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購銷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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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購銷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購銷合同9篇

購銷合同 篇1

產品銷售合同

合同編號: 20110100 簽約地點:

甲方(買方):奧邦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 合同標的物

1、志燈 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 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本合 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x日 至20xx年x月xx日

三、 供貨及驗收 1、 2、

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 送貨方式為3、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5、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專案部)指定 管理員 在 當天 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專案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專案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說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 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

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 50%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專案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資料、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裝置的安裝。乙方負責除錯、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

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除錯,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專案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專案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

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專案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1、供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提供“以小桶貳元價格,大桶伍元價格供應乙方。

3、送貨款每月結算一次,並於結算後三日內,乙方現金式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貨款。

4、甲方需提供乙方所需小型迷你飲水機臺,小桶持空桶清潔,完好避免損壞和丟失,如遇損壞或丟失按照市場價格賠償給甲方,若乙方繼續用水,合同可續簽,供水期間,飲水機由甲方無條件的維修和更換(如操作不當照成燃燒或其它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甲方在提供乙方供水服務時,保證乙方不缺水,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電話通知甲方,以免帶來不便。

6、飲水機進價,未滿一年則需支付甲方飲水機補償金元。如到期一年後全部免費使用。

7、如供水協議到期,乙方不再和甲方續簽,供水協議甲方將回收所提供給乙方的飲水機和水桶。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3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南部縣金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地處南部縣嘉陵路136號)的生豬頭蹄銷售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年宰生豬約10餘萬頭,平均月宰量約9000餘頭,其頭、蹄全部銷售給乙方,若甲方的'生產量不能保證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購,甲方不得干預。

二、產品質量:甲方所提供生豬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過檢疫檢驗並出具相關有效票據。

三、甲方每日所產生的頭蹄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收集、歸類過磅,結清當日貨款(其中:運費、人工、卸裝車等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否則,甲方將從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合同期限:自二O一 年 月 日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若需續簽,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五、資金流量預算:300套/日×18.50㎏/套×10.50元/㎏×30天=元。因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甲、乙雙方每10日議價一次,達成共識後執行。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貨源定金伍拾萬元人民幣。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增補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並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並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現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後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行。

4.2 結算方式: 貨到驗收後,甲方在15天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公司全稱:杭州市拱墅區利順消防器材經營部 開戶行地址:杭州銀行大關支行 帳號:763

第五條 採購內容及價格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6.2 協議期限為年

6.3 乙方包年檢一次,即第一次出廠年檢時間到期後,免費年檢一次,不收取任何費用 (非人為)。之後甲方如需要乙方繼續為其年檢, 乙方按實際情況收取年檢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議。

7.2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後,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後服務

8.1本協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12個月。如由於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12個月。

8.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後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錶,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錶低於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且無代為保管責任,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據本協議第7.3條的約定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通知後一週內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裝置已經交付的,乙方在返還貨款後一週內自行取回裝置。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所有因本協議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經雙方同意按表列專案和條款簽訂本合同。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茶類

品種(花色)

級別

單位

數量

單價元/擔

總金額(元)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交提貨方式

結算方式

備註

條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未經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廢除合同的,承受未執行合同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調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接貨的,承受未執行部分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其它違約責任按《茶葉購銷合同實施辦法》規定處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分送單位:

5.如有附加條款,可在備註欄中說明。

調入執行單位:______調出執行單位: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代表(簽字):______

電報、電話:________電報、電話: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購銷合同 篇6

合同編號:簽約時間:簽約地點:

供方:需方:地址: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給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以上報價含17%增值稅,含運貨珠海、

二、驗收標準及異議處理方式:以雙方商定的.標準或確認有樣板進行驗收。貨物如有質量問題,需方可在收到貨物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異議,超過異議期或需方對貨物開料、衝壓或其他加工後視為驗收合格恕不退貨。

三、計量方式:

1、以供方過磅計量為準;

2、當以磅重方式計量,在扣減包裝木架的重量時,

以供方所示包裝木架重量為準。雙方有異議時,以實際過磅的重量為準,雙方都不得隨意加減木架的重量。

四、付款方式:雙方合同簽訂後,需方先付30%貨款,收餘款後安排出貨、

五、交貨期時間:供方在X月X日前安排出貨給需方。六、交貨地點、方式:供方運輸。

七、質量要求:按原廠家技術和執行標準,要求原廠或防潮按一定數量包裝,表面不能有劃花、砂眼等現象。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在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方雙方簽章確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及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簽章):需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開戶行:開戶行;帳號:帳號:

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品種名稱、數量、單價、(元/單斤)、金額:

二、質量標準:純淨度/芽率≥82%,提供質檢報告。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上述第一條質量標準驗收,如收貨一週內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產品外觀合格。貨物到後20天內不提出發芽書面異常,則視為發芽率正常。發芽率檢測以取樣填充存的種子作為檢驗樣本。供方保證所出售的種子品種純正,質量符合上述約定的標準。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期限:合同簽訂成立後,需方需預付20%的定金。供方須在 個工作日內發貨,並開具正規發票和清單給需方,結算貨到代收貨款,貨到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貨款60%,技術人員到達甲方專案部需支付10%,剩餘款項待工期完工達到甲方驗收標準,支付乙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代辦託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需方指定到達地址:

指定運輸方式: 指定收貨人: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所供種子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需方可將取樣封存的'種子送交國家種子檢驗部門檢驗,如確係種子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責任。

七、供方保證的賠償責任為購買該批種子中有質量問題的種子貨款及樣關運費和檢測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種子出芽覆蓋率達到80%—85%,如若未達到乙方將承擔甲方的種子費用及誤工費用注(自然外界因素除外—惡劣天氣、自然災害)。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其它未盡事家,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其它變更,以雙方蓋章的文字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簽定地點: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製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檔彩箱18.00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量:需方全年銷售普通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位:萬瓶

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

數量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麵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援。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需方承擔,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五、銷售範圍:

系列啤酒指定 (市、區)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內銷售,不得衝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採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定期執行返利政策、不重複返利辦法;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標準: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責任: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購銷合同 篇9

甲方: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檔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 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

(萬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檔案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援、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援。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資訊、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10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 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50%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智慧財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檔案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 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名稱:

地 址:呼市烏蘭察布西路內蒙古飯店十六層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戶經理:

電 話:(手提)

開戶銀行: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金盈支行 開戶銀行:

帳 號:20310016001001566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電 話:(0471) 6XX08 電 話:

傳 真:(0471) 6205103 傳 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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