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擔保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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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擔保合同合集15篇

委託擔保合同1

甲方(借款人):

乙方:

甲方需在xx(銀行)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借款金額共計xx萬元(金額以借款發放時所簽訂的借據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自貸款發放時所簽定的時間開始。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訂);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優先受償。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及保證金,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月___(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保證金為借款金額___,貸款發放前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借款擔保。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作為請求乙方提供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二、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三、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按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並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說明書、業務經營情況說明書等資料;

四、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

五、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借款逾期按實際借款時間補交擔保手續費,直至還清借款止。

第四條乙方提供了借款擔保後,如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償還借款,導致乙方代償,乙方有權收取代償利息。甲方應按乙方為其代償借款的金額計算代償利息,利率按信用社現行借款利息計算。計算期間自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實際償還代償資金之日止。

第五條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並說明原因,如需延長擔保期限,經乙方同意並書面確認後,簽定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合同同時展期。展期後按展期期限收取擔保手續費。

第六條如甲方借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以其所抵(質)押資產折價後優先受償,並每日加收代償資金0.05%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在監督甲方使用借款期間,發現甲方有不按用款約定使用款項的違約事實,或者經營狀況發生惡化,有可能導致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乙方有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可以擔保物折價或不以代償為前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律程式提前清償債務或將變現款項提存。

第八條本合同各條款獨立成立,個別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並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宣告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委託擔保合同3

委託人(甲方):

住所(地址):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的有關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甲方與 簽訂的《 》(編號為: )的約定,甲方向 借款壹筆,本金合計為人民幣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範圍內,為甲方向 的貸款提供擔保。

第三條 乙方的擔保期間 為自甲方與 簽訂的《 》 (編號為: )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第四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的保證責任隨甲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乙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甲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五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股東自願簽訂《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承諾書》,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2、及其配偶,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3、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簽訂《保證反擔保合同》。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辯權,甲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乙方仍有權提出抗辯。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藁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與此對應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時,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擔保費每年按擔保金額的 %收取。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時,須按將到位資金的10%以轉賬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因該保證金髮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 在甲方未償還其所有借款之前,該保證金不能動用;

3、 該保證金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為甲方所承擔的代償債務;

4、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5、 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額償還本息並由貸款人向乙方書面通知(關於甲方按時足額還款的證明)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第九條 甲方應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報送反映其生產經營、債權債務、借款使用、專案進度等情況的財務報表及檔案材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條 乙方每月不定時對甲方的經營、管理、裝置、車間等所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甲方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發生企業合併、分立、重組、兼併、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擬定。

第十二條 如果甲方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專案 負責人

等事項,甲方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任何資產。

第十四條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1、 甲方與貸款人聯手騙取乙方擔保的行為;

2、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轉讓債務,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期限,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變賣、轉讓、轉移或贈與其資產、股權的行為;

5、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他經營決策的行為;

6、 甲方不履行與乙方簽署的任何協議。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履行《企業迴圈額度借款合同》中的 任何條款,導致乙方承擔保證擔保連帶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 甲方違約應配合乙方變賣、變現反擔保資產,並支付以下款項:

(1) 需要由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包括合同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由乙方代償的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違約金,違約金按甲方未還款金額的20%支付給乙方;

(3) 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所有費用;

(4) 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須另行支付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每份叄頁,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擔保合同4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xx(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xx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x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xx(¥ xx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字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5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溫州恆利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XX市XX區永中南翔錦苑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務及擔保範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 ,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願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託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專案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於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檔案、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溫州恆利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 月 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XX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向 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甲方向 借款金額(大寫) 元¥: 元,期限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編號為 ,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稽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優先受償,有權委託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 /‰,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 其他約定

一、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原因。

二、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 甲方未按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 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託擔保借款本息後終止。

六、 本合同為 年 月 日 與 簽訂的 合同(合同號 )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_________申請_________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_________%/年(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5、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7、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8、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0、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11、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2、改變資金用途;

13、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14、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15、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6、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7、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8、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20、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1、《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22、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4、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25、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26、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27、“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8、“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29、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0、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3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9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託人:

委託擔保合同10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檔案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幣種),金額(大寫)。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x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具體保證範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檔案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採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

擔保費人民幣。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為: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後,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為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9.6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

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11.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委託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1

甲方(委託方):xx

乙方(受託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郵編:xx郵編: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12

編號:

本擔保合同於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檔案、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檔案: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檔案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檔案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宣告和保證

委託人宣告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擔保人宣告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檔案、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檔案,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委託擔保合同13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溫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區永中南XX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務及擔保範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願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託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專案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於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後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檔案、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4

委託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託,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資訊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餘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並提交全部檔案、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並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式、調解程式、仲裁程式、行政處罰程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佔有、出租、出借、承包、託管、設定擔保、設定信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於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範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後確認為準,並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資訊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於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瞭解甲方的個人資訊、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採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於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並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要求或委託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敬請注意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塗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____公司諮詢。

委託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註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

受託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註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甲方因向申請□融資授信□人民幣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大寫),(小寫)____,特委託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______,(小寫)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利率、用途以甲方與____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範圍以乙方與____銀行協商後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甲方和乙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______%(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_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____。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其它)____,即(大寫)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_____期支付擔保費用:

第一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二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三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四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後,如甲方未向____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檔案影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並按照融資金額10 %的比例向____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

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

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檔案,並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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