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訂立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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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訂立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訂立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訂立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製造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製造業簡易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勞動合同其他事項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 篇2

現實生活中,人們在簽訂合同時往往都會對違約行為進行約束,違約金是對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進行懲罰的約束。在合同中,違約金條款能使合同當事人在不遵守合同要求的情況下受到一定程度的經濟損失。因此其具有廣泛地被人們接受的法律上的正義性,成為合同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是在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從而使約定的違約金無法通過訴訟要求違約方全部履行。那麼合同當事人應該如何在訂立合同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指導我們在訂立違約金條款時要把握好三個因素:一是違約行為可能帶來的直接損失,這是確定違約金數額的基礎;二是違約行為可能造成的可以獲得的利益的減少;三是違約金最高額不能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的因違約行為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只有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決定違約金數額的`大小,使所訂立的違約金條款發揮應有的功效。

從法律條文的表述上,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合同法關於違約金的規定的立法意圖是補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為主,而處罰違約行為的作用為輔,要求處罰幅度不能過分高於損失,訂立過高的違約金數額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的制約。當違約金數額不合理時,當事人都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調整。因此,人們在訂立合同時必須清楚法律不保護過高的違約金數額。當事人如果漠視法律的這種制約,不僅實現不了訂立違約金的目的,同時為以後解決糾紛增加了時間和訴訟上的成本。

訂立合同 篇3

合同訂立的程式一般是要經過兩個程式即要約跟承諾。下面給你解釋一下這兩個程式的具體內容:

一、要約:

要約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稱為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的形式------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可以書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對話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郵件等函件。

 要約的有效要件:

1、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

要約的相對人應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為不特定的人。

3、要約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

 要約的撤回:

撤回要約的通知應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如果要約已到達受要約人,該要約便不可撤回。

 要約的撤銷:

撤銷要約的通知應在受要約人發生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或明示要約不可撤銷的及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且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可撤銷。

二、承諾

承諾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內容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諾的表示方式

承諾應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緘默或不行為不能作為承諾的表示方式。

 承諾的有效要件是:

1、承諾須由受要約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作出;

2、承諾須在有效期內作出;

3、承諾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4、承諾須向要約人作出。

總之,應對合同訂立的程式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合同訂立的程式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訂立合同 篇4

借款合同及其主要條款

借款合同又稱貸款合同,是借貸當事人之間關於借貸款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借款方(借用人)指借用一定數額貨幣並按期還本付息的一方,這裡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貸款方(出借人)指將一定數額貨幣交給借款方,並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方。貸款方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專業銀業(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在貸款範圍方面,只限於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其他彌補虧損,用於工資福利、墊支稅利等財政性的支出,不能申請借款和發放貸款。

借款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貨幣。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制訂,經國務院批准後,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主要條款

借款方應根據所隸屬的行業、系統和借款的用途,與有關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借款合同。工、商部門借用週轉資金的貸款應與工商銀行簽訂合同;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村專業組、戶的借款,應與農業銀行或農村信用合作社簽訂合同;基本建設的借款應與建設銀行簽訂合同;屬於涉外經濟活動借款,一律與中國銀行簽訂合同。此外,各種技術改造、大中修理等用途的借款,可以根據隸屬行業、系統和借款的性質,分別與專業銀行簽訂合同。

借款方借款時,應根據經營合同和計劃,按不同專案向貸款方提出借款申請,說明借款用途、金額,還款期限,保證條件,並附有關證明檔案,經過貸款方稽核同意,當事人雙方就合同的有關條款經過協商一致,並經雙方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後,合同成立。借款合同應具備如下主要條款:

第一,借款標的。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貸給法人的貨幣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個體戶和農民的貸款應是人民幣。

第二,貸款種類。以用途分類來確定該貸款是屬於何種貸款,如基本建設貸款、農業貸款、企事業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種類不同,利率也不同。

第三,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是借款合同的標的數額,它是根據借款方的申請,經銀行核准的借款數額。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額的,必須另行辦理申請和核準手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第四,借款用途。必須明確規定貸款的用途,並應符合國家批准下達的貸款計劃檔案的規定。貸款必須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銀行對貸款的使用有權監督。

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應根據貸款的性質、種類確定貸款發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應如數還本付息。我國貸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各項貸款的還款期限,應根據貸款用途的實際情況,按貸款型別協商議定,嚴格履行。

第六,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必須在借款合同中規定。

第七,還款。借款到期時,借款方應將本息全數還清,確因客觀原因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應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沒有正當理由或者經申請延期未獲準而逾期不還的,借款方要承擔w違約責任。貸款方有權依法向借款方瞭解借款使用情況及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監督貸款的使用,在貸款到期後,有權採取必要措施,收回貸款及利息。

第八,違約責任。在貸款合同中規定違約責任,是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義務的必要保證,必須明確規定。

 第九,保證條件。借款合同的保證,主要採取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或建設範圍內一定的適用適銷的物資、商品或其他資產作擔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經貸款方同意,也可採取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可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種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訂立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常德市智慧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湖南浩宇建設有限公司

為實施高泗路西延段新建工程(專案名稱),發包人已接收承包人對本專案的中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高泗路西延段新建工程

工程地點:東起武陵區丹洲鄉高泗村五組,西至丹溪路

工程內容:本工程全長2281米,寬度40米(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資金來源:融資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常發改招【20xx】267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發包範圍:道路土石方工程、路面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綠化工程、自行車護欄垃圾桶工程、路燈工程、綜合管網工程、給水工程、交通基礎工程、箱涵工程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簽發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開工到竣工日期360天。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60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玖仟叄佰柒拾陸萬柒仟壹佰柒拾壹元玖角玖分。

(小寫):93767171.99元。

其中(1)規費:

(大寫):壹佰捌拾捌萬陸仟玖佰肆拾元叄角零分;

(小寫):1886940.30元

規費中養老保險金:

(大寫):按照湘政辦函(1992)號文,勞保基金收費物件為建設單位,因此不計入投標報價元;

(小寫):元。

(2)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大寫):玖拾叄萬柒仟叄佰陸拾壹元玖角柒分;

(小寫):937361.97元。

(3)其他約定:最終造價以市財政評審中心審計的價格為準。 合同價款包括的內容和綜合單位詳見:

(1) 招標工程為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

(2) 非招標工程為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或施工圖預算書;

(3) 其他。

六、 合同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及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與本合同檔案中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一致。合同專用條款沒有約定的,則與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一致。

七、 發包人承諾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

合同價款和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的 全部義務。

(2) 發包人委託的監理人:湖南和天工程專案管理有限公司監理人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見監理合同

八、承包人承諾

(1)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保質完成施工任務,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義務。

(2)承包人派駐本工程的專案負責人:吳揚、建造師資質等級一級,註冊建造師證號:湘143060700138,專案負責人到職時間:開工前三天。

九、合同訂立

本合同訂立時間:6月13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常德市智慧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本合同正本貳份,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壹份;副本六份,發包人兩份,承包人兩份,監理人壹份,合同備案機關壹份,其他零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 所:皁果路城市投資建設公司16樓住 所:常德市三星路638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0736-7616633電話:0736-7955360 傳真:0736-7616633傳真:0736-7819366 3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常德武陵支行 賬 號: 賬 號:4300 1521 3680 5977 7888 郵政編號:415000 郵政編號:415000

十、合同專用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新定義的詞語:

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1.2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

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1.3圖紙和承包人檔案

1.3.1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開工前三日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提供審定的施工圖叄套

1.3.2承包人提供的檔案

承包人報送監理人檔案的種類 開工保告、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計劃、業務聯絡單等。

承包人報送監理人檔案的日期 限工程進度同步報送 承包人報送監理人檔案的數量:一式三份 監理人批覆承包人報送檔案的時間:收到檔案後三日內批覆

1.3.3圖紙的修改

補充或修改的圖紙、監理人簽發給承包人的時間:即時發給承包人(不超過24小時)。

2發包人義務

2.1提供施工場地: 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約定:

(1)永久佔地的範圍和麵積:見施工圖。

(2)臨時佔地的範圍和麵積:見經監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場地應具備的施工條件及提供的時間:已基本具備。

訂立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訂立合同 篇7

一、普通門診醫療服務合同的訂立

醫院的開業、廣告招牌為要約邀請,表明我是醫院,我正在營業,如果需要診療服務,我願意提供服務。患者的掛號行為為要約,表明患者向醫院發出希望與醫院訂立醫療服務合同的意思表示。醫院接受患者交付的掛號費,向患者交付掛號單的行為是承諾,從這一時刻起,普通門診醫療服務合同即告成立。

二、住院醫療服務合同的訂立

門診醫師向患者提出住院治療的建議並開具住院單的行為為要約,即希望與患者訂立住院醫療服務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表明已經患者的承諾,醫院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患者辦理住院手續,並交付住院治療費押金的`行為是承諾,即患者願意與醫院訂立住院醫療服務合同,從辦理住院手續時起,住院醫療服務合同便告成立。

需要說明的是,醫療機構在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負的“防疫”義務時,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受到較大限制,締約的方式、過程主要依據法律的規定。我國《執業醫師法》第28條規定:“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醫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三、120急診醫療服務合同的訂立

120是免費公益電話號碼,通過120形成的急救合同仍屬於醫療服務合同。但它具有不同於一般合同關係的兩個特點。其一,這類合同是患方在危難時刻與醫療機構簽訂的。其二,患方對於合同的內容沒有機會和能力討價還價,處於弱勢地位。因此,接到120呼叫的醫療機構負有強制救治義務,並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出診救治。

有人認為,撥打120電話求救行為是要約,急救中心和醫院接到電話後出車急救是承諾。但這一觀點值得商榷,因為120急救合同不是一般的合同,它關係患者生命安危。如果將撥打120求救行為作為要約,急救中心或醫院就有權利拒絕出診且無需通知求救者。這樣的結果有悖於120的宗旨。醫療機構設定120急救電話或者與120急救網路聯網的行為是要約,表明該醫療機構有接診急救患者的能力、技術及設施條件,並向社會上不特定的人發出願意締結急救醫療服務合同的建議,該建議的內容具體、確定,即對急危患者進行緊急救治的醫療處置,至於救治的方法、費用等在所不問,該建議的性質是要約。患者或他人撥打該急救電話的行為應屬承諾,即患者或他人確信該醫療機構的急救能力和急救條件,願意到該醫療機構接受急救服務,向醫療機構作出接受其要約的承諾。

120急救合同的成立時間,應明確只要患者撥打120求救,急救合同就成立、生效,急救中心或醫院須立即出診。對於自行直接將急危患者送到醫院、未經120接診的情形下,急危患者被運送的醫院的行為是承諾,從患者被送至醫院的救治場所時起醫療合同即告成立,如值班醫師脫崗,延誤了緊急救治即屬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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