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

來源:果殼範文吧 7.59K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000元。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食堂員工實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簽訂一次。

4、食堂員工為臨時工,工資實行包乾,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發放。

5、寒暑假享受工資待遇。(如果收假後工作不滿兩個月假期不再享受工資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再發一個整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_____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五、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_____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2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紀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適當加班。

2、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為350/月,上班時經考核,另加月考核獎150元,學期考核獎500元,社會養老保險乙方自動放棄。

3、在假期若教師上課需用膳,食堂人員也需上班,且發基本工資,不發考核獎。

4、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放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會計聘用合同 ·學校聘用合同 ·聘用保安合同 ·銷售聘用合同

六、終止解釋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一方。

七、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滿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臨時工本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