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辦法

來源:果殼範文吧 1.33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辦法,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分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規範化,明確公司各部門及經辦人的職責,防範公司經營管理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訂立和履行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遵守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聲譽,促進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合同糾紛。

第三條公司對合同的管理採取由合同經辦部門和經辦人負責、行政管理部法務專業人員稽核、公司領導審批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合同是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出具的,涉及公司權利義務的所有協議,包括各類文函、承諾書、授權書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六條訂立合同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七條合同經辦部門和經辦人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應恪盡職守,認真瞭解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對方的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雙方訂立合同的基本目的'。

第八條分公司各部門只能就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以公司名義對外訂立合同。各分支機構可以在其營業範圍之內、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本機構名義對外訂立合同,包括保險代理合同、日常行政事務性合同、人事聘用勞動合同、資產買賣與租賃合同等。

第九條各分支機構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需在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之外訂立合同的,應先向分公司申請專項特別授權,在特別授權批准後,方可訂立有關合同。

第十條分公司各部門以分公司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各分支機構根據總公司特別授權對外訂立的合同,在正式簽署蓋章前應提交分公司行政管理部法務專業人員稽核。

第十一條分公司各部門以分公司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各分支機構根據總公司特別授權對外訂立的合同,在經行政管理部法務專業人員稽核通過後,遞交相關公司領導審批。各分支機構根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以該分支機構名義訂立的合同,在正式簽署前應交分支機構領導審批,有條件規模的分支機構也可設專門法務人員稽核。

第十二條合同訂立的審批程式

1、合同經辦人員準備好相關材料後,由合同經辦部門負責人在合同稽核表上籤署意見,之後將合同稽核材料提交行政管理部法務專業人員。

2、法務專業人員接到合同稽核材料後對合同進行稽核,稽核同意的,應在合同稽核表上籤署同意意見。法務專業人員稽核後不同意,或認為合同必須修改或補充的,應在提出明確的法律稽核意見後,及時將合同退回合同經辦部門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3、法務專業人員將稽核通過後的合同文字及全部相關材料直接提交相關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審查後籤批。

第十三條合同經辦部門在將合同提交審查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完整填寫的《合同稽核表》。

2、待簽署的合同文字及其附件。

3、重大事項合同應附有專案簡要說明和可行性說明材料,以及公司主管領導已經審批的簽報。

4、其他必要的背景材料。

第十四條法務專業人員可要求經辦人員補充相關事實材料,經辦人員應予以配合。法務專業人員與合同經辦部門意見不一致時,應共同協商,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應上報公司領導決定。

第十五條公司保險合同內容的擬訂和後續管理由產品開發部和相關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格式合同內容經審批程式通過後,相關經辦部門可在其職權範圍內與合同對方當事人訂立,無須將合同送審,如人事聘用合同,保險代理合同等。如格式合同訂立過程中,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則應按正常程式進行審批。

第十七條合同經辦部門對已經稽核通過的合同,如需變更,需重新履行稽核程式。

  第三章合同的簽字與蓋章

第十八條分公司各部門以公司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應由公司領導在合同文字上簽字。必要時可由公司授權合同經辦人員代簽。各分支機構以其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應由分支機構負責人在合同文字上簽字。必要時可由授權合同經辦人員代簽。

第十九條按本辦法規定以公司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行政管理部應在合同文字上加蓋公司公章。蓋章時應在全部合同文字上加蓋公司合同騎縫章。

第二十條未經正常稽核程式通過的合同,一律不予蓋章。

第二十一條合同經辦人應認真稽核與公司簽約的對方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上簽字蓋章的真實性。對於重大合同,如合同對方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上簽字的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經辦人應要求其提交授權委託書。合同經辦人應要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上加蓋其合法有效的印章,即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同意對方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上使用業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印章。

  第四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二十二條合同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將合同正本一份送行政管理部歸檔保管。

分公司授權分支機構簽定的合同,分支機構應將合同正本一份送行政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合同檔案實行統一管理。行政管理部為分公司合同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合同文本和合同稽核所涉及的相關材料。

各分支機構應比照分公司的規定對合同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合同簽署生效後,公司合同經辦部門負責履行公司的有關合同義務,同時督促合同對方當事人嚴格履行其合同義務,維護合同的嚴肅性,維護公司利益。

第二十五條合同經辦部門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完整儲存公司與合同對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往來檔案,建立專項的合同履行檔案。

第二十六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我公司作為合同當事人沒有或不願或無力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時,或者如果出現合同約定的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時,合同經辦部門應及時提出解決方案,並由法務專業人員對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後,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員如有證據表明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或不願或無力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時,應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提出解決方案,並由法務專業人員對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後,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二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我公司與其他合同當事人之間出現糾紛時,合同經辦人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合同糾紛。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各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越權擅自訂立合同的,或未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式進行稽核自行訂立合同的,公司對該部門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因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合同稽核人員未按本辦法規定盡責審查合同的,或公司公章管理人員不按規定在合同文字上用章的,公司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因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和稽核人員應嚴格保守在合同談判、稽核、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向他人洩露。因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