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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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買賣合同

關於買賣合同1

更新:20xx-08-23 10:58

一.法律規定

我國《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條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在賦予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自由的同時, 又規定了當事人得就違約金數額主張調整。實踐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法院加以調整的情形時有發生。

二.調整方式

1、以實際損失調整違約金;

2、以遲延給付一年的賠償額不超過欠付的

本金為限予以調整;

3、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並在此基礎上乘以四倍計算違約金;

4、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6條,即“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5、將過高的違約金數額減少到損失的2倍額度;

6、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總值為限”酌情予以調整;7、不採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調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據不同案件進行自由裁量。

關於買賣合同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買賣雙方同意按____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買賣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買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賣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的違約金。

2.賣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賣方應償付買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買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賣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賣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買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賣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賣方負責,如經賣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關於買賣合同3

深( )居間第( )號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各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和二手房購房指引(交易場所現場懸掛)的內容,房地產買賣合同範本。

2、本合同文字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合同各方經協商,可對本合同的內容作修改、補充,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3、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對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進行實地考察,對房地產周圍的環境、交通、學校及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學位、戶口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賣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包括產權狀況、租賃情況、戶口等有可能影響交易的真實資訊。

4、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建議買賣雙方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資金監管,並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資金監管帳戶及資金交付條件等相關事宜。

5、買賣雙方在委託他人辦理房地產贖樓、過戶過程中,應當仔細閱讀所簽署的公證委託書內容。對外所授許可權,應當在可控範圍。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手續時,應當親自到場,避免出現交易風險。

6、政府僅規定了房地產居間方佣金收取標準的上限,在房地產交易中,居間方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收取佣金。

7、買方、賣方、居間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同時在場,以確保各方所執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與真實性。

8、居間方應當具有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證書和營業執照。買賣雙方可通過網站()“信用公示”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的相關資料。

當事人基本資訊:

賣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經紀人助理):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上崗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關於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享有平等知情權。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省縣______________的自建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由於系自建房屋,沒有房屋產權證書。故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將來如果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承擔房屋購買後的一切義務。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買賣合同5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自願的原則,就叉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交易標的:

杭叉內燃平衡重式叉車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含操作說明書一份、合格證一份、維修工具一套……)。

二、轉讓價格:

人民幣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叄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款。

四、甲方權責:

1、甲方保證對標的物的狀況(包括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標的物無產權糾紛;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額款項後,甲方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標的物。

五、乙方權責:

1、乙方標的物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2、乙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物後,雙方並於11月30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過戶後標的物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

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土地買賣合同範本。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 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許可權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轉載自百分網,請保留此標記。)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合同範本《土地買賣合同範本》。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汙染的專案。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編輯

關於買賣合同7

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20xx年8月19日 買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商標、數量、價格、金額:

詳見附件一

二、質量和技術要求: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環保、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賣方應保證產品交付後質量與樣品質量相符合,滿足買方裝配和使用的要求。買方圖紙有明確規定的,按圖紙規定的標準驗收;簽訂了技術協議的,按雙方達成的技術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賣方同時須提交產品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報告等。買方只負責產品的外觀質量與數量檢驗,因賣方原因導致產品在裝配及使用過程中的不良,買方嚴格按照《產品買賣合同》、《質量服務協議》、《技術協議》等相關條款執行索賠。賣方須保證其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且賣方須確保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廠家、質量要求,否則應按買方要求更換或退貨,並承擔該批次產品價款一倍的違約金。

產品質保期一年,自買方主機產品銷售之日起計算,同時產品零部件使用時間不得少於20xx小時,以上時間以先到為準,國家、行業標準等對產品質保期的規定長於合同約定的,遵照國家、行業標準等執行。產品在質保期發生質量問題的,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予以更換、修復和賠償損失,逾期更換、修復或賠償的,按產品價款的2 /日承擔違約金;買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更換、修復故障產品,並由賣方承擔相應費用。

三、交貨時間和數量:

賣方按物流工程師訂單交貨。賣方交貨延期的則

四、交貨地點和方式:

賣方送貨到買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

賣方負責運輸,承擔運輸費用(含保險費)。

六、包裝標準:

賣方按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及買方的要求包裝產品,採取防鏽、防腐、防碰措施,賣方承擔包裝費用,包裝物不回收。如因包裝破損等問題導致貨物受損、滅失的,由賣方承擔退換貨等補償責任。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和資料:

產品具有出廠日期、編號等銘牌標識,並附有裝箱單、產品說明書、合格證和檢驗書等質量證明原件。

八、 檢驗和異議:

1、 貨到買方指定地點後,買方按國家、行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對產品外觀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 並將結果通知賣方;賣方批量交貨的,買方可抽樣檢驗。產品不符合約定的規格型號、品牌、生產廠家、質量標準等要求的,賣方應承擔檢驗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技術、質量協議以及賣方的承諾對檢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按省內1周,省外25天內取回不合格產品;逾期未取回的,買方可按 100元/天的標準向賣方收取保管費用,也可以自行將產品處理。雙方簽訂的質量/技術協議對此另有約定,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九、產品回購:

賣方所供產品超出買方訂單數量的,賣方根據買方的通知予以回購。賣方負責回購產品的運輸,貨款由賣方直接支付給買方或者在買方應付賣方貨款中扣抵。

十、結算方式和期限:

(一)結算期限

1、貨到付款

(二)結算方式:

2、電匯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 買方與 賣方 簽訂的技術協議,賣方的服務承諾以及買方的訂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2、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廠家授權銷售資格證明並按照誠信原則承諾給予買方市場同期最低價,若經買方查實賣方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同期最低價且不合理的,賣方應給予買方差價補償並賠償買方當批次貨款2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可重新評估賣方信用資質,直至解除合同。

3、 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對買方業務人員贈送財物、不得向買方供應核准經營範圍外的產品,否則,買方經查實後可以拒付貨款、解除合同,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10萬元/人次違約金;給買方造成嚴重後果的,買方將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買賣合同8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_____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標的物資訊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型別,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樹賣給乙方。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______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_____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後____月內取走上述______樹。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______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並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而約定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電話:

地址:

乙方(買方):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品名、數量及規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XXX年05月18日買玉雕工藝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

商品總價款:伍拾陸萬肆仟捌佰圓整(¥:564800.00元)。乙方驗貨後採用現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餘40%貨到付款。

三、包裝方式

按傳統包裝(外包裝木箱,內包紙絹)由供方負責包裝。

四、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貨到新疆如出現破碎,或與原貨不符,由甲方負責,新疆交貨後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

五、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甲乙雙方在簽定買賣合同前無異議,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後,雙方無異議簽字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買賣合同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 稱 ( ) 規格或型號( )。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 )運輸方式( ) 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 )

十、智慧財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關於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

買賣合同

(機電裝置類)

出賣人:

買受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數量及計量單位

2.1 數量:

2.2 計量單位:

2.2 供貨內容:(見附件)。

3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

3.3有無技術附件:

4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人民幣,含17%增值稅價):

小寫:

大寫: 元

4.2 合同價款構成

4.3 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6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驗收與安裝除錯

8.1 驗收

8.1.1 驗收標準:

8.1.2 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違約責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出賣人負責。

8.2 安裝除錯

8.2.1 出賣人應在驗收後30日內完成對裝置的安裝與除錯,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除錯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2 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15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除錯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3 裝置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裝置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除錯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裝置、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裝置、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除錯過程中因裝置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給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7.2.3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 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裝置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出賣人同意將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 質量保證期滿後,出賣人憑使用單位的驗收意見和產品使用合格證明辦理質量保證金的結算。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9.5 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機電裝置,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2 合同變更和解除

12.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2.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2.2.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

12.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2.2.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2.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 違約責任

13.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0.5%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出賣人造成損失。

13.2 如發生12.2.3情形, 買受人不予返還出賣人質保,並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元違約金,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13.3 出賣人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13.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裝置的安裝除錯,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3.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3.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爭議解決方式

15.1 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5.2 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5.3 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機關協商解決。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後生效。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3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蓋章)

( )

住所:

負責人(簽字):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電話/傳真:

開戶行:

帳號:

買受人稅號:

郵政編碼:

出賣人:(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電話/傳真:

開戶行:

帳號:

出賣人稅號: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簽字日期:年 月 日

關於買賣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雙方採購鋼材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工程的名稱及地點:

二、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專案部指定收料人在與各專案部簽訂採購合同中指定,甲方專案部指定收料人及對帳人為 ,聯絡電話 。

2、甲方以傳真、簡訊或口頭方式通知所需採購的鋼材具體的規格、數量,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直徑28以上鋼材需提前30天報供貨計劃),將所需鋼材送到指定地點,如乙方原因造成供貨延誤,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鋼材供貨額萬分之六/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將鋼材送達工地後,甲方收料人應當場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核實後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名,該單作為乙方與甲方的結算憑證。

四、鋼材的計量方式:螺紋鋼按理論重量計算;9米定尺。線材按電子磅計量,磅差不得超過每噸3公斤。

五、交(提)貨地點、方式:每批鋼材交貨地點按照合同的指定工程地點,由乙方負責送貨到達。乙方配送部 ,手機: ,傳真 : ,乙方核對人: ,手機 。

六、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必須按甲方如下的指定品牌供應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的鋼材,並隨每批貨物出具質量保證書、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甲方的指定鋼材品牌或指定廠家如下: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採購以上指定鋼材品牌或指定廠家的貨源送達甲方工地,向甲方支付20xx元/次的違約金,並應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當天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可採購上述指定鋼材品牌或指定廠家以外且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的三個以上鋼材品牌或指定廠家品牌供甲方選擇。

七、驗收標準和方式: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送達鋼材後五個工作日內取樣送當地有檢測資格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若甲方未複檢使用鋼材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鋼材在檢測後發現質量不合格,甲方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三天內通知乙方,乙方確認檢測報告後無條件負責退回貨物,並在二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要求供應合格產品,並承擔退貨相關費用(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在接鋼材複檢不合格報告後未能在三天內通知乙方的,則由甲方承擔責任。同時甲方在現場抽驗鋼材外觀質量和理論重量,乙方應保證合格。不論甲方是否將材料送去檢測,乙方均需確保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八、結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將鋼材送達甲方指定工地的當天,甲方指定收貨人應在乙方送貨憑單上簽收確認並加蓋專案部專用章,該簽收憑單將作為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

2、乙方把結算清單送達工地,甲方代表應在三十天之內書面或口頭回復是否準確。

3、付款方式為: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應提供國家統一完稅發票,同時發票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供貨單位名稱相一致,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九、其他約定事項;若到鋼材到甲方工地時間為05:00到20:00時間的甲方負責工地5小時內及時配合卸貨,若甲方原因不能在5小時內安排卸貨的,向乙方支付誤工費1000元/日,若鋼材到甲方工地時間為20:00到05:00時間的甲方負責10小時內及時配合卸貨,若甲方原因不能在10小時內安排卸貨的,向乙方支付誤工費1000元/日。

十、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違約不履行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日期:

關於買賣合同13

(20xx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45次會議通過,根據20xx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修正)。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

第一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第二條標的物為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資訊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資訊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為交付。

第三條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為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為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為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條規定的“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鑑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五條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條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七條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為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標的物風險負擔

第八條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標的物需要運輸的”,是指標的物由出賣人負責辦理託運,承運人系獨立於買賣合同當事人之外的運輸業者的情形。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按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一條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於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標的物檢驗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具體認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合理期限”時,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二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限。該期限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第十三條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為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檢驗期限、合理期限、二年期限經過後,買受人主張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出賣人自願承擔違約責任後,又以上述期限經過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十六條買受人在檢驗期限、質量保證期、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後,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七條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價款已經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後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八條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為發生在20xx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違約行為發生在20xx年8月20日之後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準為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第十九條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予以支援。

第二十條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對方違約為由主張支付違約金,對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等為由進行免責抗辯而未主張調整過高的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法院若不支援免責抗辯,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調整違約金進行釋明。

一審法院認為免責抗辯成立且未予釋明,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釋明並改判。

第二十二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在確定違約責任範圍時,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第五百九十一條、第五百九十二條、本解釋第二十三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第二十三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二十四條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

六、所有權保留

第二十五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條關於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於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已經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情形下,第三人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已經善意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七、特種買賣

第二十七條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分期付款”,係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限內至少分三次向出賣人支付。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約定違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損害買受人利益,買受人主張該約定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二十八條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在解除合同時可以扣留已受領價金,出賣人扣留的金額超過標的物使用費以及標的物受損賠償額,買受人請求返還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使用費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同類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確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約定的樣品質量與文字說明不一致且發生糾紛時當事人不能達成合意,樣品封存後外觀和內在品質沒有發生變化的,人民法院應當以樣品為準;外觀和內在品質發生變化,或者當事人對是否發生變化有爭議而又無法查明的,人民法院應當以文字說明為準。

第三十條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於試用買賣。買受人主張屬於試用買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二)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三)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調換標的物;

(四)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退還標的物。

八、其他問題

第三十一條出賣人履行交付義務後訴請買受人支付價款,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買受人拒絕支付違約金、拒絕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出賣人應當採取減少價款等補救措施的,屬於提出抗辯;

(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提起反訴。

第三十二條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債權轉讓、股權轉讓等權利轉讓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和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權利轉讓或者其他有償合同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首先引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再引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解釋施行前本院釋出的有關購銷合同、銷售合同等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的規定,與本解釋牴觸的,自本解釋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

本解釋施行後尚未終審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關於買賣合同14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檔案。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資料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裝置(結構或效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裝置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裝置:

裝置技術要求

裝置效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效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資料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20xx年9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30%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裝置並安裝除錯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裝置除錯合格後第12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裝置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裝置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20xx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效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效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裝置,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效能、備件的更換效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裝置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裝置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裝置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買方

關於買賣合同15

供方:

需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 致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 標的、數量、價款: 消防器材供應 該合同單價為貨到需方施工工地後結算價格,含材料、運輸、上、下車費、包裝、稅等全部費用。 該合同數量為計劃數量,雙方按實際收貨數量結算為準。

二、質量標準:

1、嚴格按需方要求規格、型號生產供應,質量符合國家現行GB14561-20、GB3445-93等質量要求及國家有關消防規範,並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產品質量等級為優等品。

2、供方送貨時應按上述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及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體資料,作為質量檢測依據之一。供方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損耗 損耗由供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

1、 交貨地點: 需方委託收貨人:

2、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場地,運費、上下車費由供方承擔。

五、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包裝運輸。

六、產品的交貨期限: 供方必須保證產品供貨日期及質量,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供貨,供方嚴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貨。

七、貨款結算方式:不付預付款,全部貨到需方工地初驗合格七個工作日付給實際總貨款的70%,整體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隊驗收合格經需方稽核後7個工作日內再付25%,留5%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結清質保金。

八、驗收方法:

1、供方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體資料。

2、貨到工地,供需雙方按約定質量標準和要求共同初驗,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賠償一切損失並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產品質量要求驗收。

4、需方工地驗收代表:趙xx、任x

5、驗收或使用後發生質量糾紛,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鑑定,按鑑定結果處理。

九、質保

1、質保期:自整體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後需方在最終驗收合格的檔案上簽字次日起________年時間。在質保期內,若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應由供方自費拆除並安裝優級產品,並承擔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質保金額和支付辦法:按合同總價的5%作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後____日內付清質保金。

3、質保金不計利息,供方賠償義務不受質保金額的限制。

十、違約責任

1、 供需雙方未履行以上條款,均視為違約。

2、供方不能交貨,按總貨款的5%償付需方違約金,並退還已收需方貨款本息。

3、供方逾期交貨的,按貨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二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並承擔需方因此所受損失費用。

4、若供方所交產品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供方自費調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因此造成的逾期按逾期交貨處理,供方不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5、需方無故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總貨款5%的違約金,但供方收取的貨款本息應在____日內返還需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 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經雙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結清合同價款後自然終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為準,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需 方

單位地址:

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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