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範本(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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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託合同範本(集合15篇)

委託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____(委託人)

乙方: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託投資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_________規定,與丙方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交易行為;並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因交易所需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甲方、保管機構並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_________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並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完全契約

_________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受託契約準則、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及_________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公會公告事項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訂後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條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投資買賣專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託投資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並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三條委託買賣

1、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甲方就本帳戶不得自行委託買賣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託買賣。

2、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代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從事期貨交易前,應依期貨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或乙方之規定,負責通知保管機構將交易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戶保證金專戶。

4、於乙方認為有必要調高交易保證金之額度時,乙方得隨時通知丙方於一定期限內繳足差額。

5、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託投資客戶買賣期貨者,丙方之買賣指示,應按各別投資買賣專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專戶之買賣合併於同一指示單處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託事項,但以原委託之買賣尚未成交者為限。

7、丙方之代理委託買賣,因可歸責於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託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經紀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8、乙方對丙方之委託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託投資授權範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第四條成交回報

乙方應於每日完成投資買賣專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並製作買賣報告書交付之。

第五條保證金之維持及追繳

1、投資買賣專戶應隨時維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證額度,乙方得於認為必要時隨時要求追加保證金。

2、經乙方依第一項約定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者,最遲應於次一銀行營業日依乙方之通知內容繳交追加保證金至投資買賣專戶。

3、如未能維持乙方所定保證金額度,或繳足追加保證金者,乙方得依相關規定採取必要措施。

第六條保證金專戶存款利息之歸屬

甲方存放於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之超額保證金所生之利息歸屬由甲、乙雙方議定之,並知會丙方。

第七條徑行沖銷及違約事項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經通知,依其裁量徑行沖銷投資買賣專戶之全部或一部未平倉期貨交易契約。

(1)權益總值已低於乙方所定之最低標準。

(2)未於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3)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2、乙方為甲方依本契約進行之期貨交易須辦理實物或現金交割時,期相關事宜應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定辦理。

3、未依第二項規定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或投資買賣專戶之未平倉部位依約沖銷後,其保證金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丙方後未於三個銀行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將甲方視為違約客戶並終止本契約,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第八條保證金、佣金交付及結算交割事項

1、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投資買賣專戶一切款項交付及結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於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保證金專戶之超額保證金,得申請辦理提領,並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於保管機構所開立之帳戶;如欲變更帳戶,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於書面變更前,對原帳戶之付款仍生清償效力。

3、乙方受託買賣應收之手續費及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應收之手續費同意於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並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之投資保管專戶。

第九條代理許可權之對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2、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於接獲書面通知時受託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款項予以留置並代為交付之。

第十條委託買賣之停止及契約之終止

1、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買賣下單或交割結算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託買賣。

2、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託,或進行中未及撤銷或未及沖銷未平倉部位之交易委託,其委託效力仍及於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3、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立即與乙方結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的債務或義務並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十一條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十二條通知物件

1、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以本約所載之傳真號碼或通訊地址為之。遇有變更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2、所留存通訊地址、電話等聯絡資料有誤,或有虛偽不實情形致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相關交易結算、交割及保證金追繳等事項,致乙方受有損害時,應由有過失之他方負責。

第十三條損害賠償責任之約定

期貨交易輔助人代理委任期貨商(乙方)執行第三條各款業務,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與委任期貨商(乙方)連帶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若當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機構、程式及效力均依相關法令規定。

第十五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2

委託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合稱為“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

一、委託加工專案

、委託加工產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起_____個工作日內交貨。

二、委託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選用原材料。

2、乙方對原材料的質量保修期為一年。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

2、技術標準參照國家標準執行。

四、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

、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包裝;對於甲方無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選擇包裝方式。

2、甲方指定地點交貨,地點限_____之內。

五、費用結算

、此次加工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元整,此價不含稅。具體明細見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總額貨款作為押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確定後,由乙方開具發票交與甲方,開票交稅額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50%總額貨款,交貨當日起xx20xx年xx月xx日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簽字(或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乙方開戶銀行名稱、賬戶名稱、賬號及行號如下: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行 號:

委託合同範本3

委託人(簡稱甲方):

拍賣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對所委託拍賣的標的承諾如下:

1、標的權屬清晰、沒有爭議,若存在任何法律問題,甲方自願承擔相關責任。

2、所提交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沒有任何虛假或遺漏。

二、委託事項

1、標的基本資訊:

專利證書號(或專利申請號):

拍賣標的的轉讓方式為:專利權轉讓

保留價: 大寫:

備 注: 起拍價:

2、甲方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專利證書影印件(或申請受理通知書影印件)以及身份證影印件,交乙方留存。標的為兩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說明以及授權委託書。

3、乙方須在競買人辦理完畢競買手續後10日內舉辦拍賣會。拍賣會具體舉辦地點由乙方根據招商情況定,定好後兩日內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於保留價確認成交,否則乙方須承擔低於保留價成交的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洩露所瞭解到的該拍賣標的的技術祕密。

三、委託人(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自行通過至少一家中央級媒體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釋出本拍賣標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內容由乙方擬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拍賣成交後標的移交前,甲方對拍賣標的負有保管義務,按拍賣公告規定的展示時間為競買人提供查驗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因甲方過錯或疏忽而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或其他狀況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五、 拍賣成交後,成交價等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為3%;成交的價款高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為5%。佣金在買受人支付的成交價款中直接扣除,成交價扣除佣金後為甲方應得款項。乙方在收齊買受人全部款項後

10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款項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給甲方。

六、委託成交後,乙方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甲方個人所得稅,並免費協助買賣雙方辦理拍賣標的轉移、交割手續。

七、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約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機構訂立同一標的的《委託拍賣合同》或者其他各類轉讓合同。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傳 真:

E-mail: 郵 編:

乙方: 證照號碼:

聯絡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 真: E-mail: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範本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然後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然後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資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處理專案的事項。

二、甲方應提供相關的檔案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 甲方承擔。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事項如下:

四、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專案諮詢費為。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預約金。當合約到期後,若專案成功,然後則從諮詢費用中扣除;若專案不成功,則扣除相關開支後給予退還。

七、若甲方中途放棄委託事項,則預約金不還,若乙方中途無故不提供諮詢服務則預約金全額退還。

八、委託專案完成後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諮詢費,否則延期一天,然後收取滯納金為應支付款項的1%。

九、協議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訴訟。

十、協議在乙方收到全部諮詢費後自動結束。

十一、本書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合同範本5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根據《XX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維護和管理,切實維護界樁,防止丟失和損壞,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本協議的界碑指界碑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甲方委託乙方對界樁 _ _ _ _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在乙方正式履行約定義務之前,甲方將向乙方詳細介紹界樁的現場位置和埋設情況,並在邊界線協議、界樁登記表、界樁直接維護責任單位(人)日常維護記錄、界樁日常維護實拍記錄等中提供界樁位置的書面說明。

3、乙方應隨時檢查維護的界樁,制止正在進行的破壞界樁的行為,防止界樁丟失;防止當地單位和群眾在界樁上挖掘、堆放雜物,在界樁上蹲點,拴牲畜、做標記,在界樁附近埋設其他標誌等危害界樁、阻礙界樁觀測的行為;及時清除界樁5m範圍內的雜草和雜物;定期在界碑上刻字和符號。定期填寫《界樁直接維護責任單位(人)日常維護記錄表》和《界樁日常維護實拍記錄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第一個週末報送甲方,並將界樁維護情況告知當地鄉鎮。

4、乙方發現其維護的界樁丟失或損壞,或因自然原因、生產、施工或其他人為原因涉及界樁位置的,應在12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如因上述原因需要移動界樁,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情況。

5、界樁維護費標準,每個界樁每月_ _ _ _ _元。經甲方檢查,乙方忠實履行約定義務的,甲方每六個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次。

6、乙方未及時制止界樁的破壞,或其他不正當履行約定義務導致界樁滅失、損壞的,乙方應按界樁費用的30%向甲方賠償(_ _ _ _ _ _ _)。如果乙方維護的界樁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停止支付從丟失或損壞到重新架設和修復界樁的維護費。

7、甲方給予一次性獎勵_ _ _ _ _ _ _ _

8、因不可抗力致使界樁無法恢復原位或界樁被依法程式移動的,本協議自行解除。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生效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報市民政局備案。

甲方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託合同範本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xx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整體部署要求,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完成《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與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急預案系統對接;

2、技術內容:開發《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概要功能見下表: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前期規劃:業務需求調研、業務需求分析、確定主體功能及資料來源、資料計算及輸出方式;

2、專案開發設計:系統設計、頁面製作、程式編碼、整合測試及試執行。

3、專案驗收:以雙方開發專案要求為標準,乙方交付使用之後,_____天內甲方組織驗收並辦理完驗收手續,如甲方未組織驗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見,則交付使用之後十五天內視為驗收通過,並辦理完驗收手續。驗收後,乙方提供系統的相關文件:《系統使用者手冊》

第三條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軟體開發費:

2、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_____自行支配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實現合同目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發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甲方所有員工。

3、保密期限:合同執行期內。

4、洩密責任: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乙方所有員工。

3、保密期限:合同執行期內。

4、洩密責任: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第六條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門安裝。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系統開發完成後於甲方機構所在地交付。

3、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乙方應當獨自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智慧財產權歸屬確定如下:

1、本專案的軟體產品版權屬於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對本專案提供的軟體產品進行復制、傳播和更改;

3、甲方不得對本專案提供的軟體產品進行反向專案、反編譯或反彙編;

4、甲方不得出租、租賃或出借本專案提供的軟體產品給第三方開展相同服務;

5、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權相關的權利均為乙方所有。

第八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系統的維護、由於使用者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對系統內容做較小改動、系統BUG修改、系統功能版本升級。

2、地點和方式:現場技術支援、電話技術支援、遠端聯網維護。

3、本合同服務專案的免費保證期為壹年,《專案驗收報告》確認簽字起計算。在合同保證期內,方式均為免費。本合同服務專案保證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償服務,收費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第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7

甲方(委託評估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評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評估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本專案的評估物件和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評估的目的

甲方將評估目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評估內容(值型別)

委託評估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評估的基準日期

甲方本次評估的基準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評估物件的安全和完整,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評估時間表、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並加蓋公章,以確保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影印件與原件一致,並確保現場檢查時標明的評估物件與甲方相關資料所指的物件一致。

3.甲方應積極配合評估工作,併為乙方派遣的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評估費用。

5.未經乙方同意,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在公共媒體上摘錄、引用或披露,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計價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以確保評估報告的客觀、公正和公平。

2.在評估過程中,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3.在評估過程中,乙方應與甲方充分交換意見,並充分考慮甲方提出的真實、客觀、合理的意見..

4.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除非國家行業標準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訊..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參與專案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或披露估價報告的內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評估報告的使用者

評估報告的使用者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評估報告僅適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及參與本專案的評估人員對因甲方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評估報告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七、評估報告提交的時限和方法

評估報告的提交期限為:甲方提交評估資料後個工作日內出具評估報告初稿;甲乙雙方溝通確認後,乙方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評估報告原件一式兩份。

八、評定服務總費用、支付時間和方式

經友好協商,本次評估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剩餘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

九.合同有效期

本委託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所有合同專案完成之日前有效。

十.協議事項的變更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評價工作未按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評價報告,當事人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當事人,協商解決問題。

十一、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委託方在本委託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變更或延誤,本委託合同將延期履行;如果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委託合同,甲方應支付受託人支付的相應費用,但不得超過本專案的費用總額。

2.如無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評估報告,乙方應賠償甲方評估服務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上述相關檔案、圖紙、憑證及其他資料,乙方可按延誤時間順延評估報告的交付時間。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評估報告後______天內,如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重新評估或重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重新評估或重估申請後______天內完成委託房地產的重新評估或重估報告並交付甲方。如甲方逾期未提交,評估報告生效。

4.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1.當評估程式的限制對評估目的對應的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時,乙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相關限制無法解除,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和相關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訊,並確保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正確使用。

3.其他相關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8

委託方(甲方):x地址:x受託方(乙方):x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編制x專案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相關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專案x專案估算投資:x萬元

二、工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專案進行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提出合理性建議,編制並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合同期限及編製成果的提交

1、乙方為本合同專案提供的服務至本專案編製成果經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為止。

2、編製成果檔案的份數及提交日期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編制費以包乾的形式計取(已包含人工費、交通費、食宿費、材料費等乙方為開展委託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用為x元整(大寫:x元整),本費用為固定費用,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前提下,上述費用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計費說明詳見附件。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元(大寫: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稿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x元(大寫:x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定稿後,經甲方書面認可且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審查之日起x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整(大寫:x元整)。

4、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期支付該期款項,直至乙方提供發票為止。

五、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提供與本專案相關的資料和資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個日曆天內一次性告知甲方需要補充的材料。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編制。x3、配合乙方的現場調研工作。x4、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編制工作。

5、在乙方提交編製成果後,應儘快呈報相關部門審查。

6、因甲方對專案提出重大變更致使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進行重新編制的,雙方應另行協商確定費用和出具報告書的時間。

7、甲方對乙方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的進度享有知情權與監督權。

8、甲方不提供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條件、通訊及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據有關政策和實際情況,對專案進行綜合研究、提出建議,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編製成果,並對提交的編製成果的質量負責。

2、出具的編製成果,應體現甲方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深度要求;乙方完成編制初稿後應按甲方提出的審查意見和修改意見無償進行修改,直至獲得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

3、對編製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無償修改或補充。

4、交付編製成果後,按規定參加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做必要的解釋說明和調整補充,調整補充已包含在合同工作內容中,不再計付費用。

5、乙方的編製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責任,乙方為本專案所完成的編製成果的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歸甲方。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七、保密條款

1、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一切資訊及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名義以此進行牟利活動,不得發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就本專案進行洽談接觸及其後的工作開展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未公開的資訊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光碟、電子資料等任何形式),均應保密,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本專案相關的資料和資料(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編製成果時間相應順延。

2、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相應階段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的x1x‰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乙方逾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x1x‰的違約金;遲延達到x7x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4、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符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無償修改至甲方確認為止,經兩次修改仍不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5、由於乙方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損失的,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編制費。損失嚴重的,應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其中甲方及乙方各執貳份為憑。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件x1、編制計費說明x2、乙方資質檔案x3、甲方編制任務要求x4、乙方編制工作方案(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x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開戶銀行:x銀行帳號:x開戶名稱:x電x話:x日x期:x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開戶銀行:x銀行帳號:x開戶名稱:x電x話:x日x期:

委託合同範本9

甲方(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乙方(受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在一地的旅遊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為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遊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保證甲方團隊在委託乙方接待範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託乙方安排交通、住宿、遊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專案,乙方根據甲方委託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託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為在各自屬地旅遊主管部門註冊並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為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遊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為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並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託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並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本合同適用於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為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託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託的內容

甲方委託給乙方的業務,以委託行程內的安全、順利執行為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範圍)

(1)提供有益於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遊設施、名勝古蹟等的資訊和實施方案。

(2)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並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並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並落實住宿安排。

(4)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遊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遊、翻譯等。

(6)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並向甲方報告。

(7)其它為保證甲方團隊旅遊活動安全執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檔案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絡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辦旅遊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為“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旅遊線路名稱;

(2)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旅遊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遊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旅遊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級、房型、間數、陪同房型別等及其報價;

(5)旅遊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及價格;

(11)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絡電話、旅遊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後,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託合同成立。

(2)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後仍委託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式對甲乙雙方的委託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為協議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託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後,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覆,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儘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特殊情況應註明最晚答覆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覆(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註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註明:航班資訊;酒店星級、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遊、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並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覆;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覆;甲方規定最晚答覆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覆。

(5)對於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於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為甲方提供儘可能完整的當地旅遊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旅遊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遊、司機等。

(2)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遊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託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託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託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著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託業務的進展狀態。

(2)對甲方的委託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託專案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託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託業務確認期限

(1)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週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託的旅遊業務。

(2)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由於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餘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於協議附件的委託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為準。

(2)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遊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並核對清楚結算金額。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稽核無誤後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如果因為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核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於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對於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後者為準。

第四章:委託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遊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遊人員應及時聯絡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儘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後乙方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遊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託的業務內容;

(2)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後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後,應立即書面答覆或同意乙方變更後方案或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為新的委託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對於更改後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儘量安撫客人,並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後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託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託接待協議生效後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麼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託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並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甲方在徵得遊客同意後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託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另立委託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藉口推託、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後,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為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委託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在採取以上措施後,仍不得不變更委託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儘量使變更後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儘量使變更後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託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為同行客戶所委託團隊,團隊型別分為: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為: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型別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並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託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為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並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後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為準。

(2)酒店硬體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星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乾淨整潔、保養良好、運轉正常,並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誌;

(3)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為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遊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星級的客房時(或分為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為,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於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就餐環境清潔乾淨,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汙漬、異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乾淨、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誌;

(3)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剋扣餐費,酒水及選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並避免以後再次發生。

(6)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由於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人為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遊。

四、車輛

(1)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註冊的合法運營旅遊車,一定要為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並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車內外保持乾淨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採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覆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遊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旅遊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並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機在車上不得抽菸、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為,並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

五、導遊服務

(1)擁有導遊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遊。

(2)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遊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導遊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導遊為客人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菸;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導遊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著正裝。平時著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遇客人蔘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遊應積極配合、為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導遊應向客人講解旅遊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階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在帶團過程中,導遊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遊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專案;或壓縮計劃內專案遊覽的時間。

(9)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為原則,經甲方同意並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遊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後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遊的行為必須符合《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為導遊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以客人自願為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遊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遊購物店;

(5)乙方導遊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並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嚴禁隨意增加自費專案或高價銷售自費專案,如因增加自費專案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嚴禁乙方導遊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託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遊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遊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併造成遊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合同;

(3)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遊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遊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為接待旅遊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要求旅遊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或者對同一旅遊團隊的旅遊者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地接旅行社及其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為旅遊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遊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

(12)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及時報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遊的旅遊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並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資訊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託業務合同時,由於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託的相關旅遊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遊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乙方為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並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遊主管部門,並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遊團滯留在旅遊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遊者,並採取措施使旅遊團(者)儘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於《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範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範圍且屬於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絡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遊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後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後,仍適用於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託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委託合同範本10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乙方的委託代理許可權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並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複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檔案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後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於在處理本協議委託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對本協議委託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

委託合同範本11

供應商(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共擔風險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二、委託代理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代理推廣甲方生產的產品。

2、合同約定的推廣區域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同期限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單獨討論續簽合同,並簽訂新的代理合同。本合同提及的代理期限如在期限屆滿前未續簽,則視為雙方自願放棄繼續合作,本合同終止。

三、代理品種和價格品種規格單位零售價格結算基價/裝箱數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助乙方制定和安排乙方代理區域的營銷策略、銷售形式、管理運作等銷售事宜;

2、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知識培訓和經銷商業務資訊;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推廣、促銷和廣告所需的檔案及相關證明程式;

4、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甲方承擔基價稅,乙方承擔超額稅;

5、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享有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在乙方代表的區域內直接銷售或授權他人銷售乙方代表的產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該地區推廣產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代理區域內產品的招商、銷售及所有相關事宜;

3、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推廣產品時,必須嚴格遵守經產品廣告批准檔案驗證的療效範圍;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外以任何名義開展相關銷售活動,如需擴大推廣區域,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開展推廣工作;

5、應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隨時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和產品流動的實際情況。

六、倉儲和運輸

1、甲方負責將乙方訂購的產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此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如因運輸不當造成質量問題或包裝損壞和損失,乙方應在到貨之日起三天內提出異議,並提供運輸部門出具的貨物損壞或損失證明,甲方負責更換和賠償同等數量的貨物。

3、乙方保證收到的產品將在標準的儲存條件下儲存,否則,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將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1、支付和交付;

2、乙方要求與客戶結算的發票必須由乙方填寫並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傳真後,可以開具發票併發送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高於結算底價的差額稅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在送貨業務發生後三個月內未開具發票,甲方不予開具發票;

八、退貨政策

1、為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甲方實行退貨制度,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貨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收到退貨並確認無誤後,應於當日將退貨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並扣除甲方相應的損失;

3、如果退貨產品受潮或包裝損壞,甲方有權拒絕這部分產品的退貨請求。

九、市場保護

1、甲方保證乙方代理區域不被惡意沖刷。

2、乙方承諾不策劃和經營任何超出乙方經銷範圍的產品跨區域銷售、、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任何違約行為(不可抗力除外)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爭議的,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人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加蓋公章後)。如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條款,補充合同或條款加蓋公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單位蓋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單位蓋章)

簽名:(蓋章)

簽名:(食指指紋)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範本12

甲方(委託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專案預算金額人民幣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專案概況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規模:

(三)投資規模:

(四)建設地點:

(五)專案批准文號:

(六)招標內容:

(七)招標方式:

(八)標段:

(九)質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詳見招標檔案

(十一)對投標單位資質等級要求:

(十二)資金來源:

第二條委託範圍(代理內容)

(一)與甲方共同擬定招標方案;

(二)編制和釋出招標公告;

(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檔案(包括投標資格預審檔案);

(四)協助甲方審查投標申請人資格;

(五)主持並組織答疑會,並印發答疑會議紀要;

(六)協助甲方組織開標、評標,協助甲方定標;

(七)編寫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第三條履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一)提供的有關資料;

1、現有圖紙資料各套;

2、建審批件各份。

(二)提供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參考內容:

第1種:

(一)代理招標費:按中標價的%計取。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幣萬元作為(定金/預付款),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並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後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費用(若約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三)其它費用:。

第2種:

(一)乙方按經甲方稽核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標底編制費,按經甲方稽核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招標代理費。

(二)標底編制費及代理費用於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的天內以(現金、支票、匯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第3種:

(一)本工程專案施工招標,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例如計價格[20xx]1980號)文的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有關代理協議執行。

(二)場地使用費及公證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三)專家諮詢費、招標會務費、評標服務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四)報名費及出售招標檔案的費用由方收取。

(五)招標人自本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預付招標代理費人民幣萬元,餘款待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天內結清。

其它方式: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選定招標方式;

2、確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可推薦投標人(其投標資格亦須審查);

4、依法決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並派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5、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6、對招標檔案中的實質性內容的審查把關;

7、瞭解招標工作情況並對乙方受委託事項進行監督;

8、對於由於乙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9、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職務:)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絡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並派同志協助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2、依據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以及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3、負責工程前期報建工作,提供專案批文及規劃許可證、報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圖紙、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5、負責稽核招標檔案。招標檔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對外發售;

6、監督招標過程,派員參加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7、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8、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做好評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10、應根據中標優選方案儘快確定中標人,並在招標檔案基礎上,於定標後30天內和中標人簽訂承包合同;

11、為了使招標工作順利進行,甲方應負責協調招標專案的外部關係,為乙方提供外部條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標工作中需要由甲方決定或提供的事項,甲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13、對於乙方組織的現場踏勘、招標檔案答疑和開標會應予積極配合;

14、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的情況應及時向乙方反饋,正式簽訂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檔。

15、甲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收回落標人的施工圖等資料並退回投標保證金,在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後退回中標人的保證金。

16、其它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委託代理範圍內負責組織招標過程的各項工作;

2、對選擇招標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議權;

3、獨立編制工程量清單;

4、對工程中按市場價格的材料的價格有調查和提議權;

5、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

6、對於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7、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定(職務:)全權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檔案;招標檔案編寫的內容應便於日後工程管理、規避招標人風險、建設目標可控;

3、及時向招標人報送相關資料,即在發售招標檔案(包括答疑紀要)的同時,按招標人要求的份數提交正式的招標檔案給招標人,評標結束後的第二天將擬中標人的投標資料提交給招標人。

4、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5、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並主持召開招標檔案答疑會,並在招標中心審查後,形成書面材料分發給投標人;

6、負責接收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檔案、現場踏勘的疑問,並及時將投標疑問書面通知招標人;

7、負責將招標答疑內容、招標檔案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標投標活動其它變更通知在公佈,並在該網同時告知投標人索取書面招標答疑紀要、招標檔案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價等檔案的時間、地點、聯絡人及電話。

8、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9、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10、依據本合同規定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11、審查投標人資格,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人;

12、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式,組織開標大會;

13、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14、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5、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並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事宜;

16、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7、代理招標工作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法律程式和方式組織招投標活動,圓滿完成招標工作;

18、及時向甲方報告招標工作進展情況,積極採納甲方的正當要求和合理意見,注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9、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有關造價編制管理規定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工程造價定額,並按當期公佈的建設工程價格指數及當期建材市場資訊綜合價編制工程量清單和編制工程標底。

20、認真編制工程量清單並對其準確性負責,負責向造價管理部門送審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標底事宜;

21、負責做好標底以及招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22、負責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備招投標檔案和資料;

23、對招投標檔案進行歸檔管理;

24、如果由於非招標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輪招標未能確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標代理機構應負責再次招標,直至確定合格的承包人為止,由此引起的費用已包含在代理費價款內。

25、其它義務:

第八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賠償額不超過代理費總額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託的,應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費,並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辭去委託的,應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應雙倍退還定金)。

第九條爭議

雙方之間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償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地人民法院起訴。

注:管轄法院地可約定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房地產專案所在地等,上述地點的選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選的仲裁委員會應以靠近我方所在地並節省費用為原則。

第十條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二)雙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訂及簽訂所引起之費用及開支各自承擔。

(三)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若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一致同意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的,雙方應當進行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或其它類似檔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不同規定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仍按本合同執行。

(四)合同的某些條款違法、無效或在法律上不能執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佈違法或不能執行,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強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並無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內任何條款時,並不影響該方要求該條款仍被履行的權利;如本合同內任何條款確有被一方違反,而對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後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權利。

(六)附件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方):(蓋章)乙方(代理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範本13

此協議於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兩方簽訂:

委託方: 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郵編:xxxxxx)

電話:(xx)xxxxxx

傳真:(xx)xxxxxx

銀行:xxxxxxxxxxxx

銀行戶頭號碼:xxxxxx

增值稅號碼:xxxxxx

(以下稱“委託方”)

加工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郵編:xxxx)

電話:(xx)xxxx

傳真:(xx)xxxx

銀行:xxxxxxxxxxxx

銀行戶頭號碼:xxxxxxxxxxxx

(以下稱“加工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xxxxx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xxxxx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xxxx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每月訂單

(4)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xxxx。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xxxx年xx月xx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xxxx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xxxx有限公司(蓋章):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

xxxx品質指標要求

1

2

3

4

委託方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xxxx有限公司(蓋章):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範本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鑑於:因甲方受託對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在_________申請發行股票並上市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相關前期調查工作,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有關前期商務調查事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託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如下範圍的商務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商務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商務調查;

3.對公司資產形成中的投資主體、投資行為之合法性,資產之有效性、合同狀況等重大事項進行商務調查;

4.對公司未了結的經濟訴訟、仲裁、行政訴訟能否勝訴及其法律後果做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之法律意見僅作為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對公司的各種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月前的履行情況作商務調查,對還未完全履行的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作及其後果作出詳細的預測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商務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商務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商務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商務調查。

第二條乙方完成上述商務調查事務後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書面的專項商務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僅限於上述內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條甲方應督促公司真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並積極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時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調查報告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對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認真負責的法律稽核,但公司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乙方必須對公司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如有洩密,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託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第七條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託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應收取的調查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第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專項商務調查報告當日付清。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完成甲方所需得專項商務調查報告,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其收取的費用。

第十條乙方出具的調查報告僅供甲方內部參考,不得對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當的使用該調查報告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進行商務調查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繳交的調查費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調查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具體費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預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審查批准並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則有權相應措施順延提交調查報告的時間。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專項商務調查報告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15

合同編號:

委託人: 簽訂地點:

受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事務。

第二條 委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人如實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預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的數額、時間、方式:

第七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八條 委託事務完成後的報酬及支付時間、方式: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報酬如下: 支付時間、方式為:

第九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

受託人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人

委託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受託人受託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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