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

來源:果殼範文吧 3.2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

  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1

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出租人(下稱甲方)

承租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 方(簽字)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平度市新河鎮鎮海社群大門東3號,建築面積102m2。

第二條

租期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20xx年租金為人民幣7500元,乙方每年繳納一次租金。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親戚也不例外)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3.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若有變動,應提前至少一個月告知對方,做好準備。

第六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精簡版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