行與乙方簽訂獨立於本合同的、不可撤銷的抵押擔保合同質押擔保合同,合同編號如下:

(3)其他擔保方式:

2、上述擔保合同或協議將另行簽訂,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約定與具體的擔保合同或協議書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擔保合同或協議書的內容為準。

3、借款人保證貸款人為上述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借款人對提供的上述擔保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抵押質押、再抵押質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貸款人利益的行為,貸款人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

4、在借款人出現逾期還貸或擔保人違反上述保證擔保合同、抵押擔保合同、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或借款人有其他違約行為,侵害了貸款人擔保權利時,貸款人可向借款人行使或預先行使追償權並向擔保人主張擔保權利,直至貸款人收回借款人應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借款人應支付給貸款人的其他費用)為止,借款人自願放棄任何形式或理由的抗辯。

第十條宣告與承諾

1、借款人宣告如下:

(1)借款人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己徵得配偶同意。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是真實、完整、準桷和有效的,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借款人應向

銀行借款合同12

貸款方:交通銀行

借款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保證方:XXXXX企業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擔保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用於公司資金週轉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參萬(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五,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盈利

2,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交通銀行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XXXX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XXXXX企業

地址:

電話號碼:

銀行借款合同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1、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即每_______萬元月利息為_______,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1、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_______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4

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專案,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2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 .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 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 .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 .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8 專案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設期指從專案開工之日起至專案完工之日。

1 .1 0 經營期指專案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專案交付使用。

1 .12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 .13 專案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 .14 擔保性檔案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專案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專案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 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公路專案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 .12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稽核;

5.1 .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 .5 專案財產保險單;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 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 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 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___萬元。

6. 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 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 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 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 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專案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 1 開立於_________的專案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專案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專案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專案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專案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 1 專案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專案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專案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 1. 2 在專案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 1.4 專案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 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稽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專案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專案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專案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專案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專案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專案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7 發生第 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9.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5.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5.1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6.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公路專案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專案所需的任何資金。

銀行借款合同15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託貸款人):

委託方:

鑑於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已於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委託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託合同”),乙方須按委託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託合同為基礎,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委託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託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

1.1 貸款幣種為: ;

1.2 貸款總金額為(大寫):

(小寫): ;

1.3 貸款用途為: ;

1.4 貸款期限為: ,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為:。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為: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託人委託乙方發放的此筆委託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託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7 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託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託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釋出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託貸款的償還方式為: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為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託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委託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 編號為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為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為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並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託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委託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託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託方,由委託方委託擔保公司或專業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於甲方或委託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託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託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託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並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在必要時取得委託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託人委託乙方之許可權,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徵得委託人的同意,並由甲方、乙方、委託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委託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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