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租賃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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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起重機租賃合同集合15篇

起重機租賃合同1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型別及數量8噸汽車吊

2、施工地點:馬鞍山

3、施工內容:吊裝

4、租車時間: 年 月— 年 月止,初計貳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鑫定萬貳仟元/月(進出場費壹仟元),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白天必須按八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計時收費。

3、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弔”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所欠金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效能表一份。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 天,原則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之日或裝置離開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計算租金,退場租金支付完畢之日停止計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裝置到場日或裝置離開公司基地之日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稅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彙總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無償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籤合同,自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2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裝置)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裝置使用目的: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裝置:

(1)租用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裝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6)塔吊裝置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裝置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裝置:

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資料的影印件文字並加蓋公章。

(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除錯與驗收:

(1)塔吊的安裝、除錯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3)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存檔備案。

(4)除錯、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訊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訊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2)起重機械司機及訊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裝置效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效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執行,執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抵押、質押。

(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1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1)裝置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執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存檔。

15、租賃費:

(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2)塔吊裝置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建立XX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擔50%。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在業基花苑商住樓工程專案向乙方租用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賃的裝置為____公司生產的牛頭牌系列,根據各種規格型號不同,工作臂長分別為: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及相關事宜:

1、裝置租賃期為裝置安裝除錯完備,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書面通知停止租賃並付清合同標明的裝置在本工程所產生的費用及裝置退場為止。

2、甲方保證該裝置在本工程租賃期不少於則按12個月支付租金,多於12個月則按實際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數不足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為日租金)。

三、租金、進退場費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幣計算,包含操作司機工資,裝置保養、維修、日常維護等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2、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起重機臺。(含裝置進場安裝、報檢、頂升、拆卸、運輸等所需的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3、進退場費在裝置進場安裝自檢、除錯完備並能正常使用時,甲方在____日內一次性付款貳萬伍仟元正,餘款待該裝置拆卸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應按時辦理好交付使用手續,租金按每月結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個月的今天為一個月,甲方於每月10前付給乙方上個月租金,以後每月以此類推。

5、甲方可以現金、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任何一種方式支付裝置的進退場費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期票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上述款項,均視為拖欠租金行為。

6、乙方收取進退場費及租金時,出具收款收據,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發票時,甲方需另外支付發票金額7.5%的稅金。

四、甲方責任:

1、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受力資料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安裝報檢。基礎達到保養期後,通知乙方裝置進場,安排安裝的具體時間。

2、負責工地現場道路暢通,確保裝置進退場時的吊車、板車順利出入。清除安裝及拆卸現場的障礙,確保裝置在安裝、拆卸時50汽車吊車有足夠的作業空間。如因施工現場障礙原因造成裝置不能正常安裝、拆卸或解體,需要使用超過25以上的吊車,則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裝置基礎2米範圍內,設定一個專用電箱,配備200A的漏電和閘刀開關,供電電線截面不少於25㎡,負責裝置的用電。

4、負責配備裝置吊鉤以下的吊裝用具、索具、對講機等。加強專案對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並指定一名管理人員安排、監督裝置班組工作。

5、保證按約定日期,準時向乙方支付租金。並負責提供裝置操作司機的食宿。

6、保證裝置的正常供電,特別是在裝置運作及頂升過程中,如須停電要提前告知現場操作司機及工作人員。如在裝置操作司機及現場工作人員未知情的情況下突然停電,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甲方:

乙方:

日期:

起重機租賃合同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汽車起重機 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 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 %;其餘款項 %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 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 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 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 %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7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一條 租賃期限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二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XX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五條 補充條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雙方約定如下:

一.裝置型號及臺數:

QTZ660型1臺。

二.使用地點:

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6 。

三.租賃期限:

自20xx年8月10日裝置開始進場,使用時間按乙方開工單為準,停臺時間按乙方停工單為準。

四.裝置的運輸.安裝及拆除:

1.乙方負責裝置進出場時的道路場地清理及裝置安拆時的現場清理。

2.甲方提供基礎部分施工圖紙,由乙方施工,甲方負責技術指導。

3.甲方負責裝置安裝並交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乙方負責配備適合該裝置的電源及電源箱,電源箱應靠近該裝置(距離不超過三米)甲方負責電源以下部分的電纜及接線。本臺自用電量不得小於40千瓦,如由於用電問題損壞塔吊電機,所造成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擔。

5.裝置基礎定位由乙方負責,如出現偏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6.裝置租賃到期時,乙方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並負責清理拆除障礙物,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費用支付:

1.進出場費按每臺5000.00元支付(含安.拆.運輸.檢測驗收手續費等),月租費10000.00元,包括日常維護保養的費用,1名司機的工資和故障的.修理及裝置固定費用(不包括水.電及佔地等費用)由乙方支付,日工資為每天95元,加班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必須使用,如不使用按半價收費。

2.裝置入場後,乙方應按全款的50%付給甲方,餘額在塔吊拆除後一次性付清。

3.從正式使用之日起計算,在租賃期達到三個月後,五日內結算上季度租費,如乙方無故拖延租賃費,甲方有權採取停臺措施,不足一月按日結算。

4.若因工程原因和其他原因造成裝置停臺五日以上由乙方提供書面材料向甲方報停臺,停臺期間收取50%臺班費。其中春節停臺30天.夏季停臺15天.秋季停臺10天不收取臺班費.因塔吊自身原因不能工作的不收臺班費.超過以上天數收取50%臺班費。

5.裝置的基礎費用及新塔吊的配重打灰費用由乙方負責。

6.裝置停臺後,乙方應付清甲方租賃餘款,並由甲方安排時間拆塔。

7.裝置進出場費及租賃費的領取由出租方(甲方)蓋財務章生效,其它領取無效。

六.租賃期間裝置的維修與保養:

1.甲方按規定,定期派維修人員檢查和維修,確保裝置正常運轉。

2.每月應給予三天維修與強制保養時間,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申請,乙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提早安排。

3.每月因甲方造成裝置停臺三天以上,超過的天數扣除超過天數的租賃費,以上規定三天不包括裝置加節.加附著.更換鋼絲繩.上級檢查及風.雨天氣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數量、使用地點、工作內容

1、租賃機械裝置情況:

2、使用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起重機現場安裝除錯完畢,經乙方及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並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以檢測合格證書時間為準),至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停機之日止。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

1、機械進場、退場的費用、安拆費用、運輸費等由乙方承擔,每臺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肆仟元整),一次包死,不在調整,該費用包括:進場時,從塔吊存放地運達施工現場的運輸費及卸車費、安裝和除錯費;塔吊預埋件和基礎的製作費用;出場時,塔吊的拆卸費以及由施工現場運出塔吊的裝車費等。

2、塔吊的保險費,除錯、檢測檢驗取證、操作和維修保養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3、塔吊正常工作月租金(含正常維修費):(不含稅),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計取費用。

4、計費時間:從起重機現場安裝除錯完畢,經乙方及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並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以檢測合格證書時間為準),至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停機之日止。

5、支付方式: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除錯完成並取得使用合格證後,乙方支付甲方進出場費50%,即每臺7000元,共計14000元(大寫:壹萬肆仟元整),剩餘進出場費50%待塔吊出場後支付。租賃期滿,塔吊出場後,塔吊租賃費用根據租賃時間雙方確定後,一次性付清,以支票或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給甲方。

6、裝置進場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第五條承租方(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乙方使用部門負責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內容及《作業指導書》等相關資料。並負責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

2、負責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組裝、試驗、施工場地,並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進行詳細交底,必要時負責清除,使其具備施工條件。

3、負責對甲方機械作業任務單進行簽字確認,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賃費。

4、負責與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裝和拆除作業措施進行審查,但乙方的審查並不減少甲方的任何責任。

第六條出租方(甲方)的責任和任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有關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料及其它條例規定合法、有效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法人資格(或法人授權委託書)、裝置《安全檢驗合格》證、《安全檢驗報告》、《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並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行,影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2、甲方在塔機安裝時應派人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後期使用時的維修保養。

3、甲方應保證所提供機械的質量及相應技術引數符合合同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確保安全使用。

4、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抓緊時間搶修,及時排除故障,超過12小時,按天扣除乙方租賃費。

第七條安全施工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理》,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於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作業“十不弔”。

3、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由雙方及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理》,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責任和任務進行責任劃分並承擔相應損失。

4、由於乙方對施工現場或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申報不清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由於乙方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預期,甲方除按所欠費用的5%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滎陽市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未盡事宜

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章單位合同章即可生效;使用完畢,租賃費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裝置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裝置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裝置僅限於XXX工程使用,裝置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裝置,乙方裝置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裝置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裝置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貼上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裝置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裝置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裝置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裝置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裝置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裝置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裝置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裝置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裝置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裝置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裝置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裝置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裝置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裝置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裝置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裝置效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排程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執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裝置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裝置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裝置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安裝分解和除錯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裝置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裝置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起重機租賃合同1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

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

(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X,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甲方租賃乙方物料提升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製造乙方製造的地腳螺栓和基礎

二.預計租賃期限:__至__(租賃期限不得少於5個月,不足5個月的按5個月收取)。租賃日期的天數是根據實際天數進行估計和最終計算的。

三、機械裝置租賃價格的確定原則、成本構成及結算方法

3.1機械裝置租賃價格的確定原則:機械裝置租賃價格包括主要裝置、進出場費、拆裝及配套服務、裝置檢測、售後服務和現場維修。

3.2費用構成:/天,單價為不含稅單價;合同價格的極限高度不得超過該高度,所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3費用支付:

3.3.1租賃裝置安裝除錯後,正式收取租賃費。

3.3.2租金當月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收取5%的違約金或停機。乙方使用後通知甲方拆除裝置時,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結算後付清所有租賃費用,否則,甲方將不拆除裝置,繼續收取租賃費用,直至結算。

四.甲方的'工作

4.1甲方負責裝置基礎的技術指導和輔助工作以及相關機械部件的配置。

4.2機械裝置移交給乙方使用前,甲方應對裝置的工作效能和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並向乙方提供所有裝置驗收資料,以確保乙方在專案中使用的裝置符合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

4.3按照雙方約定的進場期限提供裝置及附件,進行安裝除錯(甲方必須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移交給乙方。保證乙方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正常使用。

4.4進入現場的機械裝置應按有關協議提供售後服務,滿足專案管理的要求,並按合同規定定期維修和回訪,確保正常執行。

4.5甲方人員進入乙方現場時,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指揮和安排。

4.6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應提供物料提升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安裝、拆除方案,並負責裝置測試和備案。

4.7在合同規定的維修期內,甲方必須及時維修租賃裝置。甲方維修人員接到乙方通知後,必須儘快趕到現場進行維修。甲方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一般機械故障,在24小時內排除嚴重機械故障。不能排除的,扣除相應時間的租賃費,並承擔乙方相應的損失..

4.8拆除過程中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附牆除外)。

乙方的工作

5.1負責機械裝置的順利進出,確保機械安裝作業所需的工作面。路基和裝置基礎夯實,基礎耐久性滿足機械裝置安全要求;

5.2負責機械操作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5.3提供現場機械裝置所需的電源和操作箱與裝置捲揚機之間的電纜。

5.4乙方在使用機械裝置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機械裝置,嚴禁違章操作。

5.5乙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分包商之間以及分包商與乙方之間在機械裝置使用方面的關係。

5.6乙方進入、離開、安裝和拆卸裝置時,應人工配合;乙方應派現場塔吊配合裝置安裝。

5.7操作司機由乙方提供,並支付工資。駕駛員應當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並承擔因維修、保養和安全不力、違章操作和丟失造成的損失。

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承擔因裝置自身責任(非執行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甲方、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經濟損失)。

6.1.2乙方應承擔因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甲方工作內容的各項條款而造成的損失。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6.2.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乙方工作內容的各項條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交底

7.1乙方應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向甲方進行書面交底,交底資料應經雙方簽字確認並附在合同中。

7.2甲方應向乙方現場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加強自身的安全檢查。因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協商解決,否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並結清相關費用後終止。

X.合同數量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4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5

出租單位: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________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_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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